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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连带责任书

时间:2017-04-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贷款担保人责任书

篇一:小额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书

小额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书

景谷县农村信用社:

保证人:

工作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盖章)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篇二:担保人责任书

担保人责任书

我 愿意为向债权人借现金 万元承担保证责任,直到还清借款为止。如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客观条件无法履行债务时,我愿意在借款到期后10日内向债权人还清债务,包括违约金。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我 愿意为向债权人借现金 万元承担保证责任,直到还清借款为止。如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客观条件无法履行债务时,我愿意在借款到期后10日内向债权人还清债务,包括违约金。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篇三:“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书

“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担保人连带责任书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

兹有 为了自谋职业,现在经营共需资金 元,向景谷信用社申请“贷免扶补”创业贷款 元 ,期限 年。我自愿为借款人作保证人,并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我愿用工资总额的70%为借款人偿还,可直接从财政部门在代发工资时扣还,直至还清为止,望你单位给予推荐。

保证人:

工作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盖章)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承诺书

连带责任保证承诺书

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因交付“**********************”项目开发保证金资金短缺,特向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抵押借款 元(大写: ),借款期限为一个月,该笔借款还由楚雄永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抵 押 声 明

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唐永凤因交付“六库老城区公共停车中心及综合服务大楼”项目开发保证金资金不足需要向贵公司申请借款8500000.00元(大写:捌佰伍拾万元整),借款由楚雄永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楚雄市鹿城镇环城西路684号的房产和土地作为借款的担保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鹿城字第201111847号),房产面积为:877.18㎡;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楚土国用2012第0061号),土地面积为1919.41㎡。抵押担保期限为1个月。我公司在此声明若贷款到期不还由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处理抵押物归还借款。

特此声明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楚雄永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配偶共同还款承诺书

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沈玉胜,性别:男,现年49岁,个体工商户,年收入120万元,与借款人唐永凤是夫妻关系,借款人唐永凤于2012年3月26日向你公司申请借款8500000.00元(大写:捌佰伍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一个月,属交付项目开发保证金借款(交付“六库老城区公共停车中心及综合服务大楼项目”开发保证金)。我愿意与借款人唐永凤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至该借款本息还清为止,如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愿承担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借款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付息承诺书

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唐永凤因交付“六库老城区公共停车中心及综合服务大楼”项目开发保证金资金短缺,特向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抵押借款8500000.00元(大写:捌佰伍拾万元整)

贷款连带责任书

,借款期限为一个月,贷款利息应于2012年4月20日交予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篇三:连带保证责任书

连带保证责任书保证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款人)(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之间合同的正

常履行,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与乙方的所有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经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律师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愿意用个人及家庭全部资产和权益

清偿债务人全部债务。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1.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

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2.主合同的债权债务转移的。

第六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七条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

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 其他条款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方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

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甲方保证人(签字):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篇二:连带保证责任书 连带保证责任书 保证人(甲方):刘从林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512924195502120331何婕 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512924196602080722 住所:四川省营山县朗池镇火箭村8组邮政编码:637700 联系电话:13989192723 债权人(乙方):营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码分社 住所:营

山县高码乡街道 邮政编码:637787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方国恩传真:

联系电话:0817-8448327

(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 2009年高信公字第0002号的《借款合同》(以

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

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

分理解。

(三)甲方具备担当保证人的合法资格。

(四)甲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

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第二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以下第 (一) 种: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

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二)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 (金额大写)及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

为确保2009年8月21日南充顺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人) 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

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第五条 保证合同的独立性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

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

被解除,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

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

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甲

方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1.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2.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

本合同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 保证责任

(一)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

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承担

保证责任。

(二)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

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

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

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

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三)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则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

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

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四)如果甲方只为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主合同项下

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则甲方承诺,其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

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

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具体而言,在乙方债权未被全部清偿前,

1.甲方同意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何原因,甲方实现了

上述权利,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2.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的担保,甲方同意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因对该

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上述担保物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

获偿的债权;

3.若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得的款项 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五)甲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果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

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

加部分,甲方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

债务人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

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八条 甲方的其他义务

(一)甲方应对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包括用途)进行监督。

(二)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财产情况和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准

确、真实、完整与有效性;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

的担保。

(三)甲方发生国籍变更、住所地变更、婚姻情况变动、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

罚、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应

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转移或承继,或者为

主合同的履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担保。

(四)甲方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股权变动、增减资本、

合资、联营等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九条 其他条款

(一)应付款项的划收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从甲方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

的账户中划收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

买卖手续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汇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信息的使用甲方同意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

个人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甲方还同意乙方

将甲方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

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甲方并同意,乙方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甲方信息。

(三)公告催收

对甲方的违约情形,乙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催收。

(四)乙方记录的证据效力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

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

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

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

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

响、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乙方对甲方

承担义务和责任。 即使乙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甲

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乙方若减免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在本合同

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减免。

(六)债务人解散或破产甲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时自己应及时

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

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尽管有本条第五款第二项的约定,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乙方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

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甲方

的保证责任不予以减免。甲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乙方的权利主张。

乙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甲

方继续予以清偿。

(七)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

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1种方式

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 份。(十一)其他约定事

项 ;;

。 甲方保证人(签字):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篇三:个人连带责任书 个人连带责任书 兰州百富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兹有(下称债务人),于 年 月通过兰州百富隆信用担

保有限公司担保,向 贷款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整),本人 (身份证号: )和妻子以连带责任的方式

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我们自愿为该笔贷款负一切连带还款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我们承诺:

一、如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本人

愿意用以下资产和权益清偿债务人债务,主要包括: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例的全部财产。

2、本人薪金、劳务酬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

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

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

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二、本责任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公司根据《借款合 同》、《保证合同》所提供的担保债权被全部偿清为止。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贵公司和本

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名(按指纹): , 身份证号

码:, 住所: 邮

编:住所电话:手机:, 年月 日资产清单 篇四: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书 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书 保证人在此承诺和保证:我对借款人 向出借人借款元, 提供等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并对本人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若借款人出现任何不能按照相关合同规定还款的行为,我负责承担其还款责任(包括应

还借款及相关费用)。

如因我违反上述声明与保证,给出借人带来不良影响,我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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