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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指导

时间:2017-03-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年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指导

2015年结束啦!但考生和家长仍然难以松懈,因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是高考后的另一道 关卡 填报志愿。据省院介绍,广东高考预计6月26日左右放榜,考生最为关注的志愿填报工作将于6月底开始。录取将从7月6日持续到8月23日。考生和家长应该如何选择学校和专业?在报考过程中有哪些技巧?如何把高考分数 花 得真正 物有所值 甚至 物超所值 ?教育周刊将与您一起探讨。

平行志愿 排序很重要

目前,全国各地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形式 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而这两种报考方式有着不小的差别。今年,广东继续在本科第一、第二批次推行平行志愿,相当于每名考生都拥有6个 第一志愿 。但专科层次及提前批、艺术类招生,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据了解,我省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方式多年, 平行志愿 的设置减少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降低了高分考生落榜率。但是省考试院专家提醒, 平行志愿 并没有杜绝风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需加以注意。

考生拥有6个 第一志愿

今年,广东将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即相当于每个考生都拥有6个 第一志愿 。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专科层次的院校,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每个院校志愿组设A、B、C顺序排列的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 征集志愿 ,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 录取存在一定风险

平行志愿 录取方式是否就高枕无忧呢?《高考报考学》作者姜萌认为 平行志愿 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注意不要冒险激进,如果学校志愿间没有拉开梯度就会使自己的档案无法投出,所谓 梯度 一般是指同一批次内各院校录取分数之间的差距,处理好学校志愿 梯度 使自己 可进可退 对考生来说非常重要。另一种风险就是进档后又被退档,一旦考生被退档,就只能进入征求志愿录取,按照以往情况征求志愿很难有好的学校和好的专业。考生一定要谨慎选择 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不要轻易 不服从 ,否则进档后可能因为专业志愿无法调剂而退档。

选择专业时,对设专业级差的高校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兼顾,专业之间要有一定的 梯度 ,如没有专业级差的,那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兴趣依次排列即可。进入大学以后,虽然绝大多数学校,都有转专业的机会,但是比较麻烦,也容易浪费时间。

平行志愿不是绝对平等

《别让高考报考毁了孩子一生》作者姚永清特别提示,对于平行志愿的地区,很多学生和家长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平行志愿是绝对平等的,其实不然。

比如说一名学生报了ABCD四个平行志愿,那么他会认为这是绝对平行,把哪个志愿放在第一个、第二个都没有关系,其实不是这样。平行志愿还是有顺序的,首先,它会按照你排在第一个的院校进行检索和录取,当第一院校已经符合的时候,就会把你的档案提走,那么其他的几个学校就不会被录取。因此,在填写平行志愿表时,一定要注意按照自己的意向,把平行志愿的ABCD四个学校进行排序。

要仔细了解 平行志愿 投档的方式,不要自顾理解投档规则。

姚永清说。一是注意志愿有先后顺序,是按顺序依次检索来确定的,因此考生志愿的顺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考生非常想就读某校,建议A志愿填报该校,而非常稳妥能够考进的学校填入后面的志愿。二是注意平行志愿投档采取一次性原则,一个考生在同一批次只能投档一次,所有检索分档好的档案都是同时投出去的,各校录取也是同时进行的。如果投进A学校被退档后,不会再投进B学校,只能进入征集志愿。

年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指导

2016年广东高考分数线已经陆续发布了,接下来大家需要考虑的事情就是如何填志愿了,那么对于广东的考生来说,该怎么填好高考平行志愿呢?高三网小编在为大家分享平行志愿填报技巧之前,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平行志愿:考生在特定的录取批次,同一投档时间段以内,填报多个院校志愿。高三网小编提醒考生和家长,平行志愿具有志愿并列、位次优先、分行志愿、一轮投档的特点。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一、处理好“冲、稳、保、兜底”关系

广东2016年高考成绩和位次公布后,考生及家长应该通过咨询、查询招生简章或计划及报考指南等,重点了解每所学校最近2至3年距相应批次分数线的差值,录取的最低位次及今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等基本情况,结合考生的兴趣爱好、成绩位次等找到若干所高校备选。在选择学校时,为保证顺利录取,应该留出一定的分数优势,不可“分分计较”。

填报志愿时,志愿的顺序也有讲究,按照本科6个志愿,A、B志愿特别是A志愿,通常应是考生心仪的学校,虽然成绩擦边,但录取分数线稍微波动和特殊情况下,有希望被录取,这就是通常说的“冲一冲”;C、D志愿报考与成绩相当的学校,这就是通常说的“稳一稳、保一保”,是志在必得;最后的E、F志愿则是考虑意外情况发生,前边4个志愿都落选,为确保被录取,选择招录成绩稍微偏低的“兜底”学校。这样排序最大限度减少了落榜的危险。每个学校志愿间可考虑5-10分或10-15分的差距为宜。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二、准确定位自己

第一、二批本科是考前填志愿,因此,广东考生准确估计自己在所有考生中的名次,是十分关键的。因为,高考是按比例录取考生的,即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所有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每批次的录取控制线,也是根据这一批次录取计划、考生的考试情况划定的。

如何自我定位?方法有二。其一,根据区县模拟考的成绩,根据自己在区县中的名次,推算在全市考生中的名次,由此结合各校的招生计划,估计其他考生的走向,填报志愿;其二,根据自己在学校全年级中的名次,对比往年相同水平学生报考学校的情况,确定自己重点考虑的批次,以及可以填报的学校。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三、不可

年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指导

过于保守

一直以来,有不少广东考生和家长采用简单分数法(用模拟分数直接查找往年的录取分数信息进行定位,比如模拟分470分,就用这一分数去找去年在470分左右录取的院校)或两线差分法(将模拟的一本线、二本线与往年的一本线、二本线对比,依照水涨船高的原理来定位,如模拟的理科一本线为430分,比去年理科一本线423分高出7分,某个考生模拟分450分,则用“450-7=443分”去找去年在443分左右录取的院校)来定位。这两种定位方法都是不准确的。合理的定位方法是名次法和比例法,即用自己在学校中的排位(如理科前30%),对应这所学校往年的一本率、二本率进行定位(比如一本率80%,二本率 100%),确定自己适合报考的院校。如果家长和考生没有按照正确的方法定位,很可能在填报志愿时出现定位偏差,而无缘自己心仪的学校。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四、注意专业录取要求

2016年许多高校招生不仅要求总分达到录取分数线,并且对所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也有一定的要求。如外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要达到100分;录取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达到90分;录取到经济类专业数学成绩至少要达到100分等。一般来说,文史类专业、外语类专业、中医学类专业对语文、文综科目的成绩要求较高;理工类专业对数学、理综科目的成绩要求高一些。医学类专业、对化学、生物科目的成绩要求较高;外语、处贸专业,对外语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都有一定要求。

以上内容就是高三网小编为广东考生整理的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技巧,希望大家理性填报高考平行志愿,并且最终能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大学和专业,小编祝大家梦想成真、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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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东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指导

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第一平行志愿组的院校志愿数从3个调整为5个,第二组院校志愿数量不变。《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业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进一步提高考[微博]生填报志愿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最后以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

第二章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层次的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

第六条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第三章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第七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设置第一、第二两个院校志愿组。第一院校组志愿设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第二院校组志愿设A、B、C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第八条“平行志愿”实行高考考生成绩公布后填报。报考本科院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情况、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按第七条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机会。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顺序排列的五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

第四章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第十条统考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只对一定分数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类、理工类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五章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

第十三条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每批次的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2天进行,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意见;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预投档时,只向高校提供生源总人数及预投档分数线,不提供考生具体名单。预投档时,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六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未按时上报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七条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八条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

第十九条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

第二十一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审阅,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由此引起的遗留问题,高校必须妥善解决、处理。

第二十五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再次审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六条符合相关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高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为第一次预投档的最低分数线。高校应在预投档期间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考生该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

第二十八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以及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三十二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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