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一联式)
宝林镇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改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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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你场存在如下问题:
□ 1、畜禽养殖粪便直排;
□ 2、无沼气池或沼气池容量不够;
□ 3、无沼液存储池或沼液存储池体积不够;
□ 4、无干粪便存储场或干粪便存储场体积不够;
□ 5、无种养平衡配套土地或种养平衡配套土地面积不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防治条例》、《邛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2014年邛崃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 1、生猪以圈舍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10头分别配套沼气池1 m3,干粪存储场1m3,沼液存储池3 m3,种养平衡土地2亩;
□ 2、奶牛以圈舍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4头分别配套沼气池2 m3,干粪存储场2m3,沼液存储池6 m3,种养平衡土地10亩;
□ 3、肉牛以圈舍最高存栏数为基数,每1头分别配套沼气池1 m3,干粪存储场1m3,沼液存储池3 m3,种养平衡土地5亩;
□ 4、肉鸡、鸭按鸡、鸭场最大存栏数为基数,每2000羽分别配套干粪存储场1 m3,种养平衡土地10亩;
□ 5、蛋鸡按鸡场最大存栏数为基数,每2000羽分别配套干粪存储场1 m3,种养平衡土地10(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养殖场整改通知书)亩;
□ 6、兔以兔舍最大存栏数为基数,每100只分别配套干粪存储场1 m3,种养平衡土地40亩。
以上整改措施请于2014年月日前落实到位,否则我镇将协调环保、水务、农发等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或拆除强制拆除。
收件人:送达人:
宝林镇人民政府
2014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养殖场(户)和宝林政府各存一份。
篇二: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
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存根>
同志:
经群众反映和实地检查核实,你户修建的养殖场不符合环保要求,大量鸡粪不能及时处理,滋生了大量苍蝇,已经严重影响了周围农户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为了周围农户的身心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能够恢复正常,请于 2011年月日前整改或搬迁养殖场,如不整改或搬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收人:
XX镇人民政府 2011年月 日
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
同志:
经群众反映和实地检查核实,你户修建的养殖场不符合环保要求,大量鸡粪不能及时处理,滋生了大量苍蝇,已经严重影响了周围农户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为了周围农户的身心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能够恢复正常,请于 2011年月日前整改或搬迁养殖场,如不整改或搬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收人:
XX镇人民政府 2011年月 日
篇三: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