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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关于孕情包保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包保责任制

时间:2019-02-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 翟政发[2015]10号 ? **镇人民政府 关于孕情包保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 ??? 为全面提高**镇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人口出生素质,改善人口出生结构,更好的为符合再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提供更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根据临计生领字【2015】2号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 一、工作责任 ??? 孕情管理与跟踪服务,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防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措施;
同时也是摸清人口出生底子,提高出生人口统计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实行孕情包保责任制是优化性别结构,维护人口安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效手段。

??? 二、服务对象 ??? 全镇所有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

??? 三、包保内容 ??? 1、全镇56个行政村划分为8个管区,每个管区指派一名镇计生站工作人员负责本管区孕情包保责任制的落实、督导工作,各村村支部书记、计生主任、党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村符合再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孕情跟踪、随访、服务工作。

??? 2、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禁止“两非”行为孕情包保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孕情包保工作的落实和组织领导;
村计生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村孕情包保工作的统计、汇总工作,每月将随访服务跟踪表反馈到镇计生站,对新增的服务对象要及时进行登记,纳入管理;
管区书记和计生站包管区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并对各村孕情随访进度进行督导和抽查。

3、各村村支部书记、计生主任、党员与自己负责服务的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签订《禁止“两非”行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为服务对象提供孕情检查及孕期跟踪服务,服务对象应自觉接受检查服务。

(2)包保责任人及时为服务对象提供“优生优育”和孕前保健指导,及时掌握孕情,实行孕情全程跟踪服务,并要求服务对象在怀孕后3个月内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镇计生站登记。对婚前怀孕的育龄妇女,如符合法律规定和生育政策则督促其迅速补办有关证件;
对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妇女,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

(3)包保责任人要坚持月随访,负责督促农村和流动人口符合政策待孕夫妇怀孕前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补服叶酸,怀孕后接受计生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孕期保健服务,并及时核准怀孕时间,防止漏报、漏访。

(4)包保责任人应鼓励和督促怀孕对象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安全、健康,及时了解母婴的身体状况和婴儿性别。

(5)包保责任人对怀孕14周以上妇女,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要按照临卫发【2015】10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转发《**市卫计委关于建立B超(染色体)孕检实名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因意外突发事故需终止妊娠的,必须在事发当天向镇计生站报告,镇计生站做好记录和个案调查,建档备查。

(6)对外出期间怀孕的妇女,必须在怀孕3个月内回镇计生服务所接受孕情检查或将孕检证明寄回村委会。

(7)包保责任人和村计生主任必须填写好包保范围内服务对象怀孕情况的“月报告单”,如实向镇计生站报告。镇计生站设专人负责孕情管理与跟踪服务的统计和监督工作,在统计例会时对孕情进行追踪核实,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 4、多举措并举整顿生育秩序。(1)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引导育龄妇女自愿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节育措施,提倡已生育一孩的育龄妇女上环,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育龄妇女结扎。对落实绝育措施的,由县卫计局给予1000元奖励;
(2)实行有奖举报。做好严厉打击 “两非”宣传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征集线索,对举报的非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信息,采取措施予以确认,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临计生领字【2015】1号关于印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举报者进行奖励。(3)严厉打击违法生育。对政策外生育当事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态度恶劣,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将移交法院强制征收。

??? 四、组织保障 ???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育妇孕情跟踪包保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为副组长,计生办主任、派出所长、卫生院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落实育妇孕情跟踪包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走访群众、上户核对、查阅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对各村计生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各村孕情跟踪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3、落实考核奖惩。各村孕情包保工作情况将纳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主任年底考核中,在月考核、镇督办检查、省市抽查暗访中,出现未按期随访、填写《随访服务跟踪表》弄虚作假的,出现孕情漏报、孕妇漏管的,出现包保孕妇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追究相应责任。

**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1日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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