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赤日炎炎辞荔城, 前途茫茫事无分。 男儿立下钢铁志, 国计民生焕然新。 南雁北飞, 去不思归,
二
志在苍生,
不顾安危;
生不足惜,
死不足悲,
头颅热血,
不朽永垂。
(1917年7月)
事迹链接:
邓恩铭的叔父发现他参加革命活动,既惊又怕,极力阻挠,要他安分守己,求取功名。他父母在家乡给他订了亲,来信催逼他回家结婚。邓恩铭都拒绝了。他在给父母的信中说:“……儿主张既定,决不更改。”
在担任山东省委、青岛市委书记时,邓恩铭掌管过党的许多经费。他自己一直生活清寒,每月组织发给的生活费,也多被他用于接济困难的同志。家中多次向他索款,他只是回信说明自己“生性与人不同,最憎恶的是名与利”,“只能谋个人的温饱,无力顾家”。当时山东省委的另一个负责人王复元私欲膨胀,贪污党的经费,邓恩铭发现后予以严重警告,省委将此人开除出党。1928年末,王复元出卖了省委机关,邓恩铭因此时正在机关中而被捕。这个叛徒随后还当了捕共队长,总在道口巡查辨认地下党员。翌年8月,中共中央特科除奸人员将其击毙于青岛中山路上。
邓恩铭在法庭上和监狱里同敌人作了英勇的斗争,并组织领导了两次越狱斗争,第一次是1929年4月19日晚上,只有杨一辰一人逃出;第二次是7月21日晚饭后,在地下党的接应下,6人冲出监狱,他却因受刑过重,行动困难,被敌捕回打入死牢。反动派对他恨之入骨,面对敌人酷刑,邓恩铭依旧大义凛然、坚贞不屈。1931年4月5日,与刘谦初、吴丽实等22位共产党员一起被国民党山东当局枪杀于济南纬八路刑场。
在狱中,邓恩铭同志写下《诀别》诗:卅一年华转瞬间,壮志未酬奈何天。不惜唯我身先死,后继频频慰九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