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作文大全 > 小学生周记 > 正文

后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对外资源型投资的策略分析|金融危机的背景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全球金融海啸导致海外资源类企业的资产贬值给我国的海外资源型投资带来契机,而国内资源日益紧迫的需求使国有大型资源型企业加大了海外并购的步伐。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对外资源型投资的问题与障碍,针对当前世界经济缓慢复苏背景探讨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最后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金融海啸 资源型投资 海外并购
  
  截至2009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34601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7%;对外直接投资2296亿美元,同比增长23.6%,这一增速已高于同期外国来华直接投资的8.9%的增速。最近两年伴随着美国金融危机的蔓延、深化,全球资产迅速贬值,中国企业的海外资源型并购活动在不断提速。但是,从已有的海外资源性并购情况看,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屡屡受挫,大型的跨国并购相继失败,因此我们必须吸取经验教训,针对当前世界经济缓慢复苏的后金融海啸时代新形势,从各个方面调整对外资源型投资策略,从而更清晰地主张自己的战略利益。
  ■一、中国对外资源型投资的问题与障碍
  1、融资政策不到位
  目前我国对境外投资的融资支持主要是贷款和担保融资,但由于目前支持国内企业海外并购的银行只有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这两家银行资本金不足严重制约了企业海外并购的步伐。2008年银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业务,但我国商业银行很少参与海外并购和海外融资,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支持比例中,商业银行不到5%。而在国际上,我国企业的信用等级较低,外汇融资的可获得性较低,成本较高。对外投资企业普遍认为目前急需政府提供专项资金的使用和信贷上的支持。
  2、相关立法与保险制度不健全
  随着我国对外资源型投资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法律问题,而与之对应的,我国的海外投资立法明显滞后。汇率的大幅剧烈波动也给海外投资企业带来汇率风险,如本次金融危机以及欧元区债务危机中美元和欧元的贬值将使海外投资企业又一次面临汇率变动的考验。在强调企业自身对风险进行防范、管理的同时,需要国家提供外在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持。
  3、时机把握不当,并购成本上升
  2008年至今因受到金融危机影响,资源类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各资源型企业估值也相应降低,股价下跌,这为我国海外资源型并购提供了有利时机。然而2009年底至今随着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国际资源价格快速回升,如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由2009年初跌至40美元/桶,到2009年底已升至80美元/桶,资源价格的上涨直接拉升资源型企业的估值,中国对外资源并购成本也不断上升。其中,中铝并购力拓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世界资源市场包括与此相关的股票市场快速复苏,几乎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导致了力拓为解决流动性危机引入中铝的必要性下降而取消收购协议。而在五矿收购OZ的矿业交易中,资源价格上幅上涨导致OZ股东对收购价格不满,五矿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夜临时加价15%才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总之,在后金融海啸时代的2010年,海外“抄底”时机已不复存在,并购成本的加大成为对外资源投资所需面对的新问题。
  ■二、推进我国对外资源型投资的建议和设想
  1、提供更为市场化的外汇融资支持
  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实行强制性结售汇制度,外汇储备大量集中在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造成压力的同时,企业、商业银行手中外汇严重不足。一方面国内银行出现“美元荒”,企业难以获得外汇融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则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官方又存在大量外汇储备无法有效运用,不得不投资于不断贬值的低息美元债券。为此,可考虑将部分外汇储备作为资本金,注入进出口银行等需要外汇资金的银行,也可将部分外汇储备拆借给银行,并允许符合规定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美元等债券用于境外投资,由中投来购买这些外币债券。在这些制度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免二次结汇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此外,政府应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化融资渠道,必要时可适当放松对企业的金融控制和外汇管制,并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担保,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使我国企业不仅能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还能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获得银团贷款。
  2、简化审批程序,抓住并购时机
  后金融海啸时代各国经济不同程度复苏过程中国际资源市场剧烈动荡,机遇转瞬即逝,而我国对外投资的行政审批程序过长且复杂,很容易错失良机。而在这个特殊时期,不能仅限于短期的“效益性”,更应该重视我国资源型企业通过海外并购所获得的“机遇性”。需要政府进一步放宽跨国并购有关审批条件,减少审批步骤,对某些资源型并购可以采取特办、快办的方式,提高审批的灵活性。
  3、淡化国企“政府色彩”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并购
  与有政府背景的国企相比,民营企业更容易在海外资源并购中取得出售方和政府审批部门的信赖。澳大利亚总理就曾表示,来自私人产权的任何投资,只要它是合法的和光明正大的实体,澳大利亚都欢迎,但来自国家控制或受国家影响的实体,就持保留的态度。而民营企业灵活、高效的决策机制也使其在海外资源型投资中更容易抓住市场机遇。
  4、构建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我国应尽快构建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海外投资者面临的各种风险提供保障。首先,应设立统一的由不同行政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性机构,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相分离,以便实现相互协调的高效益操作。其次,应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扩大投保者的范围。再次,应在保险合同及国内立法中明确规定保险机构的代位权,确保代位权行使具有合同及国内法依据。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一般包括征收险、外汇险和战乱险等传统险种,而目前因东道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违约而出险的情况很多,可考虑设置政府违约险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参考文献:
  [1]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国际投资头寸表
  [2]和静钧.2010:海外中企命运蠡测[J].南风窗,2010;5
  (责任编辑:刘旭华)

标签:金融危机 对外 策略 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