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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院招生简章

时间:2017-05-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4年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美术生和美术爱好者必上的网站www.mei-shu.cn

有效。未完成网报和缴费程序的考生,我校不受理报名,责任考生自负。 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于2014年4月中旬在校园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4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四.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6月28日,网报地址:https://zsb.scfai.edu.cn。 五.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风景园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其中新媒体艺术专业方向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欢迎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六.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报考须知 为了支援新疆自治区美术人才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定向招收新疆自治区本科生,学生毕业后一律回新疆工作,具体报考安排按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规定执行。 八.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网上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篇二:四川美术学院二〇一六年本科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二〇一六年本科招生简章

本科生招生 2016-1-8

四川美术学院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已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学校遵循“贴近生活,服务人民;知能并重,奖掖新人;开放兼容,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以完备的、高层次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享誉国内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能很好服务社会需求的美术、设计、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的专门高级人才。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收费标准

三.专业报名及考试

(一)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报考要求

专业考试分为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可报考其中一类,也可兼报,兼报须分别参加所报类别的专业考试,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报名考试费各220元/人。

1.四川美术学院网上报名:选择天津、沈阳、南京、杭州、福州、郑州、长沙(湖南省外考生)、广州、桂林、重庆、贵阳、昆明、兰州考点的考生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和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在规定的时间到自己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可到附近网吧报名并缴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1)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以下材料:a.本人签字的《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结束时自行下载打印),背面贴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或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复印件。

b.本人二代身份证或高考所在地招办签发的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照片加盖派出所公章)的证明材料。

(2)因个人行程安排冲突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可提前登陆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艺术考生《报考证》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APP上进行在线确认。具体流程、时间详见APP软件内在线确认须知。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2.考点报名:太原、武汉、长沙(湖南省考生)、合肥、石家庄、济南使用当地考点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方式、流程及报名须

3.注意事项①考生报考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达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对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试有关条款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 ④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省设有考点的,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⑤根据相关省市规定,石家庄、南京、合肥、济南、郑州、武汉、广州考点只接收本省考生报名考试。

⑥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北京、内蒙、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西、海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港澳台考生,可参加1月9-10日(重庆)、1月16-17日(贵阳)、天津、太原、沈阳、杭州、福州、长沙、桂林、昆明、兰州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

注:①各科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②专业考试所需要的画板(不小于八开纸)、颜料、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③印稿设计科目考试内容将提供篆刻内容和基本篆法。 5.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根据试卷优劣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成绩电子录入登记。

(二)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教育类(艺术教育专业)(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四川美院招生简章)、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报考要求

考生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均可报考,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于2016年4月中旬在校园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理论类、教育类、建筑类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四.志愿填报

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6月28日,网报地址:https://zsb.scfai.edu.cn。 五.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教育类(艺术教育专业)、建筑类(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新媒体艺术专业: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六.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港、澳、台人士报考须知

港、澳、台人士报考我校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网上下载打印)按规定时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邮编:100083,电话:010-82837212)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5703107) 香港考试局(电话:00852-2328006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电话:00853-3969334) 八.其他

本简章版权归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摘录、转载或发表,违者必究。 如需了解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详细情况,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23)65921056 传真:(023)65921055

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s://zsb.scfai.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scfai.edu.cn 黄桷坪校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街108号 邮政编码:400053 大学城校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邮政编码:401331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

篇三:四川美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学科研究、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与设计人才,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与专业:

1、学术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2、专业学位(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风景园林)

各专业研究方向详见我校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 制:三年

招生计划: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定200名(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的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较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并有志进一步学习提高、潜心学术研究的大学毕业生。

报考人员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拍摄照片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31日。

报名网址:现场确认照相时间:2014年11月10—14日。

地点: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

2、网上报名要求:

①考生先登录报名网址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填写详细的报考信

息;

②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所报考的专业、院系及考试科目等信息,网报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

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③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④凡未在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

四、考试

1、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①考试日期及科目: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详细考试科目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②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2、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后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美术、广播电视:①绘画基础 ②作品赏析

设计学、艺术设计、风景园林:①设计基础 ②作品赏析

美术史论、设计史论专业:①艺术评论 ②写作

3、专业复试:

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总分达到教育部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一定比例组织差额复试,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往届考生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简历及作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填写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基本信息表》,与下列材料在报到时一并提交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材料一律不退。

报考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教育系各研究方向及中国画专业的考生:交素描、创作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建筑艺术系、设计艺术学院非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个人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美术学系、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设计艺术学院理论专业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新媒体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10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一份创作方案、一篇2000字左右的创作手记或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报考影视动画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专业创作及实践应用型作品图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一份创作方案,若作品已发表、播出、采用及获奖,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体格检查

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六、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培养费及相关费用

1、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加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研究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2、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全部转为自筹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在我校公寓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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