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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第五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年度再教育培训班的通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时间:2019-03-2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盐政发〔2018〕 号 关于举办2018年第五期生产经营 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年度 再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各园区、企业: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镇生产经营单位举办安全知识年度再教育培训班。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1. 辖区内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含宾馆、餐饮、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的厂长(经理)、分管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2. 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二、培训安排 1. 报名时间和地址:2018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在**区**镇安监站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203室)报名。

2. 集中培训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6月22日,请参加培训人员在21日上午9:00前进场。

3. 集中培训地址:**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4. 培训费用:本次培训根据安全培训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本次培训任务,根据苏价工函〔2002〕102号、苏财字〔2002〕111号、苏价工函〔2006〕136号文件规定,初培每人300元、复训每人200元(包括培训费、书本资料费、实习材料费)。

5. 联系人:*** 151****1611,*** 136****8638。

6. 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基础知识、安全检查方法。

(2)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等。

(5)事故案例分析。

三、其它 报名时,初培人员请带二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复培人员请将《安全合格证书》带来签盖复审章。

培训期满,经**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考核合格,颁发省安监局统一印制的《安全合格证书》或签盖复审章,作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任职资格的有效证明。凡未参加培训者,将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安排有关人员按时报名参培,并将学员登记表等材料培训前报**镇安全监督管理站。

? **市**区**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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