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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佛教徒”或者“佛教基督徒”]佛教徒与基督徒

时间:2019-01-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内容提要 默多克在《海,海》中从西方人比较陌生的佛教传统的角度,反观生活在基督教文化中的中产人士,使他们的弊病或者说道德缺陷更为清晰可见,而佛教在某种程度上却能提供一剂良药。本文尝试从佛教“四谛”的核心概念出发,从小说主人公查尔斯?阿洛比及其堂弟詹姆斯?阿洛比的道德成长两方面,对上述观点加以论述。
  关键词 默多克 佛教 四谛 善
  在西方思想界,自笛卡尔之后,对主观性的强调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究其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人,他们试图“把主观和客观分开,并且构建等级性的知识体系”。虽然这种思想出现了危机,结构主义即在此危机中诞生,但时至今日,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和哲学家艾丽丝?默多克(1919-1999)建设性地以艺术化的形式提出,在寻求善的旅程中,对于克服以自我为中心而导致的道德缺陷,佛教具有不容置疑的价值。在她1978年发表并获得布克奖的小说《海,海》(The Sea,The Sea)中,宗教元素至关重要,她强调在一个业已丧失宗教意识的西方世界里,佛教提供了一种难得的资源,人们可以籍此获得行动指南、精神启蒙和最终解放。尽管默多克在此前的小说中融入了一些佛教哲学思想,特别是在《好与善》(The Nice and the Good,1968)中,但是在《海,海》中,佛教已然成为理解其含义的钥匙,“这部小说的最终意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读者对佛教,特别是藏传佛教的理解。”圆读者从普通小说层面来阅读此书已变得越来越困难,因为“作者对阅读行为本身提出了要求”。本文作者认为,默多克在这部小说中从西方人比较陌生的佛教传统的角度,反观生活在基督教文化中的中产人士,使他们的弊病或者说道德缺陷更为清晰可见,而佛教在某种程度上却能提供一剂良药。她一方面相信在寻求善的旅程中,佛教文化能够给予人巨大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又以藏传佛教为例,指出其中的巫术成分理应遭到批判。本文尝试在简述默多克关于基督教和佛教的思想的基础上,从佛教“四谛”的核心概念出发,从小说主人公查尔斯?阿洛比及其堂弟佛教徒詹姆斯?阿洛比的道德成长两方面,对上述观点加以论述。
  一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身为道德哲学家和小说艺术家的默多克对基督教和佛教的兴趣渐浓。她有一种准宗教倾向,关注宗教和伦理交叉的领域。她的宗教信仰是神圣世界和世俗世界之间的一种混合物,并侧重于后者。在对待基督教的态度上,她与浪漫主义诗人雪莱有相似之处。雪莱虽与密友合作撰写小册子《论无神论的必要性》,但是《新约》和柏拉图仍然是对他产生最强有力影响的思想来源。“他在耶稣基督的生活中发现了在暴君、独裁者统治之下爱和受难的榜样,在柏拉图的《会引篇》和《理想国》中看到了类似的对爱的强调以及对感官之外的真实的信念。”默多克不是基督徒,自称为基督徒的同路人,赞同基督教精神。在她的心目中,基督教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不是一种教条主义的宗教。她不相信基督教中的超自然部分,而对它的道德体系非常感兴趣,因为其中许多教义对全人类具有普遍意义。基督教的中心教义,即无私的爱,处于默多克道德哲学的中心位置。基督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爱的最强有力的画面。在她的解释中,基督是无抵抗力量的,是爱的最完美的化身,是至善的象征。正是抱着这种道德观,她勾画着善与恶、同情与怜悯、自我主义与献身精神、义务与暴力等等。
  默多克以当代社会能够接受的话语来探索基督教的中心思想,并对此做出新的阐释。在她看来,信奉传统的宗教形式,对道德初始者来说是值得钦佩和必要的,对道德上成熟的人来说则是不可原谅的。她作品中的人物常常在传统宗教信仰的框架内寻找一个位置,来开始他们的道德追求。可是,他们无法在那里得到持久的满足,内外环境都迫使他们进入一种独特异常的宗教体验。基督的形象在小说中反复出现,时常因作者本人的探索发生变化而有所不同。她不是像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和沃夫(Evelyn Waugh,1903-1966)那样的基督教作家,不相信复活和赎罪。在她的作品中,上帝积极地介人入物的生活,尽管人们对他的理解有限。然而她的上帝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上帝,她预想的宗教是一种没有上帝的宗教。她坚信在没有上帝的世界里,人们能够同时也必须用善(Good)作为道德的中心概念来取代上帝(God)。善似乎扮演着曾经由上帝扮演的角色,善不是乔装打扮的上帝,而是原来的上帝所象征的一切。人不仅能失去上帝,而且如果要维护善,在某种程度上就必须失去上帝。她认为去掉宗教的神话形式,在当今这个时代是绝对必要的,而且抛弃“陈旧的、教条的和拘泥于字面意义的神话”可能正在世界各地发生,只是没有任何人注意而已。
  默多克尽管不是一位佛教徒,西方人很难成为真正的佛教徒,但是她感觉自己与那些用简洁的佛教词语表达的宗教精神相距很近。她相信基督教是一种伟大的宗教,因为它关注意识的变化,但是她赞同“更为复杂的”佛教。佛教意识到概念的局限,认识到对于必须以另一种方式理解的“关注”概念,神话是有用的。佛教的根本目的是“企图脱离和超越现实生活轨迹而求得所谓解脱”。佛教寻求人生的“真实”,这个“真实”并不是从知识和科学方面讲的真实,而是从伦理道德方面讲的所谓“善”。这正与默多克终生关注的善的真实相吻合。对于寻求善的旅程,佛教提供了一幅很好的动态画面,即要让人从“我执”也就是从对“我”的执迷不悟中解脱出来,人生的目的就是要消除自我达到“无我”状态,人生的任务就是在不带自我的情况下感受世界。默多克认为,佛教完全不是来世的宗教,而是彻底的今世的宗教。不过,消除自我是最困难的事,她的作品中充满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由于她不愿意牺牲基督的概念,她似乎在构想某种更能被人接受的“基督佛教”。当她声称自己是基督佛教徒,或者佛教基督徒时,正是这样一种信念在起作用:在她预设的基督教中,耶稣扮演着佛主在更为复杂的佛教形式中扮演的同样角色,即超验的善的化身,他既不能穷尽这一角色,甚至也不能充分表现这一角色。她提出,“基督教和佛教综合在一起,将构成某种令人满意的宗教,因为当然我不能远离耶稣基督,他总是伴随着我。”
  当然,默多克并非完全被动地接受佛教中的主要概念,其中也有她不甚信任的地方,如佛教中的巫术化成分,她对其危害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并提出严厉的批判。巫术化成分不同于超自然现象。对于后者,默多克有一种独特的见解。在她的小说中超自然现象并不鲜见,她通过特定的人物和主题一再强调,在明显超自然的事物面前,人有一种臆想和幻想的倾向,到处寻找奇迹和近乎神性的慰藉,而这是危险的。她对人性中的这一方面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我们可以从她对小说中神话问题 的处理上看到这一点。她承认神话最终就是一个人的思想形式,作品中的神话把所有的人都卷入旋涡。在现代文学中,作为一种唯我形式的神话总是获得胜利,这实际上是神经症的胜利。尽管她曾经在访谈中说道:“我认为超自然的事情很可能确实会发生,特别是在西藏。”但是我们不应当被这迷惑,因为对她而言,所谓超自,然的一层主要含义就是想象,尤其是爱,正如作者在《哲学家的学生》中写到的那样,爱是“自然科学无法解释的那种古老的、难以预测的力量”。巫术则完全不同,它明显体现出施行巫术者的一种权力,这对于寻求善有着巨大的危害性,正如我们在《海,海》中看到的那样。
  《海,海》是一部典型的以第一人称男性视角叙述的小说,由主人公查尔斯?阿洛毕的日记组成,不掺杂作者的任何评论。从日记中,我们得知查尔斯是一位戏剧界名人,六十多岁,刚退休不久,“无妻、无孩、无兄、无妹。”他选择远离喧闹的伦敦,居住在靠近大海的一所老屋希拉夫别墅里,而且下定决心一心向善。正是在这所老屋里,他开始写日记。他的日记无非是些流水账,比如他不厌其烦地多次记下享用的食物,到大海里去游泳,老屋子里发生的事,等等。查尔斯还回忆了天真烂漫的童年生活:父慈母爱,其乐融融,可是有一堂弟詹姆斯不经意中给他明媚的天空带来乌云。詹姆斯时时处处都有一种优越感:他的家境更富有,就读于更好的学校,天资禀赋又更是高出一筹,前程也无疑更为远大。查尔斯在屈辱中从未停止过对詹姆斯的嫉妒。聊以自慰的是,他有一件东西是詹姆斯没有的,那就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哈特蕾。
  从日记中我们知道四十多年前,当查尔斯为了前程远赴伦敦时,哈特蕾不辞而别。他费尽心机寻遍附近的城镇和乡村,仍不见她的踪影,心中从此打下了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结。此番闲居海滨,他竟与哈特蕾不期而遇。她已成老妇,与丈夫本共同生活在这个村子里。查尔斯仿佛觉得数十载的光阴不复存在,再次找回初恋的感觉。他决心重新拥有这个让他梦牵魂绕的女人,很快便打定主意绑架她,把她从不幸的婚姻中解救出来,然后寻一处人间乐园共度余下的锦绣人生。正当他在海边老屋里策划绑架计划时,昔日剧院的老同事纷至沓来。最初是为复仇而来的罗西娜,因为查尔斯曾破坏过她的婚姻,等到她怀有身孕时却又不告而别。紧随其后而来的是温柔善良的利兹,她一直爱着查尔斯。接着是她的同性恋丈夫吉尔伯特,他也暗恋着查尔斯。罗西娜的前夫皮里格林也出现了,他曾深受查尔斯的伤害。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哈特蕾的养子梯特斯也不期而至。最后的来访者是堂弟詹姆斯?阿洛比。
  对于这一干人,查尔斯在做大导演时从未想过他们的感受或价值,如今依然如故,此刻占据他全部心思的是哈特蕾。他疯狂地要求她离开丈夫,与自己共同生活,根本不屑于考虑她的感受。梯特斯的出现给了他一个难得的筹码,因为哈特蕾曾告诉过他,这个养子是她在本赴前线打仗时收养的,本后来固执地认为她婚后依然与查尔斯有染,养子便是她与查尔斯的儿子。她愈是百般解释,本愈是深信不疑,两人争吵不断。养子不胜其烦,离家出走。他一直误认查尔斯为亲身父亲,这次回来就是为了寻父。查尔斯看准这个机会,以他为诱饵,邀请哈特蕾过来。她一踏进他的家门,他便不顾一切地把她囚禁起来,深信她终将会被他感化,离开丈夫投向他的怀抱。在此期间,梯特斯养成习惯,每日下海游泳。查尔斯早先也常去游泳,并且知道附近海域有一处巨大窝形,有时因海流的关系会形成极其危险的漩涡。因怕被人耻笑为年老体弱、胆小如鼠,查尔斯没有将险情告诉梯特斯,最后梯特斯却因此而丧生。小说的结尾,哈特蕾和本移居澳大利亚,罗西娜和皮里格林复婚,利兹与吉尔伯特再次共同生活,詹姆斯回到伦敦,不久就在自己的寓所里圆寂了。
  如同默多克的许多小说,复述《海,海》的故事情节并不能为我们呈现查尔斯的精神面貌,佛教“四谛”的核心概念则如一束光线,可以照见存在于主人公查尔斯身上深层次的问题,也可以揭示其堂弟佛教徒詹姆斯寻求善的道路及其间潜伏的种种危机。
  二
  在小说刚开始时,查尔斯就告诉我们他不去教堂。和默多克本人一样,他并不敌视基督教,只是把信仰基督教看成一种不成熟的追求,当人成熟了时,自然会走过这个阶段。他的“新颖别致的回忆”分为三部分:“史前”、“历史”和“后记:生活仍在继续”。这很自然地令人联想起佛教关于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转生之说。回忆采用一种传统形式,前后事件之间有一种明显的因果关系,过去和现在彼此融合、渗透,这让他在一系列被他叙述的事件中看到他的今天不可避免地由他的昨天而来,他退隐到希拉夫海滨别墅并不意味着完全与过去割裂。这也正与佛教的“业报轮回”思想相吻合。更有意味的是,他在日记中“发现”的形式给人一种错觉,似乎意味着他拥有控制过去的权力。他想要的是某种东西,它“把我的结束和开始以某种命中注定的和恰当的方式结合起来”。他的退隐的确与过去联系在一起,因为他发现早年离他而去的情人哈特蕾就生活在附近的村子里,当时她从他的生活里突然消逝,不作任何解释,也不留下一丝痕迹。现在她再次出现了。以查尔斯与她的关系为主,佛教“四谛”中的“苦谛”,即以人的存在本身为“苦”的思想,在小说中得到淋漓尽致的演绎。
  佛典关于“苦”(dukkha)的分类很多,《增一阿含经?四谛品》中有一个代表性的说法:“彼云何名为苦谛?所谓苦谛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别离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阴苦。是谓名为苦谛。”所谓“五盛阴苦”,指对人生的爱恋和追求,以此为苦,也就是以人的存在本身为苦。苦无处不在,自我由虚假的识(mind)统治,苦是由自私的欲望引起的,把自我与他人(如自己爱恋的人)、权力、名誉、金钱等联系在一起,当失去这些时,自我就痛苦。
  苦是查尔斯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在他与他人的关系当中,他或者自己深受其苦,或者让他人受苦。例如,在他与哈特蕾和本的关系当中,他深陷痛苦,难以自拔,而在与利兹和皮里格林的关系中,他则给他们带来痛苦。从表层上看,他的苦有两类,其一是与他自私的欲望有关,他的怨恨、愤怒和恶意无不表现出他的欲望的不同方面。他的焦虑中弥漫着痛苦,此种痛苦皆是他的牵挂、欲望的产物。哈特蕾是他眷恋最深的人,因而也是他的苦的最大来源。这种情感依恋的力量极大,使他完全不能接受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哈特蕾表现出的是欲而不是爱,是他想拥有和控制她的贪婪欲望,给自己带来折磨。如果他能够放开哈特蕾,而不是不顾一切地想要拥有她,他就不会饱受苦的折磨。同样,他所有其他的情感纠葛亦无不是痛苦的来源,他是欲望的受害者,他的痛苦、失望、悔恨、折磨等等无不由此而生。
  查尔斯的苦的第二类与他的以自我为中心的臆想有关。在日常生活中,查尔斯会无中生 有,假想出许多并不存在的东西,给自己带来无边的“苦”。小说中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查尔斯对他的司机弗雷迪?澳克莱特的假想:“我做大人物时,他是我的司机,对我充满着深仇大恨。”(30页)在小说快要结束此人真的出现时,我们看到的情况恰好相反。查尔斯在他心目中不仅不是一个恶魔,而且是一个大好人,正是因为与查尔斯之间的这种关系,他后来得以在剧院中成为演员。查尔斯原来对澳克莱特的理解,完全没有依据,是他个人的臆想,是处于“苦”中的自我往后退缩,进行自我保护的结果。
  当然,查尔斯也有快乐的时候,但快乐如昙花般短暂,他的生存本质上是焦虑和痛苦。构成他快乐的因素稍纵即逝,反衬出痛苦的真实和永恒。例如,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描写他所吃的食物,他在食物中得到的快乐溢于言表。凹他的那些“快乐”的时光是暂时的,新的食欲不断地涌现出来,而包括食欲在内的欲望无不给他带来苦。
  无论是欲望还是臆想给查尔斯带来的苦,就其本质而言,都是一样的,乃是因为他深受“我”之毒害,成为“我爱”和“我慢”的典型,“苦”的原因就是他的“无明”。要对此进行解释,我们可以来看佛教“四谛”中的“集谛”。“集谛”是说明诸苦和人生原因的,可以用“五阴聚合说”、“十二因缘说”和“业报轮回说”加以概括,其中“十二姻缘”中排在最后的是“痴”,“痴”(avidya)亦译作“无明”,即愚昧无知,“痴”是人生和世俗世界的最后本原。大乘佛教强调“无明凡夫看到的世界,只不过是内心迷情的忘执,完全是虚幻的”。无明或无知使人不能明白人永远无法真正拥有欲望的对象,无明的结果便是苦。
  上述思想在理论上可以概括为“无常”和“无我”。“无常”(anicca)指法无常体,没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事物,所有的事物都处于变化过程之中。鸟儿在树枝上停留片刻,然后各自飞去。所有的生灵相遇必然以它们的分离而结束。浮云相遇,然后分离。树叶的颜色与树是同源的,然而它们必须放手。因此,想要拥有他人的愿望是不明智的,因为相聚只是瞬间的,而分离是永久的事实。“无我”指人无独立永恒存在的实体。佛说法五十年,其法一言以蔽之,就是“无我”。“我”之毒害,在“我爱”、“我慢”。何谓“我爱”?根据《成唯识论》(卷四),“我爱者,谓我贪,于所执我,深圣耽着”。我爱与兼爱不相容,对于我而有所偏爱,则必对于非我之“他”而有所不爱,如是则一切世界不成安立。嫉妒、怨毒、欺诈等等皆因此而生。何谓“我慢”?根据《成唯识论》,“我慢者,谓倔傲,恃所我执,令心高举。”诚如梁启超对此的解读:“万事以我为中心,以主我的精神行之,谓环乎我者皆受我支配,供我刍狗。”佛之无我说,是教人脱离纯主观的独断论,我们所认为我者,不过是心理过程上的一种幻影,求其实体,了不可得。佛教对全体人生和整个宇宙的“真实”的探求,归结为缘起说,即“人生和宇宙事像都是多种原因和条件的和合而起的”。一切现象都是刹那变化、永远变化的“无常”。既然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而起的,也就是不能自我主宰,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无我”),人生和宇宙万物都是“无我”的。
  这无常、无我之说,构成佛教“空”观的主要内容,也被视作“苦”的本质所在,是世间人生的真谛。“空”的思想在佛教里面是贯穿始终的,并且是佛教理论的基石。“空”观认为一切法皆空。世间一切存在,皆如梦幻泡影一般,毫无实性可言。如《大智度论》卷三十一智论释十八空章说:“佛说色从种种因缘生无有坚实,如水波浪而成泡沫,暂见即灭,色亦如是。今世四大先世行业因缘和合故而得成色,因缘灭故色亦灭,行无常道转入空门。”固在大乘佛教看来,现实世界对一般人而言是真实的存在,但是在得道的圣者看来则是完全虚假不实的,而只有他们的空性,才是绝对的真理。
  让我们回到查尔斯,他日记呈现的是他臆想的虚假世界,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他曾说:“至于说以自我为中心,我理所当然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仅仅是像利他主义者那样为了她的利益。”(206页)其实,小说中所有人物都或多或少处于幻想当中,但无人能与查尔斯相提并论。他曾经为伦敦舞台上“贪婪的魔术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他的世界里,幻想和现实难分彼此。更糟糕的是,原本属于他内心世界的臆想之物,现在竞被他活生生地外在化了。40年来,哈特蕾只存在于他的想象之中,他非要让她成为现实。他千方百计想重温旧梦,燃起昔日的爱恋之火,所作的努力无一不具破坏性。他对哈特蕾独断的爱,传递出的不是他真挚热烈的情感,而是他的臆想,他借此来回忆自己失落的纯真年代。
  对查尔斯来说,他的纯真年代都统一在他对哈特蕾的臆想之中,而这种臆想完全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全然察觉不出自己的所言所行给她带来的痛苦。虽然哈特蕾试图让他看到,他们孩提时代的爱“现在没有意义,没有关系,只是一个梦”,因为“它是孩子气的,不属于真实的世界”(280页),但是他拒绝承认他们那时与其说是情人,不如说更像兄妹。他也不愿意承认哈特蕾现在是个退了休的中老年妇女,非要把原来那个身材修长的女孩和眼前这个臃肿的女人结合起来,“她的脸和头的形状,她的眼神,不受侵扰地给现在传达出某种过去的东西。”(114页)尽管他坚持从她的面容上找到这种连续性,但是多数时候,这是不可能的。由于不能直面眼前的真实,他事实上已经把对她的爱情高度浪漫化了,使得对过往的回忆永远散发出一种梦幻色彩,带有强烈的主观性。他说:“我们彼此相爱,存在于彼此之中,为了彼此而生存。我们就是彼此。”(78页)在整个小说的发展过程中,为了把业已失落的爱变成现实生活中的爱,查尔斯一意孤行,不顾一切地追求哈特蕾。
  在查尔斯的臆想中,他还把自己看成神话故事中的英雄,他的到来是为了拯救苦难中的公主。他为自己对哈特蕾无礼的追求找到了理由,把对她的骚扰看成一种具有拯救性质的神话故事般的爱:“我,唯有我,才能唤醒她;我是她命中注定的王子。”(356页)有一次,他吻了她,并说:“这个吻彻底改变了她,就像神话故事中的吻。”(213页)他相信,她一旦跟他在一起,就会真正恢复她以前的美:“就像从苦力牢狱里出来的犯人,刚开始时看上去苍老,后来因为自由、休息和良好的食物,很快又变得年轻了。”(373页)虽然哈特蕾一再向他说明真相,丈夫本也粗暴地想让他清醒,但查尔斯就是执迷不悟,一心想着要把她从苦难中解救出来:
  哦,我可怜的女孩,我感觉到一种因保护性的、占有性的爱而带来的煎熬。一想到我没有能够保护她免遭终生不幸,我就感到深深的痛苦。我现在会何等珍惜她,安慰她,完美无缺地爱她……(158页)
  为了完全拥有哈特蕾,查尔斯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她的婚姻中,而他对这个婚姻的理解却是一种臆想,是彻底唯我的,由此必然形成与 哈特蕾的对立关系。她把他的胡搅蛮缠看成是侵犯,对她个人身份的侮辱,并当面对他说这是一种谋杀:
  哦,你太伤害我了,我永远不会原谅你,永远不会,这就像,就像谋杀,杀害――你不明白――哦,这太伤害人了,太伤害了。(305页)
  在欲望和臆想的引导之下,查尔斯终于把哈特蕾囚禁在自己的海滨老屋里。她恳求他看到“你正在毁了我”(308页),但是他拒绝承认这一点。对于她的反抗,他置之不理,甚至被激怒:“我觉得我想让她安静下来,即便这意味着置她于死地。”(306页)他似乎有片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
  我在做什么,或者说发生了什么?我双手抱头,百思不解。我完全不堪一击,孤立无助。对自己的生活,有时还对被我搅乱了的他人的生活,我失去控制,我体会到一种可怕的宿命论,让人产生极大恐惧,感到一种深深的痛苦,一种从多年前哈特蕾离开我之后未曾体会到的痛苦。(310页)
  这只是一个闪念,瞬间的醒悟并不能彻底破除查尔斯的执迷,一直到小说结束,他都不能摆脱无明。根深蒂固的仍是他的“我爱”和“我慢”,“环乎我者皆受我支配”。在潜意识中,他把哈特蕾当成他自己最好的自我的体现者。然而,真实的情况是不管他多么爱她,他们是两个彼此不同的人,她无论从情感还是从身体上来说,都是另一个人,而不是可由他随意操纵的。查尔斯与他人的对立关系,皆因他以自我为中心而起,当然不可能给自己带来愉悦,自然就深陷佛教所说的“苦”之中,不能自拔。
  查尔斯最终认识到事物的无常本性是在詹姆斯死后。他大病一场,就像自己也死过了一回一样。这种经历似乎预示着一个新的开始,因为大病初愈后他发现看待生活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他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梯特斯的意外死亡悔恨不已,他想:
  “是因缘际会(causality)杀死了他。法轮是公正的。”(453页)长期以来,他执迷不悟,追求一种幻影,固执地拒绝承认事物反复无常的本性。在小说结尾时,这种“执迷”和幻影开始消失。事物都不像以往那样清晰可辨了。当他问自己真正在追求什么时,他已无法追忆,因为当时的那种疯狂情感已成如烟往事。当他最后能认识到这一点时,他的这种转变更深刻鲜明地说明了“无常”的本质。
  尽管查尔斯的意识世界疯狂迷乱,令人瞠目,可是谁又敢说那种鲜活的意识为他所独有呢?白日梦般的自我意识,不也存在于西方以自我为中心的中产阶级人士身上么?他们当中或许有人能够借助佛教的力量,在寻求善的旅途中走得很远,就像小说中的詹姆斯那样。
  三
  《海,海》中有一位圣人,他不同于默多克以往小说中的圣人。以往的圣人多半是处于小说背景中的人物,睿智,无私,与小说纷繁复杂的情节似乎没有多少关系,在他人眼里好像是可有可无的,如《逃离巫师》(The Flight from Enchanter,1956)中的彼得?萨沃德、《独角兽》(The Unicorn,1963)中的马尔克斯?勒杰、《好与善》(The Nice and the Good,1968)中的西奥。《海,海》中的圣人詹姆斯却是书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扮演着重要角色。此外,还有一个意义非同寻常的重大不同,即詹姆斯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佛教徒,信奉藏传佛教。在此前的小说《好与善》中,虽然西奥也曾在佛教寺庙里修行,但书中无论是佛教的教义还是他对周围人的影响都是若隐若现的,仿佛作者本人仍在探索。
  詹姆斯是主人公查尔斯的堂弟,在基督教文化中长大,后来转而信奉佛教。相对于查尔斯的执迷不悟,詹姆斯是一位得道者,即佛教中所说的“觉悟者”。这可以从两方面看出:其一是从他的童年到人生终点之间的历程;其二是他的死亡。关于他的童年,查尔斯在日记中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晰的画面:他快乐幸福,深得父母的宠爱,享有某种特权。令人百思不解的是,成年之际他的人生出现了一个在世人看来是错误的转向:参军入伍,从此消失在印度。不过,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为未来生活所作的准备,它很自然地令人联想起佛教创始人乔达摩的离家出走。乔达摩离家前是迦毗罗卫国净饭王太子,回来时已真正觉悟成道,被称为“佛陀”,即觉悟者。当詹姆斯从印度归来时,他对善的本质已有了真正的觉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成佛。人人皆可成佛。
  詹姆斯的死亡再次印证他是觉悟者。死亡问题也是《海,海》中与佛教教义联系最为明显的地方。“四谛”中的灭谛提出了佛教出世间的最高理想,即“涅?”。根据佛教教义,人可以轮回出生,直到他觉悟,获得最后的自由,即涅?。涅?是熄灭了一切“烦恼”,这里“烦恼”指贪、嗔、痴等,可以概括为世人的一切思想感受和情绪。
  《杂阿含经》(卷十八)说:“贪欲永尽,嗔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是名涅?。”就本质而言,涅?就是一种死亡状态,但是佛教坚决反对把涅?理解为死亡,因为死亡只不过是有情从一个轮回阶位到另一个轮回阶位的转变,而涅?的根本特点就是超越生死轮回。涅?超越种种无常变化、痛苦忧毁,是寂静、无染和安乐的世界,是福乐、目标和彼岸。为了能成为觉悟者,修行者必须苦行,注意到“弃绝身体的最高时刻”。此时此刻,所有的虚幻都被打破,用詹姆斯的话来说,“在死亡的那一刻,你看到一幅完整的画面,它向你闪现,如果你能理解并抓住它,你就自由了……离开了轮子。”(385页)这种信仰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他死亡时发生的情况。发现詹姆斯尸体的一位印度医生在给查尔斯的信中是这样描绘的:
  他微笑地坐在椅子上……阿洛比先生功德圆满,愉快地去了。我在证明书上把死亡原因写成“心力衰竭”,但真实情况不是这样。有人能够自由地选择他们死亡的时刻,能够无需任何外力纯粹凭借意志力死去。他就是这种情况……他静静地走了,凭借自己的思想熄灭了他的意识……他是“觉悟者”。(472-73页)
  詹姆斯最终成为觉悟者,作者在此充分肯定了佛教的力量,但这并不是说他达到至善的路径是作者完全赞同的,其实在他通往善的旅途中危机四伏。对于他所采用的部分“道”,即他的解脱之路,特别是其中含有的巫术成分,作者为我们提供了她对佛教理想的一种带有批判性的思考。如果说查尔斯的状态反映了“苦”,即由欲望产生的痛苦,那么詹姆斯则告诉我们,人的绝大多数的活动是由欲望的对象决定的,这些对象只不过是影子,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坚固和持久。这种真实与表面之间的不同是忧虑和痛苦的主要来源,因为它带有欺骗性。从痛苦中解脱的途径是消除私欲,这可以通过“八正道”来达到,这也是四谛中“道谛”规定的解脱之路,即通往涅架之路。
  “八正道”,即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简要地说,大体上可以这样来划分,“正见、正思”属于智慧或般若层面;“正语、正业、正命”属于伦理道德层面;“正精进、正念、正定”则属于精 神原则方面。再简要一些,“八正道”又被归纳为戒、定、慧“三学”。其中,“戒”是用来“制恶”的,是约束佛教徒的日常生活纪律。“定”就是注意力集中,佛教也“经常把禅定当作聚精会神思考哲理、体得真理和对治各种非佛教思想情绪的基本条件”。“慧”或译为“智”、“智慧”,是考察人生和宇宙各类现象的一种特殊观点和思维方法。修道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断惑”,即断灭感召三界果报的所有原因。“惑”即为烦恼,包含世间的一切思想观念、情感、欲望,一切认知活动。“八正道”相互依存,构成一个整体,不是说只依靠一种途径而排除其他途径便可以达到善,也并不是说詹姆斯本人在“八正道”的每一“道”上都是完美的,其实他有多重失败之处。从大体上归属于伦理道德层面的“道”来看,詹姆斯显然没有什么困难。他与周围的人形成鲜明的对照,特别是与查尔斯、皮里格林和罗莎琳。小说中多次提及他的话有道理(正语),他的行动坚定而又正确(正业),他寻求的是自我控制和内在的自由(正命),而他在部队的生活正是他今后生活的一种准备,因为部队生活强调的是纪律和服从。
  然而,从“八正道”的其他五方面的“道”来看,特别是在归属于精神原则的“正精进、正念、正定”方面,他是有闪失的。在詹姆斯自己看来,他在“正定”方面是失败的,这尽管是一种技术上的失败,带来的实际后果却是灾难性的。比如,詹姆斯试图从海里救起梯特斯,但这次神秘的援救行为带来悲剧性后果,这说明佛教中所说的因果报应无处不在,因为此前在营救查尔斯时,他元气大伤,以至于在梯特斯遇险时,他未能有足够的能量施予援手。当他看见大家手忙脚乱地把梯特斯的尸体搬上来时,他喃喃自语道:“我该坚持下去。”(387页)言外之意,如果他当时能够足够地专注于梯特斯,也许可以阻止悲剧的发生。他后来回忆起早年与一位尼泊尔向导横跨雪山,在山上过夜时向导就在他的臂腕里冻死了,原因就是他的“正定”不足以产生足够的体热,他断断续续地说:
  “他信任我……是我的虚荣心杀死了他……为错误付出的代价是自动的……我放松了……法轮是公正的。”(447页)这多少带有一定的神秘性,正是在此默多克试图揭示其中隐含的巫术成分及其带来的危险。
  关于詹姆斯的巫术,小说中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画面,就是他援救陷入漩涡中的查尔斯。这次正如早年雪地冻死事件一样,他抵挡不住诱惑,施展了巫术。查尔斯事后对詹姆斯这一神奇的行为记录如下:
  我必须尽快把这写下来,作为证据,因为就在我写的时候,就开始遗忘了。詹姆斯救了我。他不知怎样直接来到水里,他把双手放在我的腋下,我感觉自己往上升,就像在电梯里……但是,他并没有站在任何东西上。过了一会儿,他靠着岩石,他似乎像蝙蝠那样贴在上面。随后,他就站在水里。(468页)
  作者有意让詹姆斯施展巫术,他的这种力量来自于佛教徒的苦行。苦行能够带来巨大的力量,默多克对此似乎并不怀疑,但她质疑这种力量是否能真的被合理合法地使用。显然,在默多克看来,詹姆斯滥用了这种力量,原因正如他自己解释的,宗教就是力量,真正苦行式的宗教修行能够使人发生变化,能够摧毁自我,但是这种力量同时也是一种巨大的诱惑,使拥有者想要行使他的权力,他本人就多次用过。行使权力给人带来一种危险的愉快,因为它与寻善之旅背道而驰,而善是放弃权力的(445页)。对于像詹姆斯这样业已走上精神之路的人,寻求善的危险旅程比查尔斯盲目遵循的、以自我为中心的道路,更为微妙,最终的结果也更具危害性。其中最大的危险就是“识”会因自我控制而变得强大,它会转而拥有巨大的权力,大到使“识”能够为了“善”的目的而使用“巫术”。
  简而言之,詹姆斯身为佛教徒,对佛教中的巫术传统兴趣甚浓。他再现了那种为了某种巫术可以出卖自己的教徒的精神力量,他具有一种精神能量,既能行善又能给人带来危害。他拥有宗教热情,但又沉湎于宗教中的巫术层面,而这本质上是反宗教的,是宗教的最大敌人,他还试图通过苦行来获得施展巫术的本领。四这一点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作者把詹姆斯描写成一位藏传佛教徒,因为在所有的佛教派别中,藏传佛教与巫术(咒术)联系最为紧密,“藏传佛教中的巫术行为,是一种最有力的、也是最具体的方式,来再现‘识’通过默想获得权力的危险”。
  从佛教“四谛说”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查尔斯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深受“我”之毒害,是“我爱”和“我慢”的典型代表。尽管有过瞬间,他能认识到事物的无常本性,但终究不能摆脱无明的状态。佛教教义中关于“无我”的思想,即从对“我”的执迷不悟中解脱出来,这对于他无疑是一剂良药。我们还可以看到,对于在基督教文化中成长的詹姆斯,佛教思想给予他巨大的精神力量,使他能够在寻求善的旅程中走得很远,并最终成为觉悟者,然而他所信奉的佛教中的巫术成分无疑也使得他面临着重重的道德危险。也许并不存在完美的道德指南,但默多克用艺术化的形象向世人传递出东西方文明并存、基督教佛教互补给人类带来的希望。
  责任编辑:魏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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