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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省理科一本志愿填报

时间:2017-03-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贵州省2014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14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考生操作指南

一、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之前,要认真仔细阅读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经认真考虑后填写《贵州省2014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考生按照自己填写的《贵州省2014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进行网上填报志愿,以提高网上填报志愿的效率和准确度。

二、考生填报志愿采取基于互联网的网上填报方式,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当地县(市、区)招生办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填报。考生须在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工作,逾期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考生不能填报志愿。

三、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的网址为:https://gkzy.gzszk.com。考生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可查看上次登录的历史信息、查询院校招生计划、查看各科考试成绩和志愿填报。(说明:以下图例中文字内容仅作示范说明使用,最终以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公布的为准!)

1、登录

考生填报志愿应使用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gkzy.gzszk.com/,打开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首页,仔细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右方填报志愿说明”方框(图-1中有圆圈标记处),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在验证码输入框内输入右边显示的4位彩色数字,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图-1

2、进入系统

登录成功后,出现系统提示信息,并在屏幕上方显示考生的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和总分等信息。(见图-2)

图-2

3、查看上次登录的历史信息

考生点击页面左上方的姓名处(图-3),系统显示该账号总共登录次数、上次登录IP和上次登录时间。

图-3

4、浏览院校招生计划

“浏览院校计划”列表将根据考生高考报名的科类,显示出

2016年贵州省理科一本志愿填报

文史、理工、艺术、体育(文)、体育(理)等选项(图-4)。点击相应的科类名称,就可浏览该科类院校的计划。右边上方为该科类本次可以填报的所有批次选项,考生可以选择按批次查看,通过点击下方页码翻页。

图-4

5、查询院校招生计划

考生点击“查询院校计划”列表下的科类名称,进入院校计划查询页面。考生可以输入院校代号、或者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查找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系统支持模糊查询,例如在专业名称中输入“电子信息”,可显示所有专业名称中含“电子信息”的院校信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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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6、查看各科考试成绩

考生点击成绩查询,可查看各科考试成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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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7、填报志愿

(1)点击填报志愿菜单,显示志愿填报页面。(图-7)

图-7

(2)考生按照本人事先填写好的《贵州省2014年高考志愿纸质样表》,输入院校代号并认真核对院校名称是否正确。(图-8)

图-8

(3)点击“检查院校代码正确性”按钮,进入下个页面。(图-9)

图-9

(4)若志愿表未填写完整,系统将提示漏填的批次和志愿,点击“取消”返回重新填写院校代码,点击确定将放弃未填报的志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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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5)考生在页面中确认院校名称,选择各院校专业。(图-11)

图-11

(6)如果发现院校代码填错请点击“返回院校代号输入”按钮。

图-12

(7)在输入院校代码时有某一个志愿没有填写,专业选择页面将以红色醒目的字体提示该志愿“自愿放弃”(如下图),考生应当仔细确认是否放弃该志愿,

篇二:贵州省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txt">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二)报名时间: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报 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 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高考 报名地的县(市、区、特区)规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 场摄像,领取《贵州省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三)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艺术 类考生报名时缴纳高考文化考试报名费 130 元,参加省内专 业考试时缴纳专业考试费 150 元。

(四)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 2016 年普通高 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进行身 份证识别验证并参加考试。

(五)各市(州)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本市(州) 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市(州)招生监察办刻制艺术类专 业考生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并密封,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前分别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

二、专业考试

(一)省内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美术:色彩 100 分、素描 100 分、速写 100 分;

音乐:视唱练耳(口试)60 分、专业主科 240 分。其中,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 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

舞蹈:形体测试 120 分、舞蹈表演 100 分、模仿 80 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 100 分,形象气 质及才艺展示 100 分,即兴评述 100 分。

表演: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120 分、朗诵及演唱 90 分、 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 90 分;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 120 分,命题小品 表演 100 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 分;

广播电视编导:(1)面试: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 题创意(随机抽取一种)100 分,评委提问 50 分;(2)笔 试:根据考试题目要求进行电视作品创意 150 分。 书法学:临楷书 100 分,临行书 100 分,创作(楷书和 行书各一幅)100 分。

戏剧影视文学:(1)面试:自我介绍 20 分,才艺展示 60 分,评委提问 20 分;(2)笔试:故事编写 80 分,影视 作品评论 120 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 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 查看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年度省级统考简章。

(二)考点设置

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各考点 院校具体实施,全省分设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民 族大学三个考点。 我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省外院校设点要求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 可在我省设点的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211” 大学及部分省直属本科院校。

2.拟设点高校应向我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 内容应包括:经院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的专业考试收 费标准、学校招生章程、专业考试管理措施等,并原则上达 到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要求。拟设点高校申请报经我 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时 间及地点。

3.设点高校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熟 悉专业考试业务的教师及招生监察人员参加专业考试管理 工作。监考管理人员(五人以上)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 名,考试要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须将考试录像留存 4 年备 查。

(四)加强统考命题工作管理。

为确保命题、审题及制 卷等工作安全保密万无一失,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要严 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 行。其中美术、音乐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统考命题工作由省 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专业统考命题工作由考点院 校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委选聘条件。

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本专 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教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考试、未参加本专业 高考辅导班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教师。面试科目评委小组不少 于 5 人,原则上由不同高校教师组成。如个别艺术类专业评 委数量不足需外聘,外聘人员须符合评委选聘条件、经考点 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并报省招生考 试院备案。

(六)评卷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

美术类专业评卷工作 要“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 艺术类等面试科目须由 5 名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评委小组 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等笔试科目须 有 2 人及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和评卷须 全程监控和摄像,重要环节要有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 卷(含视频录像)须密封保存 4 年,以备查阅。

(七)省内考点院校要在专业考试结束后,会同校招生 监察部门刻制专业考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 考试院(三份)和校招生监察部门(一份)留存。省招生考 试院于 2016 年 2 月公布省内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 线,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成绩分布等信息,考生可登 陆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cjcx.gzszk.com)查询专 业考试成绩(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艺术类专 业招生章程,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 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招生范围、录取原则、学 费标准等。省外院校须于 2016 年 1 月底前向我省招生考试 院提供由主管部门核准的本校招生章程,省内院校招生章程 须经省教育厅核准,于 2015 年 12 月前报省招生考试院。

(九)省外招生院校于 2016 年 4 月中旬前将专业考试 合格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报省招生考试院 备案。未经备案的考生,不予认可考生资格。

(十)中职单报高职的艺术类考生,要参加全省统一安 排的各相关考点的专业考试;省内初中五年制的艺术类考 生,专业考试由省内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应在各市(州) 中考前进行。

三、文化考试

(一)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 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 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 学(理)和理科综合。

(二)报考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 化考试;报考初中五年制的考生参加省内各市(州)组织的 中考文化考试。

四、录取批次和志愿

(一)美术类设置四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 梯度志愿本科院校(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统考成绩不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的本科院校); 2. 平行志愿本科院校A段(使用统考成绩且按专业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投档的本科院校); 3. 平行志愿本科院校B段(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 4. 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平行志愿设置 6 所院校志愿,填报美术类志愿的考生, 不可跨科类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跨科类填报志愿无 效。

(二)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 设置四个录取批次(均实行梯度志愿),录取顺序为: 1.第一批本科院校(31 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及 “211”大学);

2.第二批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 3.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 4.高职(专科)院校。

(三)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 2016 年高 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 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 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四) 参加全省美术、音乐、舞蹈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等专业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的相应专 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 业。

(五)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合格考生,按获得的省外院 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志愿,填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 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

(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非艺术类专业 志愿,但投档时,艺术类专业志愿优先。 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另文下发。

五、划线原则

(一)专业线

1. 美术类: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 低合格要求为 3 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门科 目各不低于 60 分。 2.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本 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 4:1 以内的比例安排。

(二)文化线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 生计划数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出艺术类各 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美术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A段) 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80%的比例划定,平行 志愿本科 B 段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75%的比 例划定。

2.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 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75%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 数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70%的比例划定。

3.舞蹈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 文理科二本线 70%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 文理科二本线 65%的比例划定。

4.播音编导类: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 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85%的比例划定,三本最低投档控制分数 线按文理科二本线 80%的比例划定。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 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及电影学等专业;舞 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 文学等专业。 (三)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13 所参照院 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并 在录取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 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 成绩原则上要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 线。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办法

1. 美术类 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 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 生计划数 1:1.05 的比例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 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梯度志 愿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使用校考 成绩的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使用统考成绩不按专 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的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 原则、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投档。

2.其他艺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

(1)省内院校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 生源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投档,各招生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 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省外第一、二批本科投档原则:在文化、专业成 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投档,使 用校考成绩的全部投档,使用统考成绩的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投档;省外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院校投 档原则按我省规定执行,即: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 源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 1:1.2 的 比例投档。各招生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 取原则择优录取。

(3)省外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于 2016 年 6 月底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考生高考文化 成绩通知其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按事先 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前将拟录 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省招生考试院核准无误 后,按拟录取名单投档。

(二)录取模式

1.艺术类按照教育部要求可实行三种录取模式,即在文 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一是根据专业成绩排序, 从高到低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三是 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 录取。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 程,招生章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宣传,未公布或不符 合教育部要求的招生章程不予认可。

2.贵州省 2016 年省内院校的录取模式:在文化、专业考 试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办、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 (校)划

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 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 求”的精神,2017 年我省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将分类逐步提 高文化成绩比重。

3.招生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 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4.录取中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 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 通知》(教高函〔2009〕25 号),做好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 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5.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 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6.中职单报高职、初中五年制艺术类专科录取工作另行 通知。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 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空中乘务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贵州民族 大学,考试科目及分值:风度举止及动作反应 120 分,形象 气质 100 分,普通话及才艺展示 80 分。该专业考生要参加 空中乘务体检并体检合格,只有专业、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才 能报考省内本科、高职(专科)院校空中乘务类专业。空中 乘务类 2016 年文化及专业划线、志愿填报、录取办法仍参 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委员 会 2016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篇三:2016年河北省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其他各省录取分数线(全)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

控制分数线,确定了录取相关工作。

一、文史、理工类

文史

本科一批:535 本科二批:416专科:200理工

本科一批:525 本科二批:364专科:200

按教育部规定,对于本二本三合并的省份,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据此,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为:文科416分,理科364分;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为:文科270分,理科236分。

二、艺术联考类

艺术联考类声乐联考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文化/专业):278/127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140/115专业联考合格线:115器乐联考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文化/专业):278/110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140/110专业联考合格线:110舞蹈联考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文化/专业):278/120

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140/100专业联考合格线:100美术联考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文化/专业):278/180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140/160专业联考合格线:本科:180 专科:160

三、艺术校考类

(1)按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院校(或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专

业录取控制线由学校自行确定,我省联考涉及的专业,还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其艺术类专科专业:我省联考涉及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按我省相应联考类执行;我省联考未涉及的,文化控制线为140分,专业控制线由院校确定。(2)其他院校

注:以上专业分为河北省相应科类专业联考合格线

四、体育类

文史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文化/专业):272/285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140/260理工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文化/专业):261/285专科提前批(文化/专业):140/260

五、对口各类

对口专业本科

旅游:586 学前教育:568 财经:566机械:537 电子电工:520 计算机:535建筑:561 农林:584 畜牧兽医:566医学:412专科

各科类均为180

高考分数23日0时后可查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可通过网站、所在中学或招办等多种途径查询成绩。

免费查询成绩网址: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河北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http://www.hebeeb.com;

除了网络查询方式外,考生只要扫描准考证背面的二维码,就可加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移动客户端进行成绩查询。

高考志愿24日起填报

今年我省志愿填报全部以远程网方式分批分段进行,填报志愿网站为/retype/zoom/9befeff6bd64783e08122b28?pn=4&x=0&y=335&raww=500&rawh=285&o=png_6_0_0_265_419_562_321_1092.96_1548&type=pic&aimh=273.59999999999997&md5sum=c07e35dbb77e486821a12414f43f7249&sign=103a97958b&zoom=&png=116082-224333&jpg=7939-7939"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一批 二批 三批

文科 535 416 ——

理科 525 364 ——

文科 548 496 404

理科 544 474 335

文科 563 513 415

理科 573 503 326

文科 561 511 414

理科 538 478 324

文科 572 529 425

理科 564 509 340

2016年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陆续公布

天津市高招办详解高考志愿填报 高考志愿填报必读:专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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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科一本532分 理科一本512分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划定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理工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12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24分;文史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32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60分。

考生查分方式

6月24日9:00以后,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成绩: 一、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

二、手机短信查询:编辑短信“16120xxxxxxxxx”发送到10657050810101查询结果(短信内容不含双引号)。 16120xxxxxxxxx指14位考生号;此项业务目前仅向天津移动用户提供服务。 三、拨打声讯台“普通高考查分热线”查询:号码为16893888、1603888。 四、可到报名所在单位和区县招办查询。

五、6月24日上午开始,市邮政速递局通过ems(特快专递)将考试成绩通知单陆续送至考生家中或区县考试机构。 各地高考录取分数线

北京:文科一本583分 理科一本548分

23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今年北京市高考录取分数线:文科一本线583分,二本线532分,三本线488分;理科一本线548分,二本线494分,三本线438分;艺术文科本科线346,艺术理科本科线321。高职单考单招分数线为:150分;其中艺术专业分数线为:105分。

河北:文科一本535分 理科525分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消息,经省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河北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一批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535分,理工类525分;本科二批文史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416分,理工类364分;专科批文史类、理工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是200分。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为:文史416分,理工364分;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为:文史270分,理工236分。

吉林:文科一本531分 理科530分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消息,今年吉林普通高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文史类531分,理工类530分; 第二批文史类413分,理工类402分;

第三批文史类275分,理工类286分。 艺术类本科文史类268分,理工类261分; 民办艺术类本科文史类178分,理工类185分; 体育类本科文史类290分,理工类256分; 民办体育类文史270分,理工236分。 贵州:文科一本551分 理科一本473分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消息,6月23日上午,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定了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本科:理工类473分、文史类551分; 第二批本科:理工类365分、文史类457分; 高职(专科)理工类200分,文史类200分。 宁夏:文科一本516分 理科465分

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公布如下:

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16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86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06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6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34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4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体育类(文史)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74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11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86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体育类(理工)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2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62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34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四川:文科一本540分 理科532分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消息,四川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由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全委会议审定,文科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一批540分;本科第二批480分。理科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一批532分;本科第二批453分。

甘肃:文科一本503分 理科490分

甘肃省教育厅消息,今年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490分,文史类504分;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435分,文史类455分。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367分,文史类391分。高职(专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200分,文史类200分。

民族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理工类380分;文史类400分,去年的分数线是420分。 浙江:文科一本603分 理科600分

浙江教育考试院消息,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第一批、艺术、体育本科分数线如下: 文理科第一批分数线:文科603分,理科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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