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综合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综合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要求,我镇决定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在全镇开展综合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定》(2002年第8号令)、《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规,开展综合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为实现我镇出生人口性别趋向正常创造条件。
(一)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综合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专项行动期间,镇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妇联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 '两非“案件综合整治。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严重偏高的村为重点,严肃查处'两非“案件。
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负责人追查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到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
对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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