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意向书 > 正文

韩国社会企业的现状和培养体系:中国医疗体系现状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社会企业在中国还只是一个新兴名词,许多模式和政策也尚未成熟,本文就韩国实施的社会企业育成法和社会企业特点作了详细描述,归纳总结了韩国对扶持社会企业所采取的法律、财政、事业等方面的政策。希望由此对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及国家促进培育方面有所启示。
  关键词:社会企业 培育 韩国
  一、社会企业的特征
  社会企业不同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传统企业,她是以社会创出为目的,拥有社会性、公益性的第三大经济主体。在福利国家,她被用于解决社会危机、社会排挤和失业问题。
  社会企业有以下特征:(1)通过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活动创造经济财富;(2)满足社会需要;(3)社会重建;(4)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改革;(5)鼓励道德的市场,在地区发展和改革创新中起到核心作用,促进社会融合。社会企业的这些价值和作用已被普遍认识,近年来,社会企业以惊人的速度大幅增长。①
  二、韩国社会企业现状
  西欧国家的社会企业首先发源于民间,之后才获得制度化和政策的支持,而韩国则是为了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许多社会问题,积极主导推进社会企业的发展。
  韩国在2007年1月颁布了社会企业育成法,于同年7月起实施,并引入了社会企业认证体系。2011年6月,已有532个社会企业得到认证,1005个预社会企业正在开展活动。根据2010年社会企业育成法修改案,建立了韩国社会企业振兴院,创建了由政府和民间企业共同参与的社会企业基金。政府和全社会都在大力发展社会企业。
  1.韩国社会企业的背景和历史
  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失业问题重新成为韩国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关于社会企业的讨论也始于那个时期。当时失业率剧增,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大力开展社会公共劳动事业,然而公共劳动事业并不能提供持续而稳定的工作。
  为了克服公共劳动事业的局限,2000年开始韩国政府实施了国民基本生活保障法,政府试图让低保户、次上位阶层(指收入比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费(4口之家为准,月收入102万韩元)多出20%的"相对贫困阶层")、低收入阶层等弱势群体通过自主事业找到稳定的工作。但是自主事业的成功率不高,工作内容也并没有完全摆脱过去公共劳动的性质。
  2000年后,通过国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韩国基本实现了社会安全网的构建,随着经济的逐渐恢复,以紧急救济为出发点而开展的公共劳动事业面临改革。从2003年开始,公共劳动事业更名为社会就业。社会就业的概念是为了解决劳动贫困层问题、老龄化社会、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增加、无就业增加的经济增长等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而提出的。政府各部隶属事业和劳动部委托民间组织进行运作。②
  通过这些社会就业创业,以自主事业为中心展开的社会企业开始活跃起来,2005年国会和劳动部研究了社会企业的法制化问题。自2007年7月起,社会企业育成法开始实施。
  2.韩国社会企业育成法的制定和实施
  1)社会企业育成法的内容
  韩国政府意识到要保持社会就业持续发展,有必要增加稳定的就业岗位,因此开始着手社会企业育成法的制定。2007年1月3日,颁布社会企业育成法,7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社会企业育成法,社会企业的定义是: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服务和就业岗位,在实现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等社会目标的同时,进行商品及服务生产、销售等营业活动的企业。社会企业经过社会企业促进委员会的审议获得认证,对已认证的社会企业,进行经济补助,设施费补助,优先购买,税收减免及社会保险费补助,财政补助(提供社会公服务的企业)。
  2)社会企业的认证标准
  社会企业育成法规定社会企业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从劳动部获得认证。认证标准如下:1、组织形态:社会企业必须符合大总统令所颁布的5种组织形态。③2、付薪劳动者雇佣:社会企业需雇佣1人以上的付薪劳动者,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3、以实现社会目标为宗旨:为弱势群体提供工作岗位或社会服务,提高地区居民的生活品质等。4、利益相关人参与的管理方式:采取服务受益人、劳动者等各种利益相关人都可以参与的管理方式,需将该管理方式在组织条款或运营规则中明确提出。5、经营所得收入:在申请认证日所在月份的前6个月的总收入应该是该组织在此期间总劳务支出的30%以上。6、规章制度:社会企业应该具备相关规章制度。其内容应该符合社会企业育成法所规定的10种情况。④7、利润的社会性目标使用:组织形态是公司形式时,根据年度财政,应将可分配利润的2/3以上用于社会性目标。
  三、韩国社会企业的特征
  由于韩国实行社会企业认证制,并在国家层面上实施鼓励政策,因此社会企业的特征具有其自身特点。韩国的社会企业同时强调创收和社会收益,组织形态中,非营利(协会、行业工会)和公司性质的组织各占60%和40%。
  以非营利活动为核心,社会企业的类型可分为工作岗位提供型、社会服务提供型,以及地域社会贡献型等多种类型。受益者可参与决策,由政府主导策略性的开发。对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营学和社会福利学。此外,法律体制比较发达。
  另外,在社会企业的利润分配上,韩国的企业公司性质的社会企业允许利益分配,但非营利性组织则不允许。管理方式上,韩国推动服务受益者、劳动者等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决策方式。⑤
  四、韩国社会企业的扶持政策
  根据韩国的社会企业育成法,对认证的社会企业进行扶持。
  1)法律支持
  以社会企业育成法为核心,此外为了促进社会企业的发展和实现对社会企业的扶持,政府强化和自治组织的协作,2009年以后,全国16个市、道(韩国的行政区单位)都制定了社会企业育成条例。⑥
  每5年都要制定社会企业培育的基本计划,市、道各级也要配合基本计划制定社会企业培育的支援计划。对社会企业的实际情况也要每5年进行一次调查。所有的社会企业都必须符合7个认证条件(如上文)。
  2)财政支持
  对社会企业的财政支持项目有:人工成本支援、工作岗位的设立补助、社会保险费支援、经营设备费支援、事业开发费支援等。另外,还有免税等相关税务优惠,这是根据法人税法、税务特例限制法及地方税法,向社会企业提供免税政策。其中,目前最重要的补助是人工成本支援费,它是为了使社会企业或预备社会企业(即,有可能发展成为社会企业的第三部门组织)能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而设立的支援项目。
  从2010年开始实施针对社会企业的社会保险支持项目。只针对不参加上述人工成本支援项目的社会企业,8小时劳动制劳动人员的最低薪资标准,为社会企业应当承担的那部分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只有劳动者参加全部的4大保险并工资高于最低薪资标准,才能获得此项补助。
  此外,政府还实施了其他多种财政支持。首先,专业劳务人工成本补助。同一企业,聘用人员在3人以内的,最长可获得3年的人工成本补助。其次,营运咨询补助。获得认证的社会企业可获得年度最多1千万,3年总共2千万的营运咨询补助。未获得认证,但参与创设工作岗位事业的非营利组织可获得年度300万,3年总共500万元的运营咨询补助。
  3)事业支持
  韩国为了培育社会企业,制定了社会企业支持制度。根据2010年修订的社会企业育成法,设立了韩国社会性组织振兴院。振兴院的主要事业如下:①支持社会企业的培训、模式研究和事业化②社会企业的监督和评价③支持行业、区域及全国的社会企业网络的构建和运营④构建社会企业的网站及综合情报系统。
  为了给社会企业的设立及运营提供更好的专业咨询和情报,以圈(韩国的行政单位)为单位,在全国13个地区选定社会企业扶持机构,委托其开展相关扶持工作。另外,为了更好地培养社会企业所需要的必要人才和提高专人才的业务水平,相关的教育训练研究院开展了创立入门课程、管理者课程、实务者能力强化课程等。还推进审计项目和实行培训,实施经营、法律、会计等多个领域的专家们参与的pro bono(为慈善机构和穷人提供的免费专业服务)等活动。
  另外,有关社会企业可获得公共机关的优先购买,是指要促进公共机关优先购买社会企业生产的商品或服务,为社会企业提供相对保护的市场。
  五、结论
  一般企业要想成功都非常困难,何况是除了要追求经济目标,还要同时实现社会性、可持续性、文化性、伦理性等多种目标的社会企业。为了促进社会企业的发育,政府制定体系化的社会企业促进政策,对社会企业的价值有所认识的成熟的市民社会,以及为了能在市场上立足不断强化竞争力的社会企业的自身努力都是不可缺少的条件。⑦
  我们看到,韩国社会企业的特征与培育方式与其社会、经济等要素密切相关,这是因为社会企业是为了解决当地社会问题和当地社会的革新而发展起来的。整体上看,韩国社会企业属于市民社会/市场/国家型,这与韩国社会的市场功能强,国家力量较强,市民社会发展中的特征相一致。
  中国的社会企业还属于初级阶段,这也与我国的实际国情相符合,本文考察了邻国韩国的社会企业现状和培养体系,就其实施的社会企业育成法和社会企业特点作了详细描述,归纳总结了韩国对扶持社会企业所采取的法律、财政、事业等方面的政策。希望通过对韩国社会企业的考察,可以对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及国家促进培育方面有所启示。
  

标签:韩国 现状 培养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