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介绍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儿童产品市场,共同获利的前提下,推动双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方:罗兰数字音乐(中山旗舰店) & xxx(xx教育中心) 二、 合作期限:(6个月,自2017年09月-2018年03月) 三、 合作宗旨:公平、平等、互惠、互利共赢 四、 合作条例:
1、 转介绍客户对象:双方各自学员、双方非学员;
2、 转介绍客户界定:
1) 非学员转介:已到访双方其中一方进行试听课程,转介方通过报备后,非学员到访对方中心进行试听体验课;
² 备注:如转介绍前,非学员已到对方中心试听,凡通过转介绍后成功签单,即算转介绍成功;
2) 学员(含已不续报学员)转介:已到访双方其中一方进行试听,转介方通过报备后,学员到访对方中心进行试听;
² 备注:如转介绍前,学员已到对方中心试听,凡通过转介绍后成功签单,即算转介绍成功;
3、 转介绍报备方式:
1) 报备渠道:微信或短信文字报备(报备日期+学员姓名(全名或小名)+家长手机号码+预计到访日期);
2) 报备对象:双方机构中心主任(校长);
4、 转介绍时间规则:报备日-签单日(2个月内);
5、 转介绍激励政策:
1) 转介绍方提成奖励:
u 罗兰数字音乐中山校区:按实际签单金额奖励提成10%(1年及以上课程);
到访体验即场签单,额外奖励100元(1年及以上课程);
u xxx(xx教育中心):
2) 转介绍方陪同到访奖励:
u 罗兰数字音乐中山校区:如对方(课程顾问、老师)陪同到访,且最终成功签单(此条列不限定即场签单),额外奖励50元(1年及以上课程);
u xxx(xx教育中心):
3) 转介绍签单学员奖励:
u 罗兰数字音乐中山校区:凡在对方门店报名参加课程班1年及以上,即可赠送罗兰1个月音乐课程(4次电鼓或电钢琴体验课+1次实践课),仅限本人固定使用;
赠送课时不兑换现金,不退款;
u xxx(xx教育中心):
² 备注:
1) 转介绍签单后,需发送签单凭证(收据或协议)到转介绍方,均可确认有效;
2) 报名学员如需分期付款,需缴纳半年及以上学费后,方能结算提成;
3) 提成结算:转介绍学员签单后1个月内结算(罗兰数字音乐中山校区:每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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