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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2-1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 总结 ? 近年来,我县针对“三资”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以创新机制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扎实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村级财务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现象,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有力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整治方案。我县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开展自查自纠。从5月20日-6月20日,各乡镇根据方案要求均开展了“三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据初步统计显示,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县农村集体货币资金23633万元,固定资产24938万元,资源总量84万亩,经济合同19120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档案,继续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到6月20日,全县134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3、开展重点检查。6月底,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的通知》,抽调县纪委监察局、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10人组成2个检查组,从7月5日至7月20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进村入户实地走访的方式,对13个乡镇的“三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针对解决农村集体 “三资”清产核资不彻底,“三资”管理机构不健全,“三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键全,肆意挥霍、贪污、侵占、截面挪用,非法转让,低价发包,低价租赁农村集体“三资”等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发现问题。

4、严格案件查处。针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对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意见》,梳理出十四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类型,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要求各乡镇一一对照进行整改。同时,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纪委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于违纪违规现象明显的问题,交由乡镇纪委直接查办;
对于违纪违规现象不明显的问题,县纪委派出工作组下到乡镇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查清查实后,再交由乡镇纪委立案查处。乡镇纪委核实清楚后,向县纪委报送处理结果。县纪委对乡镇报送的处理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问题处理搞形式、走过场,有问题不报、压案不查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组织工作组到该乡镇重新调查,并按《关于对村级干部监管不力的责任追究办法》处理。目前,我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违纪违规案件30起,党纪处分35人(其中,党内警告26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给广大村、组干部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有力的维护群众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全县大部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是比较规范,主要体现在:一是各项制度基本建立。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一系列的制度;
二是资金管理比较规范。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
三是村级账目管理实**托代理。村集体存款只有一个账户,能严格执行账、款分离,全县村级财务账目、资金都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经管站)代管;

四是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实行报批制。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能都按照有关要求清楚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
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均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

虽然我县农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疏漏的地方。

1、对“三资”管理认识不高。一是少数村干部普遍存在着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债务多,无资产可管;
村集体财务实行“村财乡管”后,干部无机可乘等片面认识。二是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重视,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三资”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有的资金违规滞溜帐外,规避财务监管,一些村存在部分收入不及时入帐现象。二是有的村将公款购物等违规费用转嫁到其他费用中,加大了查处的难度。三是在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处置等方面没有严格操作程序,如在集体资产处置、发包等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承包费用低等现象。

3、对“三资”管理监督渠道不畅。一是监督部门乏力。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二是群众监督乏力。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乏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 大事不开会,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

4、对“三资”管理力量薄弱。目前乡镇人力和财力普遍困难,乡镇经管人员兼职村级代理会计,乡镇没有建立专门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和规范性。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资产监管制度和操作规范等作为学习内容;
纪检部门要加大廉政宣传力度,对村、组干部进行培训,将廉政教育纳入培训内容,观看警示教育片;
乡镇也要定期组织村、组干部上廉政党课,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坚决实行“村财乡管县监督”制度,严格控制资金管理使用,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符合规定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核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同时,在加大村组民主决策制度及公开力度的同时,加快建设“井冈农廉网”,将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录入信息网络,向全社会公开,实行社会监督。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通过查处案件,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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