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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如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时间:2019-02-1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关于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站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根据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区委《关于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要求,现就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法治宣传与执法工作相结合。国家机关要坚持执法队伍也是普法队伍、执法办案过程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的工作理念,将与本部门、单位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简称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建立健全执法过程中的“法律告知”制度,通过文明执法推进深度普法。要善于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实现以案学法、以案普法。

(二)坚持普法对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坚持普法对口,落实法治宣传部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三)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在广泛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特别是在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的实施周年纪念日(见附件)等,广泛开展相关法律的集中宣传活动。

(四)坚持法治宣传和社会治理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共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把法治宣传渗透到“法治村居”联动联创工作中去,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主体责任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体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国家司法机关;
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残联等社会团体。

(一)责任主体法治宣传的内容。责任主体应当宣传业务职能法律法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影响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实际权益的法律法规,或者需要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参与人承担义务的法律法规。

(二)对自身的法治宣传责任。按照区普法办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述法、考法等制度,统一参加全市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活动。对业务职能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自主开展考试,并将考试情况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对社会的法治宣传责任。坚持法治宣传的固定阵地和流动阵地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法治宣传的社会效应。

1.建立对外法治宣传固定阵地。凡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均要在住所地显要位置开辟宣传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更换的频率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设有大型广告屏或LED电子屏的,每天滚动播放相关法律知识。无独立办公场所的,要在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播放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公益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业务职能法律法规。

2.开展特定节点集中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统、行业宣传日、宣传周,以及业务职能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度在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传不少于1次。

3.执法活动纳入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案释法。普法责任制主体要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按照规定不得公开的均应予以公开。公开时,除公布基本案情外,应突出执法的法律依据,广泛宣传业务职能法律法规。

4.开展流动、分散的法治宣传。普法责任制主体要将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典型案例,制作法治宣传系列展版,以生动直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业务职能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单位)等,引导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每个普法责任主体对上述四类对象的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度均不少于一次。

5.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普法责任制主体要在市、区的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设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栏目,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栏、专版宣传;
普遍开通、开设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制主体要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工作全局,要落实 “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确定本单位、科室领导机构,确定责任领导、日常工作机构和工作联络员。立足自身职能,制定年度计划和方案,在每年的第一和第四季度末,分别将年度计划、年度总结报司法所。街道将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报区普法办。

(二)加强责任落实。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法治宣传责任,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本部门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国家机关联动开展重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研讨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全面掌握所辖地区机关、系统、行业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主体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联动、职责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先进。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登记、检查督促制度,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及时向考核评价对象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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