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2021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和有关推广实施'双随机“抽查机制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监管、公平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相关业务科室部门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立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
(三)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各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业务科室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相关业务处室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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