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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封山禁牧责任书

时间:2017-03-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乡镇封山禁牧责任书

x镇2012年封山禁牧工作责任书x 镇 2012 年封山禁牧工作责任书为了保证我镇封山禁牧工作顺利开展, 杜绝偷牧、 夜牧现象发生,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 任书。

一、全面落实封山禁牧工作领导责任制 1、健全和完善封山禁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并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完善运行机制。

2、封山禁牧稽查队、带片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会要层层签 订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 100%。

二、全力做好封山禁牧工作 1、成立封山禁牧稽查队,明确职责,夯实责任。

2、大力宣传,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实行经济制裁。如果发现有放牧、偷牧现象一次,停发退耕 还林还草粮款,扣除护林员工资的 30%,村干部工资的 10%。根据 羊子只数,每次每只扣除该村转移支付 20 元、驻村干部 5 元、带片 领导 3 元,处偷牧者每只 30 元的罚款。

4、实行项目制裁。实施项目的村发现有放牧、偷牧情况严重的 不再安排各种项目建设,已批准实施的立即取消或停止拨付经费。

5、实施纪律制裁。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 x 政林发 (2012)39 号《x 市封山禁牧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坚 决实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从二 0 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下年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政府镇长(签字) : 驻村干部(签字) : 带片领导(签字) : 村干部 (签字) :x 镇人民政府 二 0 一二年四月一日 分享到: 分享到: 使用一键分享,轻松赚取财富值, 嵌入播放器:普通尺寸(450*500pix)较大尺寸(630*500p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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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封山禁牧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封山禁牧工作,有效遏制偷牧、夜牧和公开放牧的行为,保护退耕还林成果,促进林草产业和畜牧业 的健康发展,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如下责任书: 1、不断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意识,坚决克服知法犯法,视而不见的不负责现象。

2、村委会对本村的封山禁牧工作负总责,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反应本村封山禁牧存在的问题。

3、村支书、村主任是本村封山禁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序进行。

4、坚决杜绝本村出现严重违反封山禁牧政策的事件发生。5、严禁本村任何羊出栏散放行为。

二、奖惩考核与其他事 2、对不发生违反禁牧政策的村,镇上将给予表彰和奖励。3、如在本村发现一群羊散放,将作如下处罚:每发现一 群羊散放,一次罚该村村委会年度转移支付人民币500 从今以后不再给该村分配退耕还林面积。对本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罚人民币100 元。对放羊当事人,如 果有退耕还林面积,本人不能享受当年的退耕还林款项,并 当场每只羊处以 10—50 元的罚款,每群羊罚款至少不低于 500 元。对蓄意违反封山禁牧规定且屡教不改的“钉子户”, 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 市上检查者发现,每只羊至少处罚500 元,并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

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之规定,特签 订禁牧责任书。

1、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 实行禁牧的命令》等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及法规。

2、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山检查,对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封护区进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在天然林保护区、封山育林区、工程造林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旅游景区和其他需禁牧措施的地区,在工程实施 期间,严禁牛羊进入、从事放牧活动。对封山禁牧区积极主 动地保护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种封护设施及宣 传设施。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发布的《禁牧令通告》,我场结合林区具体情况,积极响应,开展了有关禁牧工作,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放传单3500余份。并结合每年11 月份护林防火宣传月,宣 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同时,积极宣传《青海省 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使宣传面达 90%以上。

二、加大保护力度。首先从“三大工程区”着手抓起,对封护设施专人守护,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破坏了的封护设施及 时修复,每年达10000 面),墙面标语18 网)动宣传车每年20 为了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投入到禁牧工作中。虽然我林区的禁牧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绩,但 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盾突出,牲畜严重超载,农牧民的生活困难,致使林木破坏严重,天然林保护工作难度大; 第三、禁牧基础设施薄弱,人为的破坏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严重,近年来,虽然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基础设 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禁牧工作的需 第四、禁牧后的后续产业无法得到落实,这给禁牧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第五、公益林建设面积不断扩大,禁牧任务日益加重。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林区内封山育林区、退耕还 林(草)区、工程造林区逐年增加,截止目前,林区内完成 退耕还林3969.3 亩,封山育林98820 亩,工程造林17290.13 亩,这对禁牧工作又是一个大的挑战; 第六、禁牧经费短缺,有些基础设施破坏后无法得到及时的修复,无法正常开展禁牧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使我林区的禁牧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重点面向农牧户群众,教育引导开展禁牧活动及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在天然林保护区、封山育林区、工程造林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旅游景区和其他需禁牧措施的地区,在工程实施 期间,严禁牛羊进入、从事放牧活动,对封山禁牧区积极主 动地保护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种封护设施及宣 传设施。

四、积极争取筹备资金,主要用于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的维修及刷新。

五、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各项禁牧措施落实。禁牧是我区重中之重的大事,今天县领导对我区禁牧工作莅 临指导工作,是对我区工作的鞭策和支持,我们必须在思想 上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全力以赴,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顺利进行,巩固绿化成果,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强化禁牧封育工作责任,切实巩固提高禁牧封育成果,根据盐池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意 见》(盐政发[2008]49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书。

1、按照区、市、县、乡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工作要求,各村村委会主任为禁牧封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自然村队长 为禁牧工作具体责任人。

2、各行政村要全面贯彻落实村民自治草原禁牧工作,切实发挥村民自治草原监管职能。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舍 饲养殖。

3、加大草原监管力度,定期对区域内各自然村林草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管护不力或禁牧出现反弹的自然村要限 期进行整改。

4、乡禁牧组随时对各村禁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每月由乡分管领导、林业站、禁牧组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 禁牧工作督查验收并予以通报,通报情况记入年度考核。

1、因禁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村民自治禁牧落实不到位, 致使草原植被破坏严重的行政村,乡党委、政府将按照禁牧封育工作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凡出现偷牧行为被区、市、县领导发现或区、市禁牧督查组发现而通报的村,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该村 年度禁牧工作考核不得分。

次以上的村,暂停发放该村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对于直接责任人扣 发草原生态奖补资金。

4、本责任书的责任内容将作为各村年度“双文明”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

5、对草原禁牧工作成效显著的村,乡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冯记沟乡人民政府村委会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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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封山禁牧专项责任书

封山禁牧专项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封山禁牧工作,有效遏制偷牧、夜牧和公开放牧的行为,保护退耕还林成果,促进林草产业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 主要目标管理责任:

1、不断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意识,坚决克服知法犯法,视而不见的不负责现象。

2、村委会对本村的封山禁牧工作负总责,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反应本村封山禁牧存在的问题。

3、村支书、村主任是本村封山禁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序进行。

4、坚决杜绝本村出现严重违反封山禁牧政策的事件发生。

5、严禁本村任何羊出栏散放行为。

二、奖惩考核与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由镇党委、政府在年终组织考核。

2、对不发生违反禁牧政策的村,镇上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如在本村发现一群羊散放,将作如下处罚:①每发现一群羊散放,一次罚该村村委会年度转移支付人民币500元,并

从今以后不再给该村分配退耕还林面积。②对本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罚人民币100元。③对放羊当事人,如果有退耕还林面积,本人不能享受当年的退耕还林款项,并当场每只羊处以10—50元的罚款,每群羊罚款至少不低于500元。对蓄意违反封山禁牧规定且屡教不改的“钉子户”,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市上检查者发现,每只羊至少处罚5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村委会各执一份。

**人民政府 镇 长(签字):

(章) 分管领导(签字):

村 村支书(签字): (章) 村主任(签字):

养羊户(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篇二:禁牧责任书

禁牧责任书

为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顺利进行,巩固绿化成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之规定,特签订禁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等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及法规。

2、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山检查,对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封护区进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在天然林保护区、封山育林区、工程造林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旅游景区和其他需禁牧措施的地区,在工程实施期间,严禁牛羊进入、从事放牧活动。对封山禁牧区积极主动地保护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

2、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十不准”条款。

三、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工程实施完成。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禁牧令活动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你们好:

首先对各位领导来我场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发布的《禁牧令通告》,我场结合林区具体情况,积极响应,开展了有关禁牧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发放青海省人民政府禁牧令通告60余份,发放传单3500余份。并结合每年11月份护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同时,积极宣传《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使宣传面达90%以上。

二、加大保护力度。首先从“三大工程区”着手抓起,对封护设施专人守护,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破坏了的封护设施及时修复,每年达10000余米。

三、在封护区,设置了永久字牌43块(2面),墙面标语18条,每年张贴标语1000余张,共出动宣传车每年20余次,对农牧户签订禁牧责任书60份。

为了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投入到禁牧工作中。虽然我林区的禁牧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林情、社情、山情更加复杂化,禁牧管理难度加大,难以做到全封闭式管理,少数群众对禁牧认识不够;

第二、北山林区处于农林牧相互交错的地区,林区内林牧矛

盾突出,牲畜严重超载,农牧民的生活困难,致使林木破坏严重,天然林保护工作难度大;

第三、禁牧基础设施薄弱,人为的破坏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严重,近年来,虽然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禁牧工作的需要;

第四、禁牧后的后续产业无法得到落实,这给禁牧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第五、公益林建设面积不断扩大,禁牧任务日益加重。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林区内封山育林区、退耕还林(草)区、工程造林区逐年增加,截止目前,林区内完成退耕还林3969.3亩,封山育林98820亩,工程造林17290.13亩,这对禁牧工作又是一个大的挑战;

第六、禁牧经费短缺,有些基础设施破坏后无法得到及时的修复,无法正常开展禁牧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使我林区的禁牧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重点面向农牧户群众,教育引导开展禁牧活动及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在天然林保护区、封山育林区、工程造林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旅游景区和其他需禁牧措施的地区,在工程实施期间,严禁牛羊进入、从事放牧活动,对封山禁牧区积极主动地保护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

三、加大打击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

四、积极争取筹备资金,主要用于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的维修及刷新。

五、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各项禁牧措施落实。

禁牧是我区重中之重的大事,今天县领导对我区禁牧工作莅临指导工作,是对我区工作的鞭策和支持,我们必须在上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全力以赴,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顺利进行,巩固绿化成果,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篇三:xx乡2012年封山禁牧目标书

XX乡2012年封山禁牧目标责任书

封山禁牧是保护林木林地资源、恢复林草植被的重大举措。实行封山禁牧,有利于提高林草成活率和保存率;有利于改变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方式,推进舍饲养殖业发展,加快畜牧产业化进程;有利于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与草畜产业的良性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了切实巩固我乡封山禁牧成果,依据市、县有关“封山禁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村封山禁牧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禁牧。

2、各村要成立封山禁牧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组员由村两委会班子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护林员组成。

3、实行包站领导、村干部、护林员捆绑负责制,辖区内每发现一起偷牧、散牧现象,以每只羊50元的标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处罚所在村村干部每人50元。

4、利用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封山禁牧规定,林地边缘要设置固定警示标牌。

5、充分发挥护林员的管护作用,划分林地管护区,确定牧主管护责任人,从源头制止林地放牧行为。

6、实行封山禁牧报告制度,由封山禁牧小组组长、组员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发现偷牧、散牧现象,要及

时上报乡政府或工作站站长、包站领导处。

7、实行封山禁牧巡查制度,每月开展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并如实填写巡查记录。

8、对封山禁牧工作差的村,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村委会各执一份。

10、此责任书有关条款由乡封山禁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1、此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2012年3月15日至2013年3月14日。

XX乡政府(分管领导):

村 支 书:

村 主 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五日

篇四:封山禁牧任务目标责任书

吉祥镇封山禁牧责任书

为了全面加强我镇封山禁牧工作,严厉打击偷牧、散牧等违法放牧现象,彻底扭转我镇封山禁牧反弹局面,形成全镇齐抓共管封山禁牧的合力。镇政府决定与各村签订2013年度封山禁牧任务目标责任书,其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主要任务目标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有关封山禁牧的法律、法规、政策。同时,至少在本辖区内刷写一条醒目的永久性封山禁牧标语。(10分)

2、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片长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并与养羊户及时签订书。(20分)

3、能及时召集现有养羊户,学习封山禁牧有关文件及政策,并有会议记录。(10分)

4、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封山禁牧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封山禁牧工作,并及时配备好护林员,护林员有权利、有义务、有责任举报散牧者,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给镇封山禁牧工作队,举报电话: ,政府实行有奖举报。(10分)

5、各村要以户为单位,彻底摸清全村的养羊情况,保括羊的数量、草场、饲料来源、舍饲情况、养羊方式等,并造册登记。(10分)

6、各村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镇封山禁牧工作队对偷牧者进行处罚。同时要积极配合好上级部门的检查。(20分)

7、市、县分封山禁牧稽查队在稽查中发现放牧羊群的情况。(20分)

二、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由镇政府牵头,镇封山禁牧工作队组织; 2、考核以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评分;

3、本责任书基本分为100分,得90分以上予以表彰奖励,得60分以下通报批评。实行封山禁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本年度封山禁牧工作在市、县稽查中发现有放牧羊群的村,除按县纪委、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对违反封山禁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市、县处罚镇政府的罚款要在该村办公经费或工资中按比例扣除。同时,视情况及后果予以组织处理。

三、责任书期限从签订责任书之日起至下年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村各执一份。

政府镇长 (签字):

村委会主任(签字):

2013年3月10日

篇五:2013年封山禁牧专项责任书

XX镇二〇一三年封山禁牧

专项责任书 XX镇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抓好封山禁牧工作,有效遏制偷牧、夜牧和公开放牧的行为,保护退耕还林成果,促进林草产业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镇政府与驻村干部、各村负责人、养羊户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 主要目标管理责任:

1、不断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意识,坚决克服知法犯法,视而不见的不负责现象。

2、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对封山禁牧工作负总责,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摸清底子、建档立卡、动态管理。

3、村支书、村主任是本村封山禁牧的直接责任人。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帮助创造舍养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禁止放牧行为。

4、坚决杜绝本村出现严重违反封山禁牧政策的事件发生。

5、严禁本村任何羊出栏散放行为。

二、奖惩考核与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由镇党委、政府在年终组织考核。

2、对不发生违反禁牧政策的村,镇上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如县上相关部门及领导在本村发现一群羊散放,将作如下处罚:①每发现一群羊散放一次,罚该村人民币500元(罚款从转移支付中扣除),对放牧者,当场每只羊处以10-50元的罚款,每群羊罚款至少不低于500元,属退耕还林户,取消本户当年的退耕还林指标及所有相关补助。对蓄意违反封山禁牧规定且屡教不改的

“钉子户”,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②经市、县检查组发现放牧者,罚款全部由放牧者和村委会承担,对驻村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榆政林发 2012 39号文件追究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村委会各执一份。

5、本责任书时限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31日。

XX镇人民政府 分管领导(签字):

(章)

村 驻村干部(签字): (章) 村支书(签字): 村主任(签字): 养羊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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