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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自贸区敏感产业问题探究 中日韩自贸区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世界经济格局因金融危机发生了质的变化,在此形势下中日韩自贸区能否抓住机遇实现质的飞跃。本文就阻碍推进中日韩自贸区的几个敏感产业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结合了中国国情分析我国在对待这几个敏感问题上的立场。
  关键词:自贸区 敏感产业 立场
  
  2012年,随着全球经济格局因金融危机发生了质的变化,中日韩FTA进程也终于出现了突破的迹象。中日韩三国能否把握好这个时机,推进FTA谈判出现质的飞跃呢?目前看来,三国长期以来贸易交往已具规模,制度和市场进一步合作条件也基本成熟,今年3月在东京进行的中日韩投资协定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一切的迹象表明中日韩自贸区似乎不再仅仅是遥远的期待。然而笔者认为自2001年中日韩自贸区(FTA)构想提出后,三国间敏感产业的问题一直是谈判桌上的幽灵,正确对待中日韩自贸区敏感产业的问题是三国谈判的关键,也是自贸区能否建立的关节点。
  
   一、中日韩自贸区敏感产业分析
  1、农业问题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占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较大比重,且日韩是主要的输出地。中国在入世的10年内认真履行了入世的承诺,农产品关税水平降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且关税结构单一。当前,中国的粮食库存充裕,市场供应充足,并在各地建立了粮食储备和成品粮油储备,有效稳定了国内粮食市场价格,也为保障世界粮食安全作出重大贡献。
  日本和韩国皆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两国都一直维持农产品高关税,实行严格的贸易保护和高额的政府补贴,从而限制了国外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日韩两国还运用各种非关税壁垒,如日韩的各种严苛的技术标准、检验检疫标准等准入制度。
  可见,日韩对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态度极为审慎,日韩农产品市场准入难度较大。就三国的农产品贸易而言,一方面表现为中国出口日韩的农产品往往受到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另一方面又表现为日韩对国内农产品实施更加完备的贸易保护和贸易支持政策,使得日韩农产品价格方面的优势始终无法得以有效提升,进而导致农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愈加困难。日韩自贸区谈判的步伐正是由于难以在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上与谈判方达成共识而严重滞缓,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已成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瓶颈。中日韩农产品贸易谈判其成功与否直接关乎着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成败。
  2、投资问题
  海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4月底,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累计实际到位金额达666.8亿美元,成为中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地。而中韩建交后,韩国对华投资快速增长。虽然1998年和1999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韩国对华投资额连续两年大幅度下降,但在2001年韩国对华投资又恢复了快速增长的势头。
  中国在日韩投资的企业数量少,主要集中在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业行业。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在日韩的投资每每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首先是繁复而严格的审批制度,其次在日韩的中资企业没有所有权优势,在日韩投资经营成本较高,此外日韩为非移民国家,自我保护意识强,对外资有一定的排斥。另外日韩行业技术标准高,对外来企业的限制更多体现在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的资格认定上,且日韩企业界有时会设立针对中国的歧视性限制措施和条件。
  日本和韩国对华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日本是以制造业著称的工业化国家,韩国作为新兴工业国,其制造业也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日资和韩资在华公司依靠其在国外的母公司提供的技术,将机械、电子、通讯设备等一些产业的生产加工环节转至成本较低、市场潜力巨大的中国大陆生产,同时从大陆或者母公司采购零部件,产品经加工后又大规模返销投资来源国。日资和韩资企业的出口市场均以投资方母国市场为主,产品返销本国市场的比例较高,其次就是美国、欧盟等市场。同时,公司内贸易在日韩在华投资企业中十分普遍并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在服务贸易领域,特别是在金融、贸易、零售、批发等行业我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则比较低。一方面中国有开放现代服务业,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强烈需求。通过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承接现代服务业国际转移,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设计、物流、研发、营销等生产环节的服务业,提高这些领域的服务水平,为中国制造业的升级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中国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有不少制约因素:从市场层面看,产业需求不足和要素供给不足并存;从政府层面看,政策体系不科学与政府服务不到位并存;从行业层面看,行业发展善不足以应对国际竞争。所以中日韩投资领域的开放也将会是一个敏感问题。日韩希望对重点领域展开积极投资,主导地区产业分工体系,以投资带动设备和产品出口,实现地区需求转化为本国内需,确保经济增长动力,而中国重点领域的开放必然是有计划、有原则,按照一定的步调进行。
  3、知识产权问题
  中日韩三国的知识产权交流处于不平衡的状态。韩国和日本在中国的申请数量远远超过中国在日本和韩国的申请量,日本和韩国企业在技术保护和竞争力强化方面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尤其是日韩的跨国企业,更是把知识产权视为中国市场技术保护的核心战略。相反,中国在日韩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未成型,在日韩市场的知识产权问题尚未得到中国企业的关注,即使中国有些跨国公司在日韩的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做了诸多努力,但是远远比不上日韩公司在中国的努力。另外日韩企业比中国企业更注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创新,多数中国企业虽然为确保技术竞争力而不断努力,但其创新能力比日韩企业低。
  另外虽然中国始终都以善意方式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并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保护意识,多次修改《专利法》以期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相一致,但是由于认识和理解的差距,还存在缺陷和不足,需要继续调适。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执行中,中国政府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仍未消除,法律规则建设滞后,执法上也有一些问题,中国出现了各种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这些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可以说是中国与日韩等众多贸易交易国的贸易、投资和通商问题之一。
  
   二、中日韩自贸区中方立场
  中日韩三国合作趋势已成,但在具体谈判和签署协议过程中,还需从各自产业优势劣势考量,在合作的前提下,争取自身利益实现最大化。
  中日韩自贸区必须建设在全球的多边自贸体系中,可以在“10+3”、“10+6”、3个“10+1”和世贸组织的框架下进行建设和发展,秉承开放、包容、透明的原则,尊重世贸的多边贸易体系,致力于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
  分行业来看,一是农业问题,主要涉及农产品关税的削减、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的存废、农产品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实施。中日韩三国中中国在农业占优势,结合中日韩农业市场准入的立场,在新的多边农产品市场准入政策出来前,中国可以接受灵活的处理方式,对农产品的关税按照产品敏感性的不同分类区别对待,对不同敏感性的产品设置不同的过渡期和过渡关税。对于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一定要把这些“灰色区域”清晰化,弄清楚何种程度为数量激增、何种范围为价格骤跌,特殊保障措施的启动程序到底如何。对于非关税措施,要努力说服日韩调整不合理的技术标准、检验检疫标准,建议三方一致的技术标准、检验检疫标准。
  二是投资问题。鉴于中日韩三国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地理环境和经济地理环境的差异,三方应该就投资便利和投资促进等问题进行磋商,在协调政策、解决纠纷的同时,根据企业所反映的对投资环境的意见,在提高政策透明度、简化审批程序、减少由于制度障碍和政策不当造成的成本上升,以及协调对海外企业的政策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另外对于如何平衡投资保护与国家主权的问题,以及投资国的仲裁机构及其规则等基础问题,中日韩三方也应该落实清楚。经过1997年、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对投资领域也是相当谨慎的。对于哪些行业是不能开放的,哪些是可以逐步分阶段开放的,哪些是可以独资的,哪些是必须合资的,中方的立场必须坚定而不动摇。
  三是知识产权问题。中日韩三方应该对如何处理投资者和国家之间的纠纷和保护知识产权做出规定。若一方的产品和技术在另一国受到侵害如何根据法律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是什么。现在是高新技术竞争的时代,各国的经济增长战略、产业战略以及能源环境战略都是建立在高新技术之上,如何有效保护本国和本企业的核心技术,成为企业和国家的最高利益。因此中日韩三国都应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来确保安全有效的市场准入。
  
   三、小结
  总之,中日韩自贸区作为国家互利共赢、交流合作、竞争开放的长期合作平台对于三国而言都是机遇和挑战,三国都将摆正立场和态度,做出有利于人民和国家的决定,进而为世界贸易的自由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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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赵玉敏.日韩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农业开放问题研究[J].国际商务,2010;10
  [3]曾文革,陈晓芳.构建中日韩自贸区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分析[J].东北亚论坛,2012;1
  [4]陈志恒,徐飞.中日韩贸易合作:历史、现状及特点[J].现代日本经济. 2006;5
  [5]刘东虎.我国东亚FTA战略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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