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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力监督与制约的几个着力点]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时间:2019-01-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能否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要通过突出权力监督对象、完善权力分解与制约机制、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和健全民主决策制度等途径,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关键词:权力 监督 制约
  
  历史经验表明,权力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腐蚀性。只要掌握权力,就存在腐败的可能。权力如果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必然导致腐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条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154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政治行为,它总是滋生于权力,又寄生于权力,各种腐败现象,无论它的表现形式如何,最终都归结于权力的滥用和变异。可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权力内在的特性要求,要防止滥
  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当然也要有监督、有制约”对权力进能否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所以,我们要按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新要求,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更好地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一、突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强化对主要领导下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那些掌握并行使权力的人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使权力自发扩张而超过应有的限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那些掌握并行使权力的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滥用权力。”所以,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保证领导干部以正确行使和运用权力。领导干部是一定权力的掌握者,选用好干部非常重要,要加强对权力授予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错位。权力的授予主要体现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等环节上,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保证权力的正确授予。
  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既是被监督者,同时又是监督者。作为被监督者,应该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监督者,对其他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的行为都有权利、有义务进行监督。但是,当前就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不良局面,造成部分掌握实权的机关和权力行使者,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监督,有的甚至处于“失监”状态。由此导致个别的“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也较为突出。所以,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显得非常重要,要始终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关键部位。同时,要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时易发、多发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入手进行权力监督与制约。例如要把决策和执行决策、用人、用钱以及执法活动等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要定期对“一把手”用权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实行政务公开,落实问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
  
  党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滥用权力的条件是暗箱操作,要监督制约权力,遏制腐败,除了完善权力分配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实行政务公开。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实施阳光政务,要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把权力放在阳光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不仅要公开权力行使的最终结果,还要公开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特别要把行政收费、政府重大措施、招标采购、预决算等政府收入和支出作为公开重点,增强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确保权力行使时每个环节都透明运行,使人们了解权力运行的规定,看清权力运行的程序和结果。特别是要“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让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没有滋生的土壤。
  要提高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当前应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以及公民广泛参与政务等,打破对权力的垄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研究党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推行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但要向服务对象公开而且要向全社会公开发,不但要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要全面公开党务政务,要由公开办事结果向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发展。要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制度的贯彻落实是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保障,尤其是问责制的落实。200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至今为止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保证公共权力运行质量、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的最完整、最权威的文件。它标志着我国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进一步走向法制化,是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深化与发展。目前的主要任务在于抓紧问责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教育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有责任,进一步强化权力责任意识,
  牢固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被追究”的观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时时处处事事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预防失责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权力分解与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制约的整体效能。
  
  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在“以法制权”、“以民制权”、“以德制权”、“以权制权”等几种控权制度中,“以权制权”是最本质、最有效的。“因此,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 服缺点,减少错误。”为了能正确地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就应当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彼此分离、互相制衡的基本要求,对权力进行科学地分解,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要以权力制约权力为方向,对权力主体的进行科学分解,即由单一主体变为多个主体。例如,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权力适度分解,变一人负责为多人、多岗位和多部门交叉负责,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结构,使权力运行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最大程度地减少滥用权力的机会。还要对权力客体和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分解制约,把权力客体按系统科学原理分成若干个组成部分,分而治之,把权力运行过程分解成多个权力环节,或引入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使各环节既互相承接,又相互制约。
  专门机构的监督是最经常性的,它实质上是以权制权,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权威、有力度的外部监督。实践证明,要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督机构,只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才有可能掌握和运用相对完整的监督权力和监督手段。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合力,发挥综合监督效能,冲破“关系网”、“地方保护主义”等重重阻碍,排除干扰,实现以权制权,实现有效地防止和遏制权力腐败。
  
  四、健全民丰决策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民主性。
  
  十六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明确指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但是,当前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领导干部,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而别人都要对他却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了对他的人身依附关系。一些领导干部的严重犯错,往往与这种家长制作风有关,不彻底消火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现在讲党内民主建设,不能停留在理论上讲党内民主,而要重在行动上的落实。用民主制约权力最大的好处在于,回归权利本位,实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各级各部门的领导机构都应按照党章的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决策后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要把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作为权力监督与制约的重中之重,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决策前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过有关专家参与评估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形式进行听证,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供比较择优,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要“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进一步强化决策问效的严肃性。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按程序决策的要问责,不落实决策后评价的要问责,反馈不及时纠偏不力的要问责。对集权决策等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违反规则作出错误决策或者不执行、延误执行、擅自改变政府决策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都要有详细的制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措施。
  强化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永恒课题,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权力监督制约方面的有关精神,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索,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运行,不断提高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的科学化水平,强化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提高权力监督制约的相关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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