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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局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

时间:2019-02-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 ? ? 关于在全区开展严肃财经纪律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根据省、市纪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区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及时限范围 整治对象为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检查时限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整治主要内容 (一)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虚报项目、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及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概)预算开支及报账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财政预算安排和预算追加资金外,将上级有关部门各类补助、有关单位协作费、捐赠收入、单位上缴收入、国有资产出售租借等不作收入,记入“往来科目”隐瞒收入行为;
或 虚列支出,将单位经费结余、项目结余转入“往来科目”,逃避监督等行为;

(四)是否存在收取税(费)不按规定开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自制票据或使用假发票报账等行为;

(五)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或不严格执行政府已命令撤销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行为;

(六)是否存在收取费用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私存私放、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1月10日开始至2016年1月31日结束,集中检查、整改落实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集中检查阶段(2014年1月10—1月25日) 抽调区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关键岗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区纪委、区监察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整改落实阶段(1月26日—1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集中检查阶段中查找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做到违纪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为确保全区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全区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室,具体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区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区本级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集中检查工作。

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及违纪违规问题和重要案件线索的核查处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坚决纠正和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检查计划,并尽量将相关的检查工作捆绑进行,避免重复检查。领导干部要树立依法理财,依法依纪使用财政资金的观念,带头执行好财经纪律,促进规范管理。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查、稽核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区审计局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严格审计执法,及时揭露和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区纪委、区监察局要密切关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和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严肃一起,决不允许有纪有法不依。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联系电话:8174002 联 系 人:
附件:全区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 本文来自https://www.zaid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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