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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读《非常日记》有感

读《非常日记》有感

关于《非常日记》,我在学校的bbs上看到的是以日记形式的连载版本,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它给读完。时间大多数并不是花在日记本身,而在于它的沉重所引发我对自身以及大学生活的思考。 《非常日记》是一份非常独特的文本。它的故事简单,语言明白流畅。小说的主体部分运用第一人称的日记体,也给我们强烈的现场目击感。我们可以发现,这种记实性较之虚伪,刻板的文学形式主义,似乎更具震撼力。

可以说这并不是一部让人愉快的作品。它让人心情沉重,甚至恶劣。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或一群出了毛病的年轻人,而这种毛病严重到最终让人弃绝自己的生命。可悲与可贵之处在于它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质。尤其是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精神价值迷失的世界。作者基于作家的良知、敏感和责任心触及并勘探了这一题材,本身已是勇气和勇气的胜利。 成长的烦恼,确立自我价值,寻找并追问生命的意义,这些并不是大学生的特权。但是,相对宽松的环境,确实会让他们更可能直接面对这些问题。青春或者青年时代是关键的,也是危险的。我们的记忆、经验和烙印会贯穿并影响我们的整个生命,但那会儿我们往往是盲目和无助的。长辈,教科书,乃至全部社会文化要么重复不切实际的高调,要么不置一辞,任凭你挣扎于海洋。如果不幸的倒下了,那生命就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此类的悲剧也并非少见。

《非常日记》的引人注目之处,是它对性问题的正规揭示。《非常日记》中,徐兆寿把性带回了它的本体。性本身纯属私人领域,而私人领域是允许怪癖存在的,林风的一些似乎变态的举动,在开明和通达的临床性医学看来,大概只是比较少见而非反常。但是在社会道德开来,这便是变态的,人人对之嗤之以鼻。因此林风对自己病态的自我判定成为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这里的悖论是,社会道德的要求,最具私人性的性,往往不是一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所以,在坦然认可性的生物学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同时,我们也要对性的社会学限定性和规约性有所认识。

由此,我们不得不放宽我们的视野,把性置于一个更大的参照系之中——性乃是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很难抽象和单独地进行讨论。徐兆寿向我们展示的,其实是远远大于性本身的文化背景,而林风的真正症结也正在这里,概言之,这是无爱的人生。在理想的意义上(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性应该是男女双方的互相给予和奉献,是共同的创造和救赎,如果把对方对象化或工具化,那你遵循的只是荷尔蒙的律令而不是爱的律令。我们发现,在林风的悲剧中(甚至也包括林眠、程一涛等人),最令人唏嘘的,恰好是——爱的缺席。而我们分明是感受到他精神方面的强烈饥渴的,于是另一个可怕的结论似乎就是,林风和他的伙伴们缺乏爱的能力。阅读《非常日记》的一个突出印象就是意识到现在的大学生与我们的学长们(比方说80年代那一拨)的某种差异:激情消隐、使命感淡漠、注重实惠、专注于个人事务、沉湎于内心生活,很难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这是时代的馈赠。热情外向的80年代人可能忙得无暇顾及这些个人琐事,至少,身体的感觉也许不会这样尖锐,而新一代对世界的认识正是从尊重自己的感受开始的,这显然是一种更为可靠的方法论。问题是,个人视角的特定性有时会是一种限制,在林风眼里,他的同学基本上是一群病人,卖西瓜的女人没有文化,表姐也有问题,而在我们眼里,自我感觉良好的女研究生,她的自以为是、昏聩过时的作家父亲,她的留学归来、博雅而脆弱的心理学家男朋友,也都多少有点滑稽。是世界原本如此还是我们戴上了一副滤色眼镜?我们在对自身关怀备至、照顾有加的同时,是不是对自身之外的一切多了一份防范和戒备的敌意?这种敌意同爱能够兼容吗?在我看来,对林风而言,对我们大家乃至我们的时代而言,也许,这正是症结所在。林风本人是不甘于此的,他读书,他思考,他写作,他想拯救自己,他想寻找生命的灵光,但我想,他可能只需要改变自己的态度,从虚幻的形而上云层降落到坚实的地面。或者,像书上说的,他的离去只是向我们启示另一种更为健全和健康的人生? 《非常日记》作为一本反映中国大学生性心理方面的书,引发我们反省自己和社会,实在值得一读。

篇二:读最后的日记有感

读《最后的日记》精华摘录及读后感

最近读了克里希那穆提的《最后的日记》,作者被誉为最卓越的宗教人物,(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日记大全有感想)是备受近代欧美知识分子推崇的对象,他的演说令无数人难忘,而这本他所有著作中唯一一本在其独处时,将其独白录音的著作,在我读来,也是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书的第一部分写于1983年2月25日——5月12日。在第一章的序录上这样写着:“早晨的山野美的出奇,你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触摸到这些山野。山野之美在于它们的王者之气和亘古不变的矜持,让人感到它们的恢弘和力量。”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我的家乡,那个城郊有着连绵不断的森林的小城,秋天的早晨,爬上山顶,俯瞰众山峦,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有些清冷的秋风徐徐吹来,能感受到树叶瑟瑟的飘落,那个时候,可以想任何事情,也可以不想,任由思绪随风飘荡,感受山谷的空旷,那个时候,似乎心也是空旷的。而现在的我,被裹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中,喜欢这片繁华的圣地,也厌倦了这片钢筋水泥虚华。

接着往下读,在接下来的内容里,我觉得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作者关于时间的论述:“时间对人类、对我们所有人而言,及其重要——学习的时间、锻炼技能的时间、蜕变的时间、死亡的时间、外在的物理世界时间与内在的心理世界时间。花费时间学习语言、学习驾驶、学习讲话、学习获取知识非常必要。如果你没有时间,你便无法聚集材料建造房屋,砌砖需要时间。你必须要有时间,才能从这里到你想去的地方,时间是生活中极其重要的要素——调研、分派、愈合、书写简单的信件。我们似乎以为我们需要心理时间,过去、现在与将来的时间。时间就是过去、现在与将来,就是无止尽的明天,就是 内心变化的时间——某人是“这样的”,某人将会变成“那样的”。这种变化和物理世界的变化一样,从无足轻重的的小人物变成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从一文不名变成某个领域的顶级专家——蜕变”。读完这一段话真的是给我心头一颤的

感觉,是啊,时间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经历过时间的洗礼,我们每个人都会变的和从前不一样,还记得小时候的自己天真无邪,曾经那样单纯,不谙世事,生活在爸爸妈妈的羽翼之下,仿佛生活在童话世界里,而现在,我独自一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求学,同时学会坚强、学会独立、或许将来还会在其他更广阔的世界里工作、生活,渐渐的远离家乡,远离我深爱的爸爸妈妈,或许再见小时候的玩伴,他们会说我变了,无论是样貌还是性情,变化从来都不是谁一个的错,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已经成年还保持着像儿童时代一样的性情和样貌,既然时间到了,我们就必须得和过去说再见,开始一段新的征程,无论我们是否愿意。

过去和现在是这样,未来也是如此,就是那些时间,能否抓住全在自己,或许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大学里的一名普通的大学生,但我相信,如果我能抓住时间的尾巴,那么四年之后我会不会成为一名研究生?若干年后,在某一个领域里是否也会有我的一席之地?时间是自己的,谁都不能夺走,想要在时间过后变成什么样的人也也全在自己,那么接下来 就有一个重要的话题需要讨论了,你必须得有时间,只有有时间,在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如同书里所讲的那样,只有你有时间,你才可以从这里到任何你想去的地方,那么学会如何利用时间,则是我们必须具有的技能。

我们有很多时间,毕竟大学里的课很少,除了上课、上自习的时间,其他的时间都是我们的,我们又只有很少的时间,因为除去上课的时间,我们还要将其他的时间分配给社团、分配给志愿活动、还要拿来写作业、还要忙里偷闲的刷刷网络动态,总而言之,最后留给我们的时间是少之又少,怎样才能抓住这些时间,合理分配他们,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功课,在我看来,所有关于时间的话题,都是严肃的,因为,一定程度上它可以决定我们的未来,既然已经让时间左右了我们的过去,为什么还要让他左右我们的未来呢?想要自己把握命运,就要先学会把握时间。我觉得在作者最后的

时光里将“时间”作为重要的一个章节拿出来和我们分享他自己的心得,也是需要引起我们深思的。

接着读这本书,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喜欢一篇这样的日记:无观察的观察者。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这是一个舒爽多云的早晨,空气中弥漫着些许寒气,群山被星云所覆盖,非常静谧。菊花的香气飘来,不是非常浓烈,它慢慢的飘进屋子里。清晨,所有鲜花都在候着太阳出来。云层很快散去,明亮的阳光不久就会出现,汽车穿越了小村庄,经过了无数的小部落、油井、油罐,领略油田周围的所有活动之后,最终来到了海边。你又穿越了一个城市,不是非常大,经过了柠檬树林与橘树林之后,继续前行,不是几小片草莓园,也不是几小块白菜地,而是数英亩、数英里的土地——草莓、芹菜、菠菜、生菜以及其他蔬菜——经过了山与海之间的数英里平坦而富饶的土地。早晨的群山总是这样友善。读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片连绵的群山,有绿茵茵的菜地,有湛蓝的天空,远处还有翻滚着浪花的大海,空气中弥漫着橘花的香味,此情此景,真的是想一想都可以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更别提去欣赏一番,然而,就算相同的景象摆在眼前,还是会有人忽略,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去欣赏,仿佛在他们的世界里,只有黑白,所谓山间的美景在他们看来和自己家门口的草坪没什么区别,这也就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道理:在我们活着的地方,的确需要美景,可更需要有一双能够观察美景的眼睛,就如同有句话这样说:生活中从来不缺乏美,只是缺乏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仅此而已。

要想我们的生活多姿多彩,就要多出去走走看看,看看波涛汹涌的大海,看看层峦叠嶂的山岭,看看连绵起伏的草原,看看银装素裹的雪景,以此来拓宽我们的视野,开阔我们的胸襟,

在有心人的眼里,世界是丰富多彩的,甚至连街道上的商店招牌都是有趣的,

粉色的招牌说明店主人的主要客源是年轻人,说不定连店主人都是一个萌萌哒的有着少女心的人,黑白色的招牌更显庄重肃穆,可能更多地时候是商务人士,来来往往的人都是洽谈公务……

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生活的眼睛,那么我们的生活一定是多姿多彩的,就算生活中布满荆棘,也可以一路高歌。

《最后的日记》这本书是作者在87岁高龄的时候亲自录音,后人整理成册的一本书,在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老人对于世事的洞穿力,也可以看到老人在即将走完一生之时回过头来记录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以此来告诫年轻人,读《最后的日记》让我看到了钢筋水泥外的田野,让我更深层次的明白了“时间”的重要性,让我学会做一个善于观察的人,读这一本好书,谁都不会后悔。

篇三:读《二年级日记狂》有感

读《二年级日记狂》有感

《二年级日记狂》的主人公杨哲是一个很会独立思考的男生,他从第一次写日记开始,将许多故事记下来,有学校里的,有家里的,还有出去玩的,还有一些暑假调查日记呢。

在日记中有许多故事给我很深的印象。像记日记的第一天,那个不完美的胖妈妈很贪吃,爱吃肯德基,还有点懒。我妈妈可比她好多了,真幸运啊。在可爱的蚕宝宝那一节,杨哲对蚕宝宝的观察可真仔细。我也观察过蚕宝宝,可是没有他那么仔细,我要向他学习,以后不光要观察仔细,还要善于记录。在陪妈妈逛店那一节,那里的妈妈真像许多妈妈一样,只要是逛店,好像永远不会累的,真不知道女生为什么会这样的。还有在和外公去钓鱼里,杨哲和他外公到水塘里钓鱼,真好玩,可是我外公一次也没带我去钓过鱼,真可惜。日记里还记了爸爸妈妈吵架,那样子可真够吓人的,真是不明白,大人都这么大了,还会吵架。但是能看出来,日记里虽然妈妈有些懒、有点贪吃,爸爸有点脾气火爆,但他们都很爱杨哲。

我觉得杨哲虽然和我一样,也是一个二年级的男生,但是他勤劳,聪明,能独立观察、思考问题,这些都值得我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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