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再次读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把一个普通乡镇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去卖血的血汗人生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字一句间,散发着人性的光芒。
本书的情节是那么地引人入胜,语言质朴平实,通俗易懂,非常地接地气。此外,本书行文流畅,用词生动,画面感强,似乎是作者一气呵成的作品。文字间仿佛被施加了魔力一般,把人牢牢地吸引,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到了后来,因为卖血过多大病不起。文章的末尾,在一顿炒猪肝和二两黄酒中结束。
让人记忆尤为深刻的,是他对一乐态度的转变。一乐是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儿子,许三观九年后才得知真相,认为自己卖血的钱不能花在别人的儿子身上。在寒冬的夜晚,一乐只是吃了一根红薯,想象着家人们正在胜利饭店吃面条的情景,心里又委屈又难过,何小勇不认他做儿子,他便一路往西走。最后是许三观把他找了回来,为他点上了一碗面条。后来,许三观更是在去上海的途中几次卖血,只为救下患肝炎的一乐。
在许三观身上,我看见了他内心的五味杂陈,内心的挣扎和无奈。但他后来的行动足以展现了他灵魂的崇高,劳动人民的善良是刻在骨子里的,是渗在血液里的。作为无数卖血人的一个,许三观有着市井小民的自私和卑微,他身上仿佛有着一股与身俱来的痞子气,却又有着对生活的洒脱,还有土生土长的一种厚朴,到底是个有温度的人。
最可令人感动和敬佩的是,他从一个自私怯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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