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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理环境对西藏救灾救助制度的影响]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地理环境既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载体,又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各种灾害影响人类的生产生活。西藏所处的地理环境在给西藏人民提供生产和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灾害,极大的影响了西藏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为此西藏人民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相对行之有效的救灾救助制度。民国时期的西藏救灾救助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
  关键词:地理环境;民国西藏;救灾救助制度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2)02-145-03
  
   地理环境既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载体,又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各种灾害影响人类的生产生活。西藏所处的地理环境在给西藏人民提供生产和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次又一次的灾害,极大的影响了西藏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为此西藏人民逐步建立了一整套相对行之有效的救灾救助制度。西藏的救灾救助制度由来已久,自吐蕃时期起,西藏的救灾救助制度就成为中央政权治藏政策以及西藏地方政权的政治制度中的重要一部分。西藏的救灾救助制度经历了吐蕃、分散割据、元明清各朝各代的发展,到民国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体系。而民国时期由于历史原因,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不像前几个朝代那样联系紧密,在此背景下,民国时期的西藏救灾救助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由于西藏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使得青藏高原上的救灾救助制度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因此本文拟就青藏高原地理环境对民国西藏救灾救助制度的影响进行论述。
  一、西藏地理环境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在自然地理上具有独特的高寒特征,被称为地球的“第三极”。它不仅在地质上有着独特的成因和构造,在地形、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方面都有许多与众不同的地方。因而成为地球上非常特殊的地理区域。西藏自治区就位于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地势总的是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从平均5000米以上逐渐降到4000米左右,这些高原面是低山、丘陵和宽谷、盆地的共同体。高原面在高原内部的内流区只受到轻微的切割,高原面形态保存得相当完整,只有在高原的边缘地区受流水的切割变得支离破碎。区内多高山(一组近似东西走向,从南向北依次为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唐古拉山、昆仑山;另一组是近似南北走向的横断山脉)、河流(金沙江、怒江、澜沧江、雅鲁藏布江等)、湖泊(羊卓雍湖、纳木错、玛旁雍错等)、峡谷(雅鲁藏布江大峡谷、藏东三江峡谷等),水能、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复杂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具有高、寒、旱的特征,[1]“其地气候大寒”[2],“国多霆、电、风、雹,积雪,盛夏如中国春时,山谷常冰。地有寒疠,中人辄痞而不害”[3],这些自然环境极大地影响了高原人的生存、生产和生活。正是由于这样严酷的地理和自然环境,使得西藏的救灾救助制度与内地相比有着其自身的独特性。
  二、民国时期西藏救灾救灾制度
  (一)对地震的救灾救助制度
  西藏是一个地震多发地区,几乎遍及了西藏全境。对于这一特殊的灾害现象,最早见于西藏宗教典籍《宗教史•妙海》所载的公元642年逻娑倭塘湖地震。[4]相对于其他的灾害,关于地震的记载在西藏史籍中更加详尽。噶厦政府的救灾救助制度中对于地震的措施如下:
  1.要求灾区核实灾情和损失,并派员勘查。如1915年沃卡宗地震,噶厦政府在要求沃卡宗核实受灾情况及损失的同时,令温?堆等官员巡察沃卡宗地震受灾情况,并详细上报。[5]
   2.救灾措施和宗教有着紧密联系。如1915年12月3日拉加里、沃卡宗、穷结宗、桑鸢宗、乃东宗地震,沃卡宗堆为震灾事呈噶厦文中说到“……此次地震发生空前未有之强烈地震,就系本地将发生灾难性魔障?拟系佛教将衰之兆?殊难推测……”噶厦政府的回答是“……据活佛神卜预示,凡应办之善举皆应殷勤办理……”[6]山南总管为震后禳灾呈噶厦文“……天王降下法谕,意为:‘可能预示着将发生一场较大病疫。为使神灵息怒免除疫病之灾,务需念经供香。凡各敬香地方均应香烟缭绕,其附近之各大神山、佛塔所在地,尤以三大法轮圣地,更需祈祷作法,驱邪去妖得清吉。’……”[7]又如1924年2月10日至13日那仓、朗如地震,噶厦饬朗如头人令“……闻噶本驻地欧仓在五部落代表开会之时落下一只异鸟,为纵目所睹,但竟不知去向和归处,不悉此类征兆对地方是吉是凶?为此请活佛及神祗占卜,请示吉凶。占卜结果称:应举办诵经祭祀等佛事,以消灾难……”同时噶厦政府还因为朗如地方连续出现怪异事件呈请占卜及达赖批文。[8]
  3.救济时间相对较长。如上面所说的拉加里、沃卡宗、穷结宗、桑鸢宗、乃东宗地震,时间发生在藏历第十五绕迥阴木兔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元1915年12 月3日),从木兔年(1915年)开始一直到铁羊年(1931年)噶厦政府和灾区都有关于灾害救济的文书。[9]
  4.民国中央政府对灾区进行了一定的救济。1921年5月的芒康地震,“奉大总统令,著财政部迅拨帑银一万元,交由陈镇守使遴派妥员,分赴灾区,核实放赈。”[10]由此可见,虽然在民国时期,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了西藏与中央的关系不像以前那么紧密,但当西藏地方遇到灾难是,中央政府还是第一时间作出反映,对灾区进行救助,同时西藏地方政府也乐意接受中央政府的救助。
  5.积极承担受灾寺院的修葺工作。在1915年12月3日的地震中,秦普寺内的莲花生祖师居住的洞穴红崖寺受损,由于秦普?卡及百姓无力自行修复,因此噶厦政府决定由其负责重修,并委派主管二人。[11]1934年1月15日的绒辖宗地震导致曲瓦卓偏岭寺受损严重,噶厦政府拨粮救济受损寺院,并组织人力进行维修。[12]
  6.噶厦政府对于灾区救济的请求,一般会给予一定的粮食救助。1934年的绒辖宗地震,噶厦政府决定从协噶尔公粮库中提取粮食九百克,赐给百姓。[13]
  7.常见噶厦政府对于维修受损寺庙的民众提供资助。1915年沃卡宗地震使得沃卡宗的很多寺庙受损,对此噶厦政府在派民夫进行维修的同时,为修缮资助了数量不等的粮食。[14]1934年的绒辖宗地震导致曲瓦偏岭寺受损严重,噶厦政府发出路照,为迎送石木工匠,要求各站提供差马和驼畜不等,同时按照?羊年章程给予每匹骑马、每匹驼畜运费。[15]
  (二)对雪灾的救灾救助制度
  由于雪灾往往会造成大量牲畜死亡,给牧区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而成为对畜牧业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西藏的雪灾主要发生在那曲、阿里等地,而这些地区属于藏北牧区,农业生产几乎没有,牲畜是当地百姓生产生活的全部,由于雪灾会阻断牧民间的贸易,同时给牧民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噶厦政府往往会予以粮食补助,对雪灾的救助力度也比其他灾害的救助力度大。
  1.派员调查灾情,并对损失作出详细的记录。1927年那曲地区雪灾,噶厦政府派调查员宇妥色等对灾区的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并做出了详细的雪灾查核清单,以供噶厦政府对灾区进行有效的救助。[16]
  2.减免灾区百姓的差赋,并拨粮救济。1926年阿里波错地区雪灾,噶厦政府免除了遭受雪灾的七十一户(除两家“堆穷”和未入清册的一户外),减免了一定数额的“勒”差,并赏给了受灾的七十一户牧民青稞,以救济其生计。[17]1927年朗如地区雪灾,导致马牛羊大量倒毙,色巴部落损失惨重,为此噶厦政府拨粮救济,并相应的减少了灾区向孜恰、拉恰每年交纳的“罗杰”财税。[18]
  3.噶厦就雪灾赈灾之处理意见请示达赖。有时,噶厦会就救灾的意见呈报达赖或摄政,请求指示,通常呈文中已经将具体办法和赈济数字给出,达赖只需在必要处作一记号,表示同意。如火兔年(公元1927)那曲地区大雪灾,噶厦就赈济灾民之事呈文达赖,说明灾情,并就赏赐粮食的数量(5千克、6千克、7千克)请达赖定夺。就分配方案,一般按兵差分配,以保证粮食确实分配给了贫苦百姓。并说明这个命令已经发给了那曲地区的两个头领,请示妥否。达赖在呈文的“6千克”处做一记号,又在“妥”字处划一记号.表示可以照此办理。[19]
  (三)对水灾的救灾救助制度
  水灾也是危害西藏农业的主要自然灾害。由于西藏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水灾时常常伴有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波及范围十分广泛,带来的损失往往也很大。噶厦政府应对水灾的措施如下:
  1.派员核查灾害情况。1913年山南隆子宗遭受水灾,噶厦政府派员亲赴灾区勘察,并呈文噶厦政府。1915年江达地区觉宗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江达粮饷官堪穷强巴措尼和雪康色二人前往灾区,会同宗都二人实地调查灾区受灾情况及损失。[20]
  2.对于减免税赋的请求,噶厦政府往往不予准许。但有时会相应的减免灾区的税赋,并提供粮食救济。噶厦对隆子宗宗堆及佐扎为水灾事呈文的批复中,同意六年内从德协租赋中每年减免粮食二十如克。[21]噶厦就亚东地区严重水灾请修路赏给钱粮事呈摄政文中提到,“为解决差民之口粮、种子,政府已下令可从附近合适之粮库中,提取 粮食一千二百五十如克、一千五百如克、一千七百五十如克。领粮之令条已发出,可根据下亚东和康布百姓遭灾之不同程度,公平合理分配赏给。”[22]
  (四)对虫灾的救灾救助制度
  相对于地震、水灾、雪灾来说,虫灾也许不是最为突出恶,但它所带来的危害是不可低估的。虫灾过后,农作物往往是颗粒无收,严重影响了西藏的粮食生产。同时虫灾也会危害到草场,影响畜牧生产。对此,噶厦政府的救灾措施如下:
  1.做法事以禳除灾害。如1940年,噶厦政府曾经向达扎摄政就亚东虫灾问卜,就使用何种经法消灭蝗虫和政府应承担的责任的指令是“不使此类蝗虫扩散,就地驱回消灭,应用何法,做何经佛事为佳?佛事应在帕里地区尽力完成,或由政府完成,祈请占卜智定。”[23]
  2.具体灭虫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噶厦政府一方面同意做法事,另一方面更看中切实有效的灭虫措施。有时噶厦政府对佛事的作用也有所怀疑,因此要求灾区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彻底根治虫灾。
  3.严厉督促。噶厦政府通常严格监督灭蝗之事,严禁责任人懈怠,并严厉指责失职行为。
  4.分别情况进行灾后补助。对于各地要求减免差赋、借贷的请求,噶厦政府的答复甚为谨慎,通常不给予援助。
  (五)对雹灾的救灾救助制度
  在西藏各地,噶厦政府一般会任命具有防雹能力的冰雹喇嘛,足见冰雹灾害波及的地区十分广泛。噶厦政府应对雹灾的措施有:
  1.接到灾情呈报后,噶厦政府会委派官员进行调查,在接到巡查报告之后,再对灾情作出处理意见。
  2.对调查核实的灾害,通常噶厦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免和照顾;而事先没有通报,而后没有经过核实情况就谎报灾情的,通常得不到减免。噶厦通常依据调查结果和以往先例,区别不同情况,对减免的请求给予照顾或驳回申请。[24]
  三、地理环境对救灾救助制度的影响
  因地理环境的不同,西藏地方也有明显的灾害分布情况。西藏的虫灾的波及地区通常在山南、拉萨、林周、澎波、尼木、萨当、日喀则等地;雪灾通常发生在那曲、阿里、日喀则以及山南地区;水灾时常伴有泥石流,波及地区十分广泛,泥石流强烈发育区分布于昌都地区中南部、林芝地区大部及那曲地区嘉黎县,分布集中、暴发频繁、规模巨大的泥石流主要出现在怒江、帕隆藏布、尼洋河及其支流的两侧,泥石流中等发育区分布于昌都地区西北部、那曲地区东部、拉萨市东南部、林芝地区西部及山南、日喀则地区的大部地区,泥石流轻微发育区分布于日喀则地区西部及阿里地区南部;而地震则几乎遍及西藏全境。
  由于西藏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使得西藏的自然灾害相对于内地的其他省份来说更加严重和频繁;加之地势高亢和山脉阻隔,导致在灾害发生时西藏地方政府往往反映不够迅速,并且有些灾害的救灾救助措施持续的时间相对较长(虽然噶厦政府的救灾救助制度还相对比较有效)。由于西藏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独特而又灿烂夺目的藏文化,而藏传佛教又对藏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噶厦政府的救灾救助制度中,和宗教有关的内容占很大的比重,不是请求喇嘛做法事禳除灾害,就是请求活佛占卜,以示吉凶,并主动承担在灾害中受损寺庙等与佛教有关建筑的维修工作,并大力救济受灾寺庙,噶厦政府也经常向达赖喇嘛汇报一些具体的救助办法。因为宗教在藏民生活中绝对重要的影响,民间还出现了专门从事防灾的喇嘛,如冰雹喇嘛等。同时因为地理环境的特殊,地势高亢,山脉阻隔,导致西藏地方的交通条件相对落后,噶厦政府在动用民夫对受损佛寺进行维修时,对于运输修缮寺庙的材料和调拨的粮食,噶厦政府通常会向灾区发放路照,方便差人在路上行走,并以噶厦政府的名义支付修建乌拉差的工钱,对维修受损寺庙的民众提供资助。道路不畅也使得噶厦政府在灾害发生后反复的核查灾情,以防止有人谎报灾情,骗取援助,但往往延误救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论述,我们可以看出,西藏地方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在给西藏地方带来一系列灾害的同时,也促使西藏地方政府建立了一套相对健全的、与本地区地理环境相关的救灾救助制度,地理环境对其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周毓华,彭陟焱,王玉玲.简明藏族史教程[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1-15.
  [2] (后晋)刘?.旧唐书•吐蕃上(卷二百七)
  [3] (北宋)宋祁,欧阳修等.新唐书•吐蕃上(卷二百三十)
  [4][5][6][7][8][9][10][11][12][13][14][15]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档案馆.西藏地震史料汇编[Z].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2:1;177-182;177-178;183;213;168-207;210;200;234;242;203;253.
  [16][17][18][19][21][22][23][24]西藏历史档案馆,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农牧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地理所.灾异志•雪灾篇[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82-87;73;77;60-62;63;88;110.
  [20][25]周晶.20世纪上半叶西藏地方政府的自然灾害应对策略研究[J].西藏大学学报,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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