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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笺_信笺时代

时间:2019-02-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搬家的时候,总是执意让母亲带上被收藏在大号储物盒里的信封和信纸以及许许多多边角都开始泛黄的信件。作为有轻微恋物癖的人,少年时代曾经疯狂收集信封信纸,沉迷于精致的暗纹,紫罗兰或者铃兰的香气,作为点缀的珠光色亮粉。曾经笔耕不辍发誓要将所有美丽的信纸都写满,却在过后鲜少阅读当时稚嫩的文字,从来不打开那只储物盒,却要像蜗牛一般带着它们完成一次一次的迁徙,。
  早已忘却是因何养成了写信的习惯。只是记得在面对三百字看图说话绞尽脑汁的时候,班级里却莫名其妙地刮起了写信的旋风。一时间,明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总会在身形交错时微微一笑,往对方手里塞进一只纸鹤。
  信纸的美丽和收到回信的多寡很自然成了比较内容,于是在那零花钱常常捉襟见肘的岁月,班里的女生在午休的时候成群结队步行去市中心,在琳琅满目的橱窗里看最新款的韩国信纸,锲而不舍地和老板讨价还价,然后在下午的阅读课上交换着各自的战利品。
  我小时候是非常不合群的人,喜欢和男生一起爬树,钻山洞,下河捞蝌蚪,男生们却从未将我这个剪游泳头的假小子看成他们中的一分子,只是任由我跟着他们的身后,女生们也把衣服总是脏兮兮的我疏远了。
  唯一肯和我说话的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女生,气质端庄,温柔娴雅,穿束腰垫肩的连衣裙,是众星拱月,得到了所有的赞扬和荣耀的班长。
  她对每个人都温柔和善,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要求,我记得那时候和她一起出去买信纸,她带我去最高级的百货公司,我将每一种都拆开来抚摸上面的花纹,却最终还是承担不起那昂贵的价钱,气得老板一边把摊了满柜台的信纸塞回纸箱一边作势要出来打我。
  她的信是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的,她也总是带着许多信封到班,一一分发。条纹简单却看得出昂贵的牛皮纸信封配着同样款式的信纸,内里写一些李商隐的诗句或者对张爱玲的读后感,谈论家里养的宠物狗和小提琴课。
  在她面前,写信也成了一件慎重的事情,为了和她匹配,一字一句都要斟酌,却绞尽脑汁也只写得出《还珠格格》里五阿哥要比尔康帅,向她请教如何顺利在音乐考试中过关,讲一下自己对于小浣熊干脆面里人物卡的收藏。
  最自豪的时候,是能够把她从教室约到操场沙坑的角落里,然后掏出一封信件给她,里面讲的都是秘密的事情,像是对班里哪个男生有好感,又是如何讨厌装腔作势的语文老师。她打开信纸看一眼,优雅地微微一笑,握着我的手聊天,聊得时间晚了,便手拉手一起回家。我刻意走得很慢很慢,希望能够被所有孤立我的女生看见。
  有一阵子,邻班的男生说喜欢我,在上学放学路上,不紧不慢地跟在我身后,然后趁周围没人,走上前来将一份礼物胡乱塞在我手中,再匆匆忙忙地跑开。我从来没有机会仔细看他的脸,他的礼物都是当年算是奢侈品的卡通玩偶和带锁日记本。我听多了关于早恋是洪水猛兽的言论,又不愿放弃那个被众人孤立的年代,有人肯送我礼物的温暖,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又是偷偷和她说了,她听毕,挑一挑眉毛,伸出手来揽住我:“哈哈,你看你,这么受欢迎,我都嫉妒了。”
  只是第二天,我便被班主任找去,当着所有老师的面被骂成了是“勾引男生的坏女孩”。错愕之余,我竟不怎么难过,被禁止上课,亦不介意。班里女生跑出来看我这个高傲的年级第一的笑话,却惊异地发现我神色平静,眼角也没有泪痕。
  事件慢慢平息之后,便是小学升初中的各项考试,那些委屈,也终于不用尽述。
  
  再后来,同班的人很快消失在人海茫茫,同学聚会年年都搞,却是以炫耀的气氛为主。大家无论是境况还是地位都差异颇大,便不复当年的嬉笑热闹。
  我唯一去的一次,坐在一大堆早已不再年轻的人里面,听他们说育儿经,买房经,心里惦记着我的会计作业。当年痛骂我的老师坐在我的右手边,为我布上冒尖儿的一整碗菜肴,让大家举杯庆祝我如今去了国外,又亲昵地抚摸着我的背,说很是为我骄傲,仿佛我当年真的是她的得意门生。她看我不大说话,便主动为我介绍起大家的境况。有的人结婚了,有的人出国了,也有的人离开了这个世界。说起那个高贵典雅的她时,她摇头叹着说当初怎么就看错了她。边上的同学听到了,叽叽喳喳地告诉我她中学被男人骗了一次,堕胎之后精神失常,最后大学都没考上,被家人出钱送进了一所大专。
  原来这样的流年里,还没来得及眨眼,便已然沧海桑田。
  中学的时候流行交笔友,那个年代,互联网和电脑都还没有普及,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才可以得到机会和国外的学生做笔友。
  我的笔友是一个美国黑人,照片里看起来颇为魁梧。我记得他第一封信,便是向我倾诉在学校里很少可以交到真心的朋友,希望文字可以为他带来梦寐以求的友谊。很多个周末,做完政治是非题和英语阅读理解之后,就抱着一本牛津英汉双解字典查那些冗长复杂的单词,为了对我们这段漂洋过海的友谊表示支持,爸爸还特地拨款给我买了一台电子词典。
  母亲欣喜于我英语成绩的逐年提高,同学缠着我要我送他们一个美国来的信封,但他带给我的,更多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关于这个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关于平等自由的美国梦,也关于繁华表面下每个人的无奈。他寄来的迪士尼徽章,限量版的电影海报以及他叙述里破败荒凉的公路,校园里的枪击案件,物质的繁华和幻灭的悲哀交织在一起,我半夜似懂非懂地看他送给我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然后蓦然泪流满面。
  是他第一个在我孩童的生活里添加了无力感,当我在信里告诉他学校的晚会和母亲做的菜肴的时候,他对我讲述他小时候住在贫民窟里,夜夜听见枪声的经历,去非洲做义工的感触,一个人横穿美国西部沙漠的见闻,我没有办法和他站在同样的高度探讨,却在心里存了一颗要扶贫济困的心,立下了长大后要改变社会的志向。
  他曾说要在暑假打工挣钱争取来中国走一走,最后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如愿,母亲抱着锻炼英语口语的想法开通了国际长途让我和他通话,我们每周六固定通话,以至于高中的英语班主任很诧异我的英语竟然有美国黑人腔。后来也不知道为何,写信和通话都少了,母亲问起来才发现我们已经失去了联络,便只能拿学业忙碌,换了邮箱作为借口。上大学后认识许多外国人,通过MSN联络,便利快捷,节假日收到许多电子贺卡,却都没有了当初那种迫不及待要看到新世界的感觉。
  和喜欢的男生也是通过书信联络,没有短信的年代里,当面说话显得突兀,况且我又是那么的要面子,需要维持自己高傲的表象。
  每天傍晚流连在文具店里挑选美丽典雅、香气宜人的信封和信纸,听老板在耳畔介绍最近的流行。坐公车、吃晚饭的时候都会思索要写什么给他,既要努力让自己显得博学多才,又不能显得太过亲密和殷勤。然后深夜等爸爸妈妈睡了之后,蹑手蹑脚地打开台灯,用蓝黑色的钢笔认真写着给他的信。第二天很早就到校巴站,假装等人,用眼角瞟着他来的方向,装作漫不经心和他搭话,一起上车,很自然地坐在他身边,一起看着窗外的景致抄着要交的作业,然后偷偷的,把信投到他书包的夹层里。
  后来有一天,他借了我的政治课本,傍晚他靠在我们班门口的立柱上等我出来,把书递到我手里,我打开,赫然发现一只平整安静的白色信封。
  他比他的外表看起来平易近人,字里行间有我喜欢的潇洒幽默,充满着跳跃的想象力。我们很快就变得很熟悉,我听他说起篮球队的训练,讨厌的三角函数题目,喜欢的明星,于是也开始上网查找NBA和网络游戏的资料。每一个微曦的清晨,我看着他向我走来,手臂摆动的幅度很大,伴随着他的信,通常还会有一瓶温热的巧克力牛奶。《哈利波特》流行的时候,我们一人买了一本,然后坐在学校操场尽头的秋千架上,一边晃动双脚一边看得忘记了上课铃声。
  我是最擅长伪装自己的人,在他面前却总是失去所有的自制力,和他脸红脖子粗地吵架,吵到后来嗓子哑了,是他买金嗓子喉宝和雪梨茶给我,然后照样一起看书,一起看电影,一起逃课,牵着手在江南倏忽而至的雨里奔跑。
  再后来学校里开始传我和他的流言,那时候我们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老师非常紧张地找我们分别谈话,甚至连向来深居简出的校长都花很长时间对我们好言相劝。朋友里有劝我和他分道扬镳的,有劝我们为爱私奔的,我被围在人群中,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像一个玻璃罩,喜欢的潮水一下子就退去了。
  我们照常写信,写得我右手中指总是沾着淡淡的蓝黑墨水。
  再后来是中考之前的选拔考试,有一个直升省实验班的名额,各个班级的老师都卯着劲儿给我们开小灶,不知不觉,写的信就少了。直到我最终如愿以偿拿到了这个名额,校长终于对我露出和善的笑容,我开心得翘掉了表彰大会去告诉他,却发现他没有来上课。几经打听才知道他很久都没有来了。再后来,我知道是他考了第二名,因为拿不到这个名额,他最终转学去了别的城市,从此杳无音信。
  偶尔整理抽屉的时候会发现大堆大堆的信件,颜色斑斓,有些字迹已经化开,看着当时花痴而幼稚的自己,觉得恍若隔世。
  后来他通过网络联系到我,继而来到我的城市,我们像从未分开过那样一起吃饭,看电影,逛书店,过马路的时候,很自然地就手牵手。他胖了一些,脸颊被晒得很黑,但是我看他的时候,依然觉得他是当初那个从泼墨山水画里走出来的儒雅少年。很自然地就聊了通宵,纯粹谈论文学,音乐,美术,旅行,不讲彼此的生活如何,感情状况如何。然后我送他上火车,他给了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临别的时候他说要多见面,却并没有再见,连MSN上看到对方的头像亮起来,也没有说话的冲动。
  想不到再见的理由,因为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想起他写的那些信,便会温暖起来。
  
  我从小就是倾诉欲望强烈的人,奶奶这辈的老人们都说我聪明是聪明,却敏感细腻过了头,将来怕是没有福气。
  也曾因为这样的性格吃了不少亏,中学的时候被同学孤立,最后到了要退学的地步,慢慢的,便学着向内发展,压抑自己的想法,用笔墨书写感情,成了一株愈发潮湿的藤蔓植物。
  去了异乡上大学,生活习惯和朋友圈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愈发独立内敛,唯一做的是在深夜给许多人写信,不能去邮局的日子里,就一个字一个字打进电脑里,然后点击发送按钮。
  一个笔友是学校里的佼佼者,热情爽朗,笑起来眉梢有纹,背一个帆布大袋子,穿有水洗痕迹的牛仔裤,热爱篮球和交女朋友,是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的浪漫的理想主义者。
  我亦是很久以后,才得知这个通过博客相识,然后每个星期寄洋洋洒洒几大张信纸过来的人就是同级同系的万人迷。我在深夜阅读他的寂寞、孤独,茫茫人海里找不到归宿的迷茫,仿佛黑暗里有个人站在我面前,我摸索着起身,却只能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头发凌乱,面容憔悴的剪影,感受到呼啸而过的凛冽。
  他常常在信里问我,选了这个最流行的金融专业却丝毫不感兴趣怎么办;想要一个人一边流浪一边拍独立制作的电影该怎么说服父母亲;毕业之后是不是只有进入投资银行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然后把青春和创造力都榨干这一条路;在这个空荡荡的校园里,又该如何去寻找一个和自己心灵相通的人。
  他有时候也会说,尖沙咀有一家法国菜馆,里面的奶酪酸甜适意,葡萄酒是难得的上等品,如果你能来香港,就一定带你去吃,有时候会说,好想周末的时候和我一同去赤柱的海边,在宽大的帐篷下,吹着海风,吃新鲜的三文鱼和牡蛎,喝一点日本清酒,谈论电影和文学。
  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是谁,或许他会发现我们的信封上有一样的邮戳。有时候和他在走廊里交错,和他在主修课上针锋相对地辩论,和他在图书馆里坐在同一张落满阳光的桌子上自习,在校巴上、食堂里遇见了,挂着礼节性的微笑,讨论一下作业和考试。
  我无比享受这样的角色扮演游戏,凌晨五点,海平面上有微曦的晨光,发出电子邮件之后,冲凉洗漱,小憩一会之后乘着校巴去上同一堂课,这样的感觉会让我兴奋地每一个毛孔都张开来。
  知道在同样的时候,同样的地方,有人正和你承担着同样的悲伤,那么,就会拥有生活下去的力量,像是遇到了光。
  后来他去了美国,我们有了不一样的黑夜, 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孤单。他一个人学习,打工,旅游,很少有时间写信,细微的差别日复一日累积起来,我们便慢慢淡出了彼此的生命。
  我也没有懊悔,因为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是人世最寻常的规律。我只是记得他总是说,会一边细细地剥一个石榴,一边看我的文章。
  所以我现在很喜欢吃石榴,为了更加接近那种充满温暖和希望的心情。
  慢慢的,开始有文字变成铅字,上了头条,稿约多了起来,手写就太过浪费时间,每天早晨起床之后,喝一杯清水,然后打开电脑,看一些文学书籍,构思一下文字和情节,最后迫不及待地任手指在键盘上翻飞。
  再后来,也有了几个读者,给我写信,在我的博客和豆瓣上留言,逢年过节给我寄他们自己做的礼物,受宠若惊之余,却从不翻开那些定格在白色纸张上的文字。
  我不忍心去抚摸它们残留的温度和湿度,我更多记得的是他们诞生时候的情状,同房睡去后的一盏橘灯,窗外不夜城的灯火,写下它们的自己,胆小,怯弱,缺乏安全感――我经由它们,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内核,并且得以摆脱那些绝望和忧伤,在大多数时间里,快乐安然地活下去。
  长大以后,未来开始被经常提及。成绩,简历,面试,实习成了每天都挂在嘴边的词。一次次的打击中,失去了所有的自信和从容,最后被迫放弃的,只能是书写的习惯。就算心有不甘,看会计和经济看到欲哭无泪时,随便抓来一张草稿纸,写下的都是一些苍白而矫情的句子。
  在校园里看到曾经热衷书写的朋友,穿着深色西装,举手投足一看就是恶补礼仪课程的结果,寒暄之后,谈论的话题都是面试,求职,申请研究生,说起当初的作家梦,总是自嘲地微微一笑,嘴角牵起了时间的重量。
  信笺对我来说,是一条记忆的河流,不能从中切断,也不能人为删除改变。我泅渡而过,看到许多美好的人事在其中投下的倒影,却无法为他们停留。
  不到一年,我们便要各奔东西,在世界的不同半球,拥抱我们所不屑的世俗世界。
  便是这样,告别了我的信笺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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