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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建议书

时间:2017-05-2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机构投资建议书

篇一:投资建议书

投资建议书

根据个人或机构投资者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向,特推荐以下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品种。

一、 国债逆回购(1-91天活期)

1、债券回购交易方向:正回购和逆回购

国债正回购:指持有债券的投资者将持有的债券质押,融回现金,并按约定天数支付一定利息---让渡债券使用权。

得质押债券---让渡现金使用权。

债券作为回购业务履约双方的质押担保物。 2、交易品种与费率

3、 报价回购交易时间为9:30至15:00。

4、报价回购最低申报数量为100手(即100手*10张*100元=10万元),超出部分以100手的整倍数增加。

5、报价回购申报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

6、一次交易,两次清算。 到期由交易所自动反向交易清算,不用投资者委托交易。 (客户在富通网上交易可自助开通权限即可)

优点:起点低 无资产开户时间限制有直接手续费绩效收入缺点:收益低于公司产品

二、 国泰君安“天汇宝”现金管理产品(1-91天活期) 1、

定义:“天汇宝”现金管理产品,即:国泰君安证券向客户返还资金并支付收益,客户按所报利率获得稳定收益。 2、

交易品种、固定利率及费率

3、 客户要求

a 在我公司开户 b 客户资产必须在50万以上 c 每笔最低交易单位:5万及整数倍

d 17天以上质押回购可提前赎回。 e 交易对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誉高 安全可靠

优点:起点低

收益稳定管理费收入1.8%按天计算

缺点:分公司分配

三、国泰君安同存利定向资产管理(1-12个月)

1、国泰君安“同存利”是一款使得客户资金得以参与同业存款的现金管理工具。同业存款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作为金融机构的专利,目前能够直接参与的只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现金,包括自有资金和产品资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间通过同业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和利率,并且以相应的存单作为存款凭证。 2、产品收益率高

“同存利”作为一款创新型现金管理产品,为非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了一个享受同业存款高利率的机会。下表为近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情况比较(单位:%):

注:同业存款利率每天各银行的报价不同,以上仅供参考。

3、产品安全性强:国泰君安与银行签订同业存款协议,每笔存款均有单作为凭证。 4、产品流动性好

从1天到1年共八种不同期限选择。客户可提前支取,但利率低于同业利率高于普通存款利率 4、 5、

投资门槛:首次签约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管理费率:年化0.8%

优点:收益较高 适合大型机构员工有绩效收入 缺点:起点高大型机构少 分公司分配

四、最佳现金管理替代工具 (活期)

1、货币式基金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基金。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短期有价证券。

其持有债券久期一般在一年以内,持有风险极低。

2、货币基金特点:a、货币基金单位净值是固定不变,固定为1元。 b、每月获得收益自动再投资,实现复利收益

c、衡量货币基金业绩:每万份每天利息收入和7天年化收益率。 d、流动性好:投资者可随时存取-相当于活期存款。

d、安全性高:货币基金只投资于期限在一年内的债券品种 , e、投资成本低:货币基金买卖无任何交易费用和机会成本。

3、货币基金是企业管理短期流动资金较好的,国际企业经常通过隔夜资金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目的,提高资金效率。

特别适合公司在放假期间的现金管理,因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公营帐户停止营业,只能享受活期利率,最容易导致资金效率的损失,而货币基金就可较好解决企业假日期间的现金管理。 优点:锁定客户资金 收益较高 缺点:客户经理无绩效收入

五、约定式回购业务-股票质押贷款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 开户条件:a 客户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开立证券账户不少于6个月; ? b试点初期,客户资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500万元以上); ? c客户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标的股票市值的折算 ?价值不低于100万元或股份数不少于10万股;?d客户可以转出所借资金从事生产经营等

优点:放大交易 有息差解客户之忧有管理费收入 缺点:起点高

六、国泰君安现金管家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特点: 流动性高、安全、收益可观的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t日收市后自动转入现金管家,t+1 09:30可用,t+2可取 ? 开通:一次签约,自动参与退出——方便快捷,无需人工委托交易 ? 投资限制比货币基金更多,资金安全性高 公司50亿资金支持 ? 收益可观,可达活期利率的4-6倍 预计在3%左右 t+0实时可用 自动参与 退出资金t+0实时可用,t+1可取!前现金类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1.6%-2%左右(容易纠纷) 篇二:西南证券机构客户投资策略建议书

投资策略建议

西南证券机构客户投资策略建议

西南证券机构投资者可享受的优势投资项目:

1). 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属于非公开发行。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对象不

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

定向增发的主流模式:

1. 资产并购型定向增发;2. 财务型定向增发;3. 增发与资产收购相结合;4. 优质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并购其他公司;

风险与收益----低风险,高收益

定向增发的风险主要决定于上市公司的质地和项目风险。其成功获利的基础依赖于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以及对投资对象的全面研判分析能力。

以我公司成功操作的云南城投(600239)定向增发项目为例。我们对其募投资金所投入的----

环湖东路沿线土地,总面积约4. 18 万亩的一级开发的项目做了详尽分析。从政策,土地潜力,项目的可行性,管理人员的能力,其每股股票未来的实际盈利等等方面都做了详尽可靠数据化推导,最终得结论,以每股15.18元的增发价格购入(增发期间,云南城投的市面价格为27元左右),中长盈利不低于每股8.13元,利润率超过50%。

目前,中小板股票处于定向增发高峰期,但增发公司及项目质地参差不齐,我公司经过全面细致分析,已从中精选出近10个潜力项目,供机构客户从中挑选。

2). pe 私募股权投资

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中国大陆典型的pe案例

2004年6月美国新桥资本(new bridge capital),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的17.89%的控股股权,藉此产生了第一家被国际并购基金控制的中国商业银行。2004年末,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等机构,联手收购哈药集团55%股权,创下第一宗国际并购基金收购大型国企案例。2005年9月9日,凯雷投资集团对太平洋人寿4亿美元投资议案已经获得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会通过,凯雷因此将获得太保人寿24.975%股权。另外,联想以12.5亿美元高价并购ibm的pc部门,便有3家pe基金向联想注资3.5亿美元;海尔宣布以1

2.8亿美元,竞购美国老牌家电业者美泰克(maytag),以海尔为首的收购团队也包括两家pe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风险,超高收益,未来发展空间大。

pe投资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风投”。资金管理人寻找拥有足够潜力的行业、公司、项目,在其

重要声明: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我公司及其雇员对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本报告版权

投资策略建议

发展初期为其提供发展急需的资金,甚至参与项目的规划实施以及公司的日常管理,在其成功上市或转让股份之后,“风投”获取高额收益,功成身退。

特别(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建议书)是目前即将开启的创业板市场,为pe投资提供了绝佳的退出平台,未来一段时期内将是中国pe投资的黄金发展时期,相信中国的创业板市场也会出现像微软,谷歌那样的划时代企业。

西南证券投资银行堪称行业翘楚,2000年创立伊始,西证投行即凭借市场化的竞争机制进入国内承销业务前十名之列,随后连续多年稳居国内投行排名前十名之列,再融资业务更是多次跻身业内三甲,迄今为止已为国家电网、长安汽车、晨鸣纸业、韶钢松山、中集集团、云天化、中兵光电以及中材国际等200多家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提供了各类专业化投资银行服务,累计融资额534亿多元。

西南投行凭借过去的不懈努力,已为pe投资做足了充分准备。未来一段时期内,还将陆续推出其他极具投资价值的pe项目。

3).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指数型基金是指按所选定指数的成份股在指数所占的比重,选择同样的资产配置模式投资,以获取和大盘同步的获利的一种被动型基金。优点主要表现在:首先,成本低且投资效率高;

其次,紧跟市场趋势,市场强势上涨时,必定领跑其他各类基金。这些优势在与主动型基金的对比中更加明显。

etf,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这种基金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在交易所挂牌,配置灵活,投资者可以在营业部直接买卖。etf,因其巨大的成交量,进出方便,成为大规模资金短线炒作获利的重要途经之一。 风险与收益----中等风险,中等收益。

etf,在牛市和震荡市中能获得较高收益,但在熊市中将有极大概率亏损。

4). 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有国债、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等多种分类。共同特点是有责任还本并付息,比股票风险小,收益较为稳定。针对贵方需求,以下着重介绍一种新型债券投资组合――保本基金。 保本基金大都采取恒定比例投资组合策略(cppi),其基本原理就是用债券投资的收益作为可以损失的风险资本,去股票市场赚取更高的收益。比如一个基金的初始资产为10亿,如果用

9.5 亿元购买债券,可以获得0.5 亿元的到期收益,那么就可以用剩余0.5 亿元购买股票,即使股票完全亏损,基金整体也不会亏损。由于实际中,股票资产不可能亏损100%,因此保本基金可以对债券收益进行一定比例放大后再投资于股票市场。

风险与收益----低风险,中低收益。

保本基金的投资是以债券投资为主,实现本金安全;收益是以激进策略下的股票投资为主,可充分分享牛市上涨阶段的高收益。

5)券商集合性投资理财产品

西南证券珠峰1号

本计划配备了研究能力和投资经验强的投资团队。我公司资金管理业务跨越牛熊市,连续4年实现盈利,资金

重要声明: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我公司及其雇员对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本报告版权

投资策略建议

管理能力位于上市券商第一名。截至09年底,公司投资业务浮盈超过13亿元。公司还设有专门的研究部,可以为本集合计划提供较好的投资支持平台,研究部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2008年评比第一名。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本计划成立时总份额的5%,与投资者共担风险。此外公司作为重庆市唯一一家综合性证券公司,中国第9家上市证券公司,对于重庆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挖掘和投资机会把握方面均有明显的区域领先优势

风险收益综合评价:

定向增发 > pe投资 > etf > 债券投资组合

重要声明: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我公司及其雇员对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服务。本报告版权

篇三:项目建议书的撰写

?

? 项目建议书的撰写

? 项目建议书用途 按新的投资体制改革相关政策,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申请)主要是国有企

业或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向发改委申报的项目申请。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以着手成立相关项目法人。民营企业(私人投资)项目一般不再需要编写项目建议书,只有在土地一级开发等少数领域,由于行政审批机关习惯沿袭老的审批模式,有时还要求项目方编写项目建议书。外资项目,目前主要采用核准方式,项目方委托有资格的机构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就可。华灵四方公司优势 华灵四方公司是一家专业编写项目建议书的咨询公司。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规定,用于立项审批的项目建议书需要有具有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编写, 华灵四方公司可以出具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和地方各级发展和改革委要求的项目建议书。主要专业资格如下: 公路(具体包括:道路、桥隧、交通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具体包括:轨道、枢纽、桥隧、通信信号); 化工(具体包括:化工工程、产品储运、矿山;化学原料药); 医药(具体包括:生物医药;化学原料药、中成药、药物制剂;各类医院); 机械(具体包括:航天、航空、船舶、兵器、汽车、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专用车); 有色冶金(具体包括:有色、黄金、冶炼、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矿山); 农业(具体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 通信信息(具体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邮政工程、信息化、云计算、软件、物联网、互联网); 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燃气管道、加气站、燃气门站) 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城市垃圾站、厕所) 建筑(含人防工程); 水利工程(具体包括: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围垦工程); 新能源(具体包括:风电、光伏、沼气发电) 节能(节能工程、能源管理中心、锅炉改造) 项目建议书时间和收费

项目建议书时间通常需要7-30天,收费范围人民币2-10万元,视项目难度而异,客户可简单描述项目基本信息,然后我公司提供合同和需要提供的详细项目清单,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可查看现场,或直接签订合同实施。 4项目建议书通常包括内容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所包括的内容:

1,项目的必要性

2,项目的市场预测

3,产品方案或服务的市场预测

4,项目建设必需的条件

项目建议书的类型和编写格式

工业项目建议书格式

一、总论

1、项目名称:

2、承办单位概况(新建项目指筹建单位情况,技术改造项目指原企业情况)

3、拟建地点:

4、建设内容与规模:

5、建设年限:

6、概算投资:

7、效益分析: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条件

1、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建设条件分析:包括场址建设条件(地质、气候、交通、公用设施、征地拆迁工作、施工等)、其它条件分析(政策、资源、法律法规等)

3、资源条件评价(指资源开发项目):包括资源可利用量(矿产地质储量、可采储量等)、资源品质情况(矿产品位、物理性能等)、资源赋存条件(矿体结构、埋藏深度、岩体性质等)

三、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建设规模(达产达标后的规模)

篇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基本流程介绍

第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基本流程介绍

投行业务中的证券发行项目,主要包括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首发”、“IPO”)项目和上市公司(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发行证券项目两大类别。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项目又分为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和非公开发行证券项目两个类别。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公开增发”)、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证券项目则主要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述四种证券发行方式,将发行主体按照未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进行了区分,且发行的证券主要是股票。

一、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满足《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首发的基本条件包括:

1、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首发的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持续经营时间不足3年的,经国务院特别批准,也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1)持续经营时间的计算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人直接发起设立(股东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组建一个新的生产经营实体)和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股东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不发生变化)两个类别。

由发起人直接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从股份公司成立之日(以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公司成立日)起计算。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变更时未对账务按照评估值进行调整,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如按照评估值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则持续经营的时间应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影响“3年持续经营记录”的情况

如最近3年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发生了重大变化(重大变化并无具体标准,需进行实质性判断),或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则视为不满足持续经营3年的发行条件;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3年后,发行人方可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2、主要资产及股权不存在重大纠纷

申请首发的发行人,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不能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如存在股东用于出资资产的产权归属有争议或尚未正式过户到发行人名下等情形,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不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权(包括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的股权)的份额,不能存在重大或有纠纷。如发行人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构成情况与其实际股东构成情况不符,则存在产生股权纠纷的可能性,需在纠纷解决后再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3、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

发行人应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有生产经营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如发行人在生

产、采购、销售的任一环节,对控股股东或其他第三方存在重大依赖(如主要原材料或大部分商品由第三方代为采购销售等),则属于不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不符合首发条件。

发行人的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均应具备独立性。发行人的高管人员不得在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在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发行人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并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示公允的关联交易。如发行人未能满足上述独立性要求,需在申请首发前进行规范整改。

4、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

主板:

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④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⑤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创业板: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发行人是否符合上述财务指标的要求,需在发行人会计师为其出具正式的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后最终确定,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可依据发行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初步判断。不能满足上市财务指标的发行人,暂不能申请首发。

5、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发行人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③在用的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④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⑤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等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需进行实质性判断。如发行人并不存在上述情形,但其持续盈利能力仍有缺陷,也不得申请首发。

6、规范运行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等情形。如存在上述情形的,需在上述情况结束后36个月再申请首发。

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如存在上述违规情形,需在申请首发前解除违规担保或收回被占用的资金。

二、具体业务运作流程及主要工作内容的介绍

(一)项目开拓及立项

1、项目开拓

投行业务人员向有发行意向的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提交项目建议书,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联络,并最终获得对方认可,聘请我公司为其提供证券发行的承销保荐服务的过程,即为项目开拓的过程。

2、公司立项

拟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即进入公司立项程序。进行项目开拓的人员,应依据《投资银行业务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初步尽职调

篇三:可交换债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交换债发行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可交换债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是指上市公司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债券在纯债基础上,嵌入了一个看涨期权——即在换股期内,有权以特定换股价换取一定比例的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具体模式如下图所示:

率低于同等期限和评级的纯债产品,发行价格一般高于纯债产品;第二,交换的股票为债券发行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存量股票;第三,标的股票需要予以抵押。

可交换债的发行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为发行人实现减持股票的目的,二是实现低价融资。

债(也称为“公募可交换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也称为“私募可交换债”)。

2008年10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是我国首个关于可交换债的法规。2013年深交所《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出现后,监管法规上出现公募和私募可交换债之别。

2014年末,沪深交易所发布《可交换公司债业务实施细则》,但此业务细则

国内可交换债具有下如下三个特征:第一,内嵌标的股票看涨期权,票面利

一、国内可交换公司债券法规解析

(一)我国可交换债市场的法规建设

我国的可交换债券,根据发行对象是否超过200人,可分为公开发行可交换

的适用范围明确为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公募可交换债。

2015年1月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其中提及上市公司股东可发行附带换股条款的公司债。随后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私募可交换债纳入监管框架。至此,公募与私募可交换债的监管体系趋于完善。

(二)可交换债的的决策程序 1、公开发行可交换债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

(2)如设股东(大)会,需股东(大)会普通决议

(3)发行人为国有独资的,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如为国有参股或控股,应根据章程约定、与国资委沟通情况履行相应程序。

(4)证监会对债券发行的核准

(5)履行债券在交易所上市的相关程序 2、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

(2)如设股东(大)会,需股东(大)会普通决议

(3)发行人为国有独资的,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如为国有参股或控股,应根据章程约定、与国资委沟通情况履行相应程序。

(4)上交所、深交所或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出具《无异议函》 (三)可交换债的发行条件分析

根据相关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可交换债发行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四)可交换债的核心条款设计要求

根据现行法规和既有案例,国内可交换债的核心条款设计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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