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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是稻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新闻事件:三亚宰客 黑暗到令人绝望的“零投诉”    刚刚过去的2012年春节,爆发于海南三亚的春节旅游宰客事件,引发了全中国网情民情国情舆情的震怒。
   今年春节的七天长假才过,春节过后的第八天早上,海南官方的《今年春节旅游大丰收》的通讯报道便已发布。统计速度之快让人怀疑,这是工作总结,还是天气预报?
   三亚官方说:三亚市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海鲜排档的监管,实现了节日期间海鲜排档欺客宰客案件“零投诉”。可此语的话音未落,被宰的游客们的投诉便如长江之水天上来。而且偏偏就集中在海鲜排档。
   2012年1月28日,三亚游客微博用户罗迪在网上发帖,“朋友一家3口前天在三亚吃海鲜,3个普通的菜被宰近4000元。他说是被出租车司机推荐的。邻座一哥们指着池里一条大鱼刚问价,店家手脚麻利将鱼捞出摔晕,一称11斤,每斤580元共6000多元。那哥们刚想说理,出来几个东北大汉,只好收声认宰。”
   有位深知内情的业界人士跟帖说,那种鱼的实际价仅为38元一斤。每斤加价542元。
   这条微博次日即被转发4万余次。
   更令人惊异的是三亚官方回应说,次日,当地工商部门称,仔细核实该店销售台账,未发现网友所投诉的消费记录。
   证实三亚春节宰客很难吗?
   三亚宰客调查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对于未发现消费记录一说,我们可以这样分析:在网上的投诉公开后,该店还会保留该消费记录吗?谁都知道,餐饮业的消费记录是各行业中保存最粗松的。
   三亚工商局表示,希望罗、高二人提供确切证据,“一旦取得了确凿的证据,证明富林渔村存在欺客宰客行为,我局将按照‘一次性死亡’原则,从严处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亚工商局的处罚貌似严厉,但这一切都必须以“投诉者提供确切证据”为前提。
   很快,在网上便出现了持有真凭实据的投诉:
   一位名叫“黑人光辉”的网友,晒出一张9746元的海鲜结账单。“黑人光辉”的账单显示,消费时间为2012年1月27日12时,客人8位,他们点了墨鱼、虾、螺、鱼等共7样海鲜,总金额为9746元,下方有“打7折”的字样。按七折计算,这张单子的消费金额也达6822.2元。
   该帖才贴出一天,这条微博已被转发上千次。评论中,网友纷纷致电三亚市政府新闻办,希望这次查个“确实”。
   2月1日,海南省副省长、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出面道歉。他说:我们要意识到实际上这个问题存在的严重程度,要高于我们所接到的投诉所反映出来的程度。对于在春节黄金周出现的三亚富林渔村海鲜排档欺客宰客事件,三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令职能部门彻查此事,对交通管理、海鲜排档、海上娱乐项目等行业出现的“害群之马”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中国:2012年的春节暴利
   刚刚过去的2012年春节,除了“三亚宰客”备受关注之外,另一个现象便是蔬菜价格翻着跟头暴涨,这比当年的“蒜你狠”、“姜你军”可厉害多了。
   让我们来看看《西安晚报》2月2日的一则报道,《5元以下绿菜难寻觅 辣椒每公斤直逼40元》。看看2012年的春节暴利,达到了何种惊人的程度。该文中说:
   尽管早已过了囤积年货的日子,但西安的菜价仍高高在上,如今,青椒依旧维持着迅猛的涨势,批发价在一个月内涨了140%,超市里部分辣椒甚至高达40元/公斤。
   “菜市场的尖椒春节前夕是4元/斤,今天涨到了7元,以前论‘斤’买,估计以后只能论‘个’买了。”不少市民对辣椒价格飞涨的速度表示惊骇。昨日,记者在西门人人乐超市发现,几乎所有椒类菜的单价都在每公斤25元以上:美人椒38.98元/公斤、圆椒29.98元/公斤、线椒33.98元/公斤、螺丝椒26.98元/公斤、青尖椒25.76元/公斤。在不远处的猪肉柜台上,前腿肉为14元/斤,算下来,价格最高的椒类蔬菜比肉价还要高许多。
   看看这些菜价,难道你不会问:人民币咋就这么不值钱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是稻草人
   蔬菜价超过了肉价,这是自然形成的市场价格吗?这是公平的市场法则吗?这是正常的市场法则吗?如果市场法则是天然合理的,我们还要工商局干吗?我们还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干吗?这不成了第六根手指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价格法》已授权政府对不公平的价格异动进行监管的权利,不存在法律空白。而蔬菜是老百姓天天要吃的,关系民生的重要物资,是被《价格法》授权政府严格监管的对像。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还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处罚办法明确而可操作性很强。
   2012年春节,暴涨的蔬菜价堵了每个中国人的心窝子。这个春节不快乐。
   假如春节暴利合法,请问,将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公平、公正、自愿、等价交换四大法则于何地?又置《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等一系列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百姓基本权益的经济法律于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是插在稻田里的,用来驱赶麻雀的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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