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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长期战略合作意向书

时间:2017-04-0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战略合作协议(建筑类企业)

乙方: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满足工程施工任务的需要,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 甲乙双方原有管理机构不变,并各自可以各自名义对外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 甲方同意乙方在生产场地悬挂“江苏中盛建筑集团(甬)钢结构加工基地”的铭牌。经营范围应在甲方资质范围内(乙方如超出甲方资质范围经营,其所应交的税金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关)。

3. “江苏中盛建筑集团(甬)钢结构加工基地”属甲方钢结构(委托)加工场地,非法人单位,对外无签约权,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必须由甲方同意并盖章,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投标所需的集团公司资料、资质,并协助乙方工作。

4. 甲方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设立“江苏中盛建筑集团——宁波分公司”,并派驻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程开发及管理。

4.1 甲方派驻人员协助乙方人员完成10,000,000元/年的工程业务承揽量。

4.2 甲方向乙方收取300,000元/年业务承揽保证金及300,000元/工程质量保证金,此两类保证金均可作为乙方的工程管理费用(每年度结算)。

4.3 乙方提供甲方驻宁波当地人员办公场所(独立办公室一间,宿舍一间)。

4.4 乙方支付甲方驻宁波当地人员(1人)基本工资:4000元/月。乙方可根据该人员所承揽的工程量予以一定的浮动奖励。

5.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应向甲方加纳工程决算造价的一定比率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逐笔代扣代缴,与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则由乙方自行缴纳。乙方不承担甲方的其他任何摊派费用。

5.1 甲方转包、介绍给乙方的工程项目,甲方按工程决算造价的10%(含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税金5.13%)收取乙方管理费用

5,2 乙方自营业务(如自行业务开发、资质外包等非甲方推介之业务),甲方按工程决算造价的8%(含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税金5.13%)的管理费用。

5.3 工程承揽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作为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提前款项,于每年度初始时缴纳,每年度结算时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承揽量及工程质量予以退还。

6. 甲方承接业务,乙方作为分承包方时,甲方免收中介费用。

7. 乙方向甲方介绍工程业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根据合同总价比例(具体项目,另行商定比例及付款周期)支付乙方中介费用。

第二条 双方责任(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 甲方责任

1.1 甲方对乙方项目部实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经济约束”为中心的管理。

1.2 甲方组织日常质量、安全的检查及评比等工作。

1.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1.4 甲方协助解决因乙方原因,在加工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责任

篇二:建设工程总包合同--战略合作协议补充

中国建筑XX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文件

XX臵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 XX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中国建筑XX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双方承诺: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二O一二年一月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项目公司在签订具体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时,应以此为基础,不得擅自变更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根据各项目实际填写。 2、工程地点: 根据各项目实际填写。

3、承包范围:各项目应分期签约,应明确具体楼栋号单体工程及相应的室外道排工程,并注明承包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 4、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内的单体及相应室外道排工程建筑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建筑(含外墙保温)及安装(消防、弱电工程只做预埋)工程,但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除外。

(2)下列工程内容不属于本次乙方施工范围,属于分包范围,纳入总包管理范围: ①、桩基工程; ②、土方工程; ③、基坑支护工程;

④、门窗工程(含铝合金门窗、单元门、阳台栏杆、百叶); ⑤、电梯工程;

⑥、进户门工程;

⑦、单体建筑内消防工程; ○8、精装修工程

其中:①桩基工程、②土方工程、③基坑支护工程、④门窗工程(含铝合金门窗、单元门、阳台栏杆、百叶)、⑤精装修工程由甲方招标确定分包单位,保留乙方投标权,并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中标。 (3)、单体建筑以外的非承包内容: ①、消防工程

②、小区供电、供水工程 ③、弱电工程 ④、智能化工程 ⑤、燃气工程

⑥、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式

1、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生产。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转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双方项目公司具体协商,但应满足甲方〒0.00、工程开盘、主体封顶、外脚手架拆除、竣工验收五大工期节点的计划要求,另原则上乙方应能满足主体结构5-6层/月的施工工期要求。

2、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开工报告为准。 3、发生下列情况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1)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经办理签证同意后工期可顺延;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可顺延; (3)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第四条 价款计算及工程结算

1、执行定额:

(1)建筑工程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

(2)安装工程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

(3)装饰工程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

(4)上述定额缺项者,可参照安徽省其它相应定额子目允许材料调整换算的计价办法计算。

(5)上述几项定额中人工费均按 47元/工日调整,调整方式按安徽省建设厅建定函【2010】211号文件执行。具体项目签约时,人工费若有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2、计价标准:

(1)、建筑工程:单体工程(不包括多层、别墅)综合取费费率 18.5% (含税金);室外道排工程综合取费费率 14% (含税金);取费基数=定额直接费(不含材差)+流贴。

(2)、装饰工程:综合取费费率 58% (不含税金),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流贴。 (3)、安装工程:综合取费费率 58% (不含税金),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流贴。 (4)、(1)-(3)综合费率除包含费用定额注明的费用外,还包含以下内容: ①、临时设施费【含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临时砼道路(无论宽窄)、场区内给排水系统(仅为保证乙方临设和施工需要的工作内容)、材料加工、堆放砼场地、临时建筑的搭设、维修、拆除费及摊销费】等。 ②、远地施工增加费用。

③、应向政府缴纳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及乙方为确保现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和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相关要求须投入的资金。

④、按政府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招投标费(包括在政府招标行为中应由乙方承担的招投标费用)、异地进城备案费、合同备案费、工伤保险费。 ⑤、按政府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的其他费用,如垃圾清理费。 ⑥、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措施费。

⑦、完成整个项目所涉及的实体检测、专项检测以及按定额、文件规定的常规材料检测等检验、实验费。对于新材料、新工艺等功能性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脚手架均采用悬挑结构。该部分所产生的费用依据项目所在地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⑨、场区排水:乙方要在施工前(甲方另行发包的桩基施工期间除外)完善厂区内临时排水系统,保证雨期施工时场区内无积水,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费率内。 (5)、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仅计取实际使用的塔吊和人货电梯的进退场费一次,其它机械不再计取。

(6)、本工程施工现场仅做到现状,但甲方应保证现场“三通一平”。若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三通一平”方面的工作,双方现场办理经济签证结算。

(7)综合取费费率不含劳保统筹基金,结算时乙方劳保统筹不再计取,甲方亦不扣除。 (8)各分包工程总包单位应收取总包服务费的项目内容,室外工程不计总包服务费:

○1、除以上分包工程外,其余纳入总包管理范围的分包工程,乙方不再收取总包服务费,但乙方应同样提供总包服务内容。 ○2、总包服务内容为:

A、按相关规定乙方配合甲方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的内容不违背本协议,并乙方尊重甲方在三方协议中的最终裁决权。

B、提供临电、给水(水、电费为分包单位装表计量或按定额规定与总包方结算)、雨水、污水接点及施工照明电源接点;

C、垂直运输机械和(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地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长期战略合作意向书)共用脚手架、公用水电线路等设施(不包括分包单位需要单独使用的工具、设施);

D、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工程总体工期,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工序,对要求列明的各项安装设备及其管道等的正确位臵;协调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的纠纷,以使工程顺利进行;

篇三:中航 大河 合作意向书doc

txt">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签订日期: 长 期 战 略 合 作 意 向 书 2014年6月8日

施工项目长期战略合作意向书

甲方:深圳大河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为建立和巩固甲、乙双方互惠双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意向书。

一、 河南省地区合作项目

1.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及优势承揽深圳大河投资实业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直接投资或参与投资开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正在开发 河南东方太阳城康复中心或即将开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结合工程特点,甲方将乙与方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签署工程承包合同。

(1.1.1)河南东方太阳城康复中心项目内容:

12层商务大厦1栋、12层标间疗养楼5栋、12层单元式豪华疗养楼4栋、

2.5层别墅式豪华疗养楼28栋、17层综合办公大厦1栋、 5层多功能商务大厦1栋、辅助用房5栋、门卫房4间、院区地面硬化、绿化、亮化、管网、装修、装饰、停车场、院区大门。

1.2 结合工程特点,乙方将采取不同的合作形式,与建设单位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按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合同为准):

1.2.1建筑、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包括别墅、公建(包括小区内学校、会所、垃圾站、变配电房)、多层(6层~17层)、中高层(18层~27层)、高层(28层及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该建筑物、构筑物连接至室外第一个工作井(含

该工作井,如沉砂井、污水井、雨水井、阀门井、化粪池)之间的公共市政配套排水、排污管、井及线等工程;

1.2.3、市政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及市政排水、排污工程;其中市政排水、排污工程为建筑物或构筑物室外第一个工作井(不含该工作井,如沉砂井、污水井、雨水井、阀门井、化粪池)至市政公共设施之间的管、井等区内公共市政配套排水、排污工程。

1.2.3、河南省境内所有钢结构工程。

二、合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乙方将视具体工程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种形式与

甲方合作:

1、联合体形式:甲方与乙方组成联合体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

合同,乙方作为联合体主办方,甲方作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营形式:乙方作为甲方的联营方,由甲方总承包方与业主方签

订工程承包合同;

3、独立承包形式:乙方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具体工程总承包合同。

(二)计价方式 甲方工程计价方式如下:

1、计价文件

1.1按工程开工时(具体按工程开工报告所标示的最近日期)

河南省 现行定额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文

件。

2、费率文件

2.1按工程开工时(具体按工程开工报告所标示的最近日期) 河南省所

辖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已发布的现行文件相应费率计取,有上

下限标准的项目按其上下限中间值计取。

3、人工、机械价格文件

3.1按工程开工时(具体按工程开工报告所标示的最新日期) 河南省所

辖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最新一期信息文件价,有上下限

标准的项目按其中值计取。同时,信息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按定

额价计取。

4、材料设备价格文件

材料设备价格计取顺序如下:

(1) “A”类材料设备(即甲方指定品牌指定价格的材料设备):按甲方及建设单位指定价格(含采保费3%);非“A”类材料设备,则由乙方提供。

(2) 按工程开工时(具体按工程开工报告所标示的最近日期) 河南省所辖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已发布的前一期信息文件价,有上下限标准的项目按其中值计取,并按如下原则计取材料设备价格:

① 材料设备品牌、厂家及规格、型号与信息文件中相同时,按信息文件价计取;

②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与信息价综合价相同的,按信息文件综合价

计价;

③ 材料设备规格、型号与信息文件相同,但品牌、厂家不同时,按

信息文件中最低价材料设备价格计取;

(3) 其余材料设备按暂定价,但辅助材料设备则按定额文件价。暂定价材

料设备,乙方需按具体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报审。

5、合同文件中的措施项目费(如安全文明措施费、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垂直运输费、工程保修、工程保险等费用)以施工

图预算总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其中,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

安装拆卸费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相应计取。

6、当采用甲乙双方合作采用联营方式时,由建设单位指定或独立发包项目,乙方按如下方式计取配合费、管理费:

(1) 独立发包项目配合费按“建筑面积×4元/㎡”计;

(2)

(3) 指定分包项目管理费按每个指定分包工程的合同价*3.0%计; 由乙方实施指定、独立发包分项工程,则该分项工程不再参与计取配合费、管理费。

7、 其他约定

⑴、别墅、公建(包括小区内学校、会所、垃圾站、变配电房)(六层以下含六层)工程税前总价下浮%;

⑵、多层(6层以上~17层)、独立地库工程税前总价下浮 %;

⑶、中高层(18层~27层)工程税前总价下浮%;

⑷、市政工程税前总价下浮% ;

(5)、“A”类材料设备仅另计取工程税金外,不参与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亦不参与上述条款约定的下浮计算;

(6)、乙方工程款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若该条款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具体工程合同条款约定不同时,其计价结果之差额均作为乙方的收入,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清单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为《计价规范》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为《08综合单价》《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为《08机械台班定额》中所描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为《计价规范》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为《08综合单价》《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为《08机械台班定额》中没有适用的或能合理分解出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抽料计算相应工程量的原则。

(3)属于清单工程项目下各工序工程量则按工程开工时(具体按工程开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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