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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安全责任书

时间:2017-03-2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商场超市安全责任书

txt">甲方:XXX镇人民政府

乙方(经营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我镇超市、商场、药店、诊所、卫生院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杜绝违规使用液化气、杜绝过期不合格食品销售,严防食物中毒现象发生,确保消防设施齐全,保障我乡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用药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年度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胡家庙镇辖区内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学校及机关食堂。

二、责任内容

1、各饭馆、熟食店、超市、药店、诊所、卫生院、学校及机关食堂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各超市禁止经营、销售无卫生许可、假冒伪劣、过期的食用产品。

3、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禁止使用国家禁令的食物添加剂、地沟油等有害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烹饪作料。

4、各药店、诊所、卫生院禁止使用有问题的药品,过期药品。

5、做到从正规渠道进货,各饭馆、熟食店、超市、学校及机关

食堂要坚守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为商之道,严禁购买、使用腐坏、过期食物、作料。

6、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要经常性地对餐具进行杀菌消毒,保持食品清洁卫生,改进人民群众进餐环境。

7、各饭馆、熟食店、学校及机关食堂从业人员一定要有健康证等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并随时抓好个人卫生。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布置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9、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向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对隐瞒、拖延不报者,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镇人民政府(签章) 乙方(店名) :

责任人: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2014年学校超市安全责任书

s="txt">为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学校特拟定超市安全管理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1、超市从业人员每年一次参加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2、小超市内地面、柜台等要保持清洁,门窗要配上防蝇设施,保持通风及必要消毒。

3、要严把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店。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经营的食品类商品要加强卫生管理,不准“三无”产品进小超市,对易变质、难贮存的食品、自制食品、小食品等不准经营。

5、禁止销售各类危险玩具,学校发现有售将予以没收。

6、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问题,配备灭火器、防盗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

7、要定期清扫小超市内卫生,保持小超市内整洁,杜绝一切污染源。

分管领导(签字) 业主(签字):

青阳市第七中学

2014年9月25日

篇三:超市商户食品安全责任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保证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食品经营户保证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

四、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一旦查出不得上架或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乙方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主动向甲方书面报告,服从甲方处理。对已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乙方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可以退回,并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合理妥善的解决。所退回的不合格食品应交甲方销毁处理。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QS、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十)其它。

七、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八、乙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

超市安全责任书

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师生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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