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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在音乐教育中的作用_如何发挥音乐的美育作用

时间:2019-02-1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 音乐的特征是形象性与情感性。美育就是通过充满情感的形象在感情上打动人,动之以情,感知以形,然后才能晓之以理,达到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的目的。音乐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以其独特的魅力发挥着在美育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音乐 艺术 培养 美育
   音乐艺术,历来享有“艺术王冠”的美称。音乐通过有规律的乐音的变化和运动过程,表现和传达某种人类普遍存在的情感,从而在人类的精神世界里占有显要的位置。我国古代最重要的音乐美学论著《乐记》中的《乐本篇》中记载:“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强调“声”是因为感情在内心境界激动起来的结果。列夫托尔斯泰曾满怀激情地说:“音乐是人类感情的速记”。优美动人的乐章可以使人类的灵魂得到净化、感情得到升华。不少著名人物,如恩格斯、列宁、托尔斯泰、郭沫若……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音乐的熏陶与影响。他们从音乐中吸取欢乐和力量,或从音乐中领略人生的真谛和体验,或通过音乐获得心理机制的平衡,或在音乐的启示下从狭小的“自我”中解脱出来。
   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是施教者按一定时代的审美意识及其理论形态,借助审美媒介向受教者施加审美影响,陶冶、塑造性情,促使他们心里结构趋向完善,从而培养他们具有感受、理解、评价美和创造生活美、艺术美的能力。它是一种感性的教育、趣味的教育和人格教育,它是德、智、体所不能代替的。那么,音乐教育和美育之间又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从本质上讲,人的审美能力是包括感知、联想、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心理活动的一种综合判断能力。音乐艺术对人的音乐听觉感知能力、音乐联想与想象能力、音乐情感的感受、领悟与表达能力、音乐理解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
   音乐艺术是听觉的艺术,只有良好的音乐听力感知能力,才能进一步欣赏和学习音乐,所以音乐艺术的基础就是培养与发展音乐的听觉感知能力。在音乐欣赏、音乐技能训练、视唱练耳课程及多样的音乐活动中,极大地开发和发展人的听觉感受能力。目前国内的音乐教育专家已将把发展音乐听觉感知能力作为音乐教育的一箱重要任务来明确提倡。国外的一些富有成效的音乐教育体系,也普遍重视音乐听觉感知能力的培养,如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主张对儿童进行全面的综合的音乐训练,并通过多声部合唱和合奏的训练,发展受教者包括音乐听觉感知能力在内的音乐能力。
   音乐听觉感知能力包括对音准、节奏、音色、旋律、调式、速度、和声、复调、曲式等音乐表现要素的感受、分辨和反应、把握能力。这些方面在音乐活动中综合地起着作用,同时音乐艺术活动也在培养和提高着音乐感知能力的综合发展。
   二、审美想象能力的培养
   音乐联想与想象能力是人的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方面。音乐作品中的许多文字性、绘画性的内容都需要借助联想与想象才能体会和领悟到。音乐运动的形态,人类的情感动态,要转化为音响动态结构,并予以创造性的表现与把握,也必须凭借想象力。
   联想是想象的重要形式,而联想的重要基础来自各种反射,当新的刺激能引起过去的有关生活经验和思想感情的回忆时,就会产生各种联想。如宽广的节奏、舒展的旋律,往往使人联想起辽阔的草原或浩瀚的大海,而紧凑、活跃的旋律往往使人联想起奔跑、飞跃、欢腾等场景。联想是音乐审美活动中的重要现象和重要方法之一,失去了联想,就会使一部音乐作品被理解的程度受到很大限制。
   在音乐创作、与演唱、演奏、音乐欣赏等活动中,联想与想象始终是伴随其中的。在音乐创作中,曲作者要将从现实生活的体验中积聚起来的创作情绪,借助想象力与技巧、直觉与逻辑创作出乐曲;在音乐欣赏中,更需要欣赏者充分发挥自己的联想与想象能力,去体验音乐世界中的诗情画意。可以说,没有想象,就没有音乐艺术。通过音乐艺术教育,必然会使受教者的音乐联想与想象能力得到提高。
   三、审美情感的培养
   音乐艺术对人的情感教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音乐接受者的情感量的拓展,二是情感质的深化。这两个方面相结合,便能使接受主体的情感世界得到丰富和完善。
   所谓音乐接受者的情感在量上的拓展,是指在音乐接受过程中,学生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情感体验。当作品将作曲家无比丰富的社会、人生、情感经历通过具体的音响展现时,当学生在聆听或演奏、演唱,并体验到这些具有伟大人格的精神艺术品时,他们的情感世界往往会因审美变得丰富起来。这些情感都是学生们过去从未有过的,是音乐作品所负载的情感信息使他们有了这些情感体验。因此,他们的情感世界得到了拓展和丰富。
   学生在接受音乐的过程中,其情感不仅在量上得到拓展,同时在质上也会得到提高和升华,这对于音乐接受者的审美情感教育有着特殊的意义。他们在接受音乐之前,已具有一定的喜、怒、哀、乐等自然情感,带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功利评价性质。此时音乐作品所表现出来的无论是悲是喜,都给人带来一种美感,给人一种“脱俗”的纯精神享受,这样便提升了人的精神境界,从而使自然情感升华成了一种高级的美的情感。如果学生长期接受这种精神升华,那么他们的精神境界渐渐也会变得高尚起来,这正是美育的目的。
   总之,在音乐接受过程中,学生在得到深度体验的同时,其情感不但能得到宣泄,而且其灵魂也能得到净化,其生命也能得到超越。因为当他们从作品中体验到作曲家的生命意识和情感激流并且为之心醉神迷时,就会在灵魂深处产生一种震荡和剧烈的情感冲击,从而被震颤的心灵获得一种更新和再生,并且会以一种新的方式去理解社会和人生,由此而建立一种新的认识与评价人生意义的标准,从一个自然人成为一个审美的人。
   四、审美理解力的培养
   音乐审美理解力的培养需要广博而丰富的艺术知识与修养,它不是靠刻苦的背诵和记忆所能达到的,它靠的是一种感性把握力,同时还要联系到人生的各种情趣意味。也就是说,要经由感受导入理解,理解时又不脱离感受。音乐理解应建立在丰富的感性体验的基础上,使音响感知、情感体验和想象联想融为一体。增强人的音乐理解力,还要多听不同作曲家的作品,这样才能逐步提高音乐审美能力,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是再现音乐的重要方式,是音乐的二度创作。这种既作为音乐的创造者,又作为音乐的欣赏者的活动,对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具有巨大的作用。
   长期注重音乐理解力的培养,必然会使审美主体的审美器官的敏捷性、情态体验的丰富性、表象扩展与转换的能动性以及把握整体结构、整合各种心里因素的统摄力都得到极大的发挥与强化、发展与提高、也必将使审美主体具有准确、快速、分辨美丑的鉴别力,准确领悟美的直觉力,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点到面的辐射力,从而产生立美求真的创造力。
   综上所述,音乐艺术以其独特的内容方式和途径渗透于人的健全发展过程中,成为素质教育中不可替代、不可缺少的部分。实践证明,音乐艺术能使人的心理和情绪获得健康的发展,能调节、培养、丰富人的情感结构,使人获得接受美、排斥丑的心理定势和健康向上的审美意识。这不仅给人以美的愉悦、真的启迪,而且还给人以善的引导、健的促进,对促进人德、智、体、美健康全面和谐的发展,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蒋国忠著《大学美育》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年
   2、叶纯之、蒋一民著《音乐美学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8年
   3、沈致隆、齐东海 《音乐文化与音乐人生》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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