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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谨慎性原则住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谨慎性原则对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问题,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主要从制度实践出发,论述了在会计实务中怎样合理使用谨慎性。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 会计实务 应用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原则中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不确定性是谨慎性原则产生的本源,对不确定性的量化从而提供相对准确的会计信息是会计谨慎性原则所要达到的核算目的。
  谨慎性原则又被称为稳健性原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它的概念框架研究中将其表述为:谨慎性是对于不确定性的一个审慎反应,以确保商业中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被充分考虑。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对于谨慎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其实质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即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这种基于职业性的判断本质上是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对不确定性的量化,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直接相关,实践中如何合理使用谨慎性原则且避免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笔者浅析如下。
  
  一、对谨慎性原则的诠释
  
  谨慎性原则自产生以来,受到了广泛关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第18条的规定表明,要选择合理的相对保守的评估资产和利润的会计方法,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持合理计算的态度。换言之,对于可能发生的收入或利得,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一般不予确认,但可以在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对于影响企业未来价值的不利事项,如果可以合理预计该事项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同时满足负债确认条件,会计实务中应采用预计负债的方法进行核算,如果不满足确认条件,企业不需要加以确认,但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是因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金融资产的交易形成了较为活跃的市场,具备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条件,出现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一系列新的价值衡量方法,为此谨慎性原则的使用成为必然。
  不确定性是谨慎性原则产生的本源,不确定性就意味着风险和潜在的损失。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可分为外生性和内生性两种,外生性包括会计政策法规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会计对象的不确定性、经济事务的不确定性、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等;内生性则包括会计要素、会计定义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计基本原则内部的矛盾性、具体会计准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及会计人员主观原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等,人们在面临不确定性时会产生种种不理性的行为,谨慎性原则的存在是自然的,有其必要性。无论从纳税主体的利益角度或是管理层的监管需求方面以及股东及债权人,都有采用谨慎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内在需要,也使该原则得以广泛使用。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如何使谨慎性原则在各个会计行业得以广泛使用而又避免滥用造成会计差错,在会计实践中应值得思考和重视。在收入准则中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定基于五个基本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五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能够确认收入,而这五个条件本身又都具有很大的隐蔽性,需要会计人员做出充分的职业判断,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有些情况下,企业虽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比如企业有可能在商品的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企业销售商品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代销方或受托方销售其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等都不能确认收入。特殊行业如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的确认,在收到款项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待提供服务收回果岭券时,再确认收入,合同期满未消费的果岭券全部确认收入,会员在消费时购买的果岭券于会员购买时确认收入等都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使用。
  在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问较高者确定。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都做出了解释,企业在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并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的调整,以使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且规定在以后会计期问不得转回减值损失。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才可予以转出。这些规定是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历史成本计价的补充和完善,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但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通过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调节利润和资产净值,利用该原则进行会计报告的粉饰。
  或有事项准则也体现了对谨慎性原则的沿用。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事项的结果可能会产生负债、资产、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不符合负债要素或资产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应当进行相应的披露。影响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多种因素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应持续地予以关注,除未来经营亏损外凡符合确认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如果能基本确定收到该潜在资产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企业资产。在预计负债计量时应确定企业最佳估计数,充分考虑货币时问价值、交易性质等。比如企业重组,应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不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不用考虑。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中也会经常性使用。比如在对偿债能力的分析中会使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这样的财务指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速动负债)的保障程度,而实际情况中往往有些资产不能很快转变为资金方便企业使用,如被挪借的公款或呆坏帐,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不能用于交付的偿债基金等,会影响流动资产的可流动性(负债类似),应当进行专业甄别后予以剔除,而进行调整后的该项比率指标往往又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只有现金比率才是更为谨慎的分析指标。
  在对企业资产营运效率分析中,往往会使用应收账款周转率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这样的指标,而基于赊销业务产生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应收账款中,基于成本法核算的存货没有考虑市场因素,基于历史成本核算的固定资产没有考虑价值因素等,谨慎性原则的引用使以上分析指标相对更为准确,比如存货建立“存货跌价准备”“商品销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上改变了单一的平均年限折旧方法,规定企业有权选择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内的四种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及其他环境的变化也可能使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重大改变,新的会计准则允许在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改变会计估计,使企业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换代有了一定的资金来源,符合企业自身利益。
  在对企业获利能力分析中使用的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中,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使用。比如对债务利息的扣除、对成本的合理调整、对股东权益的分配等。
  因此,风险与收益是一对至关重要的概念,随着不确定性程度的增加,安全边际也呈递增趋势。信息使用者要求提供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因而当不确定性较高,且无法准确获取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时,基于保守的谨慎性原则可以更好地确认、计量和披露有关负债(损失),而忽略有关资产(利得)。谨慎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它贯穿于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分析等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其本质是使不确定性的计量标准和方法更加合理稳妥,其目的是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应该对其应用范围、方法做出详细规定,指导会计人员合理恰当运用谨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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