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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辩护】

时间:2019-01-1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前段时间,一位著名歌手在看完张艺谋的《金陵十三钗》后,激动地发了一条微博,说自己将永世与日本人为敌,并发誓从此拒绝使用日货。    不想讨论抵制日货的问题。在全球化的今天,想要完完全全地抵制日货,就像在美国生活而拒绝中国货一样,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任务”。引用这桩事情,主要是觉得,我们特别容易因为讨厌某人某事的一部分,而轻易否定了全部。
  
  为“富二代”辩护
   2011年12月25日中午,一位女子晕倒在广州街头,引起人群围观,却没人施救。这时,一辆汽车停了下来,从车上走下一位十三四岁模样的女生,上前询问情况后,和开车的男子一起把这位女子抬到了车上,送往医院救治。
   这件事经过媒体报道和网络传播后,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有人称赞这位女生是“最美少女”。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在网上,甚至她身边的同学中间,很快泛起了不少冷言冷语,甚至讽刺挖苦。这是怎么回事呢?“惹祸”的就是那辆车――一辆非常高级的保时捷敞篷跑车,于是乎,本来是一件好事,结果被说成了“晒富”“作秀”,还在上初二的救人少女无端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情绪低落到都不想去上学了。
   据了解,当天开车的那位男子是女孩的舅舅,人们猜测她是“富二代”也不无道理。但问题是,“富二代”停车救人是“炫富”“作秀”,那么如果开着车扬长而过呢,是不是更要被说成是“为富不仁”?总之,只要你是“富二代”,不管怎么做都不对!这种逻辑明显是荒谬的,可惜,它却“潜伏”在许多人的头脑里。
   的确,这几年我们看到了一些富家子弟骄奢淫逸、胡作非为的例子,但中国“拥有除住房外10万美元以上可支配资产”的富裕家庭超过300万户(索福瑞公司2011年数据),由此推断,可称为“富二代”或者“富三代”的,少说也有数百万,那些个不争气的、尽干些恶心事的“坏孩子”,在里面能占多大比例呢?大多数富裕家庭的孩子,其实和大部分“非富二代”一样,有调皮捣蛋的,有刻苦用功的,有自私自利的,有敦厚善良的,有懦弱的,有坚强的,有迷失自我的,也有为了梦想而奋力奔跑的……用个别富家子弟的不肖去否定整个“富二代”,这跟吃了个坏苹果就指责所有苹果都是坏的有什么区别?
   保时捷不是“原罪”,横冲直撞的保时捷是可恶的,救人危难的保时捷是可敬的。人和人最大的不同,不在于坐的是保时捷、桑塔纳,还是公交车,而在于坐在上面的人有着一颗怎样的心。
  
  为郭敬明辩护
   不久前,郭敬明在微博上“卖萌”说,他在去乘飞机时,因为背了个双肩包,被“机场大叔”误认为是“小朋友”……这条微博发出去不到10分钟,就引来近5000条跟帖,而其中的一条跟帖,引起了郭敬明的注意。这位网友在跟帖中说道:“你息事宁人实属明智,不然人家发现你是成年男性,(会)叫你走残疾人通道。”
   我想你应该懂的,他揶揄的是郭敬明的身高。郭小四同学在中国作家富豪榜上高居首席,身形却比较“袖珍”,公开说法是155cm,很多人甚至怀疑这个数字“有水分”,郭敬明之前也从来没有回应过身高问题。
   其实我本人一直不太喜欢郭敬明,第一是因为他一直没有为“抄袭门”道歉,第二也不欣赏他的文风和动辄炫富的做派,但这一次,我坚决站在小四这边。
   不喜欢一个人,不代表就可以否定、攻击他的一切,尤其是,拿对方的身体缺陷说事是所有的“批评”方式中最“没品”、最“下作”的一种。换个角度想想,你这么在意郭敬明的身高,恰恰说明如果换成是你,也许早已“自卑至死”了吧,也恰恰说明郭敬明内心强大,在没有任何先天优势的情况下,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今天的成绩,这无疑是值得钦佩的。
   同时,作为一个不喜欢郭敬明作品的读者,我郑重地向各位同学推荐阅读他这次回复那位讽刺他的网友的话:“我个子不高,但不至于残疾。这是我爹娘给的,我不抱怨,他们给了我太多,连命都是。就算残疾,你也没资格嘲笑。这个世界有很多盲人、聋哑人及其他残障者,你身体健康,应该去做更有意义的事,而不是嘲笑别人的缺陷。你不是世上最高的人。”
  
  为“少年犯”辩护
   今年年初,陕西咸阳警方在网上贴出了一组照片,显示的是两名“少年犯”面对当地某中学的3000多名学生“现身说法”。当地报纸也对此进行了报道。两名“少年犯”(其中一位只有15岁,还没有审判,应该叫“犯罪嫌疑人”)都是因为抢劫进了“局子”,警方大概是想通过这次活动教育各位同学――“抢劫是犯罪”。
   不过,组织这次“普法教育”的人忘了给大家普及另外几条法律法规: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内有明文规定,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规定不得在新闻报道中、网络上等披露未成年人的资料。
   二是《刑事诉讼法》,里面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第三条法规题目有点长,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通知》中说得很明确,对所有犯罪案件中无论是已经判决的罪犯还是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都不能游街示众。
   这些法律法规,体现的是“保障人权”的精神,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保护。通过咸阳这次备受诟病的“普法教育”,希望同学们记住:触犯法律,当然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但犯罪的人也是人,也有他们不容否定与践踏的权利。
  
  ?有话说?
  【本期新闻话题】 今年年初,还是数九寒冬的时节,安徽合肥一所初中的操场上,一群男生女生穿着单衣短裤等“清凉夏装”参加跑步活动,当天的气温是-1℃。这个活动被叫做“夏装冬训”,目的是为了强健体魄、磨练意志。参加活动的很多同学自豪地认为不输给韩国同学在冰天雪地里军训的“韩式震撼”,但也有不少家长无法接受,认为虽然勇气可嘉,但若是冻坏了身子得不偿失。
  
  参与讨论:锐角网(www.省略)“比较锐的锐角”圈子
  
  少年啊飞:
   “少年强则国强”,其实反过来也可以说,“少年弱则国弱”。为什么大家看到韩国中学生、日本小学生在雪地里训练会感到“震撼”?除了这样的场景的确抓人眼球外,我想更多是因为大家联想到了未来。我们是国家的未来,他们一样也是,我们的强健或羸弱,不仅仅是自己的事,也与国家、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
  
  茶包:
   我很佩服这些“夏装冬训”的同学,照片上这位男生很帅,很MAN!我们常说“不做温室花朵”,那些“无法接受”的家长,我猜他们也曾教育孩子说“不要做温室花朵”,可是光是嘴上夸夸其谈,或者在作文本上慷慨陈词,有什么用呢?道理谁都会讲,而重要的是付诸行动。
  
  我叫林一猫:
   这个活动确实很好,但我觉得家长的担心也不是全无道理。因为强健体魄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没有平时打下的体质基础,光凭一时热血就把衣服脱了,真的难保不出什么状况。我想说的是,强健体魄、磨练意志绝对必要,但是从平时开始多给我们一点运动的时间,少挤占几堂体育课,“夏装冬训”就将变得不那么“突兀”了。
  
  ?我看见?
  
  【永远的“雷锋叔叔”】
   1962年,一个年轻的战士以身殉职。从此,“雷锋叔叔”的笑容永远定格在青春洋溢的22岁。这位身高只有1.57米,从没上过战场,却是新中国最著名的士兵,给一代又一代善良的中国人输送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今年,是雷锋牺牲50周年,各地将发起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活动。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不仅仅是做了多少“好事”,帮助了多少人,而是像雷锋一样,发自内心地去做一个“好人”,无私地奉献自己的爱。
  
  【多米诺】
   前不久,15岁的德国少年帕特里克与他的伙伴一起,在Kefenrod的市政厅里耗时40小时,成功打造了世界上最大的多米诺螺旋。整个构造共用了3万多张多米诺骨牌,直径达10米。
  
  【妈妈别生气】
   丹麦奥尔堡动物园一只北极熊妈妈因为孩子淘气而“严加训斥”,但没想到,熊宝宝竟然扑上前去搂住妈妈的脖子,来了一个真正的“熊抱”。工作人员称,淘气贪玩的熊宝宝总能用温情招数让妈妈不再生气。嗯,爱可以化解一切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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