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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研究|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有效的维护了存款人的信心,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但是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道德风险严重影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效率,本文研究了存款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及规避措施。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 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保证金融安全对稳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商业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代表机构,经营着货币资金,现代商业银行已成为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资金集散机构,是各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通过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集聚起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资金贷给资金需求方,实现资金的间接融通。商业银行是一种靠负债经营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特殊金融机构,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负债,为防止存款人恐慌性的挤兑造成银行危机冲击金融机构,就要有效保证存款的安全。存款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证存款安全、维护存款人信心、保护存款人利益、监督银行业稳健经营、维护金融稳定而制定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在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道德风险是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弊端。
  
   一、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含义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在金融体系中设立保险机构,强制或自愿地吸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缴存的保险费,建立存款准备金,一旦投保人遭受风险事故,由保险机构向投保人提供财务救援或由保险机构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制度。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
  1、由于市场机制的运行不能够完全保证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业务开展涉及范围广泛,牵涉诸多方面的利益,保持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和安全发展意义非凡,金融安全网的构筑至关重要。金融安全网是指,为保持金融系统尤其是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健运行而做出的危机防范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即金融安全网通过调动各种力量和启动各种有效的措施保护金融机构,使其面临的危机得以控制,防范危机向整个金融体系的扩散和蔓延。审慎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成了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
  2、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开展其他业务的基础和前提,银行的高负债性操作决定了商业银行与生俱来的高风险性、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银行内在的性质决定了其运营过程中必然会趋向各种风险状态,进而影响银行业的安全和稳定。
  商业银行属于典型的高风险行业,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除了面临一般企业的风险外,还面临很多特殊的风险,如(1)信用风险,指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意归还到期债务而使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是造成银行亏损甚至倒闭的主要原因。(2)利率风险,指由于市场利率变化而使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的波动是频繁的。(3)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没有足够的现金来满足客户的取款需要及未能满足客户合理的贷款需求或其他的即时现金需求带来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影响银行的清偿能力,是商业银行挤兑乃至破产的主要原因。(4)经营风险,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中因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引起的风险,比如银行的计算机失灵等风险。除此之外银行还面临诸如:汇率风险、投资风险、资本风险、竞争风险、操作风险、财务风险、高科技犯罪风险等各种风险。而这些风险的存在直接导致了银行业内在的不安全性和不稳定性。为增加银行业的稳定,存款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资本是银行信誉的“护身符”和防御风险的“保护器”,标志着商业银行实力是否雄厚,更够有效保护存款安全、抵御经营风险,保护社会经济和金融的稳定。但银行的自有资本占全部资产的比重很小,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银行的自有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重不低于8%,尽管各银行尽力接近该目标,但是银行还是难以以其资本抵补各种经营损失。为维护公众对银行的信心,避免因丧失市场信心导致的市场崩溃和银行危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这一机制的建立意义重大。
  3、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致使美国大批银行倒闭,银行存款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为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美国于1933年率先通过立法建立了存款强制保险制度,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之后,印度、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挪威等国家也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至今,全球大约有120多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作为维持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推行开来。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波动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比如,为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性,美国已从最初的统一费率改革为风险厘定费率制度;日本提高了保险存款的上限,墨西哥、芬兰等国也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整。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二、存款保险制度产生的道德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7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该制度在维护经济和金融稳定方面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因此伴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也不容忽视。道德风险是指,人们享有自己行为的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了别人,从而造成了他人损失的可能性。道德风险是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制约存款保险制度有效性的根源。
  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即被保险人拥有比保险机构更多的信息,使得他有动机去采取对自己有利又不至于被发现的行动,从而造成保险人的损失。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在存款人、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之间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三者都可能产生道德风险。
  (一)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存款人为保证存款的安全和收益,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必然会审慎的选择存款银行,那些经营稳健、资本充足、风险可控的优势银行将受到青睐,着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优势银行,促进了银行业之间的正当竞争,约束了银行的行为,提高了银行的风险意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存款人对参保银行的信任度和投资信心,减少了对银行风险辨别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减弱了对银行的监督和约束,为风险偏好银行和实力欠佳的银行提供了吸收存款的途径和机会――利用存款保险制度,只需要支付微薄的保费就可以借此获得大量的存款,为进一步扩大存款来源风险偏好银行会通过提高利率的手段和经营稳健的银行展开竞争,但稳健的银行因自身发展状况良好却不愿提高利率增加经营成本,这刺激着存款人倾向于选择高风险的银行。同时,风险偏好银行因为存款数量和吸收存款的成本的增加更有倾向将存款投放于高风险的项目,结果提高了整个银行业的风险水平,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存款保险制度大大降低了参保银行倒闭的可能性,所提供的激励机制使得存款人失去了关注银行风险状况的积极性,降低了其他债权人的警惕性, 存款人将监管责任转移给了存款保险公司,这种风险――收益的不对称性将大大提高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二)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
  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后,银行只要向存款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存款安全的保障,如果银行濒临破产或破产,为了确保存款人的利益不受损失,存款保险机构会对银行进行求助,例如:对于破产的银行进行清算,并在保险限额内支付存款人的存款;让有问题的银行和有偿债能力的银行合并;存款保险机构帮助面临破产的银行调整经营方向、组织资金运用,甚至通过提供贷款进行资金援助等。这对于本应该承担风险的银行来说,存款保险公司的存在转嫁了这些风险――即银行利用了存款人的资金获得了投资收益却不必承担资金使用后的风险,这增加了银行承担过度风险的动机。这种道德风险增加了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社会成本。
  (三)存款保险机构的道德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使得存款人与存款保险机构之间发生了隐形的交易――存款人愿意将款项存入投保银行,既是接受了存款保险机构的相关规定,存款人希望存款保险机构能够监管投保银行的经营行为,在投保银行陷入困境时提供援助以及在限额内对存款人进行赔偿等。但是监管机构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可能迫于社会和政治的因素对金融机构进行不正当的干预,甚至随意决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例如危机救助标准,以获取金融机构的回报。当监管部门的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监管当局会首先关注自身利益而不顾社会成本和社会利益。监管当局为逃避监管不当的责任,会放松资本要求和对银行持有风险资产的限制,隐瞒银行的不良状况,从而造成监管部门监管宽容的道德风险。
  
   三、道等风险的规避措施
  不同类型的存款保险基金会产生不同程度的道德风险,事前基金和政府出资的基金安排会导致更严重的道德风险。故改进制度设计,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性可以消减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控制所产生的道德风险。
  (一)实行限额保险
  全额保险的实行虽然可以大大提振存款人的信心,防止挤兑,但也会扰乱市场纪律,使得存款人失去了对投保金融机构的监督,导致了存款人的道德风险。实行限额保险,存款人也要承担部分损失,这会激励存款人加强对投保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督,例如通过转移存款或索要更高的利息的方式对欠稳健的银行实施有效的约束,同时减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二)设立风险费率体系
  存款保险制度的单一保险费率会诱发道德风险,单一保险费率下,投保银行的风险与保险费率完全脱钩,即不管投保银行承担的风险状况如何,经营是否稳健,存款保险机构按照统一的费率核定需缴纳的保险费,这就促使银行有动机为追求高利润而承担更大的风险,这种保险制度导致了激励的扭曲,刺激银行选择更大的风险资产组合。而合理的保险费率设定,即以被保险机构的风险程度为定价基础实行风险费率,可以有效的制约存款人和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
  (三)健全存款保险机构的监管机制和职能
  存款保险机构的宽容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在已知银行经营不稳健或有冒险倾向时,出于多种原因而采取姑息迁就的态度,没有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而这种监管宽容导致了存款保险机构的道德风险。规避这种道德风险,应在存款保险制度中引入和强化金融监管,促使存款保险机构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更有效的实施监管职权,不仅要监督问题银行,还要对银行常规业务进行监管,积极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减少存款保险机构在关闭银行过程中的宽容,全面监控对问题银行的处置过程。
  严重的道德风险使得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效率出现差异,对存款保险制度中道德风险的研究,对我国是否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一定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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