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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就业重构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现状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笔者利用1992年―2009年的省际面板数据,就中国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与检验。结果表明,就业重构方向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极化负相关,就业重构速度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极化正相关;受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城乡居民人力资本水平差异的约束,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极化效应大干平衡效应;在区域层面,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净极化效应由大到小的顺序分别为中部、西部和东部。
  关键词:就业重构方向;就业重构速度;收入分配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XJY01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重大招标课题(cDJSKl00202)。
  作者简介:蒲艳萍(1965―),女,四川西充人,博士,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财政与金融、政府经济与管理研究;吴杰(1986―),男,河南济源人,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府经济与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2―0022―05 收稿日期:2011―09―22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间劳动力流动性增强,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市场化调节机制下实现了乡――城转移,改善了城乡“二元”分割局面,城
  显示的1979年―2009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与各产业就业增长率变动趋势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带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增长的能力明显下降,在图形上表现为第二、第三产业就乡间劳动力市场的统筹发展被视为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和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有效途径,然而,与劳动力流动规模扩大相伴随的是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极化。
  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的纵向距离逐渐扩大,特别是第二产业表现得非常明显。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以加快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为特征的产业结构升级,降低了第二产业对劳动力的就业吸纳能力。1999年―2002年,第二产业就业增长率低于第一产业,并且1999年、2000年及2002年,第二产业的就业增长率为负,与此同时,这一时期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二元化分配也加剧。1978年~198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57下降到2.28;1990年~200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2上升到3.33。这说明,一方面,转型期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低就业的经济增长,不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另一方面,转型期就业重构对劳动力人力资本素质要求的提高,进一步挤出了人力资本较低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规模,降低了工资报酬水平。因此,随着转型期我国产业结构变动带来的就业重构,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也在同步分化。
  中国转型期产业间的就业重构主要表现为随着转型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劳动力从第一产业流出,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业部门,会提高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与工资水平,缩小与非农业部门在边际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上的差距,进而有助于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然而从现实看,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重构,城乡居民收入分配趋向二元化。
  一、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Lewis(1954)、Ranis等(1961,1964)认为,农业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流动,有利于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居民收入分配平衡。Lu―cas等(1985)的研究显示,无论劳动力迁移的动机是“自利”性的还是“利他”性的,劳动力迁移的结果均有助于平衡城乡居民收入。都阳等(2003a)对中国西部地区4个贫困县的农户调查资料进行分析的结果显示,贫困家庭的成员迁移对改善其他家庭成员的贫困状况有积极影响,改善贫困家庭的人力资本水平有助于迁移和贫困者在劳动市场上获得更好的收益。Johnson(1988,2003)对中国的分析表明,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有助于缩小农业和非农业劳动力的收入差距,但这种效应要依赖于一定的转移速度,并指出政府限制劳动力流动的政策降低了劳动力流动速度,不利于平衡农业和非农业劳动力的收入分配。Lin等(2004)对中国1985年一1990年和1995年~2000年劳动力流动与收入差距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两阶段的劳动力流动规模均与收入差距正相关,且1995年一2000年劳动力流动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力度更大。国内学者李实(1997,1999)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直接、间接地提高外出务工农户的家庭收入水平,抑制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极化。都阳等(2003b)的研究结果表明,劳动力外出对缓解家庭贫困有积极影响,劳动力外出已成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最重要方式。樊纲等(2005)的分析表明,农民工跨地区流动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政府政策限制了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平衡作用。蔡畴(2005)指出,转型期我国工业化发展显示出排斥就业的倾向,随着劳动力流动规模的扩大,大量流动中的劳动力难以有效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分配随之分化。曾国安(2007)认为,工业化一旦启动,部门间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劳动力素质的相对变化及就业机会的结构性变化等因素的作用,促使城乡居民收入分配趋向分化。彭定簧等(2009)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二者存在双向互动关系。蔡畴等(2009)将劳动力流动未能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解释为现行调查制度忽视了“常住流动人口”的收入,夸大了城市收入水平,低估了农村收入水平。朱云章(2010)运用山东省的统计数据对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效应进行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取决于农业转移劳动力非农就业的工资水平。
  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解读发现,国内外学者大都认为,农村劳动力的乡――城流动是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实中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仍然处于一种极化过程。这种“悖论”主要源于转型期我国就业重构给农村劳动力有效流动带来的巨大压力。笔者利用1992年~2009年的省际面板数据,从产业结构变迁对劳动力吸纳效应的影响人手,就农村劳动力乡――城流动触发的产业间就业重构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与检验。
  二、理论分析与基本假设
  农村劳动力乡――城流动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平衡效应依赖于农村劳动力在非农部门的有效就业。转型期我国产业结构的迅速变迁,将导致劳动力就业的产业结构重构。产业变迁带来的就业的产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具有双重影响效应。一方面,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会带来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和新兴行业的发展,有助于增加就业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进而抑制不断扩大的城乡居民收入二元分配局面;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调整伴随各产业的剧烈变动乃至部分产业的衰退,会增加失业,农村劳动力受制于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 和低人力资本水平的约束,在就业重构过程中失业风险增强,工资报酬缺乏竞争力,在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会显示出二元分配的趋势。
  为考察就业的产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双重影响,笔者将就业重构分解为就业重构速度和就业重构方向两指标。就业重构速度是用来衡量各产业就业效应波动剧烈程度的指标,就业重构速度越快,各产业就业波动越剧烈,结构性失业越严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不均衡越严重。就业重构方向是用来衡量一国就业结构不断演进的指标,就业重构方向越快,第三产业越发达,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范围较广的特点将促进农村劳动者在第三产业的就业,改善城乡居民收入不平衡状况。在工业化已经完成的发达国家,通常用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比重表示就业重构方向。虽然第三产业就业弹性较高,但考虑我国工业化尚未完成,加之我国第二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吸纳就业的稳定性较强,因此不能忽视第二产业发展对就业的积极影响。基于上述分析,笔者假设:城乡居民收入的“二元”分配与就业重构速度正相关,与就业重构方向负相关。
  由于我国区域发展条件差异显著,不同区域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效应虽然在方向上可能显示出一致性,但各区域由于城乡间劳动力流动性和城乡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的差异性,会导致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力度不尽相同。为此笔者将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效应的区域差异引入实证模型,以便准确把握转型期我国就业重构的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效应。
  三、实证分析
  (一)模型构建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将基本计量模型设定。
  其中,下标表示省份,表示时间。考虑到数据的完整性,笔者选取我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数据,时间跨度为1992年~2009年。地区效应,用以控制不同省份的特征效应;以为时间效应,用以控制经济周期性波动、经济体制改革不同阶段的特征效应;为残差项,用以控制其他不可测影响因素的特征效应。笔者选择的控制变量,为系数。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1)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表示。原始数据来自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并利用各地区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价格平减。
  (2)城乡间就业产业重构。笔者将就业产业间重构分解为就业重构方向STRE和就业重构速度STRK。其中,就业重构方向STRE用各省际单位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之比表示。就业重构速度STRK的计算公式。
  其中示产业就业人员在期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表示产业就业人员在基期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笔者以1978年为基期,计算各省际单位就业重构速度。原始数据来自相关年份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
  (3)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其他因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三OAN):用各地区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额占全部贷款总额的比重表示;财政支农支出(AGR):用各地区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表示;城镇化率(URBAN):用各地区历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表示;对外开放度(IMEX):用各地区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重表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RINV):用各地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表示;城乡人力资本差异(DHC):用城市人力资本投资和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比值表示。考虑数据的可得性,笔者以城乡教育文化娱乐投入和医疗卫生保健投资来度量城乡人力资本差异。数据来自相关年份的《中国金融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及《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典》。
  (三)实证结果分析
  由于Hausman检验拒绝了模型的随机效应,因此笔者只报告固定效应模型的实证检验结果,估计方法为EGLS。对于其他不可测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因素纳入“残值”。实证结果列示于表2中。
  转型期我国就业重构方向在全国和各区域层面均有助于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就业重构速度则极化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二者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就业重构速度和城乡居民人力资本投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呈现显著的同步性,城乡人力资本投资差异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影响越大的地区,就业重构速度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极化效应也越大,且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就业重构速度和就业重构方向二者的净效应极化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居民人力资本投资的显著差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产业转型期的有效转移形成强力约束,拉大了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和就业报酬上的差距,抑制了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平衡效应。
  从不同区域看,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净极化效应,由大到小顺序分别为中部、西部和东部,其极化系数分别为2.2757、0.6107和0.2221。中部地区作为我国一产发展的支柱区域,一产从业人员在全国一产从业人员中所占比重最大,2007年为36%,西部和东部分别为34%和30%。在产业转型期,中部地区面临严峻的产业间就业重构,不断加快的就业重构速度给城乡居民收入平衡分配带来巨大压力。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对平衡全国及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贡献显著,对东、中部地区不显著。城乡居民人力资本投资差异在全国和各区域内均极化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财政支农支出、农业贷款和对外开放则受制于自身规模和时效滞后的影响,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影响不显著。城市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显示二元分化效应,且通过了1%和5%的显著性检验,这与中国式的城市化进程有关。目前,中国农村居民中较为富裕的居民有更大的可能转为城镇居民,只要在边际上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同期城镇居民收入的相应临界值,那么这样的城市化进程就会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统计上的二元性(阮杨等,2002)。
  四、结论与启示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中期,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剧烈变动,劳动力就业在产业间正经历着重构。转型期我国就业的产业间重构方向有利于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就业重构速度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二元性,受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城乡居民人力资本差异的约束,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净效应为极化效应;城乡人力资本投资差异和就业重构速度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极化效应显示显著同期相关性;就业重构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净极化效应由大到小顺序分别为中部、西部和东部。
  上述结论的政策启示:(1)转型期中国产业结构变革的路径选择要符合我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兼顾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尽可能发挥就业在产业重构中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平衡效应。(2)强化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投资的意愿和能力,提高转型期农村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抑制城乡居民在不同工资水平行业就业的比例失衡,降低就业重构速度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分化效应。(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扩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和建设速度。(4)打破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降低垄断性行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准入门槛,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和行业间的自由流动。
  参考文献:
  蔡防,王美艳,2009.为什么劳动力流动没有缩小城乡收入差距[J]经济学动态(8):4―10.
  蔡时,2005.为什么劳动力流动没有缩小城乡收入差距[J].理论前沿(20):18―20.
  都阳,扑之水,2003a.迁移与减贫――来自农户调查的经验证据[J].中国人口科学(8):56―62.
  都阳,朴之水,2003b.劳动力迁移收入与贫困变化[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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