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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海员劳务外派法规体系 菲律宾海员花船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 为推动我国航运业发展,扩大我国海员劳务输出规模,通过对世界上最大船员输出国菲律宾在劳务外派方面相关法律、规章的分析,总结其对于菲律宾不断扩大海员劳务外派规模的作用,并结合我国情况,指出其对于我国海员输出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 航运;海员;劳务市场;法规;劳务中介;管理体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格局的逐渐形成,国际海员劳务市场为发展中国家的劳务输出提供广阔的空间。菲律宾利用其海员英语水平较高的优势,辅之以完备的法律制度及健全的管理体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海员输出国。
  1 菲律宾海员劳务外派法规体系简介
  菲律宾海员劳务外派法规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管理劳务输出的法规,对劳务外派的参与者及其活动环节,特别是劳务人员的权利保护等方面作出规范;二是政府管理航海教育和培训的法规。菲律宾海员劳务外派法规体系的总体特点是:(1)内容完备;(2)最大程度地保护本国的劳务输出产业以及劳务输出人员的利益。构成该体系的主要法规如下。
  1.1 《菲律宾劳工法》
  1974年5月1日,《菲律宾劳工法》颁布。该法明确提出劳务输出是菲律宾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第13条第7款对海员的概念作出明确的界定:“海员是指任何被雇用于从事海上航行的人。”第8款对海外劳动作出定义:“雇用工人在菲律宾以外工作。”《菲律宾劳工法》明确提出国家对菲律宾海外劳工进行充分保护,为其提供充分及时的社会、经济和法律服务;通过综合推介和开发计划促进菲律宾海外就业;通过政府间安排招募和介绍菲律宾人赴海外就业,要求劳工就业部成立专门的海外就业管理机构和海员管理机构。在此背景下,菲律宾政府在劳工就业部之下成立海外招聘发展委员会和国家海员委员会,分别管理组织招募前往国外的各种劳务人员和在外国船舶上工作的海员的具体事务。
  1.2 《菲律宾海外就业署管理规则和条例》
  《菲律宾海外就业署(POEA)管理规则和条例》对政府在海外雇佣方面的职能、各种市场开发活动、私营机构的设立和运作、海外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系统的规定,因此地位重要。但海员劳务外派适用的只是其中有关海外工作人员的福利、权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根据POEA的解释,具体的海员劳务事务由POEA外派海员标准劳务合同等确定。
  《POEA管理规则和条例》的制定目的是:(1)与相关的政府机构和私营机构共同促进和开发菲律宾海外劳工就业机会;(2)建立有益于私营机构合法、负责任、专业化运作的环境;(3)提供对菲律宾工人及其家庭的保护,并促进他们的福利;(4)开发和实施对遣返合同工人进行有效监测的项目,促使他们得到再训练、再雇佣,从而再次融入国家经济和社会的主流中。
  1.3 《关于重组劳工就业部,设立海外就业署的 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1)劳工就业部的机构组成;(2) POEA的设立和组成。
  该规定明确POEA的功能有:(1)建立及维持登记注册和发证体系来规范私营劳工雇佣及海外工人安置;(2)维持海外工人安置技能的登记注册;(3)雇佣及安置工人以满足海外雇佣者对经训练的、能胜任工作的菲律宾工人的要求;(4)促进海外菲律宾劳工技能的提高,以及谨慎地选取菲律宾海外工人;(5)为安置菲律宾劳工而从事各项市场开发活动;(6)确保菲律宾雇佣合同的最佳条款以及对其的遵守;(7)产生从被雇佣的菲律宾海外工人处汇入的外汇交换;(8)促进以及保护菲律宾海外工人的福利。
  1.4 《1995年移民工人和海外菲律宾人法》
  该法也是一部规范劳务行业的重点法律,目的是规范海外雇佣政策和建立更高的移民工人的保护和促进标准,适用于所有海外菲律宾人。该法对移民工人的权利保护、从事雇佣业务的实体机构运作等进行规范。该法将菲律宾海员列入移民工人的范围。
  1.5 《1994年技术教育和技能开发委员会法案及实施细则》
  该法案针对的是菲律宾国内中等层次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开发。所谓技术教育,指的是低于高等教育层次的非学历训练,即培养技工或专业人才助手或其他中等层次人才的项目;所谓技能开发,指的是通过学习和培训,使从业者获得一定的资格以从事某一特定职业。对航海教育来讲,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CHED)管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航海院校,而技术教育和技能开发委员会管理航海专业的非学历教育(包括培训、短训、进修等各种形式)。
  1.6 《菲律宾商船驾驶员、轮机员职业法》
  该法对菲律宾商船驾驶员、轮机员的职业考试、发证、执业等作出规定,是菲律宾规范从事商船驾驶和轮机工程专业执业人员的重点法律。
  1.7 菲律宾外派海员标准劳务合同制度
  外派海员劳务合同是海员与外国雇佣方之间确立劳务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海员劳务合同是保障海员权利最重要的文件。菲律宾政府制定外派海员标准合同范本作为外派海员劳务合同的最低标准。合同双方在不违反法律、公共政策、道德的情形下,可以订立比标准合同要求更高的合同。
  1.8 法律援助制度
  为充分保障海员权利,及时、高效地处理劳务纠纷,菲律宾政府确立多种途径,帮助海员主张其合法权益。POEA制定的海员标准劳务合同规定相关调节机制,以解决相关争议。如果海员以标准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任何与雇用相关的纠纷按照标准合同第16条的规定程序予以解决。
  1.9 相关国际劳工公约、双边和多边协议以及国内法规
  为使其劳务输出符合国际标准,更好地被国际劳务市场接纳和承认,菲律宾政府加入不少国际劳工公约,接受国际上主要劳工组织(如国际海运劳工联盟组织等)的约束,并积极地与主要劳务接受国就劳工输出和合作方面达成协议。这些国际公约、协议一方面确定菲律宾与签署国之间在劳务领域的长期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保护其本国劳工的权益。
  菲律宾国内法律体系中与海员劳务有关的规则、条例还有很多,如《菲律宾高等教育法》等。
  2 菲律宾海员劳务外派法规体系的 效用
  2.1 法规完备合理
  菲律宾劳务外派相关法规不仅对劳务外派的每个环节,而且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作出规定。菲律宾海员劳务以及教育培训的立法合理性较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POEA管理规则和条例》第2章第2条规定,要求劳务代理机构提供经声誉良好的银行认证的20万菲律宾比索的协议。该20万比索的作用类似于履约保证金,而不同于企业注册登记时的注册资金。这是因为注册资金不可挪用,而履约保证金在中介机构未能充分履约时即可动用。在我国的有关法规中未见有类似规定。《POEA管理规则和条例》在第8章第7条中规定设立劳工债券,以确保菲律宾劳工忠实地完成工作合同。但对海员来说,这一债券是可选的。
  (2)国外雇主和劳务代理中介机构对劳务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这在《POEA管理规则和条例》的第2章第2条、第8章第1条、《1995年移民工人和海外菲律宾人法》的第10章作出明确规定。国外雇主和劳务代理中介机构对海外工人的福利、遣返、人身伤害等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规定的益处在于:①有利于纠纷的解决;②使国外雇主和劳务中介代理机构更负责任地履行合同的义务;③避免合同义务的规避现象,防止国外雇主或劳务中介机构向海员转嫁不当义务。
  (3)《POEA管理规则和条例》的第2章第2条对劳务输出许可证的使用作出规定。该规定较一般公司管理法规更严格。我国相关法律中未作类似规定。这一规定的意义在于要求相关机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海员劳务。
  (4)《POEA管理规则和条例》第3章第2条规定黑名单制度,在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存在过错、违反合同、重大过失等情形的雇主和(或)海员将被列入黑名单。我国有将海员列入黑名单的做法,但缺乏对中介机构等的制约。
  2.2 充分强调和保护海员权益
  海员要求自身权益得到保护,由于国际海运劳工联盟组织、海员工会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存在,国外的船舶所有人也要求海员的利益有所保障。菲律宾充分保护海员权益,这使得该国的海员外派业务发展良好。
  2.3 保障制度和后勤措施较为完善
  (1)相关保障制度和后勤措施主要有:①在各国际机场及离境点建立劳工援助中心,用于接待海外劳工;②建立为海外劳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制度,用于解决各类纠纷;③一站式的文件处理中心,可方便快捷地处理各类申请和认证;④雇佣前指导制度,为海外劳工提供出国前的指导研讨会,该制度在海外就业署的规定中作为海外劳工的一项福利得到确立;⑤充分的信息发布,海外就业署、外交部、司法部等各有关机构发布各种与海外劳务有关的信息;⑥为使被遣返的菲律宾工人重返工作岗位而设立重新安置和监督中心;⑦设立移民工人和其他海外菲律宾人资源中心,提供包括医疗、抵达他国后的安置、社区网络服务等援助和服务;⑧设立菲律宾国外服务站。
  (2)相关基金主要有:①海员福利基金;②工人遣返和紧急遣返基金;③移民工人贷款保证基金;④法律援助基金;⑤技术教育和技能开发委员会开发基金。
  2.4 快速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首先,纠纷解决方案明确;其次,受理机关明确。涉诉者只需向POEA提出侵权事实和诉求,POEA即可受理,即使按规定这种诉求不应由POEA处理,也可由POEA受理后转交受理机关;再次,纠纷解决快捷。《1995年移民工人和海外菲律宾人法》第11章规定:对非法雇佣案件的调查应自其立案起30日内结束。在由起诉官进行初始调查以及案件具有初始证据的情况下,调查结果应在调查完成后24小时之内送往法庭;如果初始调查是由法官完成的,并且案件具有初始证据,调查结果应在收到案件记录后48小时之内送往法庭。
  2.5 较强的对外沟通能力
  POEA负有开发海外劳工市场的职责。派出劳工营销使团、代表政府签订双边或多边雇佣协议等都是其对外沟通的方式。
  菲律宾职业规则委员会在其考试发证业务之外,还从事与海员劳务有关的对外活动。菲律宾海员雇佣协会(FAME)与其他涉及海员劳务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均积极开展对外沟通。
  2.6 职业宣誓制度
  《菲律宾商船驾驶员、轮机员职业法》规定:设定执业宣誓制度,规定或采纳职业道德和执业标准。在目前我国海员的责任心、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有所下降的情况下,这些制度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2.7 高效的考试发证制度
  菲律宾职业规则委员会确立的考试发证制度有两点可供借鉴:(1)直接考试(即随到随考的方式);(2)考试成绩在较短的时间内(4~5天)发布。这些制度有利于菲律宾海员培养的效率和规模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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