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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之作为一种“常态”理想的证成性研究】 理想和现实的中庸主义者

时间:2019-01-3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理想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有着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因而也有着不同的理想,笼统地说,西方人的理想偏功利型,中国人的理想偏道义型。本文试图从中国传统中庸之道的角度,论证一种不同于普遍的理想观念的“常态”理想;以人们较为普遍的理想观念为切入点,论述为什么要提出所谓的“常态”理想,进而论证中庸作为一种常态理想的可能性及预期后果。
  关键词:“常态”理想:中庸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3-0059-04
  一
  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有着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因而也有着不同的理想。笼统地说,西方人的理想偏功利型,中国人的理想偏道义型。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常以“自由的公民”身份为傲;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强调主体内在的理性价值;柏拉图的“理想国”,以能让理性支配欲望和激情的哲学王,以及哲学王统治的“理想国”为最终理想;文艺复兴运动则确立了“人类中心主义”;尼采的“超人”、萨特的存在主义以及浮士德精神等都是西方理想的典型代表;杰弗逊的《独立宣言》是西方人重视自由和权利的集中反映,至今,“自由女神像”高高地耸立在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象征着美国人民争取自由的崇高理想。总之,个人的能力、权利是西方理想最终目的。在中国。理想的主流是以儒家为核心的集“仁、智、勇”于一身的“圣贤”,中国理想的基本倾向是道义,而不是功利。孔子在《论语-述而》中指出:“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荀子?荣辱》中说“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邵雍在《皇极经世观物?内篇之七》中说:“天下将治,则人必尚义也;天下将乱,则人必尚利也”;《汉书?董仲舒传》记载董仲舒言:“仁人者,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宋明理学则把义利之辨发展为理欲之辨,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实现圣贤理想目标的过程。
  《现代汉语词典》对理想的定义是:(1)对未来事物的想象或希望(多指有根据的、合理的,跟空想、幻想不同)。(2)符合希望的,使人满意的。反义词:现实;近义词:抱负,幻想。通常理想在英文中对应的单词是“Ideal”,《第三版牛津英汉双解字典》对这个单词的解释是:idealm:1.person orthing regarded as perfect(完美的人或事物);2.standard ofperfection(完美境界的标准)。总而言之,从人们对理想的定义来看,一方面,对理想的强调集中在理想是希望中的美好事物;另一方面,强调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相互对立的。人们眼中的理想闪烁着光芒,令人心亮,令人神往。崇高的理想,是激励人蓬勃向上的巨大精神力量。古往今来,仁人志士为了理想流血流汗,死而无悔。其实,理想并不是什么神秘之物。一般意义上的理想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向往、信仰和追求的目标,是人们对自己如何度过一生的总体规划,对自己终身奋斗目标的设想,对自己生活道路的确定。理想反映的是一个人对人生、人生的意义的总体看法;反映人的思想、情趣、爱好和性格。理想具有鲜明的社会性、时代性。不同的理想,引导人们走的道路不同。理想从纵向层次上看,可以分为最高理想、阶段性理想和具体理想;从横向上看,可以分为社会理想、政治理想、道德理想和职业理想等。
  现在社会上谈理想之风甚为淡漠,殊不知,不重视确立理想会导致一系列不良的后果。理想是未来人生价值目标的预见和合理设想。任何人的理想都是自身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表现,它反映着个人对未来的追求和向往。尽管理想不等于现实,但现实却是酝酿理想的土壤。人们在现实的土壤上,播撒下新的、更合理的理想种子,以完善现状,并为之奋斗不息。在这一意义上,理想就是将现状、现实改造得更合理,更合乎事物发展规律,更完善从而更能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目标。理想既是对现实中不合理现象在观念上的否定,也是观念上完善化了的未来现实。理想决定了人生目的的确定和人生道路的选择,集中反映个体的人生观。可以说,理想集中体现了人的精神生命。人的生理生命会衰竭,社会权力和责任可以予夺,角色会改变,但人的精神生命却可以“超乎天地外。不在五行中”。无形的精神生命,却是人最有自主权的一条性命。运动和养生可以强体,理想和奋斗则可以强心,然而,身体的强健是人之为人的根本,而不是人之为人的目标,献身于真善美之人类理想的人,才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理想中要成为的人。
  冯友兰曾提出:一件事物的意义,离不开三个要素:一是它自身的性质,二是必须为达到的一个目的,或者指可能引起的后果,三是指与别的事物的关系。理想与价值的关系集中表现的是理想的第一个要素;理想作为价值目标指向未来,表现的是理想的第二个要素;理想与现实之间、理想与人的关系,表现的是理想的第三个要素。理想的意义通过理想的状态表现出来。理想的状态应该是理想的上述三方面意义及其表现的合理同一,忽视或偏颇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算作“常态”的理想。因此,不管是西方的哲学王、理想国理想,还是中国的圣贤、内圣外王理想,可以看出,人们对理想的理解和定位集中在理想的前两个要素:理想自身的性质和理想的目的上,关注的是理想与价值的关系和作为价值目标指向未来的理想状态,而很少注重理想的第三个要素:与别的事物的关系,即:理想与现实、与理想的主体的关系的理想状态。而我们认为,理想的第三个要素才是理想三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没有现实基础的理想是空想;没有主体对现实和理想关系之把握的理想是幻想。苏轼有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这里的“志”,主要是指志向而言,一般就指我们今天常说的理想。《说文解字》上说:“志,意也。”《诗-关雎序》说:“在心为志。”都是强调“志”是人内心所向。指人心中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对目标矢志不渝的决心。基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提出一种强调理想的第三个要素的、更为完整的“常态”理想。要知道,理想无论是大是小,其意义都不仅仅在于理想的内容、性质和指向,而更在于理想的主体能够把握好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张力。将理想转化为现实,同时,又以新的现实为基础。不断地提出新理想。
  二
  一般而言,事物和人的状态指其所处的状况。推演之,理想的状态就是指理想所处的状况。事物和人的状况有正常和非正常之别。例如,对物质水而言,液态就是它的正常状态(简称为水的“常态”),气态和固态就是它的非正常状态(简称为水的“非常态”),水、水蒸气和冰块同是现实存在,一般而言,只有水才是物质水的“常态”,其它两种都是非常态。同样,理想也可以有常态与非常态的区分。在伦理学范畴内,“常态”理想指的是一种正常状态的理想,也就是“应然性”的理想。应然,顾名思义,是事物应当存在的样子,一般表现为意识对事物的期望。伦理学上指道德 从现实的道德关系中抽象出来,又作为原则、规范调节人与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系列“应当”怎样或“不应当”怎样的道德规范。应然以实然为基础,实然指事物实实在在的样子。伦理学上指道德的一种客观性和实在性。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实然状态是处于变动中的状态。应然状态和实然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那么,应然状态,即“常态”就也不可能是绝对静止的。我们认为,在伦理学意义上的“常态”理想指的就是“实然性”理想与“应然性”理想相连贯,现实与理想、知与行相促生,从而,理想的主体能够通过内在力量及其发挥而得以实现的理想状态。“非常态”的理想则恰恰相反,指的是:现实与理想相脱节,知与行不往来。最终,理想的主体无法通过自身力量来实现的理想状态。
  撇开上述事实意义上具有实现不可能性的“非常态”理想不论,我们暂且将研究集中在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常态”理想上。如前所述,我们研究“常态”理想,首先要假定语境与主体不变,即,某一理想之为某一特定主体在某一特定语境中的“常态”理想。否则就不能保证现实与理想的关联性。但是,这一“常态”理想仍具变动性,因为假定只限于语境与主体不变,但是主体自身仍然是变动的,所以,“常态”理想的趋向有二:实现理想或沦为“非常态”理想。其次,我们还要假定“常态”理想为理想主体本身所“自明”,即,某一理想之为某一特定主体清醒认知的“常态”理想。否则就会导致知与行的脱节。最后。还要假定理想的主体具有发挥自我以实现理想的内在力量,并且能够矢志不渝地坚守这种理想。所以,我们可以说,“常态”理想有自身的特征。首先,就是恒常变动性,这保证了理想向现实的开放,不至于使理想落人空想。其次,就是自明性,这保证了主体与现实之间的张力,不至于使现实缺乏理想。最后,就是自守性,这保证了主体与理想之间的整合,也即,保证了现实、主体和理想的整体性,不至于偏颇于任何一方。另外,“常态”理想的上述三种特征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因为,从本质上讲,这三者体现的是行为主体对其现实和理想的处理。因此,我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个具有整体性和开放性特征的系统。从而,我们得出:“常态”理想就是一种为理想主体之自明和持守的系统性理想。
  在论语一书中,“中”出现过23次,具有多层面的含义。但,“中庸”仅出现一次:“中庸之为德也,其至以乎!民鲜久矣。”杨伯峻先生对此的解释是:“中庸――这是孔子的最高道德标准。‘中’,折中,无过,也无不及,调和:‘庸’,平常。孔子拈出这两个字,就表示他的最高道德标准,其实就是折中的和平常的东西。”从中庸的含义上说:中庸指的就是人们在为人处事时,防止过与不及之两端的,一种追求适度的思维方式。简言之,中庸就是一种保持思想和行为恰到好处、适可而止的智慧。“过”与“不及”对中庸而言,是它的“非常态”,“适度”则是它的“常态”,但是,我们知道,像坐标轴上的抛物线一样,它只能无穷或无限于接近坐标轴,而不能完全重合。基于这个角度,我们称中庸是一种理想,我们应当追求的是一种“常态”的中庸理想。基于文章第一部分对“常态”理想的论述,我们认为,中庸是可以作为一种典型的“常态”理想而存在的,理由有三。
  中庸求“诚”,“诚成天下之性,性立天下之有。”“诚”既是中庸的最高理想,又是中庸的基本方法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者也。”“诚”作为一种理想,对应的是“诚者”;“诚”作为一种方法,对应的则是“诚之者”。“诚”既有真(true)的涵义,又有诚(sincere)的涵义。前者是自我认识的基础,后者则是人同天合一的根据。就前者而言,“诚”与现实同义;就后者而言,“诚”叉与理想同义。“诚”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合理状态,即,我们所论证的“常态”理想。中庸可以作为“常态”理想,还表现在其对“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的强调上。它的理想状态是“小德川流,大德敦化”。因为中庸理想靠日常经验来证实,理想在这里非但没有被神性化,反而更趋向于人性了。理想的意义不再依赖于某种外在条件,而由主体人格的内在深度和厚度自动生成。从而,人们对理想的追求并不因他具有所谓的现实超越性,而在于“自诚”:主体真实本性基于人的普通性(“庸”)而得到终极实现。中庸作为“常态”理想,强调主体实现理想的内在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主体自身思想的完整和道德的真诚,而不是蓄意获得来自社会的认可。儒家推崇的仁君就是这种理想的典型代表――通过自己足以为表率的生活就能在社会上发动到的转化的过程,而无须强求他人。正是这种内在的“诚,,为主体的道德和精神培育提供了不竭的资源,为社会理想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礼记?中庸》篇开宗明义地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讲的很清楚,“中庸之道”这一道德理想,是靠主体自身的“率”和“修”而达致的。道可行,赴汤蹈火,经济天下;道不可行,矢志不渝,独守起身。中庸之道告诉我们:要终吾一生为明理。终吾一生为正道,终吾一生为贤人。沿着自己的方向,坚持不懈地走下去;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要左顾右盼,更不要瞻前顾后;靠清醒的头脑,而不是混沌的双眼引路,心无旁骛。
  三
  人的生命有三个维度:自然生命、社会生命、精神生命。人的理想属于价值观念,是人的社会存在的思想表现,也是人的精神生命形式之一。人们总是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理想去生活,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取向,就会形成什么样的人生效果。理想的培育、确立和追求,是人的精神生活的最高层次。
  在自然生命中,中庸之道德理想表现为对自己本性、天性的持守。也就是:慎独自守。古往今来,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慎独自得境界者不乏其人。诗人陆游,倾尽一生书写爱国情操,恪守抵抗侵略、重振王朝的信念,写出了大量具有爱国主义豪情的诗篇,至死方休,可歌可泣!柳下惠坐怀不乱,曾参守节辞赐,萧何慎独成大事,三国时刘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宋人袁采“处世当无愧于心”,李幼廉不为美色金钱所动,元代许衡“梨虽无主,我心有主”的自律。慎独自得到底“得”的是什么?说到底,其实是一种高层次的道德与精神境界。在中国历史上,汉朝的张良、三国的诸葛亮、唐朝的李泌等等拥有大智大慧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山林气比较重,都不太愿意追求名利,不太愿意陷入是非。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过:“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唐朝的李泌更是一位忽隐忽现的高人,有“白衣山人”之称。在朝中作宰相时,皇帝听得进谏言,他就说几句;皇帝听不进,立马归山退隐,完全超越于种种名利场、是非场之外。正因为他们不留恋于富贵功名,他们的智慧能力、对局势的判断能力,才能比陷在名利是非中的人要高明得多。这也就是他们的“得”。   在社会生命中,中庸之道德理想表现为道与德的密切关联。道是一条大路,这里指人与人之间的一条路。是属于精神方面的、无形的。有了他,人与人之间的心灵可通,同情可生,私心可去,伦理基础可奠,否则,两点之间的一条线断了,每个人各管各的,各为各的,好比一盘散沙,无凝固力存在中间。这可称之为“无道”。有了道,尤贵乎通达无阻(达道)。
  “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分析出人与人上下(君臣、父子)、左右(夫妇、朋友)、前后(昆弟、朋友)三进向的关系,有的属于血统的、有的属于社会的、有的属于政治的,为人生所不可缺的关系。故称之日五达道或五伦。道是普通的,又是普遍的,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它的意义就不能穷尽,我们便不能充分的领悟“道”和完完全全地达“道”。在这意义上,我们说,“道”是我们的理想。行道而得之于心谓之德,德是主体对“道”的实行。主体在“忠”于自己“理想”的前提下,坚持不懈地努力求“道”,并相信,自己理想的价值集中体现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之中。
  在精神生命中,中庸之道德理想表现为对孔子所言“中庸不可能也”的正确理解。中庸作为理想,孔子一开始就说过:“天下国家可均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首先,中庸作为理想,在这里肯定不能揭示出理想的性质,因为以“不可能”为性质的理想,只能是幻想;其次,中庸作为理想,在这里肯定不是指目标,因为无法达到的目标,只能是空想。那么,中庸作为理想,在这里就只能从其与其它事物的关系中来理解。究竟中庸“不可能”在哪里呢?我们认为,中庸之所以“不可能”是就其与礼的关系而言的。众所周知,《中庸》是《礼记》的一篇,而《礼记》是对《仪礼》的解说。《仪礼》是《礼记》的经,《礼记》是《仪礼》的解。所以说,对古人来说,最重视的应该是经,对经的解释也应该围绕经而发生发展的,故,中庸的“不可能”说的应该是礼的“不可能”。首先,仪礼主要是为“士人”所作的士礼:自士人一生的所有活动,到其死时的丧礼、祭礼,繁琐细微之至,几乎涵盖了士人从生到死的方方面面。要时时刻刻、一言一行都遵礼而行,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次,根据贾公彦为《仪礼》所作的梳序(后为朱熹收入《十三经注疏》),《周礼》、《仪礼》都是“周公摄政太平之书”,并且,《仪礼》为本,《周礼》为末(查出处)。果如其说,“六经”之《礼经》(包括《仪礼》、《礼记》在内)很可能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周公制礼作乐”之“礼”。周礼不仅仅是外在的形式上的制度规范,而且体现深层的文化精神,是周代治世之良方。于是,中国古人对经的虔诚几乎达到西方人对基督的信仰高度,孔子一生述而不作,“从周”、“克己复礼”,可见他对经的尊重态度。面对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之乱世,孔子哀叹“礼”的“不可能”也在所难免。再者,《沦语?为政》记载: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说明孔子认为周礼是百世之治(古时称30年为一世,或将“世”理解为朝代)都要以保持周礼这一治世之基础为前提,这又是孔子哀叹中庸不可能的另一个原因。然而,我们认为,孔子之所以会提出“中庸不可能也”,一方面是一种“知难”的感叹,但最重要还是在提醒我们:要把握好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理想总是完美的,但现实是具一定的客观性的,人的能力也是有限的;现实总是不尽人意,理想却是那么令人向往,惟有知行合一,才能实现现实与理想的良性循环;人有理想才完整,但现实总与人的理想有差距,理想就始终处于超越现实的征程上。这就是孔子所谓的“中庸不可能”之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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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文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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