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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乡村记忆与童年经验纠结着的诗性书写|纠结的诗

时间:2019-02-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对一位真正意义上的诗人而言,其诗歌写作有其必然性的命运或宿命。这种写作的必然性命运或宿命往往是由某一位具体诗人的人生经历、心灵状态、诗学理念、美学趣味等多重因素综合(合力)塑造的结果。换言之,一位表现优异或趋于成熟的诗人,其诗歌写作必然有其独特的整体性方向,有其不同于他人的个性化的风格特点(题材、主题及形式技艺层面)。从此角度而言,徐俊国是一位自觉或不自觉显示自身写作方向与独特性价值的青年诗人,他在诗歌写作上表现出极为本色、真诚的伦理姿态,他完全听从来自其灵魂深处的内在召唤而拿起诗笔,用质朴而灵性的文字记录下自己心灵的悸动、体验与诉求,完成一系列的精神与词语相对称的诗歌文本。
  在很大程度上,徐俊国可以被视作一位精神自传型的诗人,因为他的诗作非常忠实地记录下了诗人的人生轨迹与心灵历程,这一点在其组诗《春天的大卡车》中有着鲜明的体现与反映。徐俊国,20世纪70年代初出生于山东平度的农村,童年及少年时代都是在一个名叫“鹅塘”的村庄度过。后来念了大学,毕业后回故乡当了一名中学老师,前几年被调到上海某区文化馆工作,堂而皇之成为了一名“上海人”,但徐俊国的“上海人”身份只是户口意义上的,在精神(心灵与灵魂)的意义上,徐俊国还是地地道道的乡村人,而且是齐鲁大地上经过传统文化精华熏陶的万千赤子中的一员。在徐俊国的诗作中,他的故乡山东平度鹅塘村成为最醒目、最具弥散性(渗透性)的精神背景,因而,诗人在故乡鹅塘村的一切经历与经验均无可避免的成为其笔下的题材、主题与书写对象。
  在组诗《春天的大卡车》中,诗人的故乡鹅塘村成为一种较为隐性的精神背景,诗作中虽然极少直接出现故乡“鹅塘村”的名字,但诗作中所有充满心灵意味的叙述与场景,事实上都是以“鹅塘村”为背景舞台的。这组诗充满了浓厚的乡村情感色彩,包含了丰厚的乡村生活经验,现在身居上海的诗人徐俊国,以乡村记忆的方式,呈现了他的乡村情感特质。现以他的“主打”性诗作《春天的大卡车》为例:
  “呼”的一声就过去了!
  麦苗动了一下。
  这个春天的眼皮痉挛了一下。
  顺着飞尘望过去,
  那辆慌慌张张的大卡车,
  正满载牲口奔向郊外的屠宰场。
  我知道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但正在孵蛋的老喜鹊不知道。
  它只是本能地,哆嗦
  哆嗦了两下!
  在这首诗中,“春天的大卡车”无疑是一个核心意象,“春天”所指明的是那一场“乡村往事”所发生的季节(时间),“大卡车”则指明了故事的主角或故事发生的聚焦点,而且在这首诗的具体语境中,“大卡车”一方面是现代工业文明的象征(与农业文明相对立),另一方面又具有残害无辜动物的“帮凶者”角色的含义,它与“郊外的屠宰场”构成了同一意义指向的意象链或意象谱系。与此相对应,诗中的“牲口”意象则是农业文明的一个语码与象征,同时还具有被“虐杀”、被“迫害”的含义,它与诗中“孵蛋的老喜鹊”属于同一价值方向的意象谱系。总之,“大卡车”与“牲口”这两个意象在象征意义与价值上呈对立与对峙状态,诗人在潜在情感态度上对“牲口”的深刻同情与对“大卡车”的强烈谴责所形成的反差和对比,鲜明地呈现了诗人关爱家畜的纯粹乡村情感特质。
  这种纯粹性的乡村情感特质还可以通过诗中的细节描写得以有力印证。该诗的第一节:“‘呼’的一声就过去了!/麦苗动了一下,/这个春天的眼皮痉挛了一下。”,通过三个动作细节,生动鲜活地传达出了现代工业文明对传统农业文明迅疾无情的摧残与破坏,以及由此引起诗人内心的无限痛苦体验与感受。该诗的结尾(第三节)则抓住“正在孵蛋的老喜鹊”“它只是本能地,哆嗦/哆嗦了两下!”这一动作细节,把诗人内心对于传统乡村生活方式将被现代工业文明无情破坏全面取代的恐惧体验颇为有力的表达出来了。
  从《春天的大卡车》一诗的叙事内容与叙述语调来看,诗人是以记忆的方式对其往日乡村生活经验予以艺术化呈现。《下巴长满茅草的那个人》、《寂寞》、《三月》等作品均是重点表现诗人的乡村记忆与乡村情感的,“苔藓”、“蟋蟀”、“芨芨草”,“泥垢”、“树苗”、“大地”、“鸟鸣”、“花香”、“雷声”等乡土性意象的出现,确证着诗人乡村情感经验的普遍性与内在性。
  与此构成某种对称性现象的是,徐俊国在其作品中还着力呈现其童年经验。《童年的房子》就是这一主题类型的作品,我们试看其中两节:
  童年的房子难道不能变成老虎?
  我想睡在老虎的眼睛里。
  我有的是威严,不再软弱,不再怕黑,
  狼爷爷再也不敢平白无故地发脾气。
  
  衣裳破碎的蝴蝶,
  被没收了灯盏的萤火虫,弱者和弃儿,
  请来老虎的眼睛里找我,我给你们光和勇气。
  作品的叙述语调与内容完全是儿童式的,带有童话般的幻想色彩。其情感色彩是明朗温暖的。《埋伏》一诗则是对苦难性童年经验的自我展示,请看其中的一小节:
  别的孩子都能偷来一麻袋地瓜一口气背回家,
  而我从来没有那么大的力气。
  我缺乏勇敢,属于生活中最渺小的那一个,
  就像地里的毛毛草,一阵风就吹得东倒西歪。
  这些年,在世界的强悍面前我吃尽了苦头。
  该诗的情感基调则是忧郁、灰色的,真诚传达出童年的失意与失落之感。童年经验的呈现,为诗人的创作带来了一种难得的单纯之美。
  当然,更多的情形是,诗人在作品中对童年经验与乡村生活经验(或乡村记忆)的呈现常常是混合在一起的。或者说,诗人在许多乡土题材的作品中常常是采用童年的视角来呈现其乡村情感经验的。这为其作品带来了一种单纯与厚重相融合的美学效果。在此方面,组诗中的《晚了》一诗具有代表性:
  无数次坐在土墙上,
  无数次打量西边的乱冈,
  染红我的是同样的落日和悲凉。
  有一天,一对陌生男女从大路拐过来,
  耳鬓厮磨,蹭向田垄。
  穿过荆棘丛就是茂密的松林,
  他们以为松林里有绵软的草床。
  我想叫住他们:那是鹅塘村的坟场!
  因为爱得太深,早已失去听觉。
  晚了!两个人越来越亲……
  我一阵恐慌,
  就像自己的生命或爱情即将遭遇死亡。
  《晚了》一诗明显是对诗人自己乡村生活记忆的书写,但作品叙述者所隐含的儿童身份与儿童化的叙述语调其实是不难辨析出来的。这首诗涉及的是幻想、爱情、生命、死亡等形而上的主题,其表层的叙述内容是一幕乡村日常生活场景的戏剧性展开,作品对童年视角的采用,恰恰能够巧妙而妥帖的将形而下的乡村经验予以成功的抽象化(形而上)提升。
  简括说来,徐俊国的诗歌形态可归属现代乡土诗的范畴,他身上的乡土情结非常之浓郁,可以说,他的诗歌是一种被乡村记忆与童年经验纠结着的诗性书写。除了刚才提及的对于细节的擅长把握之外,在我看来,徐俊国最大的艺术亮点是其出色的童真想象力的彰显。即是说,徐俊国的艺术想象力有着儿童般的天真、单纯与本色之美。例如《风吹到我》中的诗句:“风吹过湖水,/湖水是要生出皱纹来的”,具有某种令人解颐的童话色彩;再例如《童年的房子》结尾处的诗句:“今夜,我用老虎的眼睛照亮这辽阔世界。/今夜,孤和单团结起来,/集体举行白头偕老的小婚礼。”从中不仅体现了诗人出色的童真想象力,也体现了诗人对于词语本身优异的想象力,读之令人回味无穷。
  从上面对组诗《春天的大卡车》的简要分析中,我们可以鲜明感受到徐俊国的艺术特色。在我个人看来,徐俊国是一位颇有才华且正在走向成熟的青年诗人,他已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建构着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作为一位美学趣味意义上的现代乡土诗人,徐俊国显然与田禾、雷平阳、高凯、姚江平、江一郎等当下诗界比较公认的现代乡土诗人或地方性诗人有所区别,并努力彰显着自己的艺术个性。很大程度上而言,徐俊国的艺术个性是他在对乡村经验(乡村记忆)的处理与书写过程中,对童年视角的大面积采用与贯彻,这使得他的现代乡土诗系列在情感经验的纯度上常常高人一筹,在审美阅读上具有感动人心的艺术效果。不过,毋庸讳言,徐俊国的诗歌文本在经验的深广度及复杂性方面尚有所欠缺,其诗歌意识的现代性也尚需加强,毕竟他现在是一位居住在国际化大都市上海的诗人,已身不由己的处于一个全球化的诗歌文化语境当中,如何处理与把握好本土化与全球化之间的张力关系,这是俊国继续拓展自己艺术空间、取得更大创作成绩的关键问题,对此我充满期待!
  2011年1月25日凌晨7点30分匆写于北京京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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