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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里投票选举小队长怎么写日记 浅析班级干部投票选举的几个误区

时间:2019-01-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一、 投票不一定是选举的良方      班级干部是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的重要助手。因此,如何选择得力的班级干部成为不少班主任老师夙夜思量的头等大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有三种方法选出班级干部:一种是班主任指定;一种是同学民主选举;还有一种是指定与民选相结合,即班主任指定主要班干,其余的由同学民主推选产生。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精神的不断传播,中学生也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民主权利。这就使得用民主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班干成为很多班主任的首选。但是选票真的能反映同学们的真实意图吗?针对投票民主的一系列研究表明:投票这个方式并非一定能保证民主。
  
  二、 投票方式的弊端分析:“孔多赛悖论”与“波德现象”
  
  投票是一种选举的方式,它的规则无非有两类:一是一致同意规则;二是简单多数规则。一致同意很好理解,那就是候选人当选全班没有一个同学反对,一致通过。但是这种结果基本上很少出现,因为这需要班主任老师有丰富的经验,在投票前做好每一位同学的思想工作,统一班级的意见。对于许多新上任的班主任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除了对班级学生缺乏了解外,事前做工作的做法很有可能使同学产生候选人已经内定的想法,使原本的民主选举蒙上专制的阴影,伤害了其他同学参与班级管理工作的热情。
  因此,相比之下,简单多数规则更加符合实际需要,也被许多人认为是最公平的规则。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常使用的是一半以上的同学同意就当选,或者哪个候选人得到的票数多就当选。但是,这样的做法包含了一个隐含的前提假设:那就是最终当选的那个人一定是多数同学强烈支持的。然而,事实上,当选的人可能是最少人反对的(可能能力平平却是个老好人),但他的竞争者(可能在某些方面能力很强)尽管落选了,但却受到部分同学极力拥护与支持。这样的话,当选的班干日后要开展工作,就很有可能遭到这部分同学的抵制。因为在他们的心里,投票选举实际上是把一个不平等的结果强加给了他们。
  其次,投票选举还容易出现所谓的“孔多赛悖论”。它是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孔多赛提出的。孔多赛认为,如果甲乙丙三人,面对ABC三个备选方案,有如图1的偏好排序。由于甲乙都认为B好于C,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全体也应认为B好于C;同样乙丙都认为C好于A,全体也应认为C好于A。所以全体认为B好于A。但是,甲丙都认为A好于B,所以出现了矛盾。
  
  孔多赛悖论说明在得多数票获胜的规则下,每个人均按照他的偏好来投票。大多数人认为候选人a胜于b,同样大多数人也认为候选人b胜于c。按照逻辑上的一致性,这种看法应当是可以传递的,即大多数人认为候选人a胜于c。但实际上,大多数人却认为候选人c胜于a。因此,以投票的多数规则来确定社会或集体的选择会产生循环的结果,这就好象一只狗在追自己的尾巴,会没完没了地循环下去。结果,在这些选择方案中,没有一个能够获得多数票而通过。因此,在三个以上的竞选者出现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投票选举的结果随投票的次序不同而改变的情况,每个候选人都有同等被选中的机会。
  再次,如果我们将过半数的规则也放弃(在某些凝聚力不强的班级中,由于同学意见分歧严重,很可能所有的候选人都不能获得过半数的票),宣布得票最多的人就获得该职位,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现一些极端情况,比如“波德效应”。
  我们假定一个班级中有70个同学,20个支持A同学,20个支持B同学,30个支持C同学。他们依据简单多数对ABC三个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的结果如图2所示:
  
  这样,依据简单多数的原则,30个同学支持的候选人上位了。这时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那30个同学支持的候选人正是另外40个同学极力否定的候选人。然而由于在简单多数的原则下,30个同学占了优势。投票的结果是七分之三的同学支持的候选人上位了,但这一结果却无视了另外七分之四的同学的选择。
  最后,就是所谓的不道德投票的行为。这种行为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卖选票。由于受社会上腐朽思想的影响,少部分同学可能会采用拉拢或贿赂的方式来获得选票。一些投票者在接受贿赂或被许诺得到足够的补偿以后就会投票支持那些自己原本不支持甚至反对的对象;第二类是互投赞成票。主要是行为人相互许诺在自己没有参选的职位进行选举时,如果对方参加,则投对方的赞成票,以换取他对自己的支持。这两类行为实质上都损害了班级其他同学的利益,与民主的精神是相悖的。
  
  三、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投票只是实现民主的其中一个途径。它有积极的意义,也存在固有的缺陷。对于用这种方式产生班级干部,我们应客观分析:
  1.认清投票选举的真正目的。投票只是一种方式,民主只是一种手段。合理的投票结果,未必总是正确的;多数人的决定,并非总是智慧的。我们要时刻牢记进行选举的根本的目的是要选出德才兼备,能够充当班主任左膀右臂的干才。围绕这一目的,再来进行方式方法的选择,才不会有失偏颇。
  2.在投票选举的同时,设计一些制度来弥补它的不足。比如不采用简单多数,而是采用比例多数。规定参选人必须获得2/3或3/4等多数票才能当选;或者由班主任先随机抽调部分同学进行“摸底”,探知各候选人的群众基础,再决定投票的相关事宜;抑或通过道德素质和能力检测来确定班级干部的人选。
  总之,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投票在很多时候并非民主的真实反映。它虽然是一种选举决策的方式,却未必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参考文献
  [1]《从竞选班干想到的》,熊体康,载《基础教育研究》,2002年第11期,16页
  [2]《班主任如何确定新班级班干方法之我见》,罗福权,载《黔东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8月刊,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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