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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图书作者署名形式考略 署名的形式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 中国古代图书作者署名从最初的不署名,到书名兼署作者信息,再到后来单独的卷端署名;从单一的著述方式的题署,到多种著述方式的分列题署,再到后来的各种著述方式的组合题署;从单一的作者姓名的题署,到姓名与朝代、籍贯、官职、字号、著述方式等其他项目的连署,中国古代图书作者署名历经了从无到有、从简陋到详细的规范化发展过程,这也是古人著作权意识不断觉醒和深化的过程。
  关键词 古代著作权 书名署名 卷端署名
  中国古代图书署名通常包括作者姓名与著述方式的题署,是作者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普遍形式。所谓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表明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权属关系,是著作权中的一项重要的精神权利。中国古代著作最初是不署名的,这与西周以前官守其书、文化知识统于王官的局面有很大关系。但春秋以后,随着奴隶制的解体及封建生产关系的形成,私人著述与知识私有观念开始出现,萌生了中国古代著作早期的书名署名形式。汉晋以后则出现了卷端署名,其后随着著述方式的细化,又分化演变出多种形式各异的署名方式。本文即从古代著作权的角度,探讨古代图书署名的起源、发展与规范化过程,以客观反映古人著作姓名标记意识的觉醒过程。
  1 中国古代早期著作不署名的通例
  中国古代早期著作是不署名的。在西周以前的史官文化下,政教不分、官师一体,图籍典册都是奉王命而作,故《尚书》中有“王命作册”、“命作册度”等语,所撰作品只能成为官书,不能隶属已有。在这种环境里,既无私家著述,个人亦没有将作品视为已有的想法。春秋战国以后,史官文化被打破,伴随着私学的兴起,百家争鸣的局面逐步形成。这一时期的知识分子坚持以“立德、立功、立言”作为自己基本的价值追求,以著述追求“立言”之不朽,将学问视为天下公理,而不是争名夺利的工具,这样自然也没有在作品上标明作者姓名的诉求。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中国古代早期的著作绝大多数由集体编写而成,既非作于一时,亦非成于一人之手,而是经过多少代人持续不断的记载、积累,又经后人编纂整理最后才成书的,如我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春秋》,就是由鲁国历代史官世袭相承记录下来,后经孔子编订整理而成。其他如《尚书》、《诗经》等先秦古籍的成书经过也莫不如此。
  秦汉以后,著作不署名的风气仍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张舜徽先生说:“著书、作文,不自署名的风气,一直到秦汉时期的学术界,还盛行着。”如韩非著《孤愤》、《五蠹》等十余万言,“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日:‘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日:‘此韩非之所著书也。’”这说明韩非的著作当时没署名,否则秦始皇当不会有如此之憾。西汉司马相如所作《子虚赋》,偶然间被汉武帝读到。汉武帝甚为赞赏,叹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好他身旁有一个叫杨得意的狗监是司马相如的同乡,忙禀告汉武帝说:“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可见《子虚赋》当时也没有署名。类似的情况在稍后的扬雄身上也发生过。据扬雄《答刘歆书》称:“雄始能草文,先作《县邸铭》、《王佴颂》、《阶闼铭》及《成都城四隅铭》,蜀人有杨庄者,为郎,诵之于成帝。成帝好之,以为似相如,雄遂以此得见。”《文选?甘泉赋》唐李周翰注:“扬雄家贫好学,每制作慕相如之文,尝作《绵竹颂》。成帝时直宿郎杨庄诵此文,帝日:‘此似相如之文。’庄日:‘非也,此臣邑人扬子云。’帝即召见,拜为黄门侍郎。”由此可见,扬雄作赋并未署名,故有成帝之疑。汉人诗赋也多有不署名的,宋人郭茂倩编纂的《乐府诗集》收录了不少汉魏以来的古体诗,其中不少篇章就没有署名,如《孔雀东南飞》、《江南》、《陌上桑》、《白头吟》、《十五从军行》等。除了单行的诗赋外,汉代结集著作也有不署名的,如《汉书?艺文志》著录“《河间周制》十八篇,似河间献王所述也”、“《五曹官制》五篇。汉制,似贾谊所条”。如果作者署名明确,班固也不必用推断的口吻。汉代经传文献因为由经师所传,学生所记,多人前后共同完成,故多不题著者。20世纪以来,我国出土了不少战国至秦汉时期的各类写本,其中尤以西汉初年的居多。就内容来看,《汉书?艺文志》所列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都有分布,且在数量上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应该具有普遍性。但从其编例来看,“出土简帛书籍不仅从未发现题写撰人,而且像《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简文中只出现“孙子日”,从未见到“孙武”、“孙膑”之名。”
  魏初作品不署名的风气仍有保留,如王弼(字辅嗣)作《周易注》,署名也非作者自题,而是后代学者所加。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在“周易王弼注”下《音义》云:“本亦作王辅嗣注,今文或无注字。师说,无者非。”可见,“王弼注”三字是唐代以前学者所补加,或称其名,或称其字,就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徐斡著《中论》,虽然《隋书?经籍志》著录为“魏太子文学徐斡撰”,但该书原序日:“予以荀卿子、孟柯怀亚圣之才,著一家之法,继明圣人之业,皆以姓名自书,犹至于今,厥字不传。原因其故,皆由战国之世,乐贤者寡,同时之人,不早记录,岂况徐子《中论》之书不以姓名为目乎?恐历久远,名或不传,故不量其才,喟然感叹,先目其德,以发其姓名,述其雅好,不刊之行,属之篇首,以为之序。”可知,《中论》最初也是没有署名的。有意思的是,写这篇序文的人自己也未署名,引来后人好一番考证。
  2 中国古代作者署名的起源:书名署名
  作为一种尚古风气,中国古代早期著作不署名的现象并不是绝对的,只是有的署名形式与现今独立的作者署名有很大差异。先秦许多著作,尤其是子书,书名就包含了作者信息。春秋战国之际,思想界异常活跃,诸子百家纷纷著述立说。为表明自己的身份立场与其他学派的区别,各家著作大多冠以“某子”、“某某子”为书名,作者名即书名,如《老子》、《管子》、《庄子》、《墨子》、《韩非子》、《孙卿子》等。这便是我国古代著作署名的起源――书名署名。
  先秦诸子书虽题为“某子”,但并非由其本人独著,而大多出自其门人弟子或宾客之手,由他们记录、增益或收录某一学派的若干著作,最后纂集成书的年代可能还要更晚。正如余嘉锡先生所言:“盖古人著书,不自署姓名,惟师师相传,知其学出于某氏,遂书以题之,其或时代过久,或学未名家,则传者失其姓名矣。即其称为某氏者,或出自其人手著,或门弟子始著竹帛,或后师有所附益,但能不失家法,即为某氏之学。”如《孟子》一书是由孟轲及其弟子和再传弟子合著的;《老子》也并不是李耳一人所著,因其体例与《论语》相似,极有可能是门人后学编纂而成,且全书重出语和韵语甚多,多有法家、兵家、纵横家之言;《管子?小称》篇记管仲死后之事,该部分内容必为后来门人弟子续撰。
  先秦诸子之书不尽出于本人,因此有学者认为,诸子书题为“某子”的署名方式有欠公允,因为门人 弟子的著作权被湮没了。但若仔细分析起来,先秦诸子书的核心思想和知识体系确由学派领袖所开创,弟子门人大多数只是做了记录、整理和汇编工作,个别还做了引申和发挥的工作。他们自觉地以“某子”署名,不敢或不愿自署其名,一方面是出于对学派领袖的尊重和景仰,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他们的行动不正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了学派创始人的著作权么?如果不是他们的这种著作权保护行为,恐怕今天我们仍在为考证中国古代各个学术流派的创始人而犯愁呢。而像其他一些没有署名的先秦著作,如《儒家言》、《道家言》、《杂阴阳》、《法家言》、《杂家言》等,就为西汉刘向整理藏书带来了不少麻烦,至今我们仍不知其作者为谁。先秦诸子书以学派领袖的姓氏为其署名,给一个知识学派打上鲜明的个人印记,预示了知识私有观念的产生和著作权意识的萌芽。
  3 中国古代卷端署名的出现及著述方式的分化
  汉代以后,书名与作者名逐渐剥离,卷端署名开始出现。余嘉锡云:“自《诗》分为四,《春秋》分为五,乃题姓氏于传之上以为识别。其后一传之中,又多别自名家,各为章句故训,于是复题其姓氏。盖其初由后人追题者,久而变为著者自署矣。其初只称氏者,久而并置姓名矣。今虽不能考其所自始,要是汉、晋以后之事。”所谓“章句故训”,即对文献的注释。汉代经注风行一时,注释成了一种重要的著述方式。汉代经注的作者题名,大致有这么几种形式:一日某氏学。如《后汉书?樊英传》:“英著《易章句》,世名樊氏学。”二日某氏章句。如《后汉书?牟长传》:“著《尚书章句》,皆本之欧阳氏,俗号为牟氏章句。”三曰某君法。如《后汉书?杜抚传》:“其所作《诗题约义通》,学者传之,日杜君法云。”从《汉书?艺文志》的著录情况来看,著述方式出现了明显分化,大致分为两种类型:第一,著作类。主要有“著”、“作”等,强调的是作品的原创性,如《国语》二十一篇,注为“左丘明著。”《急就》一篇,注为“元帝时黄门令史游作。”第二,编述类,强调在前人作品上加以编次整理。它又可分为:①编次类,有“分”、“条”等。如“《新国语》五十四篇,刘向分《国语》。”“《五曹官制》五篇。汉制,似贾谊所条。”②记述类,有“记”、“述”等,如“《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老子傅氏经说》三十七篇。述老子学。”③注释类。有“故”,如“《鲁故》二十五卷。”有“说”,如“《鲁说》二十八卷。”有“传”,如“《齐后氏传》三十九卷。”有“微”,如“《左氏微》二篇。”有“章句”,如“《欧阳章句》三十一卷。”有“说义”,如“《欧阳说义》二篇。”有“解故”,如“《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其实,《汉书?艺文志》收录的图书里,还有第三种著述方式――抄纂。《论语》一书,就是孔子弟子根据记录加以整理辑录而成的。“论”本作“仑”,集合众多简册加以排比辑录之意,故《汉书?艺文志》说:“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其他如《儒家言》、《道家言》、《法家言》、《杂家言》、《百家》等书也属抄纂之作。
  魏晋以后,卷端署名逐渐盛行,并渐成定例。但笔者限于条件,无法提供这一时期出土的原始文献卷端署名的实例。不过,《隋书?经籍志》(记录了汉魏晋至隋代图书的存佚情况)著录了文献作者情况,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一时期图书卷端署名的大致情形。以经部《易》类文献为例,共著录图书69种。题署“某某撰”者31种,如《周易音》一卷,署“东晋太子前率徐邈撰”;题署“某某注”者25种,如《周易》十卷,署“晋散骑常侍干宝注”;题署“某某章句”者3种,如《周易》十卷,署“汉魏郡太守京房章句”;题“某某传”者1种,如《周易》二卷,署“魏文侯师卜子夏传”。另有3种虽然没有单独署明作者,但在书名里有所反映,如“《周易杨氏集二王注》五卷”;只剩下6种没有明确的作者署名。从署名形式来看,也比较规范,一般由朝代、职官、姓名加著述方式组成。晋代以后著作署名的盛行及逐渐规范,说明著作署名权问题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作品与作者的归属关系在人们的意识中得到了强化。经书著述方式也有了新的发展,出现了不少汇集前人注释的“集解”、“集议”、“集注”、“集义”、“集传”、“集说”等作品,这些在作者署名里也有所反映。据《隋书?经籍志》著录:《易》有南梁徐爰《周易集注系辞》二卷,《书》有南朝宋姜道盛《集解尚书》十一卷,《孝经》有晋荀昶《集议孝经》一卷,《论语》有晋崔豹《论语集义》八卷,等等。从其题名来看,既然标明为“集”,当然就是汇集了前代的各家注说,这实际上也是在书名中表明了对前人知识成果的尊重。
  唐代雕版印刷术发明以后,图书的出版传播变得更为便捷,作者署名形式也有了新的变化。从《旧唐书?经籍志》及《新唐书?艺文志》的著录来看,这一时期作者署名出现了简约化倾向:一是直署姓名,多不署朝代、籍贯、职官、字号等;二是著述方式的划分也相对简单规范,“撰”成为这一时期最为普遍的著述方式。这一方面说明原创作品有了大幅增长,同时也说明著作概念的外延相对汉代明显扩大。笔者以《旧唐书?经籍志》为对象,将唐代作者署名方式(与著述方式连署)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撰著。又分为:①撰。如经部《周易大义》二十卷,“梁武帝撰”;史部《东观汉记》一百二十七卷,“刘珍撰”;子部《抱朴子内篇》二十卷,“葛洪撰”。《旧唐书?经籍志》及《新唐书?艺文志》的集部图书多不另署作者姓名,因为其书名通常包含有作者信息,如“《苏彦集》十卷”。②作。如《史记》一百三十卷,“司马迁作”。
  第二,注释。它包括:①注。如《周易义疏》二十卷,“宋明帝注”。②传,如《周易》二卷,“卜商传”。③章句。如《周易》十卷,“孟喜章句”。④集注,如《集注毛诗》二十四卷,“崔灵恩集注”。⑤集解。如《春秋谷梁传》十一卷,“张靖集解”。
  第三,评论。这种著述方式通常记录当事人的对话或辩论,以问答的形式提供给读者,如《周易论》二卷,“暨长成难,暨仲容答”;《春秋公羊答问》五卷,“荀爽问,徐钦答”。
  第四,两种著述方式分署。①某撰,某注。如《丧服要纪》十卷,“贺循撰,庾蔚之注”。②某撰,某驳。如《五经异义》十卷,“许慎撰,郑玄驳”。③某序,某注。如《礼记宁朔新书》二十卷,“司马仙序,王懋约注”。④某录,某注。如《管弦记》十二卷,“留进录,凌秀注”。⑤某演,某注。如《谥法》三卷,“荀演,刘熙注”。⑥某传,某述,如《春秋公羊传》五卷,“公羊高传,严彭祖述”。⑦某注,某赞。如《论语》十卷,“郑玄注,虞喜赞”。
  第五,多种著述方式分署。如《何氏春秋汉议》十一卷,“何休撰,郑玄驳,糜信注”;《尚书释文》四卷,“郑玄注,王粲问,田琼、韩益正”。
  4 中国古代卷端署名形式的多元化发展及规范
  入宋以后,随着大范围地普及应用雕版印刷术, 图书的制作效率和传播范围得到空前提高和扩大,作者署名及著述方式也变得更为复杂,中国古代图书的卷端署名逐渐发展出多种形式。笔者结合所见的历代古书的卷端,试举其要如下:
  第一,单署某某著(撰)。有题籍贯、姓名、字号者,如元延?七年(1320年)叶辰南阜书堂刻本《东坡乐府》卷端题:“眉山苏轼子瞻。”有题朝代、籍贯、姓名者,如明万历商浚半?堂刻本《程史》卷端题:“宋相台岳珂。”有籍贯、姓名、字号、著述方式连署的,这种署名方式比较常见。如明万历癸巳(1593年)刻本《呻吟语》卷端题:“宁陵吕坤叔简父著。”清乾隆丁未(1787年)刻本《天花精言》卷端题:“洛阳袁句大宣甫著。”也有籍贯、字号、姓名、著述方式连署的,如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竹林堂刻本《玉茗堂全集》卷端题:“临川义仍汤显祖著。”
  第二,署某某著(撰),某某校(订)。如明万历马元调鱼乐轩刻本《元氏长庆集》,卷端题:“唐河南元稹微之著;明松江马元调巽甫校。”明毛晋汲古阁刻本《图画闻见志》卷端署:“宋郭若虚撰;明毛晋订。”即便是校对责任人,古人的署名也分得十分清楚。如宋刻本《张先生校正杨宝学易传》二十卷,该书前三卷卷端第一行均署:“张先生校正杨宝学易传上经第×”;第二行下题:“庐陵杨万里廷秀”;第三行下题:“门人张敬之显父校正”。但从第四卷起,只题“庐陵杨万里廷秀”,第四卷以后张敬之没有校对,即不署名。
  第三,署某某著(撰),某某注(传、正义、音义、笺注等)。如明嘉靖间南京国子监刻本《前汉书》卷端题:“汉兰台令史班固撰;唐正议大夫行秘书少监琅邪县开国子颜师古注。”清乾隆癸酉(1753年)槐荫草堂刻本《水经》卷端题:“汉桑钦撰;后魏郦道元注。”当撰者和注者为同一人时,也可合署为“撰注”,如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刻本《绿萝山庄文集》卷端题:“会稽胡浚(小字:字希张)撰注。”
  第四,署某某著(撰),某某编(纂、辑、选、集等)。如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吴邦彦刻本《存心堂遗集》,卷端署:“元处士渊颖先生吴莱著;明学士门人宋濂编,后学晋陵庄起元重编。”明天启己丑(1625年)刻本《两汉奇抄》,卷端署:“汉太史令班固著;明史官陈仁铴、督学使锺惺纂定。”清乾隆辛已(1761年)承学堂刻本《梅氏丛书辑要》卷端题:“宣城梅文鼎定九甫著;弟文鼐尔素学孙成重校辑。”明崇祯间刻本《元次山集选》卷端题:“唐元结著;明陈应元选。”
  第五,署某某著(撰),某某评(阅、批评、评点、批点等)。如明张溥刻本《蔡中郎集》卷端题:“汉陈留蔡邕著;明太仓张溥评。”明末刻本《庾开府集》卷端题:“周新野庾信著;明太仓张溥阅。”明崇祯己巳(1629年)刻本《宋文文山先生全集》卷端题:“宋庐陵文天祥文山父著;明武林后学钟越巽度父评阅,兄钟天均小天父、钟天墀云桓父参阅。”清乾隆间刻本《半舫斋古文》,卷端题:“高沙夏之蓉醴谷氏著;秣陵戴祖启敬成批点。”
  以上五种情况是在书名没有揭示作者信息的情况下普遍采用的作者署名形式。但如果书名已包含作者信息,或作品本身是含有多个作者的总集,则卷端通常不再署原作者姓名,而是单署二次创作的作者及其编、校、注、评等著述方式。这就是以下第六至第九种情况:
  第六,单署某某编(纂、辑、选、集等)。如明刻本《苏文忠公外纪》卷端题:“啷琊王世贞编。”明嘉靖七年(1528年)晋藩养德书院刻本《唐文粹》卷端题:“吴兴姚铉纂。”明万历丁未(1607年)杨尔曾夷白堂刻本《图绘宗彝》卷端题:“武林杨尔曾字圣鲁辑。”明万历间刻本《新刻三苏论策选粹》卷端题:“海岱李时渐伯鸿甫选。”南宋绍定三年(1230年)俞宅书塾刻本《乖崖张公语录》卷端题:“门生朝奉郎尚书虞部员外郎致仕李畋集。”
  第七,单署某某校(订)。如明万历十二年(1584年)慎懋官刻本《新锓抱朴子》卷端题:“吴兴郡山人慎懋官校。”清尚德堂刻本《丹溪先生心法》,卷端题:“明新安吴中珩校。”
  第八,单署某某注(传、集传、正义、音义、笺注等)。如南宋刻本《诗集传》卷端题:“朱熹集传。”明万历壬午(1582年)赵用贤刻本《管子》卷端题:“唐司空房玄龄注。”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补刻本《徐孝穆全集》卷端题:“吴江吴兆宾显令笺注。”也有传和本义分开题署者,如明正统十二年(1447年)司礼监刻本《周易传义》,卷端题:“程颐传;朱熹本义。”宋刻本中有卷端只题某氏者,如南宋嘉定六年(1213年)淮东刻本《注东坡先生诗》卷端署名:“吴兴施氏,吴郡顾氏。”这里实际上省略了“注”。注者即施元之(字德初)、顾禧(字景藩)两位学者。
  第九,单署某某评(阅、批评、评点、批点等)。如明万历七年(1579年)刻本《宋大家王文公文钞》卷端题:“归安鹿门茅坤批评。”明天启间刻本《文子》卷端题:“句余孙文融评;武林梁杰廷玉阅。”明万历间刻本《集千家注批点补遗杜工部诗集》卷端题:“须溪刘会孟评点。”会孟,是刘辰翁的字,此是籍贯和字号连署。
  第十,撰著以外,将其他两种著述方式分开题署。例如,有评、校分署的,如清乾隆仿范轩刻本《昭明文选集成》卷端题:“古榕方廷?伯海评点;男辉祖叔景校刻。”有编、校分署的,如明万历刻本《有像列仙全传》卷端题;“吴郡王世贞辑次;新都汪云鹏校梓。”
  第十一,撰著以外,将其他两种著述方式合并题署。例如,有注、评合署的,如明万历周宗孔刻本《诗经品节》卷端题:“东粤复所杨起元注评。”有评、编合署的,如明天启六年(1626年)沈飞仲刻本《太平广记》卷端题:“古吴冯梦龙评纂。”有编、校合署的,如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刻本《汉魏诗乘》卷端题:“宣城梅鼎祚禹金编校。”
  第十二,撰著以外,将三种以上著述方式分列署名。例如,有分署评,注、校者,如清康雍间刻本《金匮要略方论本义》卷端题:“何炫,冀栋评定;魏荔彤释义;男士敏士说校刊。”也有将编、校、评、注等多种著述方式混合题署的,如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汪启文刻本《新镌焦太史汇选中原文献》其卷端题:“修撰漪园焦?选;少傅颖阳许国校;编修石蒉陶望龄评;修撰兰嵋朱之蕃注;新安庠生汪宗淳启文父、汪元湛若水父、许继登尔先父、汪宗予淑父阅梓。”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以上种种卷端署名形式外,书名仍是一种不可忽视的作者署名方式。有的著作书名已揭示了作者信息,同时又没有编、校、注、评等其他二次著述方式,此种情况下卷端往往只署书名卷次,而不署任何作者姓名和著述方式。例如,明嘉靖壬辰(1532年)张大轮刻本《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端只署书名卷次,不署朱熹名;清康熙活字本《陈同甫集》,其卷端也只署书名卷次,不署陈亮名。
  5 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图书作者署名的起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最初的不署名,到书名兼署作者信息,再到后来单独的卷端署名;从单一的著述方式的题署,到多种著述方式的分列题署,再到后来的各种著述方式的组合题署;从单一的作者姓名的题署,到姓名与朝代、籍贯、官职、字号、著述方式等其他项目的连署,中国古代图书作者署名历经了从无到有、从简陋到详细的规范化发展道路。无论是作者自署,还是刻书者他署,以上这些变化,无不反映了中国古代著作人在其作品及其复制件中的标记意识的初步觉醒,反映了刻书者对作者精神名誉权利的尊重。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武汉,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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