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9年生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生态扶贫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农经〔2018〕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 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通过多途径助力扶贫、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等,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的支持力度,推动贫困村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户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到2020年,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生态保护补偿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 多途径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1.支持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在有库区移民贫困村以及非贫困村,通过村民自建和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吸纳一定比例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整合公益林补助资金,优先聘请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为护林员,使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增加贫困户收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扶贫办,各镇政府) 2.发展生态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贫困村生态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工程项目,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资产收益,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在同等质量标准下,优先采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林木种苗、林产品,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农委) 3.编制好生态旅游扶贫产业规划。进一步完善生态旅游与生态资源保护衔接机制,加大生态旅游扶贫扶持力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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