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招生简章 > 正文

中国音乐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时间:2017-05-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注:

1、演唱专业方向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箜篌等乐器的考生。

3、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包括次中音长号、低音长号)、大号、打击乐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在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不预审录音。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 月 5日——1月1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s://zhaosheng.ccmusic.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修改信息无效。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月22日: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指挥、钢琴、管弦系 2月23日: 声乐歌剧、国乐、艺术管理系 2、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费用):

(1)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的介绍信,城市待业人员持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农村户口人员持乡政府介绍信,待安排退转军人持县(区)民政部门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介绍信上必须写明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持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报名确认并交复印件(户口所在省市无要求的除外);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100元,专业二试、三试另收费各80元; (5)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

(6)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和电子音乐制作作品各1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7)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8)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9)考生所交介绍信、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5日——3月7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七、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另有来华留学生公寓(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200元。

附录一:《2010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10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

求,以免影响考试。

2、 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报考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在与其它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

的前提下可以兼报其它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 3、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和要求见网站公告。

4、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在简章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考生

无论是否修改报名信息,均需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后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试日程。 5、 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及音乐学、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

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考试顺序公布时间见

专业准考证及招办公告。

6、 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因自带钢琴伴

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不能使用伴奏带。

7、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艺术管理专

业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8、 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我院不设考场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9、 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

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10、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

80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钢琴专业方向考生同时领取视奏钢琴新谱。

11、 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我

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后填报志愿,我院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8月中旬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体检通知、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考生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我院本科招生网站地址:https://zhaosheng.ccmusic.edu.cn。

12、 我院2010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于7月15日以后在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

(https://zhaosheng.ccmusic.edu.cn)上公布。

13、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

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本人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如果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负责寄送考生全部档案,则考生可不带本人档案。

篇二: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 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

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注: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二、考点设置

1、我院设立西安校外考点,考点设在西安美术学院,只招收青海、宁夏、甘肃、陕西、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9省(市、自治区)考生。

2、校外考点考试专业方向包括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各专业方向报名人数如不足10人(含10人),则该专业方向考试取消,报名考生可选择来本校考点考试,也可选择办理相关退考、退费事宜。

三、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考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报名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地址:https://zhaosheng.ccmusic.edu.cn

2、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西安考点:1月5日—1月15日 (三)考试时间:

西安考点:1月 22日—1月24日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网上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共计100元。 (五)考生考试时应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考作曲系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3、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字数要求1000-1500字)。(六)我院不提供钢琴伴奏,由考生自带。

注:

1、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2、考生如进入二、三试,还需交纳二、三试费用各80元,共计160元。 3、校外考点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原则上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具体以公布的考试科目及安排为准。

六、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外语成绩须达到90分。

篇三: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经过108年的积淀、传承与创新,学校已发展成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成果丰硕、对外交流活跃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900多亩。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78个,全日制本专科生21000多人,各类研究生66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根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和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5年大学排行榜,我校综合实力分别位居全国高校第91名、第93名。特别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数量,均位居福建省属高校首位,其中一级学科博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第5位、全国高校第40位,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和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 音乐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8年的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经过70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的高师音乐学院。开设我国高师院校最早的音乐学博士点,音乐学学科是省重点学科,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合作)、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4个本科专业[音乐学(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国家级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国家级高等学校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福建省音乐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国家级音乐学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福建省音乐与舞蹈学重点学科,福建省音乐与舞蹈学特色重点学科等。

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01人,其中专任教师89人、教授17人、副教授33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带头人王耀华教授是著名民族音乐学家、福建省政协原副主席、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带头人叶松荣教授是现任院长、第六、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福建省文化名家、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博士生导师。

依托高水平的学科和师资队伍,音乐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其部分成果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声誉。近10年来,音乐学院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共计获得100多项国家级、部省级奖项,承担部省级以上课题项目80多项。其中《福建传统音乐》、《音乐中的中国人》先后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琉球御座乐与中国音乐》、《断裂与失衡——中西视野下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中国传统音乐结

构学》、《社会实践是检验我国现代音乐创作成功与否的惟一标准》先后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高师音乐教学综合改革》、《“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教材建设》先后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中华民族音乐文化的国际传播与推广》获教育部2011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当代音乐海外传播研究》获文化部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招标项目;《世界民族音乐》获国家级精品课程;《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中国人视野中的欧洲音乐》、《反思?求索——关于西方20世纪“新音乐”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民族音乐》等十项论著分别获得第一、二、四、五、六、

七、八、九、十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民乐三重奏《节日榕城》获福建省第五届文艺百花奖一等奖;音乐学博士生李玫博士、郭小利博士学位论文分别被评为2002年、2011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孙砾在2002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的第十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获业余组美声唱法金奖。2005年至今,音乐学院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先后获得专业组一等奖6项;2006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参加“第四届世界合唱节”获得金奖银牌;2008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在中国音协主办的“放歌海西——中国福州首届海峡两岸合唱节”中获得金茉莉奖;2010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在第十四届CCTV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分别获得团体赛和合唱单项比赛优秀奖;2014年音乐学院合唱团在中国音协主办的“同圆中国梦——第七届海峡两岸合唱节”中荣获金茉莉奖第一名。

2012年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评估中,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名列全国第四,仅次于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与中国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多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经常与日本、菲律宾、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法国等国家的音乐界同行进行学术交流,与日本冲绳艺术大学建立姊妹学校关系。目前,音乐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正全力以赴,为把音乐学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新型音乐学院而奋斗。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2016

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

(二)考生须参加福建省2016年音乐类省级统考,并取得音乐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二、招生计划

三、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前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7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六、合格证发放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原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源网:中国音乐学院2016招生简章)业合格分的基础上,根据各器乐项目招生计划,按不超过1:4发放合格证。

七、录取规则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6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音乐表演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器乐项目分别排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它事项

1.考生自备器乐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2.上述各器乐项目招生人数系我校2016年拟定招收人数,具体招生人数以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3.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s://zsb.fjnu.edu.cn)或音乐学院网页(https://music.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591-22868060、22868053、22868055(传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编:350117

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招生考试

情况说明

由于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未涵盖闽南方言方向,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在本校设点进行专业测试,对考生闽南方言水平进行测试考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6年拟定招生计划

二、专业测试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测试安排在2016年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之后进行,初定安排时间为1月3日下午14:00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于12月30日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报到结束前,同时选报我校闽南方言方向专业测试。测试科目为闽南方言新闻播报、闽南方言话题评述。测试评定采用综合评定制,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合格生源确定

测试合格生源按不超过计划4倍确定。

四、录取办法

测试结果合格只作为考生报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基本条件,录取仍以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依据,执行我校面向福建省考生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特此说明。

标签:音乐学院 招生简章 中国 中国音乐学院排名2016 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