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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计划

时间:2019-02-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区人社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 2016年工作计划 ? 2015年我局在区、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七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并按区第八次人代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目标努力工作,狠抓落实,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重点工作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动员大会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朝龙政发[2015]19号)文件,明确了职责分工,具体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发改、工商、税务、银行等十几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助推大学生村官、村干部、务工返乡人员、科技人员、城乡登记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妇女、青年等10大创业主体,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使有创业意向的群众可以随时向相关部门了解创业创新优惠政策,从而激发了群众创业的热情,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育苗区”,推动大众创业创新。为了培育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及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使创业者在创业初期能够有效躲避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2014年5月,区就业局在西大营子镇投资75万元,建立4500平方米的 “育苗区”,重点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城镇失业群体和返乡农民工开启创业孵化大门,目前已成功入驻25户企业。

三是整合电子商务产业园,开拓创业创新领域。2014年6月,市政府决定利用市高新技术园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采取市区共建方式,规划建设了朝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于当年8月挂牌运营。2015年6月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员大会后,区政府经过调研决定,将电子产业园区一栋1.25万平米的标房,整合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该基地充分体现创新思维,规划为一址多照或一照多址创业区、青年创业培训区、创业企业办公区和综合服务区等。目前已基本上形成创意空间、培训指导、孵化创业、公司化发展的一条龙电子商务推进运营模式。现已入驻企业50家,在谈企业30家,吸引个体创业者近百人,培训指导就业1500多人次。

(二)就业工作 一是全方位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屯,对辖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全面的就业失业状态普查,对普查登记所采集的基本数据进行专门整理,建立了一人一卡基础台账和数据库。同时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单位为重点,广泛征集就业岗位,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解决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对返回生源地的279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 阳光工程、升学、入伍等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对全区16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利用预留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兜底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积极与辖区内信誉较高的4家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共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56个。同时提供政策资金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相继出台和完善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到税费减免、贷款贴息、政策培训以及无偿使用办公场地等优惠扶持政策,今年全区发放小额担保贷中大学生自主创业5人,发放贷款25万元,有效地扶持了大学生创业创新。

二是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在政策扶持上,我们重点采用小额担保贷款政府贴息、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场地租金减免等方式,对经认定合格的创业带头人,还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头人补贴。对缺乏资金周转又需重点扶持的创业企业,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为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15万元,完成全年指标的243%,运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主创业79人,扶持创业带头人45户,扶持小微企业7家,共带动287人就业,完成全年指标的136.67%,全年新增创业210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40%。2015年涌现出返乡创业典型12人,带动就业37人,创经济效益85.1万元。

三是援助重点困难群体就业。确保辖区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自2008年起对辖区内的36户零就业家庭进行清零兜底安置以后,到现在已连续8年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力做好享受“两项政策”人员的稳定就业工作。我区现享受“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总数为496人、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人员总数为2567人。同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逐一建立援助对象信息库,并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援助方案。

全年城镇实名制就业5216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104.32%,失业保险参保扩面10700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01.91%,就地就近就业达到6480人,完成全年指标的393%,劳动力输出8366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52%,其中有组织输出7525人,完成全年指标的274%,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

(三)培训工作 一是有的放矢,强化培训。我们把政府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实行量化指标考核,密切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今年上半年我们分别在辖区6个乡镇、1个街道、3个社区和就业训练中心先后开设了“蔬菜园艺”、“月嫂”、“中式面点”等培训班27个班次,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工作站2个,开通率100%,全年培训城镇劳动力4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培训农村劳动力99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47.75%,城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188人,完成全年指标594%,农村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25人,完成全年指标212.55%,先后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举办了3期“SYB(意为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班,培训103人。

二是面向市场,开展特色培训。我们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了我区特有的“一校(**区技工学校)、一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三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家庭服务业实训基地、创业我局孵化基地)”的培训体系。着力打造出了服务于全社会的“月嫂”、“面点师”、“保健按摩”三大培训品牌。学员已不仅仅局限于市内和**区,更有**、建平、**甚至远在**的学员都慕名到**区家庭服务业实训基地学习。同时根据企业发展和工种需求,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先后为辖区10家企业培训车工、电焊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等14个工种所需的高技能人才436人,完成全年指标218%,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44人,完成全年指标220%, 参加职业资格和专业技能鉴定合格760人,技能鉴定合格率为77.6%,超额完成了政府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指标。

(四)社会保险工作 1、医疗保险。一是基金收支运行平稳。2015年,医保基金收入实现2843万元,支出1780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30万元(统筹基金1163万元,个人账户867万元),支出1180万元(统筹支出72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55万元),累计报销2529人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13万元,支出600万元,累计报销3620人次。历年滚存结余5656万元,其中职工结余5020万元(职工统筹基金结余3578万元,个人账户结余1442万元),居民结余636万元。全区参保人数达到55479人,其中职工参保11467人,居民参保44012人。二是开通网银。经过与朝阳银行积极沟通和协调,在9月份开通了网银服务功能,从10月1日起对零星报销人员的医药费由原来批量打折支付改为通过网银直接拨付的办法。有效的缩短了报销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参保患者。三是开展异地查房。9月6日至11日,中心安排专门人员奔赴**对2014年14家医院78人100笔290万元医药费进行逐一查验(未发现违规),至此对异地就医行为监督基本实现全覆盖。

2、养老保险。2015年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191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21629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缴完成7335万元,个人帐户额完成3785万元,本期养老金发放8679万元。同时今年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十一次调整,此次全区共调整享受养老待遇人数3401人,人均增资额为159.44元/月,月增加养老金54.2万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最低标准提高至85元,调整人数24561人,月增加养老金36.8万元,当期发放养老金367.35万元 ,此项工作在全市各县区中率先完成。

3、工伤保险。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完成9106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完成891万元。本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99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1万元。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完成6420人,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完成232万元。本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05人,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05万元。

(五)劳动监察保障工作 一是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3月下旬开始,由区劳动监察大队牵头,劳动就业局、医疗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局等5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54户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为:1、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6%;
2、有13户企业未参加养老保险,5户企业中断缴费,养老保险统筹欠费409万元,工伤保险欠费75万元,生育保险欠费63万元,经过整改,有5户企业恢复了缴费;
3、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有37户,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8%。二是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及案件查处工作。目前,共接待处理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9起,涉及金额 2209万余元,涉及农民工 1590人,现已结案 68起,涉及金额1301万余元,涉及农民工1283 人 。对 12 起违法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1起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 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是全力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已经在全区建立基层调解组织162家,配有调解员602名,共接待处理各类型仲裁申请127件,涉案金额426.4万余元,按期结案率达100%,维护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六)机关人事工作。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全区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档案审查、整理、信息录入工作,对每个人的各种资料全部核查,按要求需要补充的档案资料全部补齐,共审查、整理档案1499本,同时全部信息准确录入微机管理;
二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面向高校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9名,前期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及面试工作均在沈**校进行。面向社会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工作人员12名,为区教育局招聘编外教师40人,每次招聘都严格把关,按照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招聘各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52号)文件要求,我区对2014年10月前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进行了调资工作,共涉及公务员1090人,事业编制人员2595人,调资额总计1105万元;

四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考核工作。年初以来,组建我区工程类初级综合评审委员会两次,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50余人,初审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晋级资料200余份,全区共聘任各类专业技术职称100余人,续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90人,累计考核全区专业技术人员1659人次;
五是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八一走访慰问全区军转干部64人次,企业军转干部7人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人,发放慰问金3500元,发放慰问品合计9600元。及时落实军转干部各项待遇政策,兑现医疗保险、困难生活补助、取暖费等资金25000余元;
六是做好劳动管理工作。共审批企业退休职工176人。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葬待遇审批39人,参保职工未到年龄死亡9人,享受遗属待遇16人。我区参加朝政办法[2013]131号的参保人员共审批退休762人。2015年4月调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工资3468人,调整后我区职工平均月增资为158元,在全市各县区中率先完成。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国家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利用原科技孵化器24亩地申报建设**区技工学校(此项目省人社厅已批准,县区仅此一家)。该项目计划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学校建成后,将把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面向园区企业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农村、城镇劳动力、退伍军人、农民工及残疾人,针对不同群体和需要开设家政、餐饮等十几个重点专业,可为企业和社会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充分满足企业和社会对有一技之长人才及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有效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二)继续抓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以服务大众、促进创业创新为根本,整合中小型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孵化基地育苗区,将其纳入创业创新范畴。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由区服务业局、人社局和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团队组成联合管理机构,按《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方式,健全入孵、出孵等一整套管理办法,按《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条件》,经创业评估等程序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经营考核机制,经评估认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孵化指标要求的,退出孵化基地,使育苗区、创业区、创新区有效结合,在全区逐步形成 “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阶梯形孵化体系。

(三)努力做好就业工作。力争实名制就业要完成7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控制在4%以内。具体措施是:1、搜集就业信息,征集就业岗位,向有就业需求的群体推介;
2、召开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和农民工用工洽谈会;
3、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4、要加大对中小微创业企业、就业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社区就业工作,努力开发适合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社区就业岗位。

(四)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强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和引导,按照我区新出台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同时,要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动力。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集成落实各项政策,发挥好政府推动和引导作用。

(五)中办与国办下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文件中凸显了考核的重要性。在2015年我局将按管理权限,认真做好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应有的功效,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六)省政府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48号),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吃透文件,同时对各单位人事干部开展培训,抓好落实。

(七)全面提升社会保险基础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全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通过国家达标验收。二是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针对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逐步加快、经办机构信息化服务领域不断延伸的实际,确保社保信息网络安全。三是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门户网站建设,要为参保人员提供触摸屏、语音、短信服务,积极探索网上社保业务,努力把软件建设覆盖到所有业务环节。四是加快新农保、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稽核、内控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进程,确保业务高效运转,寓管理、监督和服务为一体,为参保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顺畅、快捷、优质的服务。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经办队伍的政策执行能力、统筹兼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协调配合能力、服务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六是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精算业务,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年度精算报告制度,强化基金运行风险预警监测。对参保人数、基金收支情况等进行精算分析。七是加强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完善数据应用分析体系。在巩固养老保险数据监测成果,推动工伤、生育保险联网数据上报工作的同时,针对经济形势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加强信息搜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全程跟踪相关政策实施过程,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各项指标反映经济发展状况的 “风向标”作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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