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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客观依据与实现途径|武器装备军民融合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信息化战争的新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环境,迫切要求武器装备动员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以常备国防科研生产单位为核心、民用科研生产单位为主体的“小核心、大协作”的装备动员结构模式,是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本实现途径,既能在平时将主要力量用于经济建设,又能在战时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和最快的平战转换速度完成武器装备动员任务,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国家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的需要。
   关键词:信息化战争;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
   中图分类号:E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7-0238-03
  
   中央军委胡锦涛主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国防建设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军民融合式发展思想是指导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为信息化条件下武器装备动员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了以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思想指导武器装备动员又好又快地发展,提高我军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能力,就必须深入分析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客观依据,努力探索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具体实现途径。
   一、信息化战争的新要求是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直接依据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作用距离更远、精确度程度更高、毁伤威力更强的信息化武器装备不断涌现并大量投放战场,通过对具有重要军事和经济价值的关键目标实施高精度、高强度的连续打击,可以迅速达成战略目的,导致信息化战争突发性强、节奏快、作战强度高,对高技术武器装备的消耗骤然增加,使得信息化条件下的武器装备动员几乎已经无“先行”时间,必须与战争同步进行。然而,高技术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涉及广泛的高新科技领域,需要大量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其开发的技术难度大、生产的周期长,若无充分的技术和生产潜力储备,则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此外,长期以来中国国防科技工业自成体系,军民多头分散进行研制、开发和生产,不能集中资源重点攻克难关,导致中国国防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难以上水平,重大技术成果向武器装备转化的能力不足,难以在战时针对战争的紧急需要迅速扩大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规模,为打赢信息化战争提供数量足够的高技术武器装备。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将国防科技工业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系统之中,同时民用科技力量和工业生产能力有意识地融入国防功能,形成一个更具弹性和活力的军民一体的科技工业基础,战时能够对社会相关领域的先进科技力量和工业生产潜力实施快速、高效、顺畅、有序的动员,针对战争需要通过军民联合研制生产高新武器装备,持续满足信息化战争的巨大需要,为赢得信息化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技术支撑。
   信息化战争对抗激烈,导致高技术武器装备的战损情况严重。部队要保持战斗力并维持已取得的优势以最终夺取战争的胜利,不仅要对高技术武器装备进行有效的技术维护使其充分发挥作战效能,而且还必须对战损的高技术武器装备进行及时抢修确保其战斗力迅速再生,导致武器装备的战场维护和抢修等技术保障任务极为繁重。由于高技术武器装备融入了大量高新科技知识,其结构复杂、精密设备多,武器装备的战场维护和抢修对技术的要求高,不仅需要大量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且还必须借助专门的仪器设备。然而,军队建制的装备技术保障力量以满足平时需要为主,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技术水平上都远远不能满足战时繁重的装备技术保障任务的需要 [1]。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将参与高技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军民科研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与相关设施设备纳入到动员范围,形成了军民一体的装备技术保障优势 [2]。一旦战争爆发,就可迅速动员参与武器装备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专门仪器设备走向战场,即时对高技术武器装备实施有效维护和抢修,确保高技术武器装备作战效能的最大发挥和战斗力的迅速再生,为打赢信息化战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随着以信息化为核心的高技术武器装备的远程精确打击能力不断提高,工业中心、战略物资储备基地等战争潜力越来越成为打击的重点目标,交战双方都企图通过这种“釜底抽薪”的方式来削弱敌方进行战争的物质基础,瘫痪其作战力量,以尽可能少的代价迅速夺取战争的胜利 [3]。此时,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面临被攻击的巨大风险,提高科研生产单位和相应科技资源、生产设施设备的战时防护能力、生存能力,确保武器装备动员潜力的安全,成为顺利实施武器装备动员的重要保证。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由分布广泛的不同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的联合来承担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任务,既将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潜力分散配置于民用科技工业之中,又有利于军事技术成果在整个科技工业系统中的多向扩散,以“化整为零”和动态扩散的方式提高了武器装备动员潜力的战时防护能力和生存能力。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环境是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内在依据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和不断深入发展,使市场在国家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导致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的运行环境向市场化方向发生深刻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一方面,武器装备的商品性质凸显出来,要求将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纳入国家整体的市场经济体系之中,像其他商品一样接受市场经济的调节;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结构和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和多样化的趋势,经济和法律观念深入人心,要求武器装备动员积极探索和采取适合市场经济的手段和方式,围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这一中心任务整合军民两大领域的科技工业资源,推动武器装备动员有序、稳定展开。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通过建立开放的武器装备研发与生产市场,引导国防科研院所、军工企业与民用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联合研制生产高技术武器装备,实现了在国家利益平台上对军民科技力量和工业生产能力的合理配置,做到了“一套资源、两种能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求武器装备动员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而且也为武器装备动员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了条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一方面要在国家管控下紧紧围绕研制生产高质量的武器装备这一中心任务展开活动,以满足国防安全需要,实现军事利益;另一方面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又要在不影响国防安全的前提下基于追求最大利益的需要,将自身的先进技术与雄厚实力投入到经济建设领域,与民用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有效合作,通过开发生产质优价廉的民品来获取竞争优势,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此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民用需求取代军事需要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一大批民用高技术企业抓住由此带来的发展机遇迅速崛起,强有力地推动了电子计算机产业、软件产业、现代通信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新能源产业等民用高新技术产业部门的迅猛发展。在此过程中,国家的民用科技力量得到了长足发展,出现了大批新型的民营科研机构,建立起各种现代化的高科技实验室,配备大量先进的科研设备。这些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不仅在发展高新武器装备体系所需要的高技术特别是核心信息技术领域保持着领先和控制地位,而且在市场逐利机制的驱动下,急于在国防建设领域扩大手中掌握的具有军民两用性质的先进技术的应用范围,对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有着极高的热情。于是,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以市场为平台,以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为纽带,与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进行多层面的联合,以军民融合的方式积蓄武器装备动员潜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武器装备动员的现实选择。
   三、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基本实现途径
   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在武器装备动员准备阶段,把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推向市场,以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为核心,广泛吸收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不断扩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配套的范围,由此将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融入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形成以常备国防科研生产单位为核心、民用科研生产单位为主体的“小核心、大协作”的装备动员结构模式。
   常备的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主要完成武器装备的研制、定型、设计等先期工作以及装备的总装、测试后期工作,是武器装备动员的核心部分,平时要保持较小的规模。在保障平时军队建设和训练对武器装备需要的前提下,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将主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到经济建设中去,通过对重大的军民两用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既提高新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技术水平,又推动国家相关产业的技术升级换代,并以广泛的民用形式超前为未来可能爆发的信息化战争储备先进的技术和相应配套的工艺与生产潜力。参与协作的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承担军民通用的分系统、一般军品以及零部件加工和原材料供应等委托任务,由此在民用科技工业之中储备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潜力、技术成果和专业技术人员,是武器装备动员的主体部分[4]。为了保证战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动员到足够的民用科技力量和工业生产潜力,参与协作的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平时的规模要尽可能大。
   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在军民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集约、持续发展的战略联盟,能在战时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和最快的平战转换速度完成武器装备动员任务。和平时期,战略联盟一方面将军民科技力量和工业生产能力主要用于开发军民两用高新技术,生产民用产品,重点提高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在此过程中以民用先进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形式积蓄武器装备动员潜力;另一方面通过军民联合研制生产武器装备,使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熟习武器装备的特殊要求,形成武器装备动员潜力的平战转换机制。战争时期,战略联盟依托平时形成的平战转换机制,以常备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为核心,通过扩产、转产等方式迅速动员平时积蓄的军民科技力量与工业生产潜力,针对特殊的战场环境和敌方武器装备的薄弱环节开展军民联合攻关,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高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突破,满足信息化条件下部队作战对高技术武器装备和装备技术保障力量的巨大需求,为打赢信息化战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此,要大力加强武器装备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建设。
   首先,选择一部分重点和核心的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力度,进行技术和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形成精干核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这些常备的国防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通过承担基于新军事革命和前沿军事科技发展趋势提出的重大军事技术开发项目,力争在一些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防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并研制生产出一批“杀手锏”武器装备,提高武器装备动员的技术水平。其次,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平、有序竞争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市场环境,将大量有实力的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纳入武器装备动员范围。为此,要建立和完善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税收、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在利益引导机制作用下,通过竞争进入武器装备研发与生产市场,保持和激励国防科技工业的创新活力;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将武器装备需求计划和军事技术发展规划,以项目发展指南和项目发展计划的形式,定期向具有资质的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发布,引导其参与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 [5]。最后,建立军民融合的通用技术标准,提高军民产品的可替代性和技术的互换性,增强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的平战转换能力。长期以来中国科技和工业实行的军用和民用两套技术标准,不仅造成了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障碍,而且由于不少军用标准已经落后于民用标准,还严重地影响了先进民用技术在武器装备上的应用。因此,要在废弃、修改和转换已经落后的军用标准的过程中推动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的融合,尽量做到军民通用,消除民用科研院所和高技术企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技术障碍,为平时以民用先进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形式积蓄武器装备动员潜力提供技术条件,确保战时武器装备动员快速、高效、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孙宏,宋华文.装备动员学教程[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6:312.
  [2] 李福生,等.对新形势下装备动员的再认识[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10,(1):9.
  [3] 陈东营,张旅天.信息化战争军事装备动员[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5:19.
  [4] 马曲立,张华.简论军民一体化技术在装备动员准备中的作用[J].军事经济研究,2010,(5):24.
  [5] 林鲁宁.关于推进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的若干思考[J].国防科技工业,2010,(8):34.
  [责任编辑 王晓燕]

标签:武器装备 军民 动员 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