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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合作中基于利益契合点的企业参与激励模式_利益契合点

时间:2019-01-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企业在产学合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下却出现了校“热”企“冷”的现象。文章以企业利益契合点为切入点,探讨了校企目标错位、企业自身观念、“三峰交叠”现象以及政府、行业协会的引导不够等企业参与冷淡的缘由。针对症结,提出外部激励以及内部激励是重塑企业在产学合作中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的两条路径。
  [关键词]产学合作 企业参与 利益契合点 激励模式
  [作者简介]杨克(1963-),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党委书记,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校企合作理论。(辽宁 沈阳110026)李云飞(1987-),男,辽宁辽阳人,沈阳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理论、产学合作理论。(辽宁 沈阳110034)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十二五”规划课题“高等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模式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GZYGH2011015,课题负责人:杨克)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5-0007-03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产学合作中重要的乃至决定职业教育生命的最佳利益契合点。《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法[2005]35号)中指出必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这进一步确立了产学合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但是,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实际过程中,却出现“假合作”和“合作假”的利益矛盾,导致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意愿冷淡,企业在职业教育过程中充当了“客人”的角色。文章试图从利益契合点的角度来分析企业意愿冷淡的制约因素并重塑企业主动参与的激励模式。
  一、利益契合点下企业参与意愿制约的缘由
  利益契合点是指能够吸引或迫使一方或两方进行合作的条件。产学合作的关键环节就是谋求企业参与的利益契合点,这也是解决产学合作中存在的矛盾的着力点。由于产学合作中一般障碍在企业,所以利益契合点可定义为吸引或迫使企业参与合作的条件。我国当前的产学合作缺少利益契合点,这与社会、政府、学校和企业自身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连带关系。
  (一)目标错位:学校为了就业,企业为了营利
  学校追求的是社会公益性,如果学校能够通过产学合作的形式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也就维持了职业学校的生命,因此职业院校对此有着非常高的期待。而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它追求的是生产利益的最大化。企业投资职业教育,实际上就是要造就一个新型的企业办学局面,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转化为系于企业切身利益的主动行为和自主行为。虽然学校为企业提供了“廉价劳动力”,但企业永远是满足利益需求的直接相关者。换言之,企业愿意接纳职校学生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要成为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生产者,二是具有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不符合两者之一,企业只能断然拒之。
  针对这两个苛刻的条件,学校也在寻找解决办法。比如校企合作的“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等。但是,由于学校与企业“生产”周期不同,在传统办学模式下,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一般需要2-3年,而企业在产品、技术、市场和管理环境等方面的变化十分迅速,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也发生快速变化,人才培养周期滞后于企业产品生产周期和企业人才需求变化的现象十分明显。况且企业往往固守短期利益,不愿意投入人力、财力、精力进行产学合作、共同创新。
  (二)企业观念的瓶颈:缺乏培训意念和责任以及长效的战略思考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Gary.G.Becker曾把企业培训分为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他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上,企业不愿意参加一般培训,而只愿意对员工进行特殊培训。因为一般培训并不能使企业获益,而特殊培训则能提高提供培训企业的生产率。学校派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属于一般培训。学生被视为生产中的廉价劳动力,并且这种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还并不高,这大大削弱了企业对学校学生的认同感,所以会出现主动诉求低、合作动力不足的表现。更重要的是,企业明显缺乏产学合作的责任意识,企业是市场主体,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学合作既不是企业经营范围的事项,也没有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事项,企业参与产学合作完全是出于其自身需求的考虑,并不是出于社会责任、公平道义或企业形象的压力,企业的这种观念实际为企业主动参与产学合作打了不小的折扣。
  从人力资本理论中不难发现,企业向职业教育投资可看做是教育资本的积累,教育资本投入得越多,回报的利益就越大。但是企业缺少长远的眼光,视职业教育为消费环节,将仅有的那一点点必要的劳动要素投入抹杀。面对廉价的国内要素市场,企业的这种战略本无可厚非,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战略的利润空间会越来越小,企业发展将举步维艰。单一遵循成本战略的企业对技术与技术人才的追求并不那么迫切,所以才会出现企业对产学合作冷淡的状况。
  (三)“三峰交叠”:企业成为人才市场的主要买方
  “三峰交叠”指的是新增劳动力(包括大学毕业生)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镇下岗职工为了生计而自主选择人才市场实现再就业的经济学术语。就新增劳动力的情况来看,2008年到2012年,这5年毕业的高校学生数量预计将达到3000万人。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60万人,比2010年的630万多出30万人。截至2009年7月1日,全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仅为68%,意味着每年有近200万大学毕业生没有就业,而且可怕的数字连年提升。“三峰交叠”情况直接导致了人才市场劳动力后备军的数量激增,企业选择人才的余地可谓是宽而广。它可以选择具备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长期从事某一定专项工作的劳动力,不用花尽心思谋求学校中的“半成品”,人才市场供过于求的状况再次为产学合作道路蒙上一层阴影。
  (四)支持者的“缺位”:政府和行业的引导能力薄弱
  如果说企业为了一己之私追求自身利益没有考虑到产学合作的重要性的话,作为宏观决策者的政府和引领性的行业协会组织缺乏积极性则更加恶化了产学合作的形势。社会上出现许多尴尬的境况,比如一边是高就业率,一边是招生难;一边是技工荒,一边是新生代技工者剩余而缺少就业机会……可以说与政府法律机制的缺失不无关系。国家虽陆续颁布了针对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但仔细来看,政治化色彩和功利化色彩浓重,针对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引导性条文几乎没有,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律法规不出台,也就失去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有力保障。
  行业协会在引导校企双方进行产学合作的过程中起着中坚作用。学校是公益性组织,以提供公共性产品为主要目的;企业是营利性组织,追求商品上最大利润为主要目的。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需要在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获得经济性和非经济性回报。因此,两者生存方式和运转机制是完全不同的。行业协会作为产学合作的第三方,未能发挥纽带作用对产 学合作加以引导和沟通,也就决定了企业对学校一方不冷不热。另外,行业协会没有能够从区域性角度,以行业或地区的利益出发来规划和协调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导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趋同化现象严重,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十分困难。行业协会没能在产学合作中发挥应有的约束性功能,很多企业希望通过校企合作改变企业的人才结构,但学生就业的不确定性又导致企业缺乏参与人才培养的信心。
  二、重塑企业主动参与产学合作的激励模式
  国外发达国家的产学合作的利益契合点的特点:一是行业的全程参与;二是高水平的师资;三是完备的法律保障;四是高效的政府管控。我国产学合作要实现“真合作”,就必须找到企业主动参与的驱动机制和激励模式。
  (一)外部激励:政府给予支持和管控
  在增强现有法律法规保障的同时,政府应该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清晰的判断。比如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并且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融资渠道不够发达,资金缺乏将是影响产学合作较大的阻碍。基于此,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引领企业走出融资难的怪圈,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和环境,帮助能力差但还抱有产学合作意愿的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产学合作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产学研合作的发展要求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利益与风险分配法,对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的公平性,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顺利进行。”
  国家要专门设立专项基金,奖励产学合作优秀企业。政府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先驱者和责任方,应在同级财政的教育资金中建立职业教育产学合作基金,鼓励和奖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产学合作,并为解决产学合作中的各种困难提供资金支持。政府同时也要为企业提供“风险救助”,在投资试点中做好失败的准备,对改革不良的企业施行救护。国家的“风险救助”对中小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往往可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支持的前提下,政府也要运用行政手段对企业进行激励。但是,这种行政手段不是行政命令,而是一种激励手段的管控。政府可以利用资金作为支持,当然也可以利用资金作为掌控的条件。正是通过这种宏观调控,才使得政府在激励企业主动参与产学合作的同时,也不违反经济规律。政府可以利用下列两种路径取得资金利益最大化来谋求企业的利益契合点:
  1 “免税+奖励”政策。这类似一种柔化政策。具体做法是国家通过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组成一个“产学合作委员会”,根据各个省份的实际情况或者区域位置,制定一套系统的“产学合作条例(标准)”。“产学合作委员会”通过搭建信息平台、贯通校企合作渠道等方式,向企业介绍和宣传此条例(标准)以及相关的优惠政策(“免税”+“奖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学校提供实训场所,并派专业师傅给予技术指导。对那些遵照条例甚至超额完成规定任务的企业,国家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样,企业在获得廉价劳动力的同时,还能获得政府的优惠,成本大大降低,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会积极与学校合作。整个合作的运行,都需要“产学合作委员会”的跟踪评估,以实现真正的产学合作。
  2 “加税+奖励”政策。此政策最早由华东师范大学石伟平教授提出。石教授认为,如果柔化政策仍对个别企业不起作用,那么国家只有采取另外一种刚柔并济的政策――“加税+奖励”政策。具体做法是如果某个别企业不遵从“产学合作委员会”制定的“产学合作条例(标准)”,就对该企业施行重税加罚,直至其按照要求行事。此后也同样享受“免税+奖励”的待遇。
  严格说来,这种政策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要让所有企业都参与到产学合作的大军中来。所以,国家在处理此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到这无形的压力是否影响到了企业合作的意愿,切忌弄巧成拙。
  (二)内部激励:企业主动转变发展战略
  有了政府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风险保障的外部保障以后,企业就要从自身的角度来激励自己,改变经济竞争中的短浅目光,主动转变自身的竞争战略观。施特雷克对企业的竞争战略曾做过三种区分:一是规模生产战略,靠价格取胜;二是客户多样需求战略,凭质量取胜;三是多元化质量生产战略,是对前两种战略的综合,即“规模+多样化”。尽管三种战略各有长短,但是,只有第三种战略代表企业竞争战略的未来发展趋势。企业如果想要在“规模+多样化”上做文章,就必须通过产学合作,汲取职业院校的新鲜血液和新生力量。
  1 促使企业转变观念,增强“协同效应”。要想转变产学合作中企业冷淡的态度是非常困难的,但这是解决产学合作中校“热”企“冷”的关键。企业要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它为职业院校提供了智力和技术支持,也为科技发展奠定坚实的力量。校企合作中企业的支持程度直接决定了企业在社会中的名声和信誉。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可以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积累人脉和培育潜在市场。从总体上说,企业是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
  “协同效应”,简单地说就是1+1>2的道理。不仅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训场所和技术支持,职业院校也为企业提供生产力,但是“企业+学校”绝对大于各自的发展功效之和。它不断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商品、刺激了市场经济的同时;也满足了各自双方的根本利益。所以,产学合作可谓是“协同效应”的最佳诠释。
  2 发掘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共生效应”。在投资职业学校过程中,企业自身要深度发掘产学合作的共生效应。一株植物单独生长时显得矮小。单调;而与众多同类植物一起生长时则根深叶茂。生机盎然,人们把植物界中这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现象,称之为“共生效应”。事实上,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过程也是一种“共生效应”。企业在对一所学校投资的过程中,有可能看不出明显的效果,但是通过与若干所学校合作,其产出可能会令企业产出翻番。所以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要树立起“共生效应”的观念;将目光放得远一些,将学校办学中效益的盈余部分投资给其他学校,或者预留发展资金给其他学校,使学校和企业能够在最大利益上实现双丰收。因此,在目前我国产学合作培养人才政策和制度严重缺失的背景下,提升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共生效应”对提高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三、结语
  企业参与动力不足是影响产学合作成效的最核心因素,而目前的研究由于没有抓住动力问题的主要矛盾――企业最佳的利益契合点的具体机制,因此解释力有限。
  在分析其影响因素的过程中,文章从校企双方的运行机制、社会“三峰交叠”的特殊现象、经济学的人才市场分析以及人力资源理论、宏观政策者的支持和掌控情况阐释出企业在产学合作过程中没有抓住有效的、最佳的利益契合点,出现“学校热血沸腾。企业意愿冷淡”的尴尬局面,而始终不能建立起一套有我国特色的产学合作的长效机制。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除了要分析制度因素影响企业行动的利益博弈结构之外,还要重点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企业根据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策略性选择,根据经营管理规范进行社会适应性的实践理性选择,以寻求决策的合法化。因此,重塑企业参与的激励模式显得尤为重要。除了增强国家对企业的支持和外部激励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让企业真正与学校情投意合,建立一套有效的内部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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