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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网上报名

时间:2017-05-3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6新疆高考志愿填报

新疆高考志愿填报 高考志愿填报怎么填,填报高考志愿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2016高考志愿填报是怎样的志愿设置,又有哪些规则和技巧呢。2016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带你了解2016新疆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高考志愿填报技巧,高考志愿填报设置等高考志愿相关资讯,帮助考生了解高考最新动态。

为做好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自治区2016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6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1.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教基〔2015〕1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教基〔2013〕28号)执行。

2.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并确认后的信息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确认后的信息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用于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按《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填报志愿的要求填报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考生填报志愿及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s://www.xjzk.gov.cn)后,须输入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上提供的密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陆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不填报志愿,视为放弃志愿。报名信息、志愿信息一经考生确认上报,任何人无权变更。逾期不报,不予受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报名点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3.6月20日至7月1日,考生在新疆招生网“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考志愿。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本科零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20点(北京时间);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20点(北京时间)。

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有一次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第二次征集志愿开始,即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修改。

4.关于“三校生”的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三校生”(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以选择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或选择报名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两者不能兼报。选择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以填报在《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除“三校高职”计划以外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选择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三校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单独命题、网上评卷、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承诺被录取后保证按时报到就学。

二、考生电子档案

6.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报考军校(国防生)的考生须有《军队高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报考公安高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表》,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须有《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体格检查表》。

7.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应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8.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须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自治区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的政审栏内。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仍坚持不改的;

(3)有民族分裂言行,经教育仍坚持不改的;曾参与民族分裂活动的;

(4)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2.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工作要在各级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卫生部门、医院、招生及纪检等部门组成的高考体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并组织实施。

13.考生的体检须在当地招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医院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体检工作应选聘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格遵守体检工作守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有错检、漏检,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对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对舞弊考生给予取消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的处理。

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公安、军校和国防生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主检医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上的填写和签名必须准确清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政审、体检表》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方为有效。一经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任何人无权变更。高考体检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地招生办公室须将所有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直至考生本人。需要体检复查的考生,要经地、州、市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正确选择志愿和专业,各中学应特别注意指导专业受限和残疾考生正确地选择志愿。

新生报到入学后,各有关招生高校须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书面报送对2016年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时发现的因“新生身体健康状况与录取时电子档案上的原始体检结论不一致”而被招生高校休学、退学情况,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有关情况分类、汇总并向各地招生办公室反馈,各地招生委员会须按照《关于实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认真调查处理。

14.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指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自治区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15.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6.各级招生委员会和各高校,要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精神进行宣传和执行。

五、考试

17.考试语种

考试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

以上各考试语种、科类全部采用网上评卷的模式进行制卷和考试。

18.考试科目

(1)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自治区仍不组织外语口试。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理科综合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文科

综合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蒙语言双语班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分值150分,不含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用本民族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

2016年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我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2)专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由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和高考统考两部分组成。

①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参加校考。

②高考统考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蒙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翻译汉语言试题;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其中,数学(文史类/理工类)科目用汉语言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语文科目用授课语种试卷并用授课语种文字答题,由我区命题;蒙语言双语班语文科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试题;汉语科目用MHK试题结构模式。

(3)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五个语种及双语班考生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考试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相同,但在参加该考生填报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其高考统考成绩。

篇二: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

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

字迹工整,清晰;2、各项目要求见说明;3、因填写错误不能考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家长签字: 考生签字: 年月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说明

普通高考新疆地区实行网上报名,考生信息由考生本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报,各中学、单报考生必须要有足够重视。为确保考生所报信息准确,请考生按照本要求如实、认真、逐项填写,考生填报信息一经提交后,信息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基本信息将作为考生考试、录取、在教育部注册的依据,经上报后将无法更改,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报名点请协助考生做好网报工作。具体填报说明如下:

一、填写《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预填信息表》的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计算机字库安装问题而出现乱码,请全体考生使用汉文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报名序号”请按照领到的《网上报名告知单》准确填写; 3、“姓名”栏请严格按照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填写,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的点请使用“〃 ”,不要省略或用句号;

4、“考试类型”:此栏为必选、单选项,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含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填写为“(1)全国统考”,不能填成“单招高职”。

5、“身份证号”填写考生18位二代身份证号,请仔细核对; 6、“科类”此栏为必选、单选项,可选项目为:(1)文史 ;(3)艺术(文);(4)体育(文) ;(5)理工 ;(7)艺术(理);(8)体育(理);(9)单独考试 (只限三校生填报)

此栏由考生按自己要报考的科类进行填报,科类不要写错,尤

其是报艺术和体育的考生不要选错了,否则不能安排专业加试和投档。考生填写的科类同时作为考生准考证号编排的依据。考生一旦选定并上报招办后,就只能按自己填报的科类进行考试和录取,不能再更改科类。“单独考试”只能由“三校生”填写,其他考生不能填写;

7、语种:(1)汉语;(2)维语;(3)哈语;(4)蒙语;(5)民考汉;(6)柯语;(9)双语班

8、“户籍所在地区”:此栏为必选、单选项;“户籍所在县市”:此栏为必选、单选项。

9、“考生特征”:此栏为可选、单选项,考生根据自己的特征、

特长,选择其中一项,不可多选。特征、特长代码见附件中《考生特征、特长代码表》。

10、“体育专项”:此栏为单选项。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填此项,其他考生不填此项。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体育专项,在附件中的《体育专项代码表》选择一项,不可多选。

11、“民族”:此栏为必选、单选项。考生所填涂的民族必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民族相同。民族代码见附件的《民族代码表》。

12、“出生日期”:(格式为1989-01-02)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考生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相同。

13、“民考汉(汉考民)类别”:此栏为单选项,只有填写“民考汉(汉考民)登记表”并由派出所、市民宗委签字进行审核、确认的考生才能填写。同时这些考生的民族必须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即蒙、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达斡尔、锡伯、塔吉克、乌

孜别克、俄罗斯、塔塔尔等11个民族。

如果考生的父母只有一方属于这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涂“(1)单民”。如果考生的父母均属于这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涂“(2)双民”。

汉语言考生不填涂此栏,其他非民考汉考生以及不报考民考汉计划的其他语种考生均不填涂此栏。

如果考生父母双方只要有一方不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的考生而使用“维、哈、蒙、柯”语言考试的。(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为蒙、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达斡尔、锡伯、塔吉克、乌孜别、俄罗斯、塔塔尔等11个民族)

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均不属于这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涂“(2)双汉”。

如果考生的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属于这11个主体少数民族,则填涂“(1)单汉”。

报考民语言计划、同时考生父母双方均属于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的考生不填涂此栏。

14、“应试外语语种”:此栏为单选项。考生按自己参加高考的应试外语语种填其中的一个。(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6)西班牙语;(9)汉语

考生填涂的应试外语语种同时作为编排外语科目考场的依据,考生一旦选定并上报地区(州、市)招办编排完考场后,就只能按自己所选定的外语语种试卷进行外语科目的考试,不能再进行更改。

15、“考试语种(民语言)”:此栏为双语班考生必选、单选项。考试语种即为试卷语种。此栏只限民语言(维、哈、柯)双语班考生填涂。维、哈、柯双语班考生参加高考使用维文、哈文、柯文试卷中的哪一种,就由此栏决定。

维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

新疆高考网上报名

“维文”填涂,就表示维语言双语班考生参加高考时使用维文试卷答题。

哈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哈文”填涂,就表示维语言双语班考生参加高考时使用哈文试卷答题。

柯语言双语班考生选择“柯文”填涂,就表示维语言双语班考生参加高考时使用柯文试卷答题。

非民语言(维、哈、柯)双语班考生不填涂此栏。

16、“毕业类别”、“考生类别”、“政治面貌”、“性别”:每一栏都必须填涂。每一栏都只能单选,不能多选。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涂。政治面貌根据代码进行填涂,政治面貌代码见《政治面貌代码表》。

17、“自何年何月何日”:(高一入校时间,格式:2007-09-01),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

“至何年何月何日”:(高三毕业时间格式:2011-06-01),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

“毕业学校”:输入毕业学校名称,最长不超过30字,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

“任何职务”为可选项,单选。选项为:(1)团干;(2)班干;

篇三:2015高考报名各类表格

附件6:

[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普通高考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注:1、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跨地州报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

意见”一栏仅限跨地州报考考生填写。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4、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附件7:

[说明] 在普通高考考生学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报名规定中所要求的条件对考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对学籍是否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进行认定,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学籍情况审查登记表

附件8:

[说明]兵团各师级公安户籍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应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迁入农工子女基本情况,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兵团迁入农工子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情况审查登记表

2、本表后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学校证明、考生及父母户口复印件。 3、本表只适用通过正式组织(师级劳动部门迁入花名册)迁入的农工子女。

4、迁入到某团场后,如有变动,须在(其它要说明的情况)栏内说明,如:2006年迁入某团某连,2008年转入某团某连。

5、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

6、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附件9:

[说明] 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在对普通高考其他类考生户籍审查工作中,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对中途转入户口,应仔细核对转入时间是否属实,如不属实不予签章;各地、州、市招生部门对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真伪进行审查认定,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其他类考生报名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其他类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

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以上(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以上(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4、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附件10:

[说明]在对援疆干部子女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各地公安户籍部门应严格审查考生户籍信息与户籍网上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组织部门重点对援疆干部的身份及援疆时间等情况进行审查,依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做好援疆干部子女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援疆干部子女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2、本表统一采用70克标准A4规格纸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由地州或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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