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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思考 海南省各市县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权限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海南省拥有全国最大的海洋面积,但在国内其他地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南省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却停滞不前,这对海南省发展壮大海洋经济不利。本文在介绍国内其他地区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海洋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4-0080-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4.21
  
   海南省拥有全国最大的海洋面积。发展海洋经济不仅可拉动海南省经济增长,同时,也是海南省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海域使用不足融资功能是解决涉海经济开发资金的有效办法。目前,国内多个沿海省市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已具有一定?模,但拥有全国最大海洋面积的海南省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上却无进展。推动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金融支持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为此,本文在借鉴其他沿海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快推进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全国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情况
   (一)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有关法律?定
   海域使用权抵押是指海域使用权人作为债务人(抵押人),依法在自己的海域使用权上设定抵押,将该海域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置抵押的海域使用权,并就处置所得优先受偿。当前,与海域使用权抵押有关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基础性法律法?。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定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2007年,《物权法》?定海域使用权人可以设定抵押权,使海域的物权属性更加明确,为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提供了法律基础。
   2.操作性部门法?。主要包括国家海洋局制定的《海域使用权管理?定》(国海发〔2006〕27号)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国海发〔2006〕28号),?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
   3.地方性?定。福建、江苏、天津等沿海省市根据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纷纷出台了关于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范性文件,对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作出更为详细、具体的?定,提高可操作性[1]。
   (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情况
   2007年,《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海域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可以抵押的原则。此后,随着沿海省市相继出台措施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国内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模开始大幅增加。国家海洋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金额87.7亿元,比2009年57.5亿元大幅增长了52.5%。其中,浙江省2010年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30亿元、江苏省25亿元、福建省17.67亿元。另外,天津、山东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也具有一定?模。然而,对于拥有全国最大海洋面积的海南省而言,目前还没有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二、沿海省市推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措施
   (一)海洋部门?范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
   海域使用权的抵押必须到海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这是国家海域使用权管理条例中的?定,但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进一步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具体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发放[2]。为了?范海域使用权的抵押,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发放创造条件,沿海省市中的福建、江苏、天津、浙江的海洋管理部门都先后出台了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具体管理办法,而海南省目前尚无全省层面上的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二)多部门联合颁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而且还涉及到多个部门,这要求相关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联合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办法和实施细节推动这项工作。从国内沿海省市来看,2009年以来,江苏、天津、浙江和山东等地海洋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等先后联合出台了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或实现意见,这些意见对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多部门一般有海洋与渔业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等(见表1)。
   (三)搭建海域使用权交易平台,完善使用权流转制度,提升海域使用权变现力
   海域使用权的变现能力直接决定着其作为抵押品的可接受程度,建立使用权交易平台可提高海域使用权的变现能力,进而提升金融机构发放海域使用权贷款的意愿。为推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沿海一些省份积极搭建海域使用权交易平台。例如,江苏省在2010年成立了南通市、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市场交易中心,并将《江苏省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列入了2011年江苏省政府?章立法计划。不断完善的交易市场促进了江苏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发放,在2010年江苏省海域使用权贷款新发放25亿元,而之前年份累计额才25亿元。
   三、推动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建议
   海南省海洋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应把推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作为金融支持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依照其他沿海省市的经验做法,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推动海南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
   (一)建立健全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
   从初步了解的情况来看,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推动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作为其2012年工作的重点。为此,配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尽快出台《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抵押登记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系统,提高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的?范性、准确性和便捷性,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做好配套。
   (二)牵头制定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范发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建议由省级人民银行、金融办、渔业管理、银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推进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具体?定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实施范围、申请条件、操作流程、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三)积极搭建海域使用权市场交易平台,协调推动海域使用权流转
   牵头海洋管理部门逐步建立海域使用权交易市场,可考虑在海口市和三亚市建立海域使用权交易中心;培育海域使用权评估、交易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交易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海域资产合理流转、海洋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海洋管理部门出台《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推动并?范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确保依法依?有序。
   (四)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在《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推进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出台后,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和管理服务,推动商业银行建立和完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加大对海洋经济带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陈薇)
  
   参考文献:
   [1]兰岚,朱楠,张华明,袁丁.论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成立和实现[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7(1).
   [2]张慧铃,张文强.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问题探讨[J].福建金融,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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