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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型财政”如何发展|江苏财政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02-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发展型财政”与“吃饭型财政”的最大区别,是财政能够拿出一部分钱投入经济社会建设项目,从而反过来促进经济总量扩大和质量提高。         最近几年,我省在“加快发展”的强力推动下,财政收入总量在各省(区、市)排位上升的步伐,快于经济总量排位上升的步伐。2010年与2000年比较,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在各省(区、市)中的排位上升了2位,而我省财政收入排位则上升了3位。
  尽管我省的人均财政收入水平仍然较低,目前在各省(区、市)中排20位左右,但在现行财政体制下,我省财政支出除了满足基本运行需要外,可以安排相对多一些的资金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长期存在的“吃饭型财政”开始向“发展型财政”转变。
  继续加快推进这种转变,促进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离不开三个方面的着力。
  
  扩大“发展型财政”收入来源
  在分税制条件下,一地的经济规模与结构直接决定着该地的税收总量和分配份额,即经济总量决定税源存量。目前,我省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总量的扩张仍然是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扩大经济总量,就必须坚持“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基调不动摇,促进我省地区生产总值不断迈上新台阶。
  而要实现加快发展的要求,当前最重要的举措仍然是加快工业发展,通过工业发展带动一、三产业发展,扩大税费来源的基数。从单位GDP的地方税源含量看,第三产业明显高于第二产业,第二产业远远高于第一产业。
  为此,我省一方面要继续坚持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鼓励现有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引导各种资金投入到二、三次产业中;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吸引更多国内外的产业项目来我省落户。同时,当前要注重鼓励对税收贡献大的工商企业发展,鼓励纳税贡献大的行业和企业发展,尤其是要大力发展金融保险、房地产、交通运输、商业餐饮等,逐步提高其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
  
  提升“发展型财政”内在质量
  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将改善财政收入的质量。目前,我省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在76%左右,在各省(区、市)中约排第16位,比北京、浙江、上海等省(市)的95%左右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同时,在注重扩大税源总量基础上,也要重视提高地方税源在全部税源中所占份额,实现经济、税源量和质量的同步增长。
  在税源结构上,我省的增值税约占财政收入的10%左右,在各省(区、市)中排倒数第6位;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9%左右,排倒数第10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9.2%,虽然比过去几年有所提高,但在各省(区、市)中仅排第18位。政府能否持续稳定地取得更多的税收收入,尤其是扩大地税贡献率高的产业规模,提高所得税、增值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是当前提升财政发展质量的关键所在。
  
  发挥“发展型财政”杠杆作用
  “发展型财政”与“吃饭型财政”的最大区别,是财政能够拿出一部分钱投入经济社会建设项目,从而反过来促进经济总量扩大和质量提高。
  最近几年,我省在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园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方面投入增长迅速,力度很大。2011年,我省决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100余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新区建设。2012年又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建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和省级重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而且提出要确保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幅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这些举措,都是利用财政资金推动经济发展的典型例子。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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