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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线吻了电线,谁为火灾损失埋单?】谁为晚餐埋单

时间:2019-02-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此前“雾里看花”的数字电视如今已在农村悄然兴起。虽然数字电视频道多、清晰度高。但安装不慎也会给人们带来烦恼,湖北省枣阳市段湾镇村的段仁?,家里安装数字电视还不到15天,突来的大风把室外天线刮向相近的高压线,导致引发一场火灾,将小儿子新房化为灰烬。
  为了讨个说法。段仁?把推卸责任的安装人员和相关部门告上法庭。究竟是风的不可抗力还是人为因素?近日。法律最终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忽起大风天线吻电线引发火灾
  “幸亏那天家中没人,不然后果难以想象。”提起2010年家中失火的经过,湖北省枣阳市南城办事处段湾村九组的段仁?至今心有余悸。
  今年50岁的段仁?和妻子梁凤结婚后生育两个儿子。7年前,夫妻俩省吃俭用,将他人尚未竣工的一栋三层楼房买下,之后又进行了简单装修便搬了进去。为了能够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大儿子外出打工,小儿子则在家帮做农活。前年小儿子娶回了心仪的媳妇,一家人的生活过的和和睦睦,可怎么也料不到一场大火给段家带来了灾难。
  2010年11月13日那天,儿子在外面帮工,儿媳回了娘家,吃了午饭,段仁?和妻子早早下地干活。下午2时许,邻居耿海荣急急忙忙跑到地里:“凤姐,你们屋里直冒烟,天线搭着高压线失火了,快回去看看。”走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会失火呢?段仁?夫妇丢下手中农活,三步并两步往回赶,心里一边嘀咕道。
  快到家门口,远远看到小儿子居住的二层房屋的窗户往外冒着黑烟。虽然四周有不少老百姓围观,可谁也不敢上前帮忙救火,毕竟电老虎太厉害了。
  怎么办呢?老段夫妇面对眼前带电火灾的侵袭,焦急万分,一家人束手无策。
  快打火警电话呀!一句话提醒了他们。于是,邻居耿海荣、张晓明帮忙拨打了报警电话。此刻,大家一边等待消防官兵救援,一边看着大火燃烧干着急。
  “本来这家不应该烧这么惨,就是因为屋内通电,老百姓不敢上前施救,错失了扑灭初期火灾的最佳时间。”参加救火的消防人员介绍说。
  半个小时后,接到报警电话的武警枣阳消防中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0多名队员赶赴现场扑救。当消防队员到达现场时,段家二层楼房正被熊熊烈火所吞噬,现场周围被滚滚浓烟所笼罩。火情就是命令,消防队员立即破门而入,并用水枪强行灭火。施救中,消防队员们发现水打在地板上,有劈啪声的电火花。一看情况危险,消防队员立即撤出战斗。
  由于报警时没有详细说明情况,指挥人员经询问、观察发现,失火房屋有一电视天线与旁边的高压线相连,因此,当战士们一打水就会冒出电火花。看来,只有切断电源才能继续扑火!于是,消防官兵又去找来绝缘杆,穿上绝缘服,最后才把带电的电视天线剪短。
  险情排除后,消防队员再次进入屋内灭火。经过前后40分钟时间奋力扑救,终将大火彻底扑灭,但室内全部家具已经化为灰烬。
  看着房屋一片狼藉,地面满是焦黑的碎团,沙发、桌椅烧得只剩金属架,电视机、冰箱、空调、电脑变了形,墙壁被熏得漆黑,闻讯赶回的儿媳心疼得直哭,段仁?夫妇更是欲哭无泪,邻居们不停在旁边安慰,他们的情绪才好了些。
  段家损失各方互相推卸责任
  遮风避雨的房屋遭受火灾,屋内家电、衣物等财产全部烧毁,老段在心里初步进行了估算,经济损失超过了7万元。村民们都知道,段家的日子并不宽裕,平时两夫妇十分节俭,合不得吃穿,何况7万多元钱在段湾村这个并不富裕的村子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段家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伤心之余,他们开始寻思,谁应该为他们的损失埋单?
  “虽然是大风吹动天线引起,但你们的数字电视毕竟是郑荣进安装的,应该找他问问情况?”有人善意提醒道。
  原来,在2010年10月下旬,小儿媳陈晨提出装个数字电视,因为在农村除了看个电视确实没有其他娱乐活动,段仁?夫妇便答应了。他们比较了梁集两家数字电视安装代办点,认为郑荣进的安装费略低一点,邻居们也都是找他装的,于是联系郑荣进来家安装。双方还口头约定数字电视开通后支付安装费298元,并每年向枣阳数字电视中心交纳150元收视费。10月29日,郑荣进从枣阳数字电视中心领回相关设备,来到段家进行安装调试、架设天线。可没想到,收看数字电视还不到半个月就出了这样的事。
  一天上午,段仁?来到郑荣进经营的门面房。见到不速之客来访,郑荣进已明白八九,因为段家失火的事已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消防人员也找其了解过情况。“这样吧老段,你的情况,我明天向枣阳数字电视中心反映一下,是我们的责任,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你尽管放心好了。”见郑荣进说得挺好,段仁?坐了一会儿便回家等候佳音。
  一周后还没有回音,急躁的段仁?有些坐不住了。于是,他再次找到郑荣进。让老段没想到的是,这次郑荣进的态度来了180度大转弯:“老段,枣阳数字电视中心在梁集设有三个代办点,设备在市场上也容易购买,我们之间没有销售和安装关系。另外,你的房屋离高压线太近,又是大风吹动的天线,造成失火和我没有一点关系,你的损失还是自己承担吧!”
  什么?不是你安装的?听完郑荣进的一番话,没让段仁?肺气炸。“我家的数字电视明明是你安装的,怎么大白天说瞎话呢?天线也是你选择楼顶架设固定的,周围邻居都看到,现在出了事你想推的一干二净,恐怕说不过去吧!”“你的损失反正和我没有关系,你愿找谁找谁去。”郑荣进把话堵死了。当时两人争得脸红脖子粗,也没争出个结果,气愤的段仁?差点动粗,后被人劝开。
  “郑荣进想推,你就往上面找,如今法治社会,有理走遍天下。”邻居们三言两语也为段仁?打抱不平。
  三天后,段仁?进城来到枣阳数字电视中心,接待人员客气地把段仁?让进屋内,倒茶上烟,可一听是梁集的郑荣进安装数字电视出事的事,他们立马否认和郑荣进之间的代办关系,但只认可郑荣进的微波数字电视设备是从枣阳数字电视中心购买的,双方仅仅是买卖关系。“郑荣进家门口立有枣阳数字电视安装维修点的红字招牌,如果没有代办关系,郑荣进不可能从事这项业务。”尽管段仁?据理争辩,可对方就是不予承认。
  没办法,段仁?只好转身又来到枣阳供电公司。该公司认为,此火灾事故与他们更没有一点关系,因为高压线架设在前,段仁?的房屋建设在后。再说,即便火灾是高压线引起,但在距离高压线不到3米旁安装天线,其行为本身危及高压线,是我?《电力法》和《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所禁止的行为,后果应该自行承担。
  跑了一天路,费尽了不少口舌,也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倔强的段仁?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这个从未打过官司的农民,决定学一学电影上的秋菊打官司,看看到底是谁的责任?   2010年12月20日,段仁?聘请律师将郑荣进、枣阳数字电视中心、枣阳供电公司三家告上法庭。其在诉状中称,郑荣进安装的数字电视天线突然倾倒在枣阳供电公司管理的高压线上,造成火灾,将原告的房屋、家电、衣物等财产全部烧毁,给原告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由于被告郑荣进、枣阳数字电视中心安装的过错及枣阳供电公司疏于对高压线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巡查,对原告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诉请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火灾损失77640元。
  孰是孰非法律自有评说
  2011年元月7日和3月15日,枣阳法院先后两次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综合原、被告诉、辩称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枣阳数字电视中心、郑荣进身份的确认及与原告的关系。
  法院认为,枣阳数字电视中心作为农村数字电视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枣阳范围内的农村数字电视的普及与推广,并对乡镇适合安装数字电视的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在用户安装数字电视后向用户开通数字信号并收取安装费和收视费。对于郑荣进的身份,从其在枣阳数字电视中心领取农村数字电视安装材料并安装,从用户手中收取安装费和收视费转交给枣阳数字电视中心,枣阳数字电视中心未否认,以及门前的大型广告牌“枣阳电视台数字电视安装收费维修点”,本人第一次在庭审中的陈述,另一数字电视代办人彭某陈述和多名证人证言可以认定,郑荣进为枣阳数字电视中心设在梁集的代办点之一,并为段仁?安装了数字电视。
  二、本次事故的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
  法院认为,消防部门是火灾事故认定的专业机关,枣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诉讼中经法院委托,枣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又经过勘察,询问相关人员及查看照片,对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进行了认定,该认定意见合法有理,予以采信。本次事故灾害成因是,郑荣进未按要求安全安装天线并履行告示安全使用义务,造成天线倾倒在高压线上,高压电流通入室内,引起火灾并进一步蔓延。
  三、当事人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郑荣进作为数字电视的安装施工人员,其在安装时存在过错,应对因火灾给段仁?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枣阳数字电视中心作为农村数字电视管理机构,属农村数字电视的安装单位,该中心在安装数字电视过程中对安装人未尽安全教育及警示义务亦存在过错,安装单位和施工人员应对段仁?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枣阳供电公司作为输电线路的管理机构,搭设线路在前,段仁?的房屋建设在后,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房屋与高压线未保持安全间距,属安装电视天线之前的行为,安装电视天线只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选择安装电视天线的位置得当,因高压线引起的火灾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故段仁?不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四、原告的火灾损失数额。
  法院认为,襄樊运来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火灾损失明细,经过该评估事务所现场勘验,法院又组织当事人现场勘验,虽然家具、照片录像、床上用品、衣物等物资现场无实物,但通过查看现场灭火照片和现场残留物,同时段仁?也提交了相关物资来源证明,且结婚添加床上用品、衣物、照婚纱照并录像也符合现在农村结婚的一般习俗,故襄樊运来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损正确。
  据此,合议庭经评议认为,本次事故是因郑荣进安装农村数字电视天线不当,导致农村数字电视天线倾倒在枣阳供电公司管理的高压线上,引起火灾,造成段仁?财产损失。安装单位枣阳数字电视中心和施工人郑荣进应对段仁?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2011年7月16日,枣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一审判决:因火灾给原告段仁?造成的损失44670.79元和鉴定费1600元,合计46270.79元,由枣阳数字电视中心和郑荣进连带赔偿;驳回原告段仁?其他诉讼请求。
  郑荣进和枣阳数字电视中心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2011年11月15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一、枣阳数字电视中心和郑荣进共同赔偿段仁?因火灾造成的损失40000元,于2011年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逾期则支付违约金5000元。二、段仁?放弃对枣阳数字电视中心、郑荣进、枣阳供电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1年12月15日,段仁?来到枣阳法院顺利领走4万元的赔偿款。至此,这起因安装数字电视引发火灾的赔偿纠纷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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