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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运用的意义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会计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会计领域的地位勿庸质疑。慎性原准则要求合理核算、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但没有把握的收入不得入账,并在报表中进行必要的披露。但在运用中要时刻把握“度”,要避免不法人员滥用谨慎性原则以唯利是图,合理运用谨慎性防范财务风险。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运用;避免过度
  
  一、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含义
  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之一,它是指为规避风险,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谨慎性原则有两个本质:第一、以保护企业为主旨。第二、收入和费用的时间性分布。
  所以谨慎性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也就是说,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记录和确认,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认和入帐,从而不会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乐观预测和盲目决策。谨慎性反映了会计人员对其所承担的责任的一种态度,这是一种对企业负责,保证其经济基础巩固,避免在一般情况下发生意外风险的措施。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实际运用
  谨慎性原则是贯穿于会计工作始终的,在资产、负债、收益等宏观上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谨慎性原则被运用于会计工作中的主要体现:
  (1)从会计确认来说,要求确认标准建立在稳妥合理的基础上。如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满足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等。
  (2)从会计计量来说,要求不得高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如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等。
  (3)从会计报表来说,要求会计报告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应报告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
  具体运用如下:
  (一)资产方面
  加速折旧法的广泛采用:
  加速折旧法是指与通常使用的、基于预计可使用年限的直线折旧法相比,能更快地摊销应折旧金额的一种折旧方法。
  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原因有以下几点:
  (1)效用递减,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用高,产出也高,而维修费用较低,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折旧费用应当呈递减的趋势;
  (2)减轻税负,因加速折旧法减轻了企业前几年的所得税负担,等同于国家为企业提供变相的无息贷款,有利于机器设备的更新改造;
  (3)平稳性,维修费会随着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增加而增加,在加速折旧法下,每年折旧和维修费用的综合要比采用平均年限法平稳。
  国家应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这一举措从短期来看,企业减轻了税负,国家的财政收入受到影响,但从一段时期来看,国家的财税收入总量并不会受到影响。对企业而言,还提高了更新固定资产的能力,而固定资产更新能力的提高又会促进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出现,从而推动经济的新一轮增长,国家的财税收入得到增收。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能够实现国家和企业间的双赢。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
  在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或最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处理的方法,这也是以谨慎性原则作为指导的。由于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得出的计价结果各不相同,因此,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采用后进先出法在物价上涨期间,发出存货的成本接近当期水平偏高,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则利润不会存在虚夸现象,期末存货价值偏低,实现了稳健性的目的。
  (二)负债方面
  或有负债秉承“不预计收入,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的原则,或有负债充分体现了谨慎性。谨慎性的恰当运用体现在两方面:(一)定性判断:发生、不发生;(二)定量估计:得出其发生的概率分布。预计产品质量保证费用就证明了这点,其他常见的或有事项有: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
  或有事项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必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事项包括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或有资产一般不予确认,只有在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才披露。而或有负债,则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详细的披露包括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及金额。当或有负债符合一定条件时,就应将其确认为负债,并通过“预计负债”科目来核算。
  (三)收益方面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定: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取其迟而不取其早,取其少而不取其多。确定收入的原则: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那么,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如: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销售商品后将手续费确认收入;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以固定价格的售后回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等均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三、避免谨慎性过度
  谨慎性原则似乎更欢迎悲观主义,其实它作为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是比较抽象的,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并不是绝对的保守主义,对这一原则不能曲解和滥用。扩大谨慎性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利于一定范围内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避免“虚盈”的现象,有利于企业弄清家底,明确实际拥有的法人财产权,以便企业增强企业经营的风险意识以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
  但谨慎性原则实际上是风险意识在财务上的体现,是适当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手段。所谓适当,就是要求谨慎性运用时要注意“度”的掌握。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企业会计中的贯彻和运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的主体――会计人员。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臆断性,它的“适度”的把握有赖于会计人员准确的职业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以谨慎性为借口故意“多计损失,不预计收益”导致对应入账的不入账,压低收益以避税,这样就会破坏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的公司在经营不景气时,采用谨慎的做法,制造前期亏损后期经营业绩持续上升的假象,提高公众对其的期望值。这些做法都违背了谨慎性的初衷。
  从会计计量方面来说,谨慎性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拿捏地较准确,对于期末存货采用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计量;对于资产可回收金额则是比较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取其较高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谨慎过度的问题。
  合理运用掌握谨慎性的“度”才能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李虎.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J].会计师,2010(10):13-14.
  [2]王利敏.会计谨慎性原则实际运用问题探讨[J].现代营销(学苑版),2009(08):112.
  [3]李长春.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对其发展的思考[J].交通财会,2009(10):69-70.
  
  作者简介:
  汤轩宇(1990―),女,大学本科,现就读于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会计学专业。
  杨璐(1991―),女,大学本科,现就读于南京财经大学2009级会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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