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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费谈判技巧

时间:2017-05-2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二手房购买谈判技巧

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

目前楼市冷清,不少房主都会让利,二手房多数是可以“砍价”,至于怎样才能买到做便

宜实惠的房子,这当中蕴藏着很大的学问。

1、二手房价格评估

二手房的价格是有评估依据的,我们可以从相同路段的新房出售最低起价来判断所购买

的二手房的大概房价,换句话讲,二手房的价格泡沫是可以通过比较衡量的。这里有一个经

验值,商品性二手房价格最合理的区间在周边新房价格最高者的2/3,其他类型的如私宅、

小产权房则视地段及保障程度有较大差距,而房龄较大的商品房大约相当于该路段位置新房

均价的一半。

2、找出卖方弱点,谈个理想的价位我们大约可以从出卖方的有关信息找出谈价优势,如出卖方急于出手的原因,有些是移

居外地或出国,因而急用现金,这个时候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谈到较大的折扣;现阶段房价

出现下行趋势,对于炒房者出货,也可以通过付款条件及类比因素谈价。 对于二手房,装修投入是个沉落成本,买家可以以不含装修的价格来成交,挑剔其装修

无用或装修陈旧等都会导致价格略有下调。

3、出价方式的谈判技巧 有许多二手房价格是以包价出现的,即双证及过户费由对方出,买受人仅仅承担二手房

的买价,而事实上售价里含有办证过户等手续费用在内并略有上浮。 方法是先通过第一个技巧权衡对方的出价合理性,如果出价比较合理,而权证费用加入到

购买成本的时候,价格还是可以承受,则可以将权证费用转为由买受人承担,在这一前提下

再与对方商谈成交价格。封死对方靠代办过户来提高单位售价的路径。合同二手房还应该剔除掉提前还贷的有关费用不要计入到买卖价中,这个应该是房东自

主完成的事项。

4、对于非完全性商品房的谈判技巧有些房子做为二手房是可以买入的,但与一般性商品房有差距,这个时候主要从法律方面

权衡买卖的合法性,买后你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同时这类房子的价格一般仅仅是二手商品

房的2/3,所以要综合判断以后再行成交。而且,这类房子房东的底气不是很足,尤其是当

下房价有下降趋势,你可以大胆杀价。篇二:二手房交易中的谈判技巧及法律风险 二手房交易中的谈判技巧及法律风险 内容纲要

★二手房的基本常识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及购房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所起的作用★购房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的谈判及风险提示

一、二手房的基本常识

(一)什么是二手房: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它是房地产三级市场的俗称。凡产权明晰、经

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

(二)二手房交易的几种常见房屋: 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

房改房

限价商品房

1.商品房

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

的房屋,能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包括

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经济适用住房

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无偿划拨土地,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

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3.房改房

房改房又称公有住房,是指按房改政策的规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

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优惠价)购买的单位

的公有住房。房改房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

所不同。

4.限价商品房

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

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商通过公开竞争取得

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三)二手房的优势

1.价格相对便宜;

2.选择的类型多,空间大;

3.是现房,购买的风险小;

4.产权转移的速度快;

5.同样享受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

(四)购买哪些房屋存在着风险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违章建筑的房屋;

3.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俗称“小产权房”);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8.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9.已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 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

10.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11.侵害单位优先购买权及单位与员工有特殊约定不允许转让的房改房;

12.存在超标未经处理的房改房。

二、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及购房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作用

(一)二手房交易流程图

(二)以案说法:二手房交易中七种常见纠纷

1.未实地看房存在的纠纷真实案例:

原告黄某与被告在2002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租赁被告某商铺,租赁

期限5年。2005年,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商铺转让给了第三人刘某,且第三人向被

告支付了购房款,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手续亦尚未办理。之后,原

告获悉被告将上述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遂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

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确认原告对被告商铺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购

买权。律师提示:

(1)在产权调查过程中要充分查明卖房人是否存在产权共有人,是否存在抵押、查封、

出租等限制条件。

(2)在看房时,要对房屋居住人身份进行核实。

(3)要求出卖人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2.定金合同约定不明的纠纷真实案例 :

马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李女士的一套房子,并签订了《定金协议》,且实际向李女士

交付了1万元定金。并约定签订定金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但在定金协议里双方并未就付款的方式及时间作出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双方就付款

方式产生分歧,马先生认为当初李女士也同意了马先生以贷款方式付款,但李女士认为当初

约定的是一次性付款,因此不同意按马先生的请求签订合同。之后,马先生诉至法院,认为

李女士违约,要求李女士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 律师提示:

(1)签订定金合同时,购房人应要求卖方及中介公司将房屋的主要条款在定金合同中确

定下来,以免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出现卖方及中介公司反悔及不承认的情况。

(2)应签订书面定金合同后再交付定金,切忌交定金打收条的交易方式。

3.授权委托权限不明的纠纷真实案例:

张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北京市宣武区的一套房子,但所见到的卖方刘女士并不是房

产证上的所有权人,刘女士说她是房主的表姐,房主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并拿出了传真版

的授权委托书,这时候张女士就信以为真了,顺利地跟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

5万元定金,正当张女士沉浸在购房的兴奋之中时,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起诉张女

士的是房屋的真正房主郭先生,郭先生称其并没有委托任何人卖房,因此要求确认刘女士与

张女士所签的买卖合同无效。律师提示:

(1)购房人应严格审查卖房人的身份。

(2)购房人应严格审查受托人的身份及受托人的受托权限,必须要求受托人出示《授权

委托书》原件,必要时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如果房主在国外,授权国内的其他人进行出售,必须要求 提供经过公证及见证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

4.轻信虚假宣传的纠纷真实案例:

2007年11月,原告于某在《北京晚报》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则地产广告,标明

位于朝阳区某小区的三居室(150+40)平方米,其中40平方米为露台,共136 万元,随后

于某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中介公司,在看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职员一再肯定房屋的总面积

为(150+40)平方米,于某认为136万购买190平方米的房子比较合适就与中介公司签订了

《购房意向书》,并交付了意向金。随后,于某与房主田某及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

中没有对露台进行任何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丈量房屋后发现,所谓40平方米并不存在。

因此原告以重大误解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向中介公司支付的中价费

用。

律师提示:

(1)购房时不能对房产宣传广告盲目轻信,要实地看房。

(2)要弄清楚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计算方式。

(3)要将房主或中介的承诺明确写在合同里面。

5.未能成功贷款所产生的纠纷真实案例:

贾女士与宋先生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贾女士应在60日内通过贷款将首

付款以外的购房款余款支付给宋先生,逾期付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中介公司向贾女

士保证其能获得银行贷款。在贷款手续办理过程中,银行要求贾女士的配偶必须到场签字,

但贾女士与其丈夫因感情不和已经两年多没有联系,且贾女士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收入标准,

最终贾女士的贷款申请没有得到银行批准。由于贾女士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余款,

宋先生要求贾女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贷款过程中双方的义务,以使双方分清责任。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未批准或批准的额度、期限没有达到购房者预期要求时的处

理方式。

(3)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了解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的信贷情况,如果中介承诺

购房人在现有条件下能够贷款,一定要让其出具书面承诺或体现在合同条款里。

6.卖房人户口不予迁出的纠纷真实案例:

胡先生在北京市朝阳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卖方谢某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内将户口迁出,否则,每月承担1000元违约金。但到了约定的期限,谢某的户口仍未迁出。

当胡先生找到了谢某,谢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将户口迁走。为此,胡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程序来

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提示:

(1)购房人在买卖合同签订时要将卖房人户口何时迁出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

(2)购房人应同户口安置在交易房屋的其他人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其他人户口迁出

的时间,并约定违约责任。篇三:与大家分享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 与大家分享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新国五条”出台后,疯狂的二手房逐渐变冷清,不少房主都会让利,二手房多数是可

以“砍价”,大家都想以优惠的价格买到合适的房子,可是这个“砍价”当中蕴藏着很大的学

问,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吧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1、二手房价格评估 二手房的价格是有评估依据的,我们可以从相同路段的新房出售最低起价来判断所购买

的二手房的大概房价,换句话讲,二手房的(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二手房中介费谈判技巧)价格泡沫是可以通过比较衡量的。这里有一个经

验值,商品性二手房价格最合理的区间在周边新房价格最高者的2/3,其他类型的如私宅、

小产权房则视地段及保障程度有较大差距,而房龄较大的商品房大约相当于该路段位置新房

均价的一半。 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2、找出卖方弱点,谈个理想的价位我们大约可以从出卖方的有关信息找出谈价优势,如出卖方急于出手的原因,有些是移

居外地或出国,因而急用现金,这个时候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谈到较大的折扣;现阶段房价

出现下行趋势,对于炒房者出货,也可以通过付款条件及类比因素谈价。对于二手房,装修

投入是个沉落成本,买家可以以不含装修的价格来成交,挑剔其装修无用或装修陈旧等都会

导致价格略有下调。 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3、出价方式的谈判技巧 有许多二手房价格是以包价出现的,即双证及过户费由对方出,买受人仅仅承担二手房

的买价,而事实上售价里含有办证过户等手续费用在内并略有上浮。 方法是先通过第一个技巧权衡对方的出价合理性,如果出价比较合理,而权证费用加入到

购买成本的时候,价格还是可以承受,则可以将权证费用转为由买受人承担,在这一前提下

再与对方商谈成交价格。封死对方靠代办过户来提高单位售价的路径。合同二手房还应该剔

除掉提前还贷的有关费用不要计入到买卖价中,这个应该是房东自主完成的事项。 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4、对于非完全性商品房的谈判技巧有些房子做为二手房是可以买入的,但与一般性商品房有差距,这个时候主要从法律方面

权衡买卖的合法性,买后你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同时这类房子的价格一般仅仅是二手商品

房的2/3,所以要综合判断以后再行成交。而且,这类房子房东的底气不是很足,尤其是当

下房价有下降趋势,你可以大胆杀价。篇四:二手房谈判技巧 二手房谈判技巧

一、 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的推销能力:

1、说服能力

2、专业化知识

二、 销售人员怎样才能具备推销、谈判技巧:

(一) 、销售人员必备的谈判技巧:

1、能够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2、给予客户好的感觉;

3、激发客户的购房兴趣;

4、激发客户下定决心购买。

(二)、说服能力:

1、自信+专业水平

要有自信,自信可磨练推销谈判技巧,有自信的说话技巧才能抓住客户的心理;要有专业水平:专业水平就是说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清晰的表达能力;对销售

房屋的结构、面积、朝向、楼层间隔、建筑结构、购楼须知、价格、付款方式、、周边环境、

配套设施及周边二手房楼盘的了解,同时应熟悉、掌握发展商名称、楼盘详细地址、交款手

续、签合同、办按揭、入伙手续、办房产证等有关手续及收费标准。

2、(三意主义)推销售术:①诚意(诚恳友善) ②创意 ③热意(热情、积极)

3、在说服方面,脸部表情可发挥很大作用: ①说服的三大构成要素为:脸部表情占55%、声音占30%、语辞占7% ②笑服务,笑脸是万国共通的语言; ③脸部表情应与语辞语气相一致。

4、说服时,要尽量满足客户的(三大渴望) 因为忽视人性的基本原理,不论在推销或人际关系方面都将难以成功;所以对待客户必

须做到:

①接纳(希望被接受)②认可(希望被认同)③重视(希望被重视)

三、 提升说话技巧、吸引客户的交谈方式

1、别令对方疲劳、反感的方式说话: ① 声音太小、咬字不清,听不清楚你在说什么;② 罗罗唆唆、单方面叙述的说话方式; ③ 口若恳河的说话方式;

④ 正面反驳、伤人自尊心的说话方式。 注意用字遣词及语气

篇二:房产中介谈判技巧(共2篇)

篇一:房产经济人的谈判技巧

【房产经纪人的谈判技巧】

发表于:2009-09-06 浏览次数:707 回复次数:0

1、谈判的目的:形式双赢的局面,要尽可能满足双方的第一需求,以气势掌控局面而不是以气势压制任何一方,建立彼此对等的地位,谈判较易成功。(,因为中介是居间服务人,所以一碗水端平)

2、不要损害诋毁藐视无辜、第三者的利益,(如介绍人、风水师、律师、对方朋友等)应见招拆招从专业上、逻辑上打败他,用热情的肢体语言感染对方。

二、谈判的时机

1、在价格等交易条件存在差距时,面谈有助于缩小差距,加速中间环节,增加成交概率;

2、在价格等交易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面谈可以最大可能的把握住买卖双方,降低交易变数,促成快速成交。

三、谈判步骤

第一步:准备

1、要先确定买方要从多少钱出来谈,然后打电话告诉买方因价钱差太多,屋主不愿意出来谈,然后再补通电话说屋主勉为其难答应出来谈。(对屋主亦可用此方法来说)。

2、为双方约好时间,告诉买方必须带定金,并且要加价再出来谈,否则不要让费双方面的时间,并表示有一组客户出价比你高,但尚末让屋主知道,所以要把握机会。

3、屋主这边最好价格先仪下来并更改附表。

4、确定买卖双方价位,及双方价位设定。

5、预定掌握一方,提前30分钟到达做勤前教育。

6、买卖带钱,双方带权。

7、座位安排。

8、场地安排清除现场资料(会议室资料及白板案源、橱窗广告)。

9、塑造双方稀有性(买方、产品)不容错过。

10、确定主谈及助谈人员。

第二步 谈判

1、经纪人要首先表明三个要点:

1)此次双方见面透明化公开。

2)双方都很有诚意。

3)以前见面谈这种差距都一定会成。

2、寒暄:

双方介绍,拉五同,有点认同,不太熟。

3、切入主题:

价位曝光,第一波价差斡旋。

4、双方坚持:

拉开一方,双方做说服,适当让价、调价,第二波强力说服。(往弱的一方谈)

5、双方分隔说服:

洽谈人员两边串场,提供适宜讯息,影响两方判断,促进成交。

6、价位接近,定金收据拿出来

第三步 结束

1、填写定金收据。

2、尽速签约(洽谈中带入签约条件)。

3、送走一方:

买方收斡、卖方更改附表、最后一次努力。

4、失败处理:

事后检讨改进之道,败因分析。

四、谈判要点

1、任何时候都要让客户感觉到你的真诚和工作的塌实。

2、任何情况下成交是第一要务。

3、谈判时争取至少抓牢一方。

4、经纪人要适当的坚持,永远做好人。

5、不到最后不放价。

6、促销时红脸与白脸默契配合。

7、经纪人要把谈判节奏掌握在自己手上。

8、经纪人对任何一方下承诺时应慎重,必须给自己留余地。

9、谈判时尽量做到“四多一少”,即:多听多看多想多做少说。

10、如要说服客户,首先要让对方觉得我们是在为他着想。分开谈是犹是如此。

11、谈判时随时展示辛苦度。

五、谈判中影响成交的因素

1、物业地址

2、权属情况

3、产权取得方式

4、年份

5、管煤有线水电家具电等硬件设施的赠送情况

6、交易价格

7、交房时间

8、取款方式

9、取款时间

10、付款方式

11、银行贷款

12、买方信用度

13、经纪人

14、其他

六、谈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房产经纪人要提醒在场所有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以便保证整个合同谈判的过程不被打扰,并安排好买卖双方自座位;

2、尽量不要在电话中谈判。

3、房产经纪人应在开始谈判前做自我介绍及买卖双方的相互介绍;

4、在谈判过程中为避免给客户造成不公正、偏袒某一方的印象而造成谈判不畅或中止,房产经纪人必须要始终保持中间立场;

5、谈判的原则:察言观色,见风使舵,机灵应对,外表诚恳。

6、谈判时要注意自己的语音、语速、语调,不可态度傲慢无礼,也不要过于卑谦,要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体现合同签署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7、房产经纪人要在谈判过程中掌控现场的谈判节奏和气氛,保持三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主导思想,使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谈判;

8、当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出现意见僵持不下的局面时,建议暂时停止谈判。房产经纪人应委婉的将双方暂时分开,分别做工作,以缓和尴尬的气氛局面,使谈判重新进行;

9、谈判中经纪人应作为整个洽谈过程的主线来引导和帮助买卖双方围绕签约事项进行洽谈磋商,不可任其买卖双方的任一方长时间谈论与签约无关的自己话题,而分散双方的注意力和打乱谈判节奏;

10、谈判过程中,经纪人应对整个交易过程及备件做详尽的讲解和描述,以体现专业,优质的服务,为下一步的签约奠定良好的基础;

11、经纪人应正确应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和疑虑,积极主动的做详细解释,但不可轻言许诺,口头担保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言行;

12、谈判过程中要及时掌握住客户心理和动态,预期到将要出现的状况和局面,及时协调和掌控;

13、谈判过程中,我方谈判人员不可将矛盾激化,应因势利导,先转移话题,再慢慢缓解,不要给签约制造困难;

14、碰到买卖双方均很坚持己见时,可采用“我不欲战,划地而守之”之方式,暂时冰冻起来。

15、谈价时要给自己留有余地,

16、我们是中介,是要向双方收取中介费(佣金)

17、谈判时不要倾向与任何一方(让客户和业主感觉到他们是公平的)

18、在和客户谈判时说话要有底气、有自信,不要被客户或业主的气势所压倒,感觉到我就是专业的置业顾问

19、尽量避开双方有争议的问题谈,用其他的优点弥补其劣势

20、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对客户有任何承诺;

21、没有把握的同时尽量不要约双方见面谈

七、谈判结束后注意事项

1、如果谈判成功,应立即签约,注意查验双方所带的证件;

2、如果谈判不成功,不要僵时时间过长,浪费客户的宝贵时间。应让户其单独离开,给客户充足的自主权来充分考虑,但后期置业顾问要及时跟踪维护,争取再次签约机会;

3、无论谈判与否,都应给客户留下良好的印象,客户离开时应礼貌的将双方各自送至门外,并握手道别,体现我们专业细致的服务理念,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并且为下一次的谈判奠定良好的基础。

八、谈判的要领

1、买卖双方一般是站住对立的立场,因此当客户提出问题或缺点时,务必站在同步的立场,先赞成其看法后再适时提出我们的理由来说服他。注意:一般而言,买者事先接受“人”,而后开始接纳“物”。因此,对买方而言,亲切和善的经纪人也是使他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

2、谈判中尽量使对方放松,但自己却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及幽默的谈吐。换言之,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你都应该选择中庸之道;“轻松而不随便”,“警觉而不严肃”,并注意随时调整自己脸部的表情与变化--“微笑”。

3、控制对方的情绪反映,首先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我们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不怕客户的数落与批评,应保持良好的风度,不可轻易生气,随时露出美好的笑容,如果你沉不住气,而表现不耐烦时,或让对方控制了你的情绪这就易让对方找到破绽或产生误解,从而导致事倍功半的效果产生或谈判失败。

4、一个经纪人应该是先分别与买方和卖方编导一出戏(布局)、谈判时在完美的演出,只不过经纪人才是完整知道整出好戏内容的人,而不是被买方或卖方牵着鼻子走。(谈判即在做最完美的演出)

65、业主为什么要卖这套房子?

业主卖房子的原因很多,但有一点需要说明:不能说业主是因为房子本身的某一个无法容忍的

缺陷才卖房子的,因为购房者会把这个缺陷无限放大,最终造成交易失败。

66、我已经交首期款了,可不可以把房子给我?

只有当房子的产权发生了转移之后购房者才能取得钥匙并装修或者入住。

67、如果我卖这套房子,你能不能保证房子能租出去或者卖出去?

购房者的动机是投资赚钱,经纪人只能告诉他该房子所在区域的目前状况和可能的前景,让购房者自己做出判断,因为经纪人可以影响购房者的判断但不能代替购房者做出判断;还因为只有当经纪人帮助购房者自己做出决定,这个决定才不会轻易地改变,才有利于交易的顺利成交。

68、现在我交定金,能不能少交一点?

定金在有些地方分为大定和小定。少交不是不交,还要有一份书面的简单协议,协议注明“定金的作用是为客户保留最终决定权的权利,保留期限是3(或7或15)天,超过期限视作自动放弃,定金不予退还”,但在实际操作中应该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69、请问,房子的价格能再低点吗?

根据客户的提问,可以判定房价已经在客户的承受能力之内了,但为了趁热打铁,促成成交,经纪人不妨做一点点让步:“如果您现在就签字(或者交定金)的话,我可以找我们的总监帮您试试,但估计可能性不大”。

70、你什么时候能够把我的物业卖出去?

帮助客户制定一个销售计划,计划中包括广告的安排及投放时间、范围和广告产生反馈的周期时间,其他经纪人看房时间的安排,需要业主协助方面的具体安排,物业的评估和市场定价等等。通常情况下,一个合适的价格和好的物业会在60天内售出,否则,就是市场定价偏高,需要重新与业主商谈定价。

71、对不起,我不需要中介。

这是经纪人经常碰到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客户不信任中介或者不愿意支付服务费。针对此类客户的心理,经纪人要对症下药,说明使用中介可以给客户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关于这一点对于中低端的客户尤其重要,而高端客户一般比较容易说服,其原因是他们在经济上有承受能力,对花钱买服务的认知度高,时间成本对他们很重要。

72、你什么时候才能带客户来?或者,至于我的房子就不用看了,等有客户一起过来再看吧。或者,经纪人给业主打电话,业主拒绝看房。

这类客户多数是愿意使用中介服务但又不情愿支付服务费。对于这类客户,经纪人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但又不必天天死缠以免让客户烦你。“某先生,最近工作忙吗???我昨天有一个客户想在您住的附近买(或租赁)一套房子,因为我不了解您的房子的具体情况(或者联系不上您),所以无法为您推荐,结果客户看中了另外一套房子。??下次我一定优先推荐您的房子。”隔天再打电话联系“,某先生,我打算为您的房子安排一个市场计划,您今天晚上有空吗?”当然,看房之后,应签定委托书。

73、你们是哪家房地产公司的?怎么没听说过?

这种质疑对经纪人非常有利,是一个很好的自我推销的机会,把握好利用好,即使第一次没有

谈成,仍然要与客户保持联系,因为此类客户可能比较重视公司和经纪人的资质,一旦被其认可就可以很快成交。

74、谈好价钱又临时反悔。

对价钱的磋商、认可、反悔、再磋商和再认可,是每一位买主或者卖主、业主和租客都可能出现的情形,属于人之常情,只是因人而异。所以,要求买方、租客支付定金也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形出现的约束办法,但从根本上说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约束卖主和业主的反悔行为(因为通常他们不需要支付定金或者违约金)。反躬自问,是我们经纪人的说服工作不到位,对各方的

利益说法没有让客户完全接受,趁热打铁和磋商成交的时机没有把握好。“您已经交了定金,白白的损失掉太可惜了。”“您先别急,我再带您看看其他的房子,经过比较您会发现在这个区域里这套房子的确物有所值。”

75、租客看中了房子,但没交租金,押金也不够,怎么办?

老练的经纪人会事先与租客说明操作程序,并在看房子前提醒租客应该带够租金或者押金,以免价钱谈好并签定合同后业主未能同时收到租金或者押金而变卦,给租客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损失。万一出现上述“没带租金,押金不够”的情况,经纪人要灵活处理,不妨先收部分押金并与租客约定好下次付清的时间以及与业主的约会时间,并且在约定的时间的前一天分别打电话提醒租客和业主。

76、业主不配合工作如看房不守时、不愿意给钥匙。

这种业主仍然没有与经纪人建立起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关系,建议经纪人先与业主进行多次交流和沟通,争取达成朋友式的关系,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拿到钥匙。与此同时,适当调整带客户看房子的时间,使业主和客户都不用等待太久

个人心理价位(个人期望)类

77、如果业主对自己的房产期望值过高,甚至抱着待价而沽的心理时,我们怎么让业主接受我们的建议价格?

当业主因个人的特殊原因如工作变迁、婚姻破裂导致财产分割、生意需要或失败导致资金或债务压力时,业主对个人房产会主动提出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但大部分情况下,基于个人利益和感情的因素,业主提出的价格或者心理价格都会高于实际的市场价格,对此,经纪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第一步,口头向业主说明在最近3个月内房产所在区域同类户型的市场成交价格;

第二步,留下一份书面的本店已经成交的房产资料(至少包括三套房产),主说明在最近3个月内房产所在区域同类户型的市场

成交价格,以便业主能够与其家人交换意见,主动改变其原来的价格预期;

第三步,留下一份书面的本店最近6个月内未成交的房产资料(至少包括一套房产),说明其主要原因是定价过高。

第四步,持续跟进业主,经常保持电话。

同时,对于不肯降价的客户,经纪人不要感到气馁,该客户的资料会成为我们说服类似客户的例子。对于问题78、79、80,请参考此答案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形予以变化。

78、“对不起,我只卖这个价,少一分钱我也不卖。”

79、“对不起,我只能出这个价,少一分钱我也不买。”

80、“我觉得你的建议价太低了。”

81、当经纪人与客户协商好后,业主又临时提价或反复提价?

经纪人应该事先与业主就房屋的租赁或出售价格达成一致,业主和经纪人各自持有一份书面的协议,并明示此协议的有效期,这种做法对业主形成一种约束和提示。如果业主坚持提价,经纪人可将客户的看法和周边同类可比性房屋的租赁或出售的价格反馈给业主,促使业主降价或维持原来的价格。

篇二:房产经纪人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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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人谈判技巧 房产经纪人谈判技巧

1、谈判的目的:形式双赢的局面,要尽可能满足双方的第一需求,以气势掌控局面而不是以气势压制任何一方,建立彼此对等的地位,谈判较易成功。(,因为中介是居间服务人,所以一碗水端平)

2、不要损害诋毁藐视无辜、第三者的利益,(如介绍人、风水师、律师、对方朋友等)

篇三:二手房交易谈判技巧(共4篇)

篇一: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

二手房价格谈判技巧

目前楼市冷清,不少房主都会让利,二手房多数是可以“砍价”,至于怎样才能买到做便宜实惠的房子,这当中蕴藏着很大的学问。

1、二手房价格评估

二手房的价格是有评估依据的,我们可以从相同路段的新房出售最低起价来判断所购买的二手房的大概房价,换句话讲,二手房的价格泡沫是可以通过比较衡量的。这里有一个经验值,商品性二手房价格最合理的区间在周边新房价格最高者的2/3,其他类型的如私宅、小产权房则视地段及保障程度有较大差距,而房龄较大的商品房大约相当于该路段位置新房均价的一半。

2、找出卖方弱点,谈个理想的价位

我们大约可以从出卖方的有关信息找出谈价优势,如出卖方急于出手的原因,有些是移居外地或出国,因而急用现金,这个时候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谈到较大的折扣;现阶段房价出现下行趋势,对于炒房者出货,也可以通过付款条件及类比因素谈价。

对于二手房,装修投入是个沉落成本,买家可以以不含装修的价格来成交,挑剔其装修无用或装修陈旧等都会导致价格略有下调。

3、出价方式的谈判技巧

有许多二手房价格是以包价出现的,即双证及过户费由对方出,买受人仅仅承担二手房的买价,而事实上售价里含有办证过户等手续费用在内并略有上浮。

方法是先通过第一个技巧权衡对方的出价合理性,如果出价比较合理,而权证费用加入到购买成本的时候,价格还是可以承受,则可以将权证费用转为由买受人承担,在这一前提下再与对方商谈成交价格。封死对方靠代办过户来提高单位售价的路径。

合同二手房还应该剔除掉提前还贷的有关费用不要计入到买卖价中,这个应该是房东自主完成的事项。

4、对于非完全性商品房的谈判技巧

有些房子做为二手房是可以买入的,但与一般性商品房有差距,这个时候主要从法律方面权衡买卖的合法性,买后你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同时这类房子的价格一般仅仅是二手商品房的2/3,所以要综合判断以后再行成交。而且,这类房子房东的底气不是很足,尤其是当下房价有下降趋势,你可以大胆杀价。

篇二:二手房交易中的谈判技巧及法律风险

二手房交易中的谈判技巧及法律风险

内容纲要

★二手房的基本常识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及购房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所起的作用

★购房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的谈判及风险提示

一、二手房的基本常识

(一)什么是二手房: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它是房地产三级市场的俗称。凡产权明晰、经过一手买卖之后再行上市的房屋均可称之为二手房。

(二)二手房交易的几种常见房屋:

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

房改房

限价商品房

1.商品房

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的房屋,能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经济适用住房

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无偿划拨土地,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3.房改房

房改房又称公有住房,是指按房改政策的规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优惠价)购买的单位的公有住房。房改房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

4.限价商品房

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商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三)二手房的优势

1.价格相对便宜;

2.选择的类型多,空间大;

3.是现房,购买的风险小;

4.产权转移的速度快;

5.同样享受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

(四)购买哪些房屋存在着风险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违章建筑的房屋;

3.所有权为共有,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俗称“小产权房”);

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7.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8.依法被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9.已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 购买权等权益的房屋;

10.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11.侵害单位优先购买权及单位与员工有特殊约定不允许转让的房改房;

12.存在超标未经处理的房改房。

二、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及购房律师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作用

(一)二手房交易流程图

(二)以案说法:二手房交易中七种常见纠纷

1.未实地看房存在的纠纷

真实案例:

原告黄某与被告在2002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租赁被告某商铺,租赁期限5年。2005年,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商铺转让给了第三人刘某,且第三人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手续亦尚未办理。之后,原告获悉被告将上述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遂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

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确认原告对被告商铺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律师提示:

(1)在产权调查过程中要充分查明卖房人是否存在产权共有人,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出租等限制条件。

(2)在看房时,要对房屋居住人身份进行核实。

(3)要求出卖人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2.定金合同约定不明的纠纷

真实案例 :

马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李女士的一套房子,并签订了《定金协议》,且实际向李女士交付了1万元定金。并约定签订定金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定金协议里双方并未就付款的方式及时间作出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双方就付款方式产生分歧,马先生认为当初李女士也同意了马先生以贷款方式付款,但李女士认为当初约定的是一次性付款,因此不同意按马先生的请求签订合同。之后,马先生诉至法院,认为李女士违约,要求李女士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

律师提示:

(1)签订定金合同时,购房人应要求卖方及中介公司将房屋的主要条款在定金合同中确定下来,以免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时出现卖方及中介公司反悔及不承认的情况。

(2)应签订书面定金合同后再交付定金,切忌交定金打收条的交易方式。

3.授权委托权限不明的纠纷

真实案例:

张女士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北京市宣武区的一套房子,但所见到的卖方刘女士并不是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刘女士说她是房主的表姐,房主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并拿出了传真版的授权委托书,这时候张女士就信以为真了,顺利地跟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5万元定金,正当张女士沉浸在购房的兴奋之中时,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起诉张女士的是房屋的真正房主郭先生,郭先生称其并没有委托任何人卖房,因此要求确认刘女士与张女士所签的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提示:

(1)购房人应严格审查卖房人的身份。

(2)购房人应严格审查受托人的身份及受托人的受托权限,必须要求受托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要时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如果房主在国外,授权国内的其他人进行出售,必须要求 提供经过公证及见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轻信虚假宣传的纠纷

真实案例:

2007年11月,原告于某在《北京晚报》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则地产广告,标明位于朝阳区某小区的三居室(150+40)平方米,其中40平方米为露台,共136 万元,随后于某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该中介公司,在看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职员一再肯定房屋的总面积为(150+40)平方米,于某认为136万购买190平方米的房子比较合适就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交付了意向金。随后,于某与房主田某及中介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合同中没有对露台进行任何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丈量房屋后发现,所谓40平方米并不存在。因此原告以重大误解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向中介公司支付的中价费用。

律师提示:

(1)购房时不能对房产宣传广告盲目轻信,要实地看房。

(2)要弄清楚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计算方式。

(3)要将房主或中介的承诺明确写在合同里面。

5.未能成功贷款所产生的纠纷

真实案例:

贾女士与宋先生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贾女士应在60日内通过贷款将首付款以外的购房款余款支付给宋先生,逾期付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中介公司向贾女士保证其能获得银行贷款。在贷款手续办理过程中,银行要求贾女士的配偶必须到场签字,但贾女士与其丈夫因感情不和已经两年多没有联系,且贾女士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收入标准,最终贾女士的贷款申请没有得到银行批准。由于贾女士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余款,宋先生要求贾女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贷款过程中双方的义务,以使双方分清责任。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贷款未批准或批准的额度、期限没有达到购房者预期要求时的处理方式。

(3)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了解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的信贷情况,如果中介承诺购房人在现有条件下能够贷款,一定要让其出具书面承诺或体现在合同条款里。

6.卖房人户口不予迁出的纠纷

真实案例:

胡先生在北京市朝阳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卖方谢某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将户口迁出,否则,每月承担1000元违约金。但到了约定的期限,谢某的户口仍未迁出。当胡先生找到了谢某,谢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将户口迁走。为此,胡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提示:

(1)购房人在买卖合同签订时要将卖房人户口何时迁出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

(2)购房人应同户口安置在交易房屋的其他人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其他人户口迁出的时间,并约定违约责任。

7.房主一方二卖的纠纷

真实案例:

2008年8月 ,买方刘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与白女士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未办理网签),以4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白女士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的一套小户型楼房。合同签订当日,刘先生向白女士支付了3万元的购房定金,后又陆续支付了9万多元的首付款。卖方白女士在收到前期款项后以怀孕身体不适为由,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在刘先生的多次催促下在2008年11月将房屋交付给刘先生;之后又以各种借口拖延与刘先生办理贷款及过户时间。 起初刘先生认为自己已居住在该房屋内,对白女士的继续履约仍抱有一丝幻想,直到今年6月份通过联系银行获悉已有另一购房人替白女士还清了之前的房屋贷款,此时刘先生才翻然醒悟意识到白女士早已背着他将房屋出售给了他人,情急下刘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律师提示:

(1)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要及时办理网签手续;

(2)在对方出现违约情况时应当及时予以回应,收集好对方违约的证据,必要时可发一份书面的催告函(可委托律师行文);

(3)若发现对方有将房屋过户他人的可能时,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办理诉讼保全。 篇三:二手房谈判技巧

二手房谈判技巧

一、 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的推销能力:

1、说服能力

2、专业化知识

二、 销售人员怎样才能具备推销、谈判技巧:

(一) 、销售人员必备的谈判技巧:

1、能够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2、给予客户好的感觉;

3、激发客户的购房兴趣;

4、激发客户下定决心购买。

(二)、说服能力:

1、自信+专业水平

要有自信,自信可磨练推销谈判技巧,有自信的说话技巧才能抓住客户的心理;

要有专业水平:专业水平就是说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清晰的表达能力;对销售房屋的结构、面积、朝向、楼层间隔、建筑结构、购楼须知、价格、付款方式、、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及周边二手房楼盘的了解,同时应熟悉、掌握发展商名称、楼盘详细地址、交款手续、签合同、办按揭、入伙手续、办房产证等有关手续及收费标准。

2、(三意主义)推销售术:

①诚意(诚恳友善) ②创意 ③热意(热情、积极)

3、在说服方面,脸部表情可发挥很大作用:

①说服的三大构成要素为:脸部表情占55%、声音占30%、语辞占7%

②笑服务,笑脸是万国共通的语言;

③脸部表情应与语辞语气相一致。

4、说服时,要尽量满足客户的(三大渴望)

因为忽视人性的基本原理,不论在推销或人际关系方面都将难以成功;所以对待客户必须做到:

①接纳(希望被接受)

②认可(希望被认同)

③重视(希望被重视)

三、 提升说话技巧、吸引客户的交谈方式

1、别令对方疲劳、反感的方式说话:

① 声音太小、咬字不清,听不清楚你在说什么;

② 罗罗唆唆、单方面叙述的说话方式;

③ 口若恳河的说话方式;

④ 正面反驳、伤人自尊心的说话方式。

注意用字遣词及语气

①不可用太轻浮的语气,让人感觉不稳重、成熟;

②过份的敬语、奉承会给人虚伪的感觉;

③介绍商品时可适当使用手势、绘声绘色、效果会更佳;

要想得到客户的信赖,要好好活用果断、反复、传染的效果:

①果断——将问题有信心地直截了当地说出;

②反复——将项目的优势突出介绍;

③感染——将对房源的自信、自身的热情传输给客户。

① 推销谈判的组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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