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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书

时间:2017-05-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公证书范本大全

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

第二式 声明

第三式 赠与

第四式 受赠

第五式 遗嘱

第六式 保证

第七式 公司章程

第八式 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

第九式 出生

第十式 生存

第十一式 死亡

第十二式 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 曾用名

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

第十五式 学历

第十六式 学位

第十七式 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

第十九式 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

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

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

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

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

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

第二十九式 选票

第三十式 指纹

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

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

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

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2])

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定。[注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篇二:公证处常见公正类型

一、公证事项类有:

1.合同公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公证机构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对合同订立各方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加以核查并证明。

2.继承公证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3.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行为依法证明其真实、合法的活动。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行为均可委托,涉及身份关系的行为,诸如结婚、离婚、遗嘱等依据法律规定不得委托。

4.声明公证

声明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经济活动中所作出的公开的意思表示。它表现为书面形式,即声明书。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声明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声明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声明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公证机构证明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或者冒名顶替,使接受声明书的当事人消除疑虑。

5.赠与公证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6.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是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制作的遗嘱,属于独立的遗嘱形式。其制作程序、要求和效力都有别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7.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公证/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归属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就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等事宜签订的书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8.招标投标、拍卖公证

招标投标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招标投标各方的主体资格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法规,对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装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拍卖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9.婚姻状况公证、收养公证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结婚、未婚、离婚、丧偶、未再婚)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10.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无(有)犯罪记录公证、学历公证、学位公证、证书(执照)公证、文本相符公证

此类公证基本属于涉外的民事类公证,在国(境)外使用,公证处依照法定程序,核查此类民事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加以证明。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证明自然人在我国境内出生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者收养而产生的具有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亲属关系公证的范围不仅限于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姻亲,只要是属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亲属范围,均可公证。

无(有)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自然人在中国居住期间无(有)犯罪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学历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从入学至毕业(结业或肄业)的学习经历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学位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所获学位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证书(执照)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由法定机构或职权机构依法颁发的证书、执照等制式文书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文本相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其他文本与原本或者其他文本相互间的内容一致的活动。

11.公司章程公证

广义的公司章程公证是指以公司章程为证明对象的公证,包括证明公司章程文本有效的公证和证明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前者属于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后者属于证明法律行为。

12.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证

邮寄送达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将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通过邮局寄送给被送达人的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直接送达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将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直接送达给被送达人的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3.侵权物品购买公证

侵权物品购买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购买涉嫌侵权物品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4.网页保全公证

网页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浏览互联网的内容和从互联网下载的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5.电话录音公证

电话录音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其利用公证机构电话与他人通话行为及其通话内容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6.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无疑义的以给付为内容的经公证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需经债务人同意,即可依法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由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

篇三:公证处公证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住

址: , 。 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

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

的如下事项: 1前还款的一切手续,领取注销抵押凭证并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

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代为签署《房屋抵押合同》,代为到房产

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领取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

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

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

回答上述房产产权(或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并代替原房主签署房产承诺书; 7、如上述房产地

址、面积与实际不符,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更改并领取地址、面积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契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到当地

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

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

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

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

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

行交易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

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代交各种费用、代

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

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

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

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

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

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人:委托人: 二

o一年_____月_____日篇二:公证处委托书格式委托书 委托人:**,女,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

号,身份证号**************。委托人:**,男,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一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双井南街482

号,身份证号码**************.受托人:高祥飞,男,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出生,住址:山东省菏泽市菏建小区,公

民身份号码:610582198609261510。我与**是夫妻关系,是位于牡丹区*****的所有权人(房权证号:鲁菏市字第******号),

现我们欲出售上述房屋,因不便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委托高祥飞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

人,并以我们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1、向山东省菏泽市房产管理部门或山东省菏泽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屋进行查档。

2、代为出售上述房屋,代为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到山东省菏泽市房产管理部门

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注销、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及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3、到山东省菏泽市地税局申请减免和缴纳有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资料。

4、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物业、有线电视过户及房屋交接的相关手续。

5、代收全部售房款。

委托期限: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完为止。 在委托期内,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行为,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

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篇三:公证书、授权委托书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胡继玲,女,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日生,现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

解放路横街39玉波门居委会。公民身份证号码:429001196405202349。 受托人:林从运,男,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日生,现住湖北省随州市东城区青年路56

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20619196212100512。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夫妻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在随州市房产局办理购卖位于青

年路115号5号楼、6号楼房屋登记手续。因资金不能到位特申请撤销。由于本人在外地不

能亲自办理相关事宜,故委托受托人为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办理如下事项:

一、代为签字撤销房产原本人签字的一切手续。 二、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的一切行

为视同委托人亲为,因此所签署的一切有关字据,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委托人:

公 证 书

(2012)粤中山(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 资 源 网:公证处公证书)证字第3408号 委托人:胡继玲,女,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日生,现住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西城办事处

解放路横街39玉波门居委会。公民身份证号码:429001196405202349。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胡继玲于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十六时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

《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公证处 公 证 员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公证咨询:0760-88302552 公 证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公证处篇四:公证委托书格式委 托 书

(注:1.此委托书为参考格式,委托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委托事项;2.此委托

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事项为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即有该委托书系委托人本人亲自签

署的意思表示)

委托人: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住址: 。 委托人: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 受托人:

xx,性别,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

址: 。我(们)与受托人xx系 关系。我(们)因购买位

于(写明楼盘名称和房号,须与购房合同中的地址一致)号的房屋,特委托xx作为我(们)

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向建行金堂支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及填写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性文件的公证事宜,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

关材料。

二、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

所有相关事宜。

三、代为在建行金堂支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账户并设臵密码,作为在该行房贷

的委托扣款账户;代为签订短信银行等电子产品业务协议。

四、代为在当地房管部门查询我(们)名下的房屋实有套数,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

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等。

五、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

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篇五:西湖公证处授权委托书 附表4

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 兹授权委托 (公民身份号码: ,电

话:)全权代表我单位来你处申办95105856语音证据保全公证,并代表我

单位处理该项公证中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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